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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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指导,是否已按照相关程序及计划完成委托任务;二是了解工作期间出现的重要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

有必要,可适当修改相关程序;三是解决了执业人员之间职

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3、复核:

对于每一位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工作,应当由具有同等或较高技能的人员进行检查,以确定已完成的工作是否遵守了

执业准则及事务所内部业务规范的规定:是否对已完成的工

作和形成的结论做了充分的记录;是否存在任何未解决的重

要问题;程序的目的是否已实现;所表达的结论是否与结果

一致,并支持所发表的意见等。

检查的具体程序要根据质量控制准则和工作具体情况确定。

(三)、项目的审核程序

事务所实行三级复核制度;项目负责人对参与该项目专业人员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核并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

人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核,事务所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的业务

质量和部门负责人的审核质量进行审核。签审程序为项目负

责人完成报告初稿后送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审

核完毕后提交公司负责人签发。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业务档案是公司工作的重要历史资料,是事务所的宝贵财富,为妥善保管好业务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档案的分类

各项目负责人将档案分类整理、汇集归档,档案管理人员按其使用期限的长短和作用大小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

永久性档案指定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工作底稿所组成的业务档案。永久性档案主要由综合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组成。

(二)、业务档案的所有权与保管

事务所拥有业务档案的所有权,并指定专人妥善管理,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永久性档案应当长期保存,若事务所中止对委托单位的后续相关服务,其永久性档案的保管年限与最近一年当期的保管年限相同。对期档案,事务所应当自相关报告签发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即使事务所中止了对委托单位的后续相关服务,其当期档案的保管年限也不得任意缩减。

对于最低保存年限届满的业务档案,事务所可以决定将其销毁。但在销毁之前,应当按规定履行需要的手续,对将要销毁的业务档案做最后一次检查,然后报主任造价师批准。销毁时,有关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或检查,经保证被销毁的业务档案彻底销毁干净。

(三)、业务档案的保密措施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落实专人管理。除下列情况外,事务所不得对外泄露业务档案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及有关内容:

1、法院、检查院及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按规定办理了手续后,可依法查阅业务档案的有关工作底稿。

2、上级主管部门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可查阅业务档案。

3、业务档案应经主任造价师签字后才能调阅。

执行廉政纪律的措施

一、执行廉政纪律的意义

事务所作为代表经济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揭露和纠正经济领域违规、违法、违纪问题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评估人员作为开展评估工作,完成评估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担着为国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值得信赖的专业服务的职责。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评估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从审水平的高低,是影响评估工作质量的关键。因此全面加强事务所廉政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从审水准,是事务所必须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廉政领导监督体系

1、所长全面负责廉政的监督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的廉政监

督。

3、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每个具体项目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4、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严格自律、相互监督。

5、公布事务所电话,欢迎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的监督。

三、必须严格执行的廉政具体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道德规范。

2、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评估准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原则性的规范。

3、树立稳重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评估工作中,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科学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自觉屏弃主观臆断,不为评估单位或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

4、有过硬的思想认识,评估工作中发现问题不能吃软怕硬,不能怕得罪人。但要注意用灵活、委婉、和气的方式加以沟通。

5、评估人员不得参与被评估单位得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活动,办理评估事项时,与被评估单位或者评估事项有直接厉害关系得应当回避。

6、做到清政廉洁,不得利用自己得身份、地位和工作便利,为自己和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向被评估单位索贿受贿,不得提出超越正常工作需要以外得个人要求。禁止与有关利益各方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禁止收受索要钱、物、吃、喝、玩、乐;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为支付事项。

7、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对在评估工作中得到或获悉的有关资料和情况,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外人。

8、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不得擅自对被评估单位作出与评估事项有关的决定或承诺。

9、评估人员不得从事法定程序以外的评估活动,不得独立于单位以外独自承接评估业务。

10、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要相互关心、帮助、爱护,团结友爱,相互提醒,相互促进,共同遵守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好个人和

单位的形象,维护好单位集体利益。

保密措施

一、资料保密

1、项目组人员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每次做完工作后将资料收取锁好,不能在办公场所任意摆放。必要时采用全封密环境开展工作。

2、非项目组人员除上级复核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询问、翻阅其他项目组人员主持的任何资料。

3、业务档案归档后,除项目组人员及经所长同意不准借阅。

二、人员之间保密

1、工作人员之间不准谈论自己的业务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商业秘密。

2、工作人员不准向家人、朋友等事务所以外人员谈论自己工作的内容,严格保守所知道的商业机密。

3、工作人员不准在自己的其他工作中使用知道的商业机密。

4、保密人员等其他人员不准私自查看有关资料禾工作档案,并保守商业机密。

三、执业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交换意见,未经委托方同意或委托方在场的情况下不允许与其他各方有任何形式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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