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服和工作证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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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服和工作证的管理规定
金诚总规字[2009]6号
1.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和统一佩戴工作证,特对公司工作服和工作证的领用、佩戴等管理做出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外包公司员工)。
3. 工作服和工作证的管理
3.1. 工作服的采购和工作证的制作:
工作服的采购由公司采购部按相关程序统一安排采购,并办理入库手续。工作证由公司总经办负责统一制作.。
3.2工作服的发放和工作证的管理:
3.2.1 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季各两套,实行发一备一。新员工入职第二个星期发放工作服。春装使用时间原则上为五月一日到十月一日;秋装使用时间原则上为十月一日到第二年五月一日。
3.2.2规格:工作服尺码由厂家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3.2.3发放工作服时,由各部门依据实有人数领用并签字确认。
3.2.4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作证制度,工作证上标明员工的姓名、工号、部门、岗位。
3.3工作服着装和工作证佩戴规定:
3.3.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所有员工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发现有人恶意损坏工作服,一次罚款50元。
3.3.2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后勤办公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上装,下装暂不做严格要求,公司统一活动除外。生产一线员工必须统一穿着上、下装工作服。如发现员工不按规定着装,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3.3.3工作服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处罚。
3.3.4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服和工作证,如有丢失,自行负责,其中工作服可书面申请并经部门领导签字后至采购部报备购置,费用自理。
3.3.5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需退还工作服和工作证。
3.4、工作服的后期领用:
3.4.1公司新进员工及后勤管理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签字并协助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3.4.2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服的更换及补充,由制造部负责签字并协助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3.4.3 员工领用签字手续办理完毕,可至仓库直接领取工作服。仓库凭完善的签字手续予以办理。
3.4.4 仓库要不定期盘点工作服的库存量,并及时通知采购部予以采购。工作服的存量为各公司每种规格型号各20套。
3.4.5外包公司后期备用工作服,由外包公司向总经办申请后,转采购部统一外购。
3.5工作服使用期限:
3.5.1工作服的使用期限为二年,到期后以旧换新。
3.5.2在使用期限人为损坏的,由本人负责。
4.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5.本管理规定自2009年11月4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
以此为准。
安徽金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金诚天骏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