寺院大众共住规约审批稿
住庙协议书
住庙协议书甲方(庙宇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住庙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乙方为有意愿在甲方管理的庙宇内进行居住和宗教活动的个人,双方本着互信互利、尊重宗教信仰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住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住庙目的乙方住庙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宗教修行、学习宗教文化、参与宗教活动,以及为庙宇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二、住庙条件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宗教和谐。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和庙宇的规章制度。
3.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宗教知识和修养,能够参与庙宇的日常宗教活动。
三、住庙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
四、住庙费用1. 乙方在住庙期间,应按照甲方规定缴纳相应的住宿费用。
2. 乙方参与庙宇的宗教活动,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五、住庙义务1. 乙方应积极参与庙宇的宗教活动,维护庙宇的秩序和声誉。
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庙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 乙方应尊重其他住庙人员和访客,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搬离庙宇,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甲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共住规约
-------------精选文档-----------------可编辑 共 住 规 约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本为僧众安心修行,防非离过,调治身心,修戒定慧,息贪瞋痴,自净其意,证菩提果。
如或不然,来此何益。
今与众约,能相体悉,乃可同居;不肯遵行,毋劳共住。
一、全寺僧众,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国爱教,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违者不共住。
一、住持、班首、执事,均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护常住,关心大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
如有玩忽职守,居职谋私,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免其职务。
一、全寺上下均须谨遵佛制,戒行清净,僧仪整肃,犯根本大戒者出院。
一、信徒、护法居士个别供养住持、班首、执事及清众个人之香敬菓仪,一律交库房入账,归常住大众所有,个人不得私自占有。
违者,住持一罚五,班首一罚二,执事一罚一,清众不共住。
一、吃荤、腥、鸡蛋,饮酒、吸烟、看戏、看电影、看淫秽书刊、打扑克、下棋、赌博、唱听流行歌曲者,罚已出院。
若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
一、与坏人交往,危害丛林,搅乱常住者出院。
一、破口相骂,交拳相打者,不论曲直,责已出院。
触犯刑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三五成群山门外嬉戏杂话放逸有失威仪者罚,不服者出院。
一、米麦等物,不白住持私自卖用;侵损偷盗常住财务及砍伐树木花果送人者,赔已出院。
一、信施护法入寺,执事和清众私化缘者,量事轻重处罚,不服者出院。
一、非为公事而私走檀越护法家及经常回俗家,经劝教不改者出院。
一、师友亲朋来寺探亲,经主管执事同意后方可留膳宿,违者罚。
一、早晚课诵、二时斋供、坐香、布萨、出坡不随众者罚,不服者出院。
公事、有病、年老体弱者除外。
一、除公事,不在本寮学习,串至各寮,纵意放逸者罚,屡教不改者出院。
一、普茶日听宣读规约,除公事,不随众者罚。
一、常住所有公物,概不外借,有特殊情况,经客堂同意方可借出,并负责讨回,违者罚。
一、轻视耆德,恶闻直言,妄生诽谤,贴大小字报,写匿名信及诬告谩骂人者出院。
寺庙常住协议书范本
寺庙常住协议书范本协议书编号: [编号]甲方(寺庙方):名称:[寺庙名称] 地址:[寺庙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持):[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乙方(常住者):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就乙方长期常住于甲方寺庙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年/月,至______年/月止。
三、常住内容和义务:乙方自愿选择在甲方寺庙长期常住,需遵守寺庙的戒律和规定,不得违反佛法和社会法律法规;乙方要遵守寺庙的生活作息规律,按时参加寺庙的课程和活动;乙方需尊重寺庙的宗教仪式和文化传统,不得干扰或破坏;乙方需尊敬师父和寺庙的法师、僧众,服从管理和安排;乙方要保持个人卫生,保护寺庙的环境卫生;乙方可依甲方安排从事寺庙的义工和服务工作,或者按照寺庙的安排学习佛学和修行;其他:______(可以列举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提供乙方在寺庙的住宿和基本生活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学习和修行环境;甲方要保护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和言论进行管理和指导;其他:______(可以列举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五、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申请,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违约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按照寺庙的规定及时离开,并归还寺庙的相关物品。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因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寺庙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寺庙常住人口安全协议书
寺庙常住人口安全协议书甲方(寺庙管理方):__________寺乙方(寺庙常住人口):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寺庙的安宁与秩序,特此就乙方在甲方居住期间的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安全责任1. 甲方应保证寺庙内的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 乙方应遵守寺庙的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
3. 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对寺庙建筑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因设施老化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紧急事件处理1. 发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行动,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2. 甲方应建立紧急事件报告和响应机制,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置。
三、健康与医疗1. 乙方应自觉维护个人健康,注意饮食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2. 甲方应提供基本的医疗设施或服务,确保乙方在疾病或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救助。
四、物品保管1.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对于贵重物品建议进行登记备案或投保。
2. 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储物设施,对公共区域的物品进行监管,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五、法律与纠纷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庙宇常住协议书Microsoft Office Word 97 - 2003 文档
庙宇常住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的庙宇常住给乙方使用。
二、常住庙宇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常住方式:
1、常住庙宇年月日,在签订协议时甲方付于乙方年月日常住协议。
乙方情愿修善庙宇。
2、乙方在居住庙宇期间为甲方造福东王庄全村居民,风调雨顺出车平安。
3、甲方提供庙宇包括(龙王殿、含住房一套)没有文物价值。
四、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常住庙宇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水、电、)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造福全村居民,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房屋和居民利益受损,甲方可解除此协议。
3、如乙方居住庙宇期间没有伤害居民利益,甲方擅自伤害乙方。
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来赔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月日。
寺院大众共住规约
大众共住规约自从马祖建业林,百丈立清规,僧因聚众而居,体制自兹而始,然以门庭不同,故施设不等,本寺大众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真痴,以法华为宗,戒律为行,净土为归,本此精神,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则通则》及《泰兴市佛教寺院共住规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寺情况,列以下数条以约众,不论知事清众,应各自躬身执行,切莫恣心纵意,辜负己灵,当念生死苦集,莫灭修道,勉是盼。
一、凡于本寺共住,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若违法乱纪,破根本大戒者不共住。
二、凡于本寺共住,须遵守佛制及常住各项规章。
若学而不行,恣住己性,不受谏劝,任性违规,损坏常住利益和形象者不共住。
三、凡于本寺共住,当以护持常住为己任,任劳任怨。
不得恣心耗费损坏公共常住物。
若有损失,应自动及时赔偿。
若不赔偿,谏劝不听者不共住。
四、常住大众要用功办道,弘法利生,不得非理募化,攀缘各利,拉朋结党,慢师侮友,搬弄是非,谏劝不听者不共住。
五、无事不得往白衣家,早晚功课,出坡劳勤,尼众会议,除生病,请假,公事外出,均须参加。
若无故缺席者,谏劝三次不听者不共住.六、大众出入,须到客堂告假、销假,不得不请假离寺,夜不归宿,谏劝三次不听者不共住。
七、不得因事生净,乃至吵闹,传说是非,影响大众,谏劝不止者罚.八、凡知事清众不得无故串,若有事及会客应到客堂,不得将客人领入竂中闲谈,若有亲朋及居士来寺住宿必须先到客堂登记后安排住宿,不得私自安排,违者罚。
九、凡于本寺共住,应保持寺院内外环境清净,殿堂庄严,竂舍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傍晚不得随便开僧伽蓝门,若有客来及为三宝事,须经客堂许可,违者罚。
十、斋堂饭菜皆由典座安排,无论知事清众,不得任意选择饭菜,挑饭食好恶,违者罚.十一、寺内大众行住坐一切时,应注意威仪,保持寂静,不得高声喧哗,、戏笑,谈说无益之语,亦不得天黑时躲在暗处谈话,违者罚。
十二、大众共住,应互相帮助,展转谏劝,以诚相待,见人过失应如法谏劝,不得冷嘲热讽,挖苦戏弄,若违者罚。
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
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旨在防非止恶,安身进道,光大法门,造福社会。
本此精神,订立共住规约,全寺上下,均须遵守。
一、全寺僧众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有关政策,爱国爱教,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
二、全寺上下均须谨遵佛制,戒行清净,慎护讥嫌,自重自尊,僧仪整肃,犯根本大戒者,不共住。
三、住持依选贤制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四、住持、班首、执事,均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护常住,关心大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
如有玩忽职守,居职谋私,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免其职务。
五、早晚课诵、二时斋供、坐禅听讲、集体劳动,除按寺院传统可以不随众的僧人外,因病因事均应请假;无故缺席者,应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六、尊师重教,恭敬耆德,服从执事安排,遵守殿堂秩序,违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或记过。
七、挑拨是非,破和合僧者,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八、打架斗殴、恶口相骂,侵损偷窃常住或私人财物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侵损偷窃的财物,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依法处理。
九、全寺僧众均需僧装整齐,及时剃除须发,清净素食,禁止饮酒、吸烟、赌博、看淫秽书刊,如有不遵,经批评教育而屡教不改者,不共住。
十、外出未经请假,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者,不共住。
十一、私自化缘募捐或向香客游人索要钱物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服者不共住。
十二、寺院竹木花卉茶果,均应爱护培植,不得私自砍伐采摘自用或做人情。
违者,进行批评教育,照价赔偿。
十三、师友亲朋来寺,经主管执事同意方可留膳宿。
十四、遵照佛制,僧众住寺,常住供养;僧人年衰,常住扶养;僧人疾病,常住医治;僧人圆寂,常住荼毗;僧人遗产,归常住所有。
十五、保持殿堂庄严,环境清净,僧房整洁;保护寺院文物,注意防火防盗。
遵规守戒,一视同仁。
同居大众,各宜珍重。
寺院常住居士的协议书
寺院常住居士的协议书1、寺院乃安僧办道弘法、利生之道场。
爱国爱教,不得议论国事,不得谈论教内是非。
信众来寺非为俗务,意在亲近三宝,培福求慧,应礼敬三宝,尊重常住,轻慢三宝或常住者不共住;抽烟喝酒、食用荤腥、破口相骂、交拳互殴,拉帮结伙、搬弄是非者不共住;服从常住安排,顶撞常住及无故违逆常住安排者不共住。
2、维护寺院声誉,对外散播寺院不良信息、损害寺院形象者不共住。
3、寺院财物,原为十方善信血汗。
节约水电,爱护寺物,若有损坏,请到客堂论价赔偿。
擅自取用、转送、买卖常住财物及僧物者不共住。
4、遵守寺院各项规章制度,肆意破坏寺院规矩,扰乱寺院清净者不共住。
若被安排寺内职务,须按章办事,尽心为大众服务,若假公济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取消职务,造成恶劣影响者不共住。
5、维护寺院合和。
大众为求法因缘同住同行,本为善缘,然因烦恼有深浅厚薄之故,表现亦有种种之分,故应本着包容慈悲之心相处,互为道场,作增上缘,切勿彼此轻慢,横结恶缘。
有意见建议向相关执事或客堂反映。
6、未经僧团同意,勿在寺内聚众宣讲佛法,散发宣传品,传法收徒。
不得看相、算命、卜卦。
依止常住,坚持正信。
7、佛之弟子,学圣贤之法,为菩萨道,作世人之楷模。
故应注意文明礼貌,室内外皆不许袒胸露腹,有失威仪。
无事切勿窜寮,绝对禁止男众女众互串寮房,一则扰人清净,二则惹人讥嫌。
8、遵守寺院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晚上应在打板后30分钟内熄灯就寝。
随众上殿、过堂、出坡劳动。
凡在寮房诵经、打坐、念佛,不得以此影响大众的作息。
保持寮房及个人卫生,有事出门要经客堂批准。
9、注意防火防盗。
寮房内不得燃香、烧烛,不得私接电器,注意保管自己的物品。
10、违反寺规者应诚心接受常住批评及处罚并真心忏悔,被责令出院不共住者,若能及时反省并于常住大众前发露忏悔,则视情况暂时留寺查看,拒不改悔且赖寺不走者,强制出院后永不共住。
以上规约,望共住者熟知,一一遵行,但观己过,莫论他非,如有违犯,交由客堂处理。
寺院常住协议书
寺院常住协议书尊敬的居士:您好!感谢您选择并愿意成为我们寺院的常住居士,我们非常荣幸能够与您一同共修佛法、修身养性。
为了维护寺院的法门和管理秩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了以下寺院常住协议书,请您认真阅读,并按照约定履行。
第一章:总则1. 本协议旨在明确居士在寺院长期居住期间的权益与义务。
2. 寺院承诺为常住居士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教育、培训和其他福利待遇。
3. 常住居士应积极参与寺院的活动,并维护寺院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寺院义务1. 寺院应为常住居士提供合格的住宿条件,包括宽敞、干净、安全的住房。
2. 寺院应为常住居士提供有偿的饮食供应,并根据常住居士的需求提供合理的膳食安排。
3. 寺院应为常住居士提供充足的学习佛法的机会,如佛经讲座、禅修课程等。
4. 寺院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并在必要时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助。
5. 寺院应保证常住居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各类侵害和骚扰行为。
6. 寺院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寺院秩序良好、安定。
第三章:常住居士的权益与义务1. 常住居士享有寺院提供的住宿、膳食、学习佛法等权益。
2. 常住居士应遵守寺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损害寺院利益和形象的活动。
3. 常住居士应保持寺院的清净和安宁,尊重寺院的宗教仪式和活动。
4. 常住居士应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以备寺院管理需要,并及时更新变更信息。
5. 常住居士应积极参加寺院的各项活动,并遵守寺院安排的学习、修行计划。
第四章:违约处理1. 若常住居士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寺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福利待遇、取消常住资格等。
2. 若寺院因自身原因未履行协议约定,常住居士有权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寺院做出合理解释和补偿。
第五章:协议变更与解除1. 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协议变更合同。
2. 当常住居士不再具备常住的条件时,可申请终止常住资格,并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依法离开寺院。
寺庙规约_精品文档
某某寺挂单规约一、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戒牒),经客堂批准登记后,方可参加(出家众自备衣钵)。
二、凡挂单三天以上者,必须将证件统交客堂备案并填写登记表,离开时整理床铺,检查后销单,再索回证件。
三、凡来挂单者,必须身体健康,理智健全,具备修持能力,奉行佛教,随众修持。
贡高我慢,妄自尊大,我行我素者,不予挂单。
四、无条件听从道场安排。
留住者精勤用功,分离者依教奉行。
不得任性滞留或硬赖不走,违者以后不予挂单。
五、进入道场必须礼仪庄重,举止安祥,尊敬出家众。
行失礼仪,浮躁轻佻,语言粗俗,对修学常识一无所知者,不予挂单。
六、客堂统一安单,任何人不得挑剔,不得私自窜床换寮,不得挑选铺盖,不得挑选邻单,更不得多占多用。
七、生活自理有困难者,有不正常嗜好,有不能和众的怪癖,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予挂单。
八、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不予挂单。
特殊情况,一宿二餐。
九、诸法无常,缘聚缘散。
本道场对任何人不予挂长单。
如法者,住;不如法者,劝其离开道场。
某某寺常住立某某寺居士共住规约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遵守寺内一切规约。
来寺念佛,必须家眷同意,不得影响家庭和合。
二、本寺为净土道场,专持名号,违背净土修学的法物不得带入。
结缘法物一律交客堂,不准私下发放。
寺内不许搞任何交易。
三、不论任何身份、地位、年龄、身体状况及来道场时间长短,一律平等,必须无条件听从道场安排,一切随众。
固执己见,各行其事者,不共住。
有事请假,并销假。
有问题到客堂问,不许随便与出家人攀谈。
四、遵守六和敬。
不单独供养某个僧人。
自觉发心护道,但不干预道场事务,禁止谈论是非。
互相争论打骂者,不共住。
眷属同来者,生活必须自立,不许互相牵扯、情执不断。
五、日常态度谦恭,行为端庄,服装整洁,穿着打扮不可出众。
不可勾肩搭背、喧哗、奔跑、戏笑。
禁杂语,同乡、熟人不得闲谈。
六、一律素食,若有吃荤、吸烟、喝酒者,不共住。
七、院内不可以拣任何东西归己有,拣后送客堂。
院内不许随地吐痰,不许乱扔乱放东西。
寺院共住规章制度
寺院共住规章制度
《寺院共住规章制度》
寺院作为佛教徒修行的场所,共住规章制度是其重要的管理体系。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保障住持者的修行环境,维护寺院的宗教秩序,以及促进寺院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
《寺院共住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修行准则:规定住持者在寺院内的行为规范,包括守戒、恭敬师长、禁止淫乱、不害生等。
这些准则旨在帮助住持者遵循佛法教义,修行出世间解脱。
2. 日常生活规定:涉及饮食、作息、清洁等方面。
这些规定有助于营造整洁的生活环境,使寺院成为修行者们安心修行的地方。
3. 修行活动安排:包括课程安排、共修时间、法会、学佛讲座等。
这些安排有助于组织住持者的学习和修行活动,提升修行效果。
4. 纪律处分制度:规定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住持者进行的处分措施。
这也是维持寺院秩序和规范行为的重要手段。
这些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位住持者的责任,同时也需要由寺院管理者进行监督和执行。
通过《寺院共住规章制度》,寺院能够保持着良好的修行氛围,让佛教徒们得以在此修行成长。
寺院共住规约
寺院共住规约
寺院共住规约是指寺院内的居住者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约定。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寺院的和谐、宗教纪律和居住者间的互相尊重。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寺院共住规约中的规定:
1. 居住者必须遵守寺院的宗教信仰和传统,尊重佛像和宗教仪式。
2. 居住者应遵守寺院的日常规定和作息时间,包括打坐、禅修和参加宗教活动的时间安排。
3. 居住者应尊重其他寺院成员的隐私和个人空间,不得干扰其他人的宗教修行或个人生活。
4. 居住者应保持寺院的整洁和卫生,包括个人住宿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
5. 居住者应遵守禁止吸烟、饮酒等与宗教信仰相悖的规定。
6. 居住者应遵守禁止携带或使用非法物品和毒品的规定。
7. 居住者应遵守禁止携带宠物或幼儿入住的规定。
8. 居住者应遵守安全规定,保持寺院的安全和秩序。
9. 居住者应遵守禁止进行商业活动或其他不当行为的规定。
10. 居住者应遵守禁止在寺院内传播负面情绪或情感的规定,
维护寺院的和谐氛围。
11. 居住者应遵守禁止在寺院内产生冲突或争吵的规定,促进
相互友爱和谐相处。
这些规定通常是为了确保寺院的和谐运转和居住者的修行环境,
居住者必须遵守并尊重这些规定。
寺院管理者有权根据需要对违反规定的居住者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灵岩山寺共住规约
灵岩山寺共住规约
灵岩山寺位于中国浙江省,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佛教寺庙。
作为一处重要的宗教场所,灵岩山寺有其独特的共住规约,以维护寺院的秩序和尊重佛教信仰。
这些规约旨在引导信徒和游客遵守,以保持寺院的祥和氛围和庄严气息。
首先,灵岩山寺共住规约要求所有信徒和游客在进入寺院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或打闹。
这是为了尊重寺院内正在进行的宗教活动和正在冥想的僧侣,以保持寺院的静谧氛围。
其次,规约还要求所有人在寺院内要保持整洁,不得随地乱扔垃圾,以保护寺院的环境整洁和美观。
此外,共住规约还规定了对佛像和其他宗教文物的尊重。
所有人在寺院内要恪守敬拜佛像的礼仪,不得随意触碰或破坏佛像和其他宗教文物。
这是为了维护寺院的宗教庄严,尊重佛教信仰。
最后,共住规约还规定了对僧侣和寺院工作人员的尊重。
所有人在寺院内要尊重僧侣和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和个人空间,不得对其进
行侮辱或歧视。
这是为了维护僧侣和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保持寺院的和谐氛围。
总的来说,灵岩山寺的共住规约是为了引导信徒和游客尊重和维护寺院的宗教秩序和庄严气息。
只有所有人共同遵守这些规约,才能保持寺院的祥和与庄严,让每一位到访者都能感受到佛教的智慧和慈悲。
希望所有人在前往灵岩山寺时能够遵守这些共住规约,共同维护这一处宗教圣地的神圣与和谐。
寺院常住协议书
寺院常住协议书尊敬的居士:您好!感谢您选择本寺作为您修行的道场,并愿意成为我们寺院的常住居士。
为了明确您与寺院的权责关系,并确保您在住持期间的安逸与安心修行,我们特编制此《寺院常住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1. 寺院名称:XXX寺2. 居士姓名:(居士姓名)二、入寺前准备1. 申请入寺:居士应向寺院提出入住申请,并向寺院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入寺审查:寺院将依据自身规定对入寺申请进行审查,通过后通知居士入寺并签订此协议书。
3. 诚信守约:居士需遵守佛法规范,不得在申请入寺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三、居住期限1. 入寺日期:(居士入寺的具体日期)2. 住持期限:居士住持期限为(具体天/月/年)。
3. 延长期限:住持期满后,如居士愿意继续住持,可与寺院商议延长期限,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协议。
四、住持义务及权益1. 住持义务:a. 居士应依规定时间到达寺院,迟到、早退需提前通知寺院,并经批准。
b. 居士需积极参与寺院的日常法事、禅修活动,并按时完成住持期间的法会、法事职责。
c. 居士需遵守寺院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宗教秩序和道场和谐氛围。
d. 居士不得在住持期间离寺,如需离寺需提前与寺院协商并办理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e. 居士需遵守佛教的戒律,禁止吸烟、饮酒以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 住持权益:a. 寺院将为居士提供相应的住宿,以保证居士的生活安全与修行需求。
b. 居士有权参与寺院的各种法会、禅修课程,并接受寺院老师的传授与指导。
c. 寺院将为居士提供一定的膳食,并协助居士进行规范的饮食调节。
d. 寺院将提供安静的修行环境,创造良好的禅定条件,帮助居士深入修习。
e. 居士有权向寺院提出课程、活动等方面的建议,并得到寺院的合理回应与配合。
五、协议解除1. 居士提前解除协议:居士在住持期间如需提前离寺,需提前向寺院书面申请解除协议,并说明原因。
寺院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寺院常住协议书
寺院常住协议书甲方(寺院):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常住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的宗教活动场所,乙方为自愿加入甲方寺院常住的人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常住资格1.1 乙方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备基本的宗教信仰和道德品质。
1.2 乙方须经过甲方的考核和批准,方可成为寺院常住人员。
第二条常住人员的权利2.1 乙方有权参与寺院的日常宗教活动和宗教学习。
2.2 乙方有权使用寺院提供的住宿、餐饮等基本生活设施。
2.3 乙方有权接受寺院提供的宗教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常住人员的义务3.1 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寺院的规章制度。
3.2 乙方须维护寺院的声誉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寺院声誉的活动。
3.3 乙方须积极参与寺院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宗教活动、日常管理、环境卫生等。
第四条常住期限4.1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4.2 协议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常住,须提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签。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可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寺庙入住协议书
寺庙入住协议书甲方(寺庙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入住者):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希望在甲方管理的寺庙内进行短期或长期居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住寺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入住目的乙方入住寺庙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宗教修行、学习佛教文化、参与寺庙活动等宗教或文化活动,不得用于商业或其他非法目的。
第二条入住条件1. 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寺庙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3. 乙方应尊重寺庙僧侣及所有入住者,维护寺庙的和谐与秩序。
第三条入住期限1. 短期入住:乙方入住期限不超过____个月。
2. 长期入住:乙方入住期限超过____个月,需每____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条入住费用1. 短期入住:乙方需支付一次性入住费用人民币____元。
2. 长期入住:乙方需按月支付入住费用人民币____元。
第五条住宿安排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间,并保证基本生活设施的完备。
第六条行为规范1. 乙方应遵守寺庙的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他入住者的正常生活。
2. 乙方应参与寺庙的公共活动,如早晚课、法会等。
3. 乙方应保持个人及居住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安全责任1. 乙方在寺庙内的个人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搬离,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如甲方未能履行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寺庙常住协议书范本
寺庙常住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寺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常住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寺庙常住期间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常住寺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常住期限1.1 乙方自愿申请常住甲方寺庙,常住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2 常住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协议。
二、常住条件2.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寺庙的规章制度,恪守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则,尊重寺庙的宗教活动和传统习惯。
2.2 乙方应自觉维护寺庙的清净庄严,不得从事与寺庙宗教活动无关的商业活动或其他干扰寺庙秩序的行为。
2.3 乙方如有特殊饮食需求或健康问题,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共同协商解决。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根据寺庙的管理规定,对乙方的常住生活进行合理管理和安排。
3.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起居场所及基本生活条件,确保乙方在寺庙内的安全与健康。
3.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宗教信仰和修行活动,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宗教活动。
寺院请假条
乌兰县寺院管理计划安排一、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一)寺院内的一切有文物价值的壁画、雕塑、石碑、经书、史料、法器、古具等必须制定措施,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做好保护工作。
接受地、县文物部门的监督指导,若发现被盗、被毁或监守自盗者要追究看寺僧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
寺院治安消防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水源、电源和各种易燃物品,各庙殿管护人员在信众朝拜完毕的当日下午要细致检查殿堂内的香烛、油灯、线路及寺区内的森林、草原等,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治安、消防小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起记载制度。
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寺院要以寺养寺,自食其力,勤俭节约原则,自力更生,自已动手创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生产服务事业,增加寺院收入。
寺院的一切收入,归寺院集体所有,寺院财务接受僧众监督。
(四)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寺院知名度。
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开好殿门,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五)寺院境内应保持安全、庄严肃穆。
任何人不得在寺院境内饮酒、戏闹、吸烟、打架、燃放鞭炮等,未经许可严禁在殿堂内录像、拍照,严禁神汉、巫婆等人在佛教寺院内稿迷信活动。
二、寺院僧人请假管理制度为维护寺院整体利益,强化寺院管理,使寺院僧人正常有序的开展佛事活动,特制定如下请假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寺院常住的僧人,无论何种原因外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寺。
(二)寺管会主任、副主任由僧人担任的,外出请假须经行政管理所领导或所在县、镇主管领导审批。
一般僧人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寺管会主任、副主任或僧管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寺管会或行政管理所领导审批。
活佛请假十天以上的由寺管会加注意见,报行政管理所或所在县、镇的分管领导审批。
凡赴县境外的僧人不论是公事或私事,都必须征得区、乡主管领导的同意,并在限定的期限内按时返回。
住庙协议书
住庙协议书住庙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一方住宿寺庙的人和另一方寺庙管理人员签署的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住宿寺庙的顺利进行。
一、住宿期限住宿期限为________(开始日期)至________(结束日期),共计______天。
双方约定,在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若需提前离开或续住寺庙,需提前______(天/周/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住宿安排1. 寺庙将提供适宜的住宿条件,包括床铺、桌椅、衣柜等必要设备。
2. 住宿人员要保持住宿环境整洁,不可私自移动或破坏寺庙内的物品。
3. 寺庙将提供一定的休息时间,但住宿人员需遵守寺庙的规定,确保住宿行为不影响其他寺庙事务的开展。
三、住宿费用1. 住宿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天,双方约定在住宿期限开始前,住宿人员需支付全部或部分住宿费用。
2. 若住宿期间出现额外费用(如水电费),将由住宿人员按比例分担。
3. 寺庙将根据住宿期限的长短,可以视情况对住宿费用进行调整。
四、责任和义务1. 寺庙在住宿期间要确保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寺庙对住宿人员的精神需求要予以关注和照顾,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 住宿人员要尊重寺庙的制度和规定,不得从事破坏行为或妨碍其他寺庙事务的行为。
4. 住宿期间如有严重违反秩序或损害寺庙利益的行为,寺庙有权终止住宿资格,并不予退还住宿费用。
五、争议解决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
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协议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七、其他约定本协议依法成立并如实履行,双方均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住宿人员:寺庙管理人员: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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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大众共住规约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大众共住规约
自从马祖建业林,百丈立清规,僧因聚众而居,体制自兹而始,然以门庭不同,故施设不等,本寺大众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真痴,以法华为宗,戒律为行,净土为归,本此精神,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则通则》及《泰兴市佛教寺院共住规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寺情况,列以下数条以约众,不论知事清众,应各自躬身执行,切莫恣心纵意,辜负己灵,当念生死苦集,莫灭修道,勉是盼。
一、凡于本寺共住,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若违法乱纪,破根本大戒者不共住。
二、凡于本寺共住,须遵守佛制及常住各项规章。
若学而不行,恣住己性,不受谏劝,任性违规,损坏常住利益和形象者不共住。
三、凡于本寺共住,当以护持常住为己任,任劳任怨。
不得恣心耗费损坏公共常住物。
若有损失,应自动及时赔偿。
若不赔偿,谏劝不听者不共住。
四、常住大众要用功办道,弘法利生,不得非理募化,攀缘各利,拉朋结党,慢师侮友,搬弄是非,谏劝不听者不共住。
五、无事不得往白衣家,早晚功课,出坡劳勤,尼众会议,除生病,请假,公事外出,均须参加。
若无故缺席者,谏劝三次不听者不共住。
六、大众出入,须到客堂告假、销假,不得不请假离寺,夜不归宿,谏劝三次不听者不共住。
七、不得因事生净,乃至吵闹,传说是非,影响大众,谏劝不止者罚。
八、凡知事清众不得无故串,若有事及会客应到客堂,不得将客人领入竂中闲谈,若有亲朋及居士来寺住宿必须先到客堂登记后安排住宿,不得私自安排,违者罚。
九、凡于本寺共住,应保持寺院内外环境清净,殿堂庄严,竂舍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傍晚不得随便开僧伽蓝门,若有客来及为三宝事,须经客堂许可,违者罚。
十、斋堂饭菜皆由典座安排,无论知事清众,不得任意选择饭菜,挑饭食好恶,违者罚。
十一、寺内大众行住坐一切时,应注意威仪,保持寂静,不得高声喧哗,、戏笑,谈说无益之语,亦不得天黑时躲在暗处谈话,违者罚。
十二、大众共住,应互相帮助,展转谏劝,以诚相待,见人过失应如法谏劝,不得冷嘲热讽,挖苦戏弄,若违者罚。
十三、被遣者,以后一律不予来寺常住。
十四、当家师以一寺之主,是全寺尼众之依止师,故应以身作则,用人唯贤,赏罚分明,须以因果的原理掌管财物、物资,以清规戒律来规范大众三业,忠于职守,为常住任劳任怨,若违法乱纪犯根本戒者报上级审批备案,予以免职。
遵规守戒一视同仁常住大众各谊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