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物品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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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品采购制度

墅导中学物品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学校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据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订立本方法。

一、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指与学校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一切

物资采购,采购物品包含:

1、教育装备类:试验等教育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电教设备。

2、行政办公类:各科办公设备及用品、印刷。

3、图书资料类:图书、资料、杂志、教辅资料。

4、同学用品类:留宿生活用品、服装、校簿、纸张等。

5、饮食服务类:食堂各种物品。

6、其它:学校、工会发放的奖品、福利实物及其它大批量物资。

二、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应遵从原则:

1、货比三家,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2、公开程序、公正竞争、公正做事。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三、对学校大宗物品采购作如下规定:

1、采购部门:全部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购买,如遇特别情况必需由总务主任授权,否则作违纪处理,发票不得报销。

2、采购物品额度在1000元以上须经校长室同意方可购买。

3、物品采购总务部门必需指派二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采购,购物人员应充分收集市场信息,本着既节省又做事的原则货比三家,保证质量完成购物行为,其中属消耗品尽可能到批发市场购买。

4、采购物品后,总务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物品入库前应由保管人员登记入册以便备查。

5、物品报销结算单据上必需有经办人、验收人、总务主任、校长顺次签字方可入帐报销,采购物品额度满1000元以上必需转帐支出,不得用现金支出。

6、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需廉洁自律,不得收受回扣、礼卡和有奖证券。

四、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实行计划化管理,各组、室、各部门对需采购物品以书面形式每月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实际需要报校长审批,再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口头要求不予采购。

五、学校大宗物品采购能纳入政府采购部门采购范围的全部纳入该口子。篇2: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滩八二小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依据法规,结合我校实际.订立本制度: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需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肯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适时交财务入账。文教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不安全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分对待,妥当保管。

3.依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削减,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全部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依据物品的归类适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试验(专用室)账册。适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定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需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定期收回,统一管理。

6.人员调动肯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7.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8.赔偿方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分,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适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全部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适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布置下,由总务主任实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觉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篇3:中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需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仔细帐册,包含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需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不安全”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需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需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需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防备事故工作,避开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乾净。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除去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允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任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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