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花名册-广州市人力资源跟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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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合一操作指南

三口合一操作指南

三口合一操作指南一、单位开户和用户合并(一)外网新开户参保单位可以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开户”模块,录入统一信用代码及法人,点击提交后显示《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容后选择是否接受,确认接受后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如下图:征缴方式分为两种,“经办机构自收”和“银行托收”,无法通过银行代扣的参保单位可选择“经办机构自收”,其余单位可选择“银行托收”。

选择“银行托收”缴费方式的参保单位,请在社保申报界面右上角的相关下载中,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在社保开户当月日前务必持《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到您单位开通的对公业务账户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手续。

(其中新开户已在网上办理代扣信息填写的,代扣授权书不需要再送至社保经办机构;未在网上办理代扣信息填写的,请在银行办理完代扣代缴手续后,将代扣协议书送至社保经办机构关联代扣。

在注册验证栏输入社保经办人联系手机,系统会发送验证码确认经办人,确认提交信息后即可完成单位开户。

(二)外网单位账户合并参保单位可以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开户”模块,在新界面的左侧选择“外网账户合并”,如下图:点击“外网账户合并”后,进行账户合并操作,具体如下:、验证身份:单位可以选择社保、就业或者劳动关系任何一个用户,录入相应系统的用户名、密码。

、身份验证通过后,显示同一个法人下的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的账户,及统一信用代码。

、手机短信验证码验,随机码验证,勾选【我已确认知晓:合并账户后,将使用统一信用代码:作为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系统的登录名】。

、【全部合并】操作:点击按钮之前,弹出提示信息:请确认统一信用代码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点击【取消】后前往柜台修正统一信用代码,如正确,请点击【确认】继续合并账号!”、合并成功后,“统一信用代码”作为各业务外网系统的登录用户名。

注意事项:、“法人单位”的“统一信用代码”为空的,不允许合并。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12.13•【字号】粤劳社办[2006]407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407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厅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分别制订了《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中央驻粤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中央驻粤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决议参考样本》、《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参考样本》、《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现将参考样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使用。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针对不同情况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
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1.08.15
•【字号】穗人社发[2011]112号
•【施行日期】2011.08.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本局部分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1〕112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局清理并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附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2.18•【字号】穗人社发[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要根据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设置具体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名称、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等。

要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备案。

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可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对争议较大的实施方案,须经职代会通过。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岗位设置情况:包括岗位总量,三类岗位等级、总量和结构比例,三类岗位内部不同层级岗位等级、数量、名称和结构比例,单位内设机构岗位分解设置情况,岗位任职条件等。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等。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14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14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14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本市工伤认定工作,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5〕10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市工伤认定受(办)理业务统一由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并负责协调处理工伤认定案件所涉及的信访咨询、投诉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本市跨行政区工伤认定案件的受(办)理责权,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受伤害职工已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由参保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办)理。

(二)受伤害职工未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的,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由其生产经营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办)理。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之间就工伤认定案件的受理有分歧的,应报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确定。

三、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合理配置保障资源,强化工伤认定业务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和服务质量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三口合一操作指南

三口合一操作指南

三口合一操作指南一、单位开户和用户合并(一)外网新开户参保单位可以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开户”模块,录入统一信用代码及法人身份证,点击提交后显示《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容后选择是否接受,确认接受后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如下图:征缴方式分为两种,“经办机构自收”和“银行托收”,无法通过银行代扣的参保单位可选择“经办机构自收”,其余单位可选择“银行托收”。

选择“银行托收”缴费方式的参保单位,请在社保申报界面右上角的相关下载中,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在社保开户当月日前务必持《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到您单位开通的对公业务账户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手续。

(其中新开户已在网上办理代扣信息填写的,代扣授权书不需要再送至社保经办机构;未在网上办理代扣信息填写的,请在银行办理完代扣代缴手续后,将代扣协议书送至社保经办机构关联代扣。

在注册验证栏输入社保经办人联系手机,系统会发送验证码确认经办人,确认提交信息后即可完成单位开户。

(二)外网单位账户合并参保单位可以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开户”模块,在新界面的左侧选择“外网账户合并”,如下图:点击“外网账户合并”后,进行账户合并操作,具体如下:、验证身份:单位可以选择社保、就业或者劳动关系任何一个用户,录入相应系统的用户名、密码。

、身份验证通过后,显示同一个法人下的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的账户,及统一信用代码。

、手机短信验证码验,随机码验证,勾选【我已确认知晓:合并账户后,将使用统一信用代码:作为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系统的登录名】。

、【全部合并】操作:点击按钮之前,弹出提示信息:请确认统一信用代码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点击【取消】后前往柜台修正统一信用代码,如正确,请点击【确认】继续合并账号!”、合并成功后,“统一信用代码”作为各业务外网系统的登录用户名。

注意事项:、“法人单位”的“统一信用代码”为空的,不允许合并。

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个人业务申报操作指南

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个人业务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
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个人业务
申报操作指南
一、系统访问地址及权限申请
(一)访问地址。

/vsgzhr/login_rclk2.aspx
(二)用户注册。

1、个人用户注册
操作说明:点击【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2、同意服务协议,并点击【下一步】:
3、勾选需申报的业务系统,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页面:
4、后面带* 的为必填项;该资料为个人所有,只有本人享有此资料的修改和使用。

注: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成功注册后身份证号码和用户名将不能修改。

操作完该步骤即为完成个人用户账号注册。

二、系统操作总流程图。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376119
81378224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天河区人社局
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广州国际科贸中心402自编413室2-5号窗
38470847
周一至周四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
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广州市留学人员
服务中心窗口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266号北秀大厦6楼
1-3号窗口
83517343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3:00
越秀区人社局
越秀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9号人才服务室2—3号窗
附件3
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初审机构
对外服务窗口
地 址
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市人社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点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四楼414--418窗口
12345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3:00
白云区人社局
白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白云区政通路37号二楼(1-2号窗)
86555114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花都区人社局
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受理点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个人)及填写模板

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个人)及填写模板

人事网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1)(用户类型:个人;业务类型: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一、注册1、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2、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3、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

共三项。

4、在“填写帐号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记住“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登录1、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界面(在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界面左面是用户登录选项,右面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2、“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1、登录后,界面左面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面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2、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1)路径:正常申报/ 中级或初级(区县含南方人才市场)(2)点击“基本信息”后:请慎重填写“认定专业”栏。

具体可参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情况一览表》的相关专业。

(3)点击“学历(学位)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情况”后:①“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添加栏,学历“结束时间”是指学历证书的发证时间;“专业名称”选项有相应的毕业专业时,“详细专业”栏可不填写,若“专业名称”没有相应的毕业专业,请在“详细专业”栏手工录入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专业。

②“非学历教育情况”栏不作要求,若填写,请在提交材料时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4)点击“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添加栏,“工作单位及部门”,若劳务派遣请注明派遣单位及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认定专业必须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并且满足申报认定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尚未结束时,“结束时间”为空值;“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岗位工作内容,建议每个岗位不超过30个字。

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登陆中国广州人社网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http://172.16.26.65/gzhr/login.aspx);登录后点击“切换类型”,选择“法人单位”,确定后再点击左下角“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页面左边的“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在“人事户头”一栏中,选择“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码800005>”;并输入拟接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号,点击“查询”;
第三步: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接收的高校毕业生信息, 最后保存并呈上级;
注意事项:
1.个人承诺处需选择“同意”;
2.标记有红色*的为必填项;
3.“附件列表”处需上传“就业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名称请注意补充填写完整;
4.“重要提示”处“”要打勾;
5.点击“暂存”或“保存并提交人事户头”,(“暂存”是指只是保存该毕业生信息,但还没提交给人事户头,单位管理员下次登录进来可以对暂存的毕业生信息进行修改或提交)。

6.单位管理员保存并呈上级后,等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

如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审批,可电话咨询82012125;。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
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保障所(章)社会保障登记(征缴)部门(章)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科、用人单位各留一份。
序号社会保障好身份证号姓名户口性质就业证号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缴费基数合同期限个人代码备注城镇农村外来初次再次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
序号
社会保障好(身份证号)
姓名
户口性质
就业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参保时间
缴费基数
合同期限
个人代码
备注
城镇
农村
外来
初次
再次
单位名称(章):单位代码:单位性质:隶 Nhomakorabea主管: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穗人社发[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29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特制定《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享受本市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对象:(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仍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含农转居人员、刑释解教人员)。

其中,重点援助对象包括: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35周岁、男性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4050”失业人员:指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大龄农转居失业人员:指本市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女性30周岁、男性35周岁以上的无业人员。

4、特困失业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①女性40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上,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②夫妻双方都已失业6个月以上;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④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⑤其他特殊困难。

5、“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指持有本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的失业人员。

(二)随军家属指符合本市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

政策性安置后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按失业人员的条件享受相关补贴。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本市户籍无业农村劳动力。

(四)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纳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组织单位。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3.04•【字号】穗劳社就[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登记管理正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8〕2号)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本局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八年三月四日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4号)以及省劳动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6〕1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本市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以及进入本市就业的流动人员,进行就业或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以及就业和失业登记。

本市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劳动用工备案以及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也可由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上述工作具体事务。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操作流程(个人)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操作流程(个人)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操作流程(用户类型:个人)一、注册(一)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二)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三)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

共三项。

(四)在“填写帐号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记住“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登录(一)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界面(在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界面左边是用户登录选项,右边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二)“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一)登录后,界面左边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边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二)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三)专业技术资格确认:1.路径:高级/中级/初级2.“基本信息”栏:上传照片、所有空格都要填写,若该项没有内容的,请填写“无”或选“空值”。

“工作情况小结”不得少于500字。

3.“主要工作简历”栏: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工作岗位尚未结束时,“结束时间”为空值;“现工作单位”记录顺序号应为“1”。

4.“学历学位情况”栏:学历从初中填起;最高学历记录顺序号应为“1”。

5.“证书、证明材料”栏:按系统要求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附件。

四、送审“完成并送审”栏:完成申报数据录入,选择“同意”个人承诺,便可点击“送审”。

个人网上信息将传送至“基本信息”所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整个申报流程如下:个人 ----法人单位----区县所属单位的主管部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区县人事部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温馨提示
1、推荐使用IE内核浏览器,如IE8,360浏览器等。

2、个人登录帐号是个人身份证,2014年以后新参保的用户的密码是个人社保号,2014年以前参保的用户的密码沿用旧网办密码。

(如果一直没修改过密码的,初始密码是10位数字的个人社保号,社保号不足10 位的,前面加1,中间补0,例如原社保号为“3467368”的对应密码应该为“1003467368”)。

3、单位登录帐号是单位编号,第一次使用的单位,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按照操作提示自行获取系统密码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各区社保前台获取登陆密码(携带的资料详见登陆操作指引)。

4、第一次登录本系统的用户,在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补充手
机号码和邮箱等信息,同时要求修改密码,请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5、一天内输错6次密码,账号会被冻结,第二天0点将自动取消冻结。

6、盖章打印结果请登录系统后点击菜单:“其它功能->盖章结果->盖章结果列表”进行查看。

7、盖章打印结果建议使用Adobe reader进行浏览打印,其它阅读器可能无法正常显示(例如显示不了印章等)。

8、更多的登录操作指引请见《登录操作指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11.16•【字号】穗人社规字〔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1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2018年11月16日(承办处室: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联系电话:83390879)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聘)用外国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业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办法在辖区内的组织实施。

(二)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区做好全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

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本级及辖区内各街(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业务经办和管理工作。

(三)本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办残疾劳动者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排版如下: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数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安全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管理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1. 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数据管理流程,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2. 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应对数据泄露和安全漏洞的风险。

3.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繁琐程度,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快捷、便利的服务。

三、系统建设1. 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进行信息系统的建设:(1)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避免多个独立系统的存在。

(2)模块化设计:根据不同业务需求,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模块,有序推进系统建设。

(3)标准化:制定统一的软件和硬件标准,确保系统的互通性和兼容性。

(4)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和改进信息系统,根据工作变化和用户反馈进行相应调整和升级。

2. 数据管理(1)数据收集和录入:确保数据的来源真实可靠,进行严格的数据审核和验证,防止错误和冗余数据的存在。

(2)数据存储和备份:建立健全的数据存储和备份体系,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数据共享和交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数据交换和协同工作。

(4)数据隐私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四、安全保障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1. 安全策略: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策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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