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供电公司属地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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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供电公司属地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新形势,充分发挥市、县公司地域优势,提高输电线路及电力通信线路(以下统称线路)运维、电网前期、基建工程外部协调等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属地化工作系指由市、县公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管理、电网前期、基建工程外部协调等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县公司系指省公司直供直管县公司及子公司性质的县公司(含控股县、趸售县公司)。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县公司。

第二章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管理

第五条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属地化工作,系指将省检修分公司及公司所属的线路,按所在行政区域分解到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由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线路的属地化巡视及设施保护工作。

第六条线路属地化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工作的设备范围包括:省检修分公司和公司所属的架空输电线路、电力通信线路。电力通信线路包括与输电线路同杆架设的ADSS光缆、OPGW光缆以及单独架设的通信线路和借用县公司杆塔架设的电力通信线路。

第七条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职责:

(一)负责线路属地化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解决属地化工作中的重大或难点问题,完善线路属地化运行巡视标准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督导所属县公司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并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进行考核。

(三)负责属地化工作的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

(四)协助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负责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六)负责与省检修分公司进行线路运行巡视属地化工作相关的沟通协调、业务联系。协调省检修分公司线路运行巡视资料交付工作。

(七)负责组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所属线路台帐的梳理和校核,资料交付县公司。

第八条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线路属地化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属地化设施保护工作中重大或难点问题。

(二)监督、指导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做好线路属地化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并对属地化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

(三)负责与市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配合县公司清除线路通道障碍及外力破坏隐患。

(四)负责线路外力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依法索赔。

(五)配合对属地化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知识、设施保护技能培训。

第九条农电工作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县公司属地化建设工作质量,督促县公司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进行考核。

(二)参加属地化管理实施过程中重大或难点问题的协调和解决。

第十条信通分公司职责:

(一)负责公司所属ADSS光缆及OPGW地线光纤单元部分的安全运行工作,是所属通信线路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二)负责公司所属电力通信线路的运行管理及消缺,故障巡视。

(三)负责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建议。

(四)配合公司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输电运检工区职责:

(一)负责所属线路的安全运行工作,是所属线路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二)负责邢台市区内所属线路的运行维护。

(三)负责邢台市城区内省检修公司所属线路的属地化运行巡视、清除通道障碍、防外力破坏工作。

(四)负责对委托各县公司属地化管理线路的消缺、故障巡视和专业巡视。

(五)负责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建议。

(六)负责在线路危险区段装设电力设施保护警告牌、标示牌等,对周围群众开展护电宣传。

(七)配合公司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县公司职责:

(一)负责建立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属地化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利用农村供电所人员,建立属地化工作队伍,配备必要的巡视工器具,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

(二)负责县域内公司、省检修分公司所属线路的属地化巡视、清除通道障碍、防外力破坏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所属线路的运行维护。

(四)负责与县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

(五)负责协助公司、省检修分公司处理县域内生产性检修作业中的进地协调、青苗赔偿及其它妨碍正常施工作业的事件。

(六)负责协助省检修分公司、市公司开展外力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依法索赔。

(七)配合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县域内护电宣传,对大型机械车辆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培训。

(八)负责对属地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九)负责县域内有关电力设施纠纷的协调和解决。

第十三条属地化运行巡视包括正常巡视和特殊巡视。

(一)正常巡视指巡视人员按一定的周期对线路本体及通道进行巡视。巡视人员在运行巡视中严禁攀登线路杆塔。

1.线路本体巡视的主要内容:

(1)基础与基面:有无回填土下沉或缺土、水淹、冻胀、堆积杂物等,杆塔基础有无破损、酥松、裂纹、露筋、基础下沉、保护帽破损、边坡保护不够等;

(2)杆塔:有无倾斜、主材弯曲、地线支架变形、塔材、螺栓丢失、严重锈蚀、脚钉缺失、爬梯变形、土埋塔脚等,混凝土杆有无破损、裂纹等,接地装置有无断裂、严重锈蚀、螺栓松脱、接地线丢失、接地线外露、接地线连接部位有雷电烧痕等,光缆接头盒有无破损、松动或脱落等;

(3)拉线及基础:有无金具等被拆卸、拉线棒严重锈蚀或蚀损、拉线松弛、断股、严重锈蚀、基础回填土下沉或缺土等;

(4)绝缘子:绝缘子串顺线路方向倾斜角大于7.5°或300mm;

(5)导线、地线、引流线、屏蔽线、光缆:有无散股、断股、断线、金具脱落、悬挂漂浮物物、弧垂过大或过小、导线缠绕(混线)、覆冰、舞动、对交叉跨越物距离不够,ADSS光缆有无外皮破损等;

(6)线路金具:有无线夹断裂、防振锤跑位、脱落、间隔棒松脱、变形或离位等;

(7)杆号、警告、防护、指示、相位等标识:有无缺失、损坏、字迹或颜色不清、严重锈蚀等。

2.线路通道巡视的主要内容:

(1)线路通道内有无违章建(构)筑物、违章种植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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