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网络消费者权益立法保障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维权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维权途径随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以来,消费者的权益问题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
然而,仍有一部分消费者对于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存在困惑。
本文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视角,介绍几种常见的维权途径,旨在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自我维权自我维权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方式之一。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应自觉保留相关凭证,如购物小票、合同、保修卡等。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这些凭证证明自己的权益,增加维权的成功概率。
此外,消费者还应保持明智消费的习惯,如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商家、查阅消费评价和投诉信息等,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
二、协商解决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消费者可选择与商家直接进行沟通和协商,通过双方的合理讨论和谈判,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若无法与商家达成协议,消费者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维权组织等第三方中介的协助,以促成纠纷解决。
三、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商家不愿意通过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仲裁。
仲裁程序通常比较简单,而且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消费者不满意仲裁结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借助互联网平台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来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在电商平台购物时,若发生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投诉通道等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此外,一些消费维权平台也提供在线投诉、法律咨询等服务,为消费者解决纠纷提供便利。
五、加入消费者组织加入消费者组织是另一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途径。
消费者组织通常具有较高的声誉和权威性,能够代表消费者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
通过加入这些组织,消费者可以获取更多的权益保护信息,也可以通过组织的力量推动消费者权益的改善。
六、利用媒体曝光媒体曝光是一种通过舆论压力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
论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视角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在加 强社会诚信体 系建设、倡导健康文明 消费、细化 消费者权 益、强化经 营者义务 、规 范网络购物等全新的消 费方式 、完善 消协作 用、明确行 政部 门监管 责任 以及 加 大惩 罚性赔偿 力度 等方面均做 了相应 完善 。特别是其 引入 了后悔权 制度 ,规 定 了网络 交易平 台提供 者 的法律责任 ,加强 了对 网络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 ,明确 了网络 消 费者 的信 息权保 护等 内容 ,填 补 了网络 消 费者权益保 护在 立 法上 的空 白, 从 网络消 费者的选择权 、知情权 、求偿权 、信 息权 等方面建构 了较为完善的消 费者权益保护 的法律体 系。
者 ,即为 了满足个 人 生活 的需 要通 过互 联 网购买 或
者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 品或服务 的 自然人 ,其 中,
狭 义 的网络 消费 者单 指通 过互 联 网购买 有 形 商 品 的
自然人 ,笔 者 所 指 网 络 消 费 者 是 狭 义 上 的 网 络 消
费者。
易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假如将消费者与经营者放 在同等的地位上予 以保护 ,对消费者来讲是极其不
壁垒,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网络消费市 者因为认识能力有限和商品信息的缺失总是处于弱 场是 新 兴 的市 场 ,网络 消 费 规 模 呈 现 快 速 发 展 趋 势地位。经营者依靠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知识 势 ,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网络市 对商品信息进行垄断性支配 、选择性公开 ,以谋求 场的秩序维护 、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远远没 自身利 益 的 最 大 化 ,侵 犯 了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有跟 上 网络 经济 发展 的步伐 ,已然 成为 网络 经济 发 益。 [ 2 J ( 相较于普通 的消费者 ,网络消费者更是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购物在我国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消费方式。
然而,由于网络购物具有信息不对称、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规范等特点,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也面临着众多的挑战。
因此,如何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国法律对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保护。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这两部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中,涉及到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包括了商品质量、价格、维修、退换货、违法行为等多个方面。
同时,还对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要求网络购物平台承担商品质量保证、邮寄货物的风险等责任,以确保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然而,即使法律规定了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网络购物消费者受到侵害。
以下是三个具体案例:1. 某网络购物平台售假案件2017年,上海市消保委发布了一份关于网络购物平台售假的投诉报告。
该报告显示,在调查的13个案例中,9个案例存在售假情况。
售假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和混淆概念等手段欺骗了大量的消费者,并且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网络购物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就需要法律通过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来降低网络购物平台售假率。
2. 网络购物平台默认勾选服务费某网络购物平台将一些已经免费的服务标注为收费服务,并且默认勾选上服务费,这导致消费者支付了额外的费用。
事实上,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监管,并且要求网络购物平台需要在服务收费上做出明确的说明。
3. 网络购物平台未及时退款某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器材却未收到货物。
该消费者在支付了货款后,联系了平台客服,但是平台客服一直拖延退款,导致消费者在等待了一个月过后还未收到退款。
浅谈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 法学论文范文分享
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目录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 (1)二、相关案例 (2)三、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 (3)四、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不足 (5)(一)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 (5)(二)司法救济困难 (6)(三)行政监督体制有待完善 (7)五、完善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法律建议 (8)(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8)(二)拓宽司法救济途径 (8)(三)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10)总结 (11)参考文献 (11)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内容摘要】: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市场的交易模式,但是网络购物中,因法律规制和监管机制乏力而存在经营者信息披露缺失、司法救济困难、行政体制监督不够完善等不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的情形。
本文首先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进行了概括,然后列举了相关案例,通过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所在问题,并提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关键词】网络购物知情权司法救济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模式,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与网店经营者达成电子合同,快速实现商品或服务交易的新型商务模式。
网络交易过程有着快速、虚拟、隐蔽和远程的特点,消费者通过网络信息咨询,无法真实体验选购商品或服务,而交易可变因素增加,消费者在售后维权不易举证。
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消费者知情权,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充分、准确、适当的信息的权利”。
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展,其主体含义不变,只因为购物方式发生变化,增加了知情权的内容。
相比较传统的线下购物,权利义务主体单一,只涉及买卖双方,消费者只需知悉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只有销售者一方义务主体,而网络购物涉及的义务主体增加,不仅包括经营者,还涉及网上交易平台提供者、物流服务提供者、支付平台提供者等,义务主体的增加导致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扩大。
论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与美国、欧盟等国家相比较对消费者的保护程度有很大差别。
分析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保护,以期对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提供建议参考。
标签:网络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立法虽然近年来我国少部分地方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涉及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但是目前在这一领域仍主要采用传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进行监管。
这与美国《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欧盟于1997年颁布了《消费者保护(远距离销售)规则》对消费者的保护程度有很大差别。
本文试图分析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保护。
1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1.1对知悉真情权的侵害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者大多时候只能从网上商店提供的内容中获取有关商品的信息,看到的也就是一张或几张关于商品的平面图及文字介绍,其对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因此很难就此判断展示商品的质量优劣和规格是否合适。
这样很容易在交易达成后对货不满意,甚至买到的是劣质产品。
网络的虚似性、开放性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提供了方便。
1.2对保障安全权的侵害第一,因为网络消费从合同的订立到款项的支付都通过互联网进行,而在交易过程中,交易信息的泄漏(如消费者用以支付款项的信用卡账号等信息的泄漏)会极大的侵害交易者的财产安全权,而国际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它们常常受到网上“黑客”攻击,使得网络消费者不敢放心大胆地进行消费。
第二,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往往要求交易对方提供很多个人信息,同时也可以利用技术方法获得更多他人的个人信息。
因此,对这些信息的再利用便成为了网络时代的一个普遍的现象。
经营者为了促销商品等目的,未经授权向网络消费者发送垃圾邮件,影响消费者个人生活安宁,构成侵害网络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有的甚至将这些信息卖给其他网站以谋取经济利益。
网络消费维权的困境和救济途径
7 . 侵权 的多样 性 。由于 网络消 费属 于 网上交 易 和 异 地交 易 . 消费 侵权 的现 象 比较普 遍 , 主要 表 现为 : 质
工 商行 政管 理 以“ 属地 管理 ” 为 管辖 的基 本原 则 。
若 经 营者 在交 易平 台上从 事 商业活 动 , 则 以交 易 平 台 所在 地为 管辖 地 ;若 经 营者 自立 网站从 事商 业 活动 ,
( 二) 网络 消 费的特 征
一
、
网络 消 费 的概 念 及 其特 征
网络 消 费与 传统 消 费虽 然 在本 质 上没 有 发生 变 化, 但与 传统 的购物 有着 明显差 异 , 有其 自身 的特点 。 1 . 网店 的虚 拟性 。如果 把淘 宝网等 购物 网站 当做 无形 的市场 , 那 么 网店则 相 网上经 营 的识 别符 号 . 真正 的商
费维权 的对策 建议 。
关键 词 : 网络 消费 维权 困境 救 济途径
近年 来 , 随着互 联 网的 日益 普及 和 网络功能 的 日
是人们 生活 消费方 式的一 种转 变 。 它 并没有 改变 消费 者的定 义及其 法律 保护 . 所 以我 国现行 的消 费者权 益
渐 完善 , 网络 购物 的市场 和规模 正在不 断 扩大 。 网络 购 物 以其便 捷 、 成 本低 、 开放 性 等优 势 促成 “ 面对 面 ” 的实地 购物 消费正 向“ 鼠标 点击 式 ” 网络消 费转变 。 但 在 网络市 场发 挥 巨大潜 能的过程 中 由于 网络 的虚 拟 性、 经 营 者 的逐利 性 、 信 息 的不 对 称等 缺 陷 因素 的存 在, 使得 网络 购物 纠纷不 断增加 , 网络 消费 者 ( 以下 简 称 消费 者 ) 在 与 网络 经 营者 ( 以下简称 经 营者 ) 的利 益 博弈 中处 于弱 势地位 , 其合 法权 益屡受 侵 害 。本 文就 网络消 费维权 的困境 和解 决方 式作粗 浅思 考 。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购物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消费者权益问题,如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惩罚。
本文将对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进行详细分析和探讨。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对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也有明确的保护。
根据该法,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包括:1.权益保障: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商品质量:消费者享有商品质量保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与宣传和标示的性能、用途等相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合理期待。
4.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商品的性能、用途、产地、质量、价格等。
5.维修、更换、退货: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经营者应当按照其要求履行义务。
6.安全保障: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不存在对消费者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缺陷。
7.投诉维权: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维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非常全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网络购物合同:《电子交易法》明确了网络购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规定,规范了网络购物的交易行为。
2.网络购物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购物广告的内容和宣传进行了规范,保护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欺骗。
3.网络购物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对网络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未经授权获取、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网络购物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快捷的购物方式,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
但是,网络购物也面临着一些消费者权益未被充分保护的问题,如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给力等问题,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因此,保护消费者权益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打击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网络购物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些电商平台为了招揽消费者,不惜使用夸大事实、编造虚假信息等手段,误导消费者,降低其的消费体验。
政府应该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惩治力度,对涉及到虚假宣传的电商平台进行惩处,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虚假宣传的产品。
三、完善售后服务
购买的产品质量差或者存在问题,是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最容易遭遇的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电商平台应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退换货机制,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售后服务体系监督,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在网络购物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些商家故意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商品宣传和销售,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因此,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环境。
总之,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管理,还需要从消费者自我保护入手,加强对电商平台的了解和选择,以及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的提高,让消费的过程更为安全放心,让网络购物成为消费者们放松心情的一个重要选择。
保护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
保护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便捷且受欢迎的购物方式。
然而,网络购物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风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犯。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更加严格的网络购物法律法规。
政府应该加大对网络购物市场的监督和调查力度,制定有关网络购物的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的权益和责任,严厉打击网络购物中的欺诈行为。
同时,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规范管理,加强对不良商家的处罚力度。
只有通过法律的力量,才能让网络购物市场更加有序和公平。
其次,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监管。
网络购物平台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商品信息的真实准确。
平台应该对商家的信用和资质进行认证,并建立起用户评价体系,让消费者能够了解商家的信誉和售后服务情况。
此外,平台还应该加强对商家的执照认证和资金监管,防止商家以各种手段逃避法律责任。
第三,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教育与宣传。
网络购物平台应该加大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加相关教育与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平台也应该制定明确的退换货政策,提供方便快捷的退换货流程,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便利的售后服务。
第四,加强网络购物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购物涉及到大量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手机、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网络购物平台应该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投入,建立起合理的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商家的信息安全培训与监督,并及时公布安全事件和处理措施,向用户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加强跨境网络购物合作与监管。
随着跨境网络购物的发展,跨国合作与监管也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跨境网络购物的监管规则,加强对跨境网络购物的执法力度。
此外,跨境网络购物平台也应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与国内购物相同的权益保护。
综上所述,保护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政府、网络购物平台和消费者共同努力。
浅谈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
浅谈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以其快速便捷,节省时间,节约成本的优点受到广泛青睐。
然而,由于网络环境的制约,网络监管不力,相关立法不完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方面的原因,网络购物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维权较为不易。
因此需要提出应对策略,建立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以促进电子商务以至于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策一、网络购物的优点网络购物就是出卖人通过网络媒体发出要约并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对要约做出承诺并支付价款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
CNNIC在其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热点调查报告》中显示:在我国有17·9%的网民在半年内有过网络购物经历,在浏览过购物网站的网民中,有29·6%的人在半年内有过网络购物经历,有过网络购物经历的被访者中有超过90%的人今后会继续进行网络购物;有63·7%没有购物经历的网民表示今后会尝试网络购物。
[1]作为一种新兴购物方式,网络购物与常规购物方式相比自有其优点。
第一,节省时间。
传统购物方式中,消费者需要亲临店铺选择商品,过程繁杂,时间花费较多。
有了互联网,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逛街”,选择自己中意的商品,既省时又省力。
第二,节约成本。
网络购物因其自身的特点,与实体店铺相比减少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中间商,因而商品价格往往更加便宜。
消费者借助网络载体,在获取大量商品交易信息的同时也减少了出行交通等额外费用。
第三,选择广泛。
网络购物中商品种类丰富多样,给消费者增加了选择比较空间,消费者可以获得大量的商品信息,买到当地市场没有的商品。
第四,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
有了互联网,消费者可以在家24小时随时进行购物,不受传统购物中实体店铺营业时间的限制,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跨国购物,买到国内市场没有的商品,不受地域的限制。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有哪些方式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有哪些方式
一、向有关部门投诉。
向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部门投诉,就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手段。
有关部门有机会采取相应措施或者指定具有必要实力的机构进行调解,以
消费者的利益为主,解决消费纠纷。
二、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消费者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手段。
诉讼
不仅可以撤销交易,追回损失,还可以恢复对消费者的损害后果,维护消
费者切身利益。
只要能出示有效的证据,都可以在法庭上争取到实质性的
利益。
三、积极利用网络和媒体
随着网络与媒体的发展,消费者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和媒体渠道发布消
费者权益相关事件,引起主流社会的关注,从而起到警醒社会的作用,维
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及时参与消费者组织
五、消费者自救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主动利用合法途径,采取适当措施,来保
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论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论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变得愈发紧迫。
网络消费者在享受便捷购物体验的也面临着诸多消费风险和权益受损的问题,如虚假宣传、侵犯隐私、虚假销售、交易陷阱等。
为了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各国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确保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一、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互联网购物便捷快速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参与,网络消费市场的规模日益庞大。
网络消费所涉及的交易链条更加复杂,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更多。
虚假宣传、虚假销售、侵犯隐私等问题屡见不鲜,给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损失。
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无形性给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如何在虚拟网络环境下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成为了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虚假广告宣传问题严重。
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将商品宣传得好听、可信度高,而实际商品质量却不尽如所述。
交易安全风险增加。
网络支付、账号盗窃等风险在网络消费中屡见不鲜。
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
在购物过程中,很多消费者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来完成交易,个人信息泄露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由此可见,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相关政策和措施要得到强化和落实。
三、加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对措施为了加强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完善法律法规。
各国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网络消费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加强行业自律。
各类网络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应加强自律,严格审核商家资质、杜绝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再者是完善投诉渠道。
建立健全的网络消费者投诉与维权渠道,让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有获得及时帮助和保护的机制。
网络消费维权途径探析
网络消费维权途径探析麦肯锡公司旗下研究机构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网络零售革命:线上购物助推经济发展》报告估计,2012年,中国电子零售额已达1900亿至2100亿美元,非常接近全球最大的电子零售市场美国。
网上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随着网上消费的不断增加,关于网购投诉的的事例也在不断的增加。
网上购物的诸多不规范行为产生了大量的纠纷,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又因为网络购物是异地购买,由此而产生的消费纠纷也给维权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我国现阶段网络购物的基本情况(一)网络购物增长迅速2002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额仅为13亿元,2009年这个数字飙升至2482亿元。
随后网络购物步入快速发展期,2010年,交易额为4980亿元,2011年达782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从2009年的21%升至43%。
2012年,仅阿里集团的销售规模就突破1万亿元。
网络购物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逐渐影响着群众的方方面面。
(二)网络购物地域分布范围广目前网络上的卖家分布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不单集中于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甚至农村也有不少网络卖家,这就给消费者的维权带来很大的难度。
电商网站的消费者主要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占比达到67.9%。
另据支付宝年度对账单显示,2012年四线城市的网上支付用户数增长64%,网上支付金额增长68%,均超过一二线城市。
网购已经从发达地区开始向次发达地区逐渐普及,小城市已经达到突飞猛进的发展速度。
(三)网上商品价格较低网络购物的逐渐兴起,主要是由于其购买的方便性和货物的低价格因素。
网络商品购买者,只要通过相关的比价搜索功能就可以非常快捷地查找出最价廉物美的卖家,不像在现实中还得逐个商场问询、比较,选定商品后还可以直接由商家负责送达,可以节省外出抵达商品销售场所的交通、停车、时间等相关费用。
网上店铺简化了由生产商至零售商的中间环节,而且很多厂家直接在网上以官方直营的方式经营,节省了实体销售场所需要支付的租金、人工成本、水电费、库存费及其他杂费,因而使得销售商品的附加费很少甚至没有,价位一般都不同程度地低于市场零售价。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购物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购物的便捷性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
从商品信息的真实性、交易的公平性,到售后服务的质量,以及消费者权益的救济途径,都是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分析当前网络购物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与挑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方向。
我们将对网络购物的特点进行概述,以便更好地理解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接着,我们将分析当前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如虚假宣传、不公平交易、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探讨如何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等途径,来更好地保护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还将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际经验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参考。
我们将提出具体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方向。
二、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购物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并对网络购物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适用于所有形式的消费活动,包括网络购物。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价值取向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价值取向standalone; self-contained; independent; self-governed;autocephalous; indie; absolute; unattached; substantive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价值取向内容提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修改,该法与时俱进增加了如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条款并修改了许多经营者责任条款,向消费者倾斜保护的原则在新法中更显突出。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以及该法的内容来看,交易公平以及交易安全价值应当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价值取向。
关键词:交易公平价值交易安全价值弱势地位契约正义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并在1994年1月1日施行,现已施行二十年。
2013年10月25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了平等对待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更加鲜明地彰显出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立法理念。
尤其是针对现在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消法》与时俱进的规定了网络购物的规则规范,包括“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三包”规定、宣告“霸王条款”无效等,并且加重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
该法的颁布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营业行为以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涉及到网络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产品召回等众多热点问题,扩大了消费者的适用范围,构建出耐用商品瑕疵举证责任倒置和惩罚性赔偿制度,都可以看出此次修法的力度之大,同时也可以看出对消费者权益的倾斜保护。
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内容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应有作用来看,本文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价值取向应包含如下几点。
保护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
保护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现代人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和问题,如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个人信息泄露等,这些问题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为了保护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建议:首先,建立健全网络购物监管机制。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明确网络购物市场的经营行为标准和责任,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对不法商家和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建立网络购物投诉处理机制,提供给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诉途径,有效解决纠纷。
其次,加强对网络商家的资质审核和监管。
政府应加大对网络商家的准入门槛和审核力度,确保商家拥有正当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证件。
对于已经进入市场的商家,应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商家的经营行为是否合规,如有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三,建立强制性的商品质量检验制度。
政府可以建立一套强制性的商品质量检验制度,对网络购物商品进行抽检和评估,确保商品的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
同时,对于质量问题较多的商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如暂停销售、撤销资质等,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加强网络购物广告宣传的监管。
政府应对网络购物广告宣传进行严格监管,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网络平台也应自觉规范自身的广告发布行为,对于违规发布广告的商家,平台应及时删除广告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大量的个人信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和权益,网络平台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平台应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密和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严禁将其用于非法、商业目的。
第六,加强消费者权益教育与培训。
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课程或活动,提高消费者对网络购物中的权益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有的保护机制。
此外,网络平台也应积极向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例如购物指南、维权流程等,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消费者维权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消费者维权途径和方式有很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法律途径: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消费纠纷。
2. 投诉渠道: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投诉网站等渠道向相关部门投诉,比如向工商局投诉商家欺诈行为、向质监部门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等。
3. 媒体曝光:消费者可以通过媒体曝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通过新闻报道、网络曝光等方式来引起社会关注,促使商家解决问题。
4. 维权组织:消费者可以通过加入维权组织来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加入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权。
5. 和解协商:消费者可以通过和商家进行协商和解来解决消费纠纷,比如通过协商退款、换货、赔偿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总之,消费者在维权途径和方式上有多种选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途径
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途径一、引言消费者维权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而法律途径是消费者维权中最为有效和可靠的方式之一。
在现代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已成为各国立法的重要内容,我国也在加强消费者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本文将从法律途径的角度,系统介绍消费者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可以采取的方法。
二、行政途径1. 强制性产品认证为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规。
消费者可根据产品相关法规要求,向质检部门检举和投诉违规产品,以获得法律支持并保护自身权益。
2. 违规行为举报消费者在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时,可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这些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违规商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民事途径1. 售后服务索赔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能提供承诺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商家提出索赔要求,并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消费合同解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商家存在欺诈、欺骗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解除与商家的消费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四、刑事途径1. 商品质量欺诈如果商家故意销售不合格或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商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2. 商业贿赂某些情况下,商家可能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消费者可向相关执法机关提供证据,协助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五、诉讼途径如果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争议,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家,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获得法律支持和维权结果。
六、仲裁途径与诉讼相比,仲裁途径更为便捷、低成本。
消费者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与商家之间的消费争议。
七、总结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途径多种多样,包括行政途径、民事途径、刑事途径、诉讼途径和仲裁途径等。
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合法权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往往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不当行为。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消费环境。
一、加强立法保障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立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明确企业和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在立法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全面系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明确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如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同时规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2.健全投诉机制: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投诉机制,确保消费者能够便捷地提出投诉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对投诉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投诉工作的公信力。
3.打击消费欺诈行为:加大对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业自律除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外,行业自律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当共同努力,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1.建立信誉评价体系: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对企业进行信誉评价,鼓励消费者进行评价和投诉,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以此促使企业自律。
2.推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行业管理:行业协会应该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三、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利益合法权益。
1.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严厉处罚,给予惩罚性赔偿。
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抽查制度,对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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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网络消费者权益立法保障途径
摘要:我国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与美国、欧盟等国家相比较对消费者的保护程度有很大差别。
分析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保护,以期对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提供建议参考。
关键词:网络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立法
虽然近年来我国少部分地方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涉及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但是目前在这一领域仍主要采用传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进行监管。
这与美国《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欧盟于1997年颁布了《消费者保护(远距离销售)规则》对消费者的保护程度有很大差别。
本文试图分析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保护。
一、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1.1对知悉真情权的侵害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者大多时候只能从网上商店提供的内容中获取有关商品的信息,看到的也就是一张或几张关于商品的平面图及文字介绍,其对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因此很难就此判断展示商品的质量优劣和规格是否合适。
这样很容易在交易达成后对货不满意,甚至买到的是劣质产品。
网络的虚似性、开放性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提供了方便。
1.2对保障安全权的侵害
第一,因为网络消费从合同的订立到款项的支付都通过互联网进行,而在交易过程中,交易信息的泄漏(如消费者用以支付款项的信用卡账号等信息的泄漏)会极大的侵害交易者的财产安全权,而国际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它们常常受到网上“黑客”攻击,使得网络消费者不敢放心大胆地进行消费。
第二,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往往要求交易对方提供很多个人信息,同时也可以利用技术方法获得更多他人的个人信息。
因此,对这些信息的再利用便成为了网络时代的一个普遍的现象。
经营者为了促销商品等目的,未经授权向网络消费者发送垃圾邮件,影响消费者个人生活安宁,构成侵害网络消费者隐私权的
行为,有的甚至将这些信息卖给其他网站以谋取经济利益。
1.3对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其交易的不公平性主要体现在网络消费合同的公平性难以保障。
网络的虚拟性使人们可以跨越时空的阻碍,不用面对面即可进行一般的交流和交易.维持这种交易活动依靠的是交易合同的公平性.我们进行网上交易时,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通过网络与商家签订有关契约,这些契约内容一般都是商家事先准备好的固定条款,由于其合同条款已经固定,没有另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在具体执行中就会对契约的效力和约束力等问题产生异议;另一方面,由于其条款完全由商家制定,难免会存在一些违犯公平合理、等价有偿原则的条款,另外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下,网络消费合同是否适用消费者住所地管辖原则,目前仍然没有明确做出规定。
1.4对依法求偿权的侵害
第一,责任主体难以确定。
因为在网络交易中的网上经营者并不总会很清楚地表明自己的现实身份或地址,无法得知经营者的真实身份或者经营者处于其他地区而无法或不便寻求救济。
第二,在诉讼管辖法院方面也较难确认。
对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来讲,要确认诉讼管辖法院不是一件易事:一是被告住所地(或公司注册地)确认难。
在传媒上,网络经销商一般不向公众告知其住所地(或公司注册地),要调查清楚需要经过不少周折。
二是合同履行地确认难。
对买卖合同来说,对合同履行地有不同的规定: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
网络购物属于提货或是送货问题难确认,主要体现在确认邮资承担主体上存在不确定性第三,在证据调取上,消费者处弱势群体的地位。
网络购物程序十分简单,然而纠纷发生后消费者维权调查取证却十分困难。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难以查明。
二是因买卖双方无具结书面契约,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售后服务只有口头约定;消费者能调取的商品广告信息、汇款凭证和购物联络记录也多为网络上的数据凭证。
二、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2.1立法方面
第一,从立法上强化网络商店的设立和监管。
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应从立法上强化开设网络商店的审核和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网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其一,在网络商店设立的法律程序上确立资格认证和商家准入制度。
应在立法上建立详尽的资格认证制度。
网络商店的设立,必须以具备了严密的安全保障系统、完善的付款机制、通畅的送货渠道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前提条件。
其二,构建和完善网络商店的监管体制和赔付责任制度。
要确保消费者与具有真实、合法身份的网络商店进行网上购物交易,必须建立对网络商店身份认证的监管机构。
另外,应由网站与商家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当然,网站赔付后不影响其向商家追偿的权利。
第二,对商家的具体义务加以法律规制在网上购物交易中,其应向消费者履行以下主要义务:提供商店真实详细的身份资料和完整的交易条件;对消费者发送确认合同成立的通知;承诺保障及时供货;提供完善的付款机制和顺利的退、换货渠道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机制;承诺只在所申明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及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形下使用消费者个人资料。
未经消费者授权,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人等等。
除明确网络商店的上述义务外,还应明确其禁止性行为。
其一,应严禁网络商店发布虚假广告。
其二,应严禁网络商店欺诈消费者。
如某电子商店所谓的“跳楼价”,经查证,其网上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出1/3。
其三,严禁网络商店利用网络广告骚扰消费者。
其四,应禁止商家使用格式条款故意逃避其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2.2法的实施方面
第一,建立特别的诉讼制度和仲裁制度。
由于网络消费者权益是一种分散的、弱小的权益,需要对其应建立特别的诉讼制度进行司法保护。
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如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
德国,具有鲜明大陆法系特色的团体诉讼制度,还有我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权益诉讼主要包括小额诉讼、选定当事人诉讼和团体诉讼三种形式,分别规定在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消费者保护法》中。
第二,建立消费者援助制度。
由于消费者的弱势性,分散消费者面对的是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诉讼费用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诉讼能力。
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违法者以民事处
罚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也可以支持消费者起诉,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法庭也可以对特殊消费者实行诉讼费用救济制度,体现在司法程序中保护弱者的原则。
2.3法律监督方面
第一,加强政府的监管。
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除了立法上的倾斜外,更需要各部门严格执法作保障,强化外部力量的规制。
各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网络服务经营者的监督,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给予制裁。
第二,加强社会监督。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我们力求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社会监督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各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消费者组织、各种传播媒体及广大人民群众。
其中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容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量。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相信社会监督的力量会使更多的商家关注自己的形象,从而达到维护网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第三,加强行业内部监督。
相对现实交易而言,网上交易更具有难以用行政手段控制的特点。
因此,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所以要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消费者协会参与职能在这方面主要有行业自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两种组织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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