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申报、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办法(修订)
2024年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
2024年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案头的笔记本上,我开始构思这份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
思绪如潮,一幕幕画面在脑海中闪现,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仿佛就在昨天。
一、评审背景与目的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人才选拔机制,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旨在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教育教学水平、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评审对象与条件评审对象: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担任中学教师职务满5年,且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
评审条件:2.教学成绩:教学质量优良,学生满意度高。
3.教育教学成果:有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著作或课题研究成果。
4.师德表现: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三、评审流程1.教师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初评: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初评,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3.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县级教育部门对学校推荐的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评审的人员名单。
4.省级教育部门评审:省级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对参加评审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与聘任: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聘任。
四、评审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课堂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能力突出。
2.教育教学成果: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育管理能力。
五、评审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
2.教育教学论文:提供近年来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3.教学成果:提供教学设计、课件、教学评价等教学成果。
4.课题研究成果:提供主持或参与的课题研究成果。
5.师德承诺书: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六、评审组织与监督1.评审组织:学校、县级教育部门、省级教育部门分别成立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槐荫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的进展,充分调动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范围我区教育系统2009年12月1日在编、在岗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期:三年,即2009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0日。
三、工作原则(一)针对首次岗位聘任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责任和业绩,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三)向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
四、相关要求(一)岗位聘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各单位要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协调监督小组。
1、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
全面负责对岗位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核量化赋分办法,审定综合量化赋分结果,审核拟聘任人选等工作。
2、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校级副职任组长,由部分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50%。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征求意见,组织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的各要素量化赋分,并进行汇总,向领导小组提出推荐意见。
3、岗位聘任协调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由党组织、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教师等组成。
对竞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申诉,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岗位聘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项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邯郸学院文件
政字[2016]65号邯郸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根据河北省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文件《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公开的原则,保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在省条件的基础上,我校制定了略高于省条件的邯郸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邯郸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教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须对本学科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一)系统讲授必修课程2门以上,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二)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指导硕士研究生一届;(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结项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测评表
著作论文
10
1、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5分)。
2、国家级期刊论文(5分)。
3、省级期刊论文(3分)。
4、内部书籍(1分,累计最高2分)
(参编著作分数减半,内刊、论文集不计分,最高10分。在同一期发表多篇,按一篇记分,在不同期刊,发表同一篇论文,不能重复记分)。
2、班主任(12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每年1分,累计最高8分;本班获校级先进班集体加0.5分、局级加1分、市局(县级)加2分、省厅(市级)加3分,省部级以上加4分。(校级加分最高不超2分;每年只加1个最高分;加分最高不超4分)。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2分):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完成工作任务每年0.5分,最高2分(履行好相关职责,否则不加分)。
10、教师支教、交流(3分)任现职以来,中心校组织的1分,教育局组织的2分,县域外的3分。
(同一年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所有奖项均须是通过主管部门申报)
综合奖励
20
1、省部级以上(一次12分)。
2、省教育厅、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府级(一次8分)。
3、市教育局、县政府级(一次4分)。
4、县教育局级(一次2分)。5、校级1分(最高不超2分)。
7、指导培养教师(1分),指导年轻教师获奖或担任教育部门培训任务的1分。
8、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2分),县级(1分)
市级(1.5分),省级(2分)。最高2分。
9、参加国培、省培培训(2分,不包括全员远程培训)参加集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分,取得优秀学员证书再加1分;参加国培、省培远程培训合格1分。最高2分。
年度考核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版(三篇)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版中高级职称晋升的量化细则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1. 工作表现:根据个人在岗位上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进行评估。
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工作中的表现等。
2. 学术研究:涉及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
评估学术研究的质量、影响力和创新性,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科研项目以及获得的学术荣誉等。
3. 学历和学术背景:评估个人的学历水平和学术背景,包括获得的学位、参与的学术组织和项目等。
4. 职称评审:个人需要通过相应的职称评审程序,并满足评审的条件,如工作年限、职称评审要求等。
在量化评估时,可以设定相应的指标和标准,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学术研究情况进行打分或评级。
评估结果可以根据综合得分确定职称晋升的等级或级别。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单位和不同岗位的职称晋升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细则还需要根据相关的职称评审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版(二)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职称评定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于很多从事专业工作的人来说,拥有一定的职称已经变得至关重要。
因此,如何量化中高级职称晋升的细则,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中高级职称晋升细则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个人在评定过程中都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
2. 功能导向:中高级职称晋升应以岗位职责和工作成绩为导向,考察候选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和表现,而不是单纯依靠学历和资历。
3. 量化可行:中高级职称晋升细则应该是可量化的,能够通过具体的指标和标准来衡量候选人的职业发展水平和能力。
三、晋升条件1. 工作年限要求:a) 中级职称晋升:候选人需具有连续五年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且其中至少三年在本单位工作;b) 高级职称晋升:候选人需具有连续十年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且其中至少五年在本单位工作。
2. 学历要求:a) 中级职称晋升:候选人需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b) 高级职称晋升:候选人需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硕士学历及以上学位。
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一、制定评聘标准1.明确职称评聘的基本要求和标准,细化评定指标,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根据不同职称的要求确定不同的评定指标和权重,使评分更有针对性。
3.建立评定指标库,根据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评价。
二、建立评聘评分体系1.建立量化赋分的评分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的得分标准和权重。
2.制定评分细则,明确评分的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建立评分数据记录和分析的机制,定期进行评分数据的审核和分析,发现评审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调整纠正。
三、推行评聘流程1.明确评聘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建立完善的评聘申报、评审、公示和公示等程序。
2.建立评聘专家组,组建专业水平较高的评审专家团队,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加强评聘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对评聘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引导教师主动参与评聘。
四、激励机制1.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评聘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待遇,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对评分较低者进行适当的惩罚,对表现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形成竞争激励机制。
3.建立教师评聘的终身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业绩,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五、评估效果1.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评聘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并分析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制度。
2.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和优化评聘制度,提高评聘的效果和质量。
以上就是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的内容,通过科学的评聘制度和具体的实施措施,能够有效地提高评聘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50605骨干教师评选通知(邯教204号)
邯教…2015‟204号关于评选邯郸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推荐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根据《邯郸市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的通知》(冀教师[2015]7号)要求,邯郸市教育局决定评选邯郸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推荐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范围1.评选邯郸市骨干教师的范围是:参加过教师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且成绩合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等学校在职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2.推荐河北省骨干教师的范围是:已取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近5年内参加过教师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且成绩合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等学校在职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二、评选及推荐条件(一)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法执教、以德施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行,无违规收取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无以赚钱为目的的校外兼课、兼职、办班行为,无在校内经销教辅资料及商品行为,不以教谋私,乱收杂费。
(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市、县范围内发挥较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近五年内,在市、县范围内为其他教师举办过公开课,推广介绍过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从思想上、业务上关心、帮助、指导青年教师成长,至少承担过两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具有坚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参加进修学习,注重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连续5年,继续教育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范本模板】
河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正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以及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取得较高价值的科技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项目1项或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项目2项的主要参加者;(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编人员,参与本专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1项以上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2项以上,并被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并颁布实施;(三)主持过2项以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消化示范,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并予以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主持过省(部)级批准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改造、规划、设计、生产技术方案及重大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与实施,并通过验收,1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一)主持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并在项目实施中作出重大技术贡献者(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二)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三)获国家授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四)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其中2项转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以专利证书、转化效益证明为准);(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高级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评分样表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高级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评分表姓名:申报职称:量化评价标准说明根据参评专业的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研究类专业标准和非研究类专业标准两类。
具体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
其中基本指标中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填报,占40分;评价指标中的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占60分。
各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一、学历。
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
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打分,若多个学历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资历。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从参评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止。
三、工作经历。
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中油集团公司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
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五、获奖成果。
对参评人员的绩效要素进行评价,主要是通过其已取得的技术成果,根据成果的级别、类别和本人发挥的作用,做出绩效评价。
按获得的最高奖励进行打分(仅限等级内额定人员),若曾获多项同档次奖励,可视情况予以加分,但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样本(3篇)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样本一、个人业绩表现1. 目标达成率:评估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完成的目标任务的比例,达成率越高,说明个人工作能力越强。
2. 项目完成度:评估个人在参与的项目中所承担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任务分解、工作计划、时间管理等方面,完成度高说明个人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
3. 业绩贡献度:评估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对组织的贡献程度,包括业绩增长、效益提升等方面,贡献度高说明个人具备卓越的工作能力。
4. 创新能力:评估个人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点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强说明个人具备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与技能1. 学术研究:评估个人在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的数量及质量,学术研究能力高说明个人在专业领域具备深厚的知识储备。
2. 技术应用:评估个人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强说明个人具备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
3. 业务水平:评估个人在工作中运用业务知识和技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程度,业务水平高说明个人对所从事领域的了解和掌握程度深。
4. 自我学习能力:评估个人主动学习和持续进修的意愿和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强说明个人具备不断提升自身知识和技能的动力。
三、团队协作与领导能力1. 团队合作:评估个人在团队中的合作态度、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强说明个人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协调能力。
2. 领导能力:评估个人在工作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团队负责人时的领导能力,包括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和团队激励等方面,领导能力强说明个人具备良好的领导素质。
3. 跨部门协作:评估个人在跨部门合作中的能力,包括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能力,跨部门协作能力强说明个人具备拓展视野和整合资源的能力。
四、职业道德与素养1. 规范意识:评估个人在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意识和能力,规范意识强说明个人具备诚信守法的职业操守。
2. 职业形象:评估个人在工作中的仪表仪态和言行举止是否符合职业形象标准,职业形象好说明个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邯郸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邯郸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邯职改办字〔2008〕10号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普查登记、换证和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职改办:省职改办决定自2008年起,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初聘确认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开展更新换证工作;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
按照省职改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开展普查、换证和建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普查登记范围凡是在我市管辖的行政机关(含党、群、团)、各类企事单位(含民营、个体)工作,并获得过国家和我省、我市专业术职务任职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的人员(含离休、退休),均属于普查登记范围。
驻邯省、部单位委托我市代为评审、初聘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也属于普查登记范围。
民营企业和农村中,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取得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进行普查登记,不换发新版证书。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违反评审政策,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参评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律无效,不予普查登记和换证。
原在民营企事业单位工作,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参评获得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又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其原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参评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范围内无效,不予普查登记和换证。
原在外省、外市、外单位(非我市管辖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外省、外市、外单位(非我市管辖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未经我市职改办审核认定的,不在普查登记范围。
工人职称、政工职称不在普查登记范围。
二、证书更换范围2008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初聘确认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我市卫生专业微机测评试点考试中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取得的“省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一律换发成2009年新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意见-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意见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邯郸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教育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满足适龄学生接受良好高中教育的需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核心,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持续开展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学先进提质量”活动,把学习先进地区的教育经验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抓手,不断扩大活动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树立明确的质量观。
提升质量是教育永恒的主题,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高中学校要明确发展目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树立正确的质量观,改进评价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与时俱进创新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发展“互联网+教育”。
二是拓展视野,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
一方面市教育局将有计划的安排各高中学校校级干部、中层干部、骨干教师等到先进学校学习、培训,学习先进学校管理经验、先进教育教学方法、学校考核办法等方面的经验。
领会“新高考”的变化,邀请全国知名教育专家、一线名校长、名师等到邯郸传经送宝,结合我市高中教育现状,使高考改革各项要求平稳落地。
另一方面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也要增强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形成学习培训的常态化,要学习京津、沪浙、广东、四川等地改革试点的经验,要借鉴河南郸城县、云南会泽县、山东潍坊市、山西晋中市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似地区的办学经验,在学习中反思领悟、在学习中结合校情、在学习中研究改进,并内化成本单位的措施方法,提升自身办学水平。
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推荐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试行办法(修订版)各单位:为使我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遵照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总结上一年度职称评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赋分操作办法。
该办法较好的解决完善了业绩的含金量和权属关系、时效性以及专业年限等问题,更加合理量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课件、绩效考核等划分项目、等级和分值,各推荐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次序,试行效果良好。
有关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规定如下:一、学历赋分(详见附表)注:学历均以毕业证书为准, 研究生仅有学位的不认可,双学士等同单学士,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年计算,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
在海外、新疆、西藏、边远民族地区工作期间,每满一年增加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不设上限,按实际分数累加。
三、年度考核赋分近两年的年度考核赋分,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
优秀12分、良好7分、一般2分、不合格(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赋分上限20分。
四、标准课程制作赋分(详见附表)根据课件最终得分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一票否决)四个等级,赋分区间为:40-24(按百分制课件分数×0.4得出)、0(百分制课件分数低于60一律为不合格计0分)。
课件分数≥90分为优秀;90>分数≥80为良好;79≥分数≥60分为合格,分数<60分或有否决项为不合格。
其中优秀比例为15%。
良好为50%,合格30%,不合格为5%。
五、任现职以来成果赋分(详见附表)注:(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工程奖、设计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工法、科技开发项目、科技示范工程、安全达标示范工程、安全文明工地、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观摩工程、QC成果奖、五小成果奖等项。
2024年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板(2篇)
2024年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高级职称的晋升标准和程序,提高中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高级职称的晋升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高级职称晋升评审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把职称晋升关。
第四条职称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确保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工作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职称晋升培训和指导,提高职工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其晋升中高级职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第六条本细则的具体细节和流程由职称评审机构制定并发布。
第二章中高级职称晋升标准第七条申请中级职称晋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2. 在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积极主动承担重大工作任务,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3. 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八条申请高级职称晋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在中级职称上工作满5年以上;2. 在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独立承担重大工作任务、解决复杂问题、推动工作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3. 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且积极参与行业内的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等活动;4. 具有极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三章中高级职称晋升程序第九条中高级职称的晋升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职工提交职称晋升申请材料;2. 职称评审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职工进入下一步;3. 职称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 评审通过的职工进行面试或答辩;5. 职称评审机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职称晋升;6. 晋升职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领取新职称证书。
第四章职称评审机构的职责和要求第十条职称评审机构是负责组织和实施职称评审工作的部门,其职责和要求包括:1. 制定职称评审具体细则和流程;2. 负责对职工的晋升申请进行评审和答疑;3. 组织专家对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 组织面试或答辩等环节;5.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职称晋升,并发布评审结果;6. 及时反馈评审结果给职工,并协助申请人办理新职称证书的领取手续。
2023中学职称晋升考评量化方案
2023中学职称晋升考评量化方案一、综述中学教师职称是评定中学教师专业水平和职业资格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激励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量化方案。
二、考核标准中学教师职称晋升考评量化方案主要从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水平、师德师风、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评估。
1. 教育教学能力(40%)教育教学能力是中学教师最基本的能力要求,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评估和教学反思等方面的能力。
评估方法可以采用教师教学观摩、授课演示、教案评审等方式。
2. 学术研究水平(20%)学术研究是教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两个方面。
评估方法可以通过教学论文、研究报告、学术成果等来进行。
3. 师德师风(15%)师德师风是评价中学教师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态度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态度、师生关系、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方法可以通过学生调查、同事评价等来进行。
4. 科研成果(15%)科研成果是评估教师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教材、论文、专著和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成果。
评估方法可以通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来进行评价。
5. 教育教学改革(10%)教育教学改革是评价教师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贡献,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以及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表现等。
评估方法可以通过教改项目的实施情况、成果的推广应用等来进行评价。
三、评估流程1. 自愿申报教师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申报职称晋升的意愿,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和材料。
2. 定量评估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工作情况,对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水平、师德师风、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进行定量评估,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3. 面试对评估结果排名靠前的教师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
4. 综合评议根据评估结果和面试表现,综合评议确定教师的职称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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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申报、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办法(修订)
为使我市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总结近两年我市量化测评的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一、量化测评原则
量化测评是评价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重要依据,凡是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经过量化测评,达到最低分数线及其以上方可申报推荐。
最低分数线为:申报初级 60 分;申报中级 70 分;申报高级 80 分。
量化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提供材料须真实可靠,量化打分须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行私舞弊。
二、量化测评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条件,并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量化测评组织
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中,必须成立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在本单位推荐工作开展前通过职工选举产生。
该委员会在本单位职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要求申报的人员量化测评和推荐工作。
推荐委员会由政治条件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执行职称工作方针、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负责职改工作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 5 人。
四、量化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二)任职年限计分
1、任现职每满一年计 1 分(年度考核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计分)。
2、现在乡镇以下 ( 含乡镇 ) 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内在基层工作每满一年另加 1 分
( 年度考核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计分 ) 。
(三)专业年限计分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每满一年计 1 分。
(年度考核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计分)
(四)年度考核计分
任现职内年度考核每获优秀一次另加 2 分。
(五)荣誉称号计分
1、荣誉称号:指国家党政机关授予或与国家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各种荣誉称号。
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 先进教育工作者 )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科技拔尖人才、“三八”红旗手、巾帼十杰、“五四”奖章获得者、十大杰出青年、新长征突击手或与上述级别相当的荣誉称号获得者。
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本专业方面的先进工作者称号,省部级单位的按地市级标准计分,地市级单位的按县区级标准计分。
3、同一种荣誉称号按年度受到不同级别表彰,只按最高一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种业绩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按最高一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1、科研成果奖指各级政府及科委授予并发证的科研成果奖励。
如: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山区创业奖、省长特别奖、科技著作奖,文艺振兴奖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根据主研人员排名情况酌情计分。
科研成果主研人员一等奖限定前 10 名计分、二等奖限定前 7 名计分、三等奖限定前 5 名计分。
前三名计满分,以后限定人员内每降一个名次递减 5 分,直至保底分为止。
保底分为:国家级 10 分,省部级奖 4 分,地市级及县区级奖 1 分,限额外人员不计分。
3、同一成果的不同奖励按最高奖励计分,不重复计分。
4、获得省、市科技技术奖励的二级证书和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的,按所属级别的保底分标准计分;本项奖励若已按科研成果奖限定名额内标准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
5、以集体名义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一般不给个人计分。
对于主要完成人员 ( 须凭奖励证书和成果鉴定证书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 ) ,可参照同级奖励计分办法酌情给分,但最高不得超过保底分。
6、工程技术方面的优质工程奖、优秀设计奖、鲁班奖、优秀新
产品奖等,可参照科技进步奖按其分值的 1/2 比例计分,直至保底分为止。
7、本系统的专项奖,如新闻系统评选的好新闻奖以及文化等部门评选的作品创作方面的奖励,可参照同级科研成果奖按其标准 1/5比例计分,限额人数内第一名计满分,以后按 5 分递减计分,直至保底分为止。
8、获奖如果不分等级则按同一级别的三等奖计分。
9、县区级别是指县 ( 市 ) 区政府及科委授予并发证的科研成果奖励,不包括县团级及其以上的厂矿企业自行颁发的各种奖励。
(七)论文论著
1、论文著作定义
本办法提及的论文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时间内已正式发表的,且具备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并能系统地讨论或研究本专业某种问题的学术文章。
本办法提及的论著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时间内已正式出版,并能系统地讨论和研究本专业学术问题的理论著作。
本办法中提及的一般著作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时间内已正式出版,并有较大实用价值的著作;虽未正式出版,但在本系统普及使用过两年以上时间且与本专业有关、有较大实用价值的著作。
本办法中提及的译著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时间内翻译并出版过,且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
2、正式出版刊物定位
具有国家正式出版号(ISBN7)的书籍;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
具有省准出号(如“冀出内准字”等)的刊物。
虽冠以国家、省部、地市、团体、院校名称等,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于正式出版刊物。
3、刊物级别定位
国家级: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的行业学会、协会和全国性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术团体、国家重点院校等主办的刊物为国家级刊物。
省级:省委机关、省政府各厅及其所属的行业学会、协会和省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术团体、省重点院校等主办的刊物为省级刊物。
地市级:市委机关、市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术团体、本科院校等主办的刊物为市级刊物。
4、论文、著作计分规定
(1)具有国家正式出版号(ISBN7)并已正式出版发行的著作记分。
(2)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论文计分。
(3)具有省批准的准出号(如“冀出内准字”等)的论文计分。
(4)译著按一般著作标准计分;译文按相应级别论文标准减半计分。
(5)以不同版本出版同一或相似内容的著作不重复计分;以不同报刊发表同一或相似内容的论文不重复计分。
(6)未正式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不计分。
(7)不是在任现职时间内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不计分。
(8)不属于本专业的论文不计分。
(9)不具备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也不能系统地讨论和研究本专业某种问题的一般文章不计分。
(10)增刊、副刊不计分。
(11)论文限按5篇计分,多余的不计分。
推荐委员会和职工参考职能科室对要求申报的人员各项工作指标日常考核情况和本人的简要述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原则上从以下三个方面按一般、良好、优秀档次评议:
(1)承担工作量及工作成绩方面(10分);
(2)学术水平及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方面(10分);
(3)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方面(10分)
(职工打分总和÷职工打分人数)=综合评价计分。
综合评价满分应为60分。
五、测评推荐程序
1、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量化测评办法及申报推荐评审数额情况。
2、要求申报的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向单位职称(人事)部门提交与申报推荐及评审有关的必须材料。
3、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将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张榜公示,并组织要求申报的人员向全体职工(最少不低于60%)作简要述职报告(必要时可进行提问和答辩)。
4、选举产生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委员会。
5、推荐委员会和职工分别给要求申报的人员量化打分。
6、推荐委员会排出名次,确定申报推荐人选并公布结果,填写《邯郸市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测评表》。
测评结果要通知到本人并在单位张榜公布。
六、其它
1、各单位职称(人事)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需对本办法做出修订的,须报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执行。
2、本办法中的各种奖励、荣誉称号、论文著作必须是在任现职时间内取得的。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由市职改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