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员工离职管理办法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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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办法V1.0

目录

1.目的 (2)

2.范围 (2)

3.名词解释 (2)

4.职责 (2)

5.管理制度 (2)

5.1离职审批流程 (2)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2)

5.1.2员工被动离职流程 (3)

5.2离职交接流程 (4)

5.3总部、大区/分部经理级(含部门第一负责人)人员离/辞职手续办理流程 (5)

5.4离职分析 (6)

6.工作流程 (6)

7.注意事项 (6)

8.附件 (7)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离职管理流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使员工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及损失最小化,同时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挽留优秀员工,了解离职员工的真实想法,以助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各分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各分部。

3.名词解释

3.1离职:指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或者被动辞退等原因,办理所有物品、财务、信息及工作

等各项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2离职流程:指员工离职所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

3.3离职面谈: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中心/部员工关

系主管/专员与员工进行面谈,对优秀员工予以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以制订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策略和经营管理方式。

4.职责

4.1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所辖员工的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离职交接和离职分析工

作。

4.2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大区、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所属范围内员工的离职面谈、离职

审批流程跟踪、离职交接手续的指导办理和离职分析等工作。

5.管理制度

5.1离职审批流程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5.1.1.1员工提出离职: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其主管提出书面

辞职申请。

5.1.1.2部门领导进行离职面谈:员工主管应在接到员工辞职的第一时间和辞职员

工充分沟通,对优秀员工努力挽留。在主管挽留无效的情况下,辞职员工

所在部门的经理应尽快与辞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面谈表》(部

门部分)。

5.1.1.3辞职员工主管部门在进行面谈后,同意员工离职或无法挽留的,填写《员

工离/辞职审批单》,并将员工辞职申请和《离职面谈表》一同转给人事服

务工作负责部门。

5.1.1.4人力资源中心/部(员工关系部)相关人员根据部门提供材料与离职员工

面谈,并填写《员工离/辞职审批单》及《离职面谈表》(人力资源部分)。

5.1.1.5确实无法挽留的或同意辞职的,将员工辞职报告、《员工离/辞职审批单》

及《离职面谈表》一同报授权部门及领导审批,授权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

再与员工进行面谈。

注:人力资源中心/部须另行拟文履行离职审批流程,公司各级领导不能在

员工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上批示“同意离职”等意见。

5.1.1.6员工辞职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中心/部(人事服务部)通知员工办理离

职交接。

5.1.1.7离职面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7.1了解该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背景。

5.1.1.7.2了解该员工掌管的工作、进度和角色。

5.1.1.7.3了解该员工掌握公司机密的程度。

5.1.1.7.4对优秀员工予以挽留,探讨改进目前工作状况的方法以及改善其工作

环境、条件、待遇的可能性。

5.1.1.7.5阐明公司和员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1.1.7.6听取该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5.1.1.7.7征求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5.1.2员工被动离职流程

被动离职一般分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劝退解除劳动合同、因涉及刑事案件或嫌疑违反公司制度尚在调查阶段者等停职等。

5.1.2.1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1.2.1.1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接向人力资源中心(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授权

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部)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5.1.2.1.2公司不需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5.1.2.2公司单方辞退(或者公司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5.1.2.2.1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接向人力资源中心(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授权

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部)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5.1.2.2.2提前20天(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员工被辞退。

5.1.2.2.3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

具体支付额度。

5.1.2.2.4试用期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主管经理报人力资源中心(部),经授权

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部)在试用期满前下发终止试用期通

知书,并请员工签字确认后存副档。

5.1.2.3劝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与员工本人进行沟通,请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报

授权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部办理离职交接等手续。

5.1.2.4因涉及刑事案件或嫌疑违反公司制度尚在调查阶段者等停职的:

5.1.2.4.1部门主管经理认为有停职检查必要的,应向人力资源中心(部)提出

申请报告,经授权领导审批后执行。

5.1.2.4.2停职期间发放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并立即办理工作移交。

5.1.2.4.3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定无罪责,员工可向人力资源中心(部)提出复职

申请,经授权领导批准后恢复原工作。

5.2离职交接流程

5.2.1人力资源中心/部(人事服务部)依据经授权领导审批的《员工离/辞职审批单》,

向员工发放《员工异动/离/辞职交接单》,如是被动离职员工还需下发《辞退/

停职通知书》,同时向监察部门发《工作联络函》,对分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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