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综合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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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结算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结算中心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结算中心的财务结算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提高结算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财务结算的部门及个人。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结算中心组织结构应清晰,职责分明,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主管、会计、出纳等岗位。

2. 结算主管负责制定结算流程,监督结算工作,确保结算活动的合规性。

三、结算流程管理1. 收款管理:明确收款流程,包括收款方式、时间限制、收款确认等。

2. 付款管理:制定付款流程,包括付款审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

3. 账务核对: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目清晰,无误。

四、内部控制1. 分工明确:严格执行岗位分工,避免职责交叉,减少风险。

2. 权限管理:对结算操作权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未授权操作。

3. 审计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结算流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定期识别结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

2. 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六、信息系统管理1. 系统安全:确保结算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

2. 数据备份: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系统维护:定期对结算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七、培训与考核1. 定期培训:对结算中心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

2. 考核机制:建立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结算中心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考模板(五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考模板(五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考模板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 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 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 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 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 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 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 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 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 整体项目验收审计, 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参考模板(二)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____的管理, 强化财务监控机制, 保证____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 促进学校教学, 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____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 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的发展等需要立项, 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2.____主要国家财政和地方的拨款, 学校配套资金, 学校预算安排的____等。

3.专项经费包括。

专项经费, 课程建设专项经费, 课题经费, 国家示范校建设____, 重点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培训中心建设专项经费, 基础设施改造专项经费, 合作办学, 人才引进和基本建设专项经费等。

4.专项经费原则上按财务会计年度申报, 每年____月份申报下年度专项经费。

5、专项经费以项目形式申报, 采用项目责任单位申报, 学校预算领导小组审议论证。

6、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和学校发展建设要求, 填写“专项经费申报表”, 报送财务处备案汇总。

7、预算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提交项目的总体设想、依据、规模等是否合理;对项目的____、技术、经济及财务等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对项目资金是否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是否确有保障等进行论证审议。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强化资金收支监管,保证资金链安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及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全面整合集团公司资金资源,提高资金整体效益;(二)严格管理,保障周转,加强监控,防范风险;(三)资金集中不改变原有资金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四)以市场化为基础的资金有偿使用。

第四条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集中管理体制、资金预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现金集中管理、授信融资管理、资金分析报告制度、资金集中管理的监督及考核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包括在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活动中的一切资金收入和资金支出,资金形式主要表现为现金。

现金指各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他可立即用于支付的货币类资产。

第二章资金集中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中心,承办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资金中心是集团公司财务资金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资金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资金集中工作以资金中心为主管部门、各子公司资金管理机构为执行部门,分别依据各自权限,参与资金集中管理,行使资金管理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集团公司以及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机构的建设,推动集团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与有效运作。

(二)及时监控子公司资金流动情况,特别是资金流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事项,认真评估内部借款的安全性,规避风险。

(四)负责对各子公司资金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同时负责对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与考评。

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市场结算中心的管理,保障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提高结算效率,树立市场形象,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设立总经理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

市场结算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市场结算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三章市场交易市场结算中心的交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5:00,具体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确定,并经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

交易过程中,参与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操作或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结算清算市场结算中心实行T+0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卖交易结束后,结算中心将立即进行清算结算工作。

结算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参与交易的各方进行结算和清算工作,确保每位交易参与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监督管理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将对市场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秩序良好,交易安全有序进行。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交易参与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第六章相关规定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补充规定,并报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市场结算中心所有参与者均应遵守并执行。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参与者,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将保留对其追究责任的权利。

以上为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市场结算中心所有参与者应遵守并执行,确保市场结算中心的正常运行和交易的安全有序进行。

资金结算中心操作规程

资金结算中心操作规程

资金结算中心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实业公司创新提升式发展的需要,贯彻实业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以创新的观念和方式做好实业公司的资金运营管理工作,达到发挥实业公司资金规模优势,提高实业公司的整体资信和资金运作能力; 盘活实业公司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规范和提升实业公司的资金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实业公司资金运营功能的不断完善; 提高实业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实业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特制定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实业公司资金结算的运作管理平台,规范实业公司资金运作的初步程序,明确实业公司资金结算的基本运作方式。

并通过模拟商业银行职能,充分发挥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作为内部银行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及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分中心的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和资金结算操作规程。

第二章术语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和资金结算分中心: 资金结算中心是指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是实业公司内设置的集团资金结算的运营管理机构,并将通过集团融筹资、资金结算、调剂和运作管理及协调等逐步发展成为实业公司的财务公司。

资金结算中心是实业公司的内部银行,是实业公司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经营收益和风险由实业公司承担。

资金结算分中心是指进入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资金运营网络的成员单位。

以实业公司子公司、实业公司等法人单位作为分中心成员单位,实业公司财资部代表实业公司总部、各分支机构等非法人经营单位作为分中心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资金结算分中心设成独立的运营部门,也可以在财资部内部设置从事资金运营的专职岗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经营单位和机构的资金集中结算管理和资金运营工作。

第五条资金运营网络系统: 是指资金结算中心和分中心及所属单位在资金运营管理中,所采用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和银行网络系统等实施实业公司资金归集支付等资金运营活动的网络的统称。

企业资金归集预案范文模板

企业资金归集预案范文模板

一、预案背景为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金归集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实现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 降低资金风险,保障企业财务安全;3. 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4. 促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三、预案内容1. 资金归集范围(1)企业内部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公司的资金;(2)企业外部合作单位及供应商的资金。

2. 资金归集方式(1)设立集团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负责企业内部资金归集;(2)通过银行账户、支付平台等渠道实现资金归集。

3. 资金归集流程(1)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公司按月将资金归集至集团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2)集团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根据资金需求,对归集资金进行统筹安排;(3)集团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定期向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公司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4. 资金归集管理(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归集、使用、监督等环节的职责;(2)加强资金归集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3)定期开展资金归集业务检查,确保资金归集工作合规、高效。

5. 资金风险控制(1)加强对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资金挪用;(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资金风险进行实时监控;(3)完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6. 资金归集效果评估(1)定期评估资金归集效果,包括资金使用效率、风险控制等方面;(2)根据评估结果,对资金归集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预案实施与监督1. 预案实施(1)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公司按照预案要求,落实资金归集工作;(2)集团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负责监督、指导资金归集工作。

2. 预案监督(1)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归集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归集工作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归集工作合规、高效。

五、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企业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修订预案。

机构资金管理制度

机构资金管理制度

机构资金管理制度
前言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机构的资金管理和相关活动,目的是加强资金管理,保护机构利益。

资金管理目标
我们的资金管理目标是确保各项业务运营的正常开展,同时达到以下目标:
- 最大化投资回报;
- 确保资金流动性;
- 确保资金安全;
- 遵守法律法规。

资金管理授权
机构的资金管理由授权的高层管理人员负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机构运营策略、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确保决策合理、科学、安全、高效。

资金管理流程
资金预算
机构每年审核和制定资金预算,确保在投资和经营活动中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并实现最大化利润。

资金监管
机构的财务人员编制每周、每月和每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现金流量表,以跟踪资金使用情况。

同时,机构会与银行建立稳定的资金监管体系。

资金投资
我们会制定详细的资金投资策略,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和收益
最大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资金使用
机构在资金使用上将遵循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

未经授权,任何人员都不得擅自挪用机构资金,严禁用于非机构活动。

结论
本制度是机构规范资金管理的基础,我们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管
理资金,确保机构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经营。

国有企业集中结算实施细则模版

国有企业集中结算实施细则模版
信息保密
加强信息保密管理,确保结算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03
集中结算业务规则
业务规则制定
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 度制定集中结算业务规则。
制定程序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审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 流程进行审批和发布。
内容要求
明确集中结算业务涉及的部门、岗位和职责,规 定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
数据加密与解密
采用加密技术保护数据的安全性, 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灾备与应急预案
制定完善的灾备与应急预案,确保 系统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恢 复。
07
附则和附件
附则
本细则的解释权
本细则由XX国有企业财务部 门负责解释,报经XX部门批
准后生效。
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 施。
业务规则执行
要点一
遵守规则
参与集中结算业务的部门和岗位应当 严格遵守集中结算业务规则。
要点二
执行监督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集中结算 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要点三
培训与教育
加强集中结算业务培训和教育,提高 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规范意识 。
业务规则监督
01
内部审计
企业通过内部办公系统或财务系统发起集中结算申请,填写必要的信息,如结算 金额、结算类型、结算时间等。
线下申请
企业可采取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交集中结算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审批流程
自动审批
针对符合规定的结算申请,系统自动进行审批,无需人工干预。
人工审批
对于超出规定范围或较为复杂的结算申请,需人工进行审批,一般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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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资金结算中心(XX)操作手册2007.05目录◆XXXX资金结算中心(XX)管理办法 (2)◆基本组织架构、业务围及岗位职责 (15)◆主要业务操作指南 (23)◆主要业务流程图 (30)◆部账号和会计科目设置 (49)◆主要业务账务处理程序 (52)◆部结算票据和表格样式 (63)◆XXXX资金结算中心(XX)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业务围第三章岗位设置和职责第四章账户和票据管理第五章资金收入和支出第六章部融资金和保函第七章部结算凭证使用和传递第八章账务处理和报表报送第九章结算纪律和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XX区域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规资金结算中心(XX)(以下简称“结算中心)和各XX公司、专业公司行为,促进结算中心的健康发展。

根据《XXXX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XX区域生产经营和资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金结算中心(XX)”是在XX地区设立的,以办理XX区域各成员单位现金收付、往来结算及提供其他中间业务的部专设机构。

第三条纳入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管理的单位为:在XX区域,以(XXXX公司)和各子公司名义的各XX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包括:(一)XXXX公司(XX);(二)XX公司;(三)XX公司;(四)其他。

第四条结算中心为各单位办理业务,应遵守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结算中心集中办理XX区域各单位现金收支结算;集中管理银行账户;集中保管收款收据和发票、票据、财务印章;集中管理保函和信贷证明。

(二)分灶吃饭原则:谁的钱记谁的帐,由谁支配。

各成员单位凡在资金结算中心有存款余额的均在预算额度自由支配;(三)以收定支原则:各单位资金支出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收入,实行先收后支,有收才有支,结算中心不垫资。

(四)有偿使用原则:各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存款、贷款均比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实现一定的优惠。

(五)恪守信用原则:结算中心严格按结算制度履约付款,严禁发生延误、积压、挪用、截留各开户单位结算资金行为。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业务围第五条结算中心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属三融资与投资部在XX地区的派出机构,由融资与投资部全面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第六条结算中心服务于XX区域各单位,接受各单位的委托办理资金结算,不对外办理结算业务。

其主要业务围包括:(一)吸收在XX区域各单位存款,将收取的款全部存入结算中心收款账户;(二)根据审批后的资金计划、相关程序和留存额度,对各单位资金支出进行划拨;代办与各商业银行间的存款和结算业务、票据和贴现业务;(三)在各单位存款余额为各成员单位代办结算支付服务并定期结算利息;(四)集中代开各收据和发票,按当地税务征管部门要求扣取营业税及附加,按各单位提供的纳税申报数拨付或解缴;(五)办理各单位在结算中心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日常事项,对银行票据、印鉴及部结算的各种票据实施监管;(六)建立区域部货币结算资金调剂制度,按有偿、自愿原则,办理部借贷业务,调剂区域各单位间资金余缺;(七)为区域各单位代为办理银行承兑业务、贴现业务、保函及信贷证明业务;(八)办理各单位日常零星报销及所需现金、备用金业务;(九)办理和各单位上级公司委托的其他业务。

(十)协助、各单位上级公司加强会计监督和风险控制;第三章岗位设置和职责第七条结算中心实行总会计师领导下的资金经理负责制,暂设结算中心经理、结算会计和出纳三个岗位,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度增加人员。

第八条结算中心经理由任命,负责XX区域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业务上对XXXX总部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结算中心的全面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结算中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责分工;(二)对各成员单位资金预算、资金支付手续、支付流程进行审核,确保资金安全;(三)根据XXXX总部的拨款指令将余款上划XXXX总部;(四)负责各成员单位流转税的扣取,并及时缴纳税款;(五)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并按程序报批;(六)管理有关收款收据、发票及相关票据及印章。

(七)完成XXXX总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结算会计负责结算中心的具体核算工作。

主要职责为:账户对账及结息;会计凭证、结算票据的保管;按要求向XXXX总部报送各项报表等;出纳员负责现金支付及银行款项的收支工作。

主要职责为:现金及银行票据管理、账户及保函管理、会计凭证、结算票据的传递等。

第四章账户和票据管理第十条原XXXX公司(XX)以“XXXX 股份”名义开立的账户作为结算中心基本账户,统一办理外结算。

第十一条为加强XX区域各专业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确保结算中心资金安全,结算中心可在基本账户以外,开立若干结算账户,并通过“网银”系统与各专业公司在XX开立的“网银”账户联接。

第十二条除XX公司、XX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单位可在XX开立一个收支账户外,各XX公司原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一律撤销,并开出转账支票,将存款余额转入结算中心基本账户。

第十三条因涉及合同履行等原因无法销户的,可采取“保留账户,更换部分预留印鉴”做法,将原账户人名章更换为结算中心人名章,并将账户资金转入结算中心的基本账户。

第十四条各单位必须在结算中心开立一个部结算账户(见《XX 结算中心部单位开户名称及账号》),将所有资金存入该账户。

第十五条各单位开户账户,应在结算中心领取《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账户申请表》(表1)及《单位预留印鉴卡片》(表2),经开户单位上级公司签署意见,在资金结算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六条结算中心严格按照XXXX的有关规定及三资金管理制度,办理资金结算,为各开户单位的存款,并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维护资金的自主支配权。

除国家法律规定外,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扣款,不得擅自停止开户单位的正常开支。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结算中心领取的重要空白凭证(表4-8),必须妥善保管,如被盗、遗失,应及时向结算中心办理挂失;如领取的外部银行票据被盗、遗失,应及时通知结算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发生经济损失,应由丢失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各单位必须在本单位账户余额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或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十九条各单位变更银行账户(包括印鉴及有权签字人),需填写《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账户申请表》,报结算中心审批。

第二十条申请销户或合并账户,须与结算中心核对存款余额,双方核对无误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销户时,必须向结算中心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

第二十一条结算中心对各单位存入的资金,可按商业银行同期利率上浮20%计息,每季末20日为结息日。

第二十二条结算中心每月15日、30(31)日打印各单位账户余额账单,各单位核对无误盖章确认后,交结算中心备案。

第二十三条收款收据、发票、银行票据和印章的保管,“网银”安全的管理,按照《XXXX现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资金收入和支出第二十四条结算中心资金来源于各单位收取的所有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和XXXX总部及各单位上级公司资金投入。

第二十五条收款发票或收据由结算中心负责管理和开具,如需领取空白发票或收据,应办理空白票据领用登记手续,填写收款单位,并在限期交回。

第二十六条以XXXX公司名义承接的,各收款单位收取的外部商业银行票据,其收款单位必须是“XXXX 股份”,收款账号及开户行由结算中心指定;以各法人单位名义承接的,所收款项必须进入在XX地区开立、且与结算中心建立“网银”的银行账户。

第二十七条结算中心在收到款项后,向各收款单位出具转账收款凭证。

如所收取总包款中包括部专业分包或所辖款,应在收到后按双方约定比例进行部分配。

第二十八条每月末前,各单位应向结算中心报送下月《月度资金收支预算表》(表8),经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单位盖章后交结算中心审批,结算中心以此预算作下月付款依据。

预算包括:期初资金结余、本月预计资金收支、月末资金结余等容。

第二十九条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工费、分包款、设备款等业务,必须在月度支出预算,向结算中心出具收付款、转账、取现凭证,结算中心根据审批后的月度收支预算办理。

第三十条缴纳营业税。

收款发票或收据由结算中心统一出具,月末,结算中心将根据各单位开具的发票金额计算应缴纳税额,统一缴纳并分解列账。

第三十一条提取现金。

各单位因发放工资、奖金和日常报销业务如需支取现金,可向结算中心提出申请,通过结算中心办理。

领用现金超过10,000元时,各单位须向结算中心预约。

第三十二条上交公司款项。

各开户单位上交上级公司各项管理费、“三金一保”等费用,由付款单位填写《转账支票》,结算中心开出外部商业银行票据(支票、汇票、电汇)进行支付。

第六章部融资和保函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出现短暂资金缺口并影响到正常施工时,原则上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资金调剂。

在上级公司无法调剂时,经上级公司同意后,向结算中心申请短期临时周转借款,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四条结算中心向开户单位发放临时性周转性借款,借款金额超过30万元的,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并按“旧贷不还,新款不借”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五条部融资实行“有偿占用”、“专款专用”原则,结算中心可根据部存款的实际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提出利率浮动调整意见,报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向结算中心借款应按期归还,如逾期不还,结算中心有权从存款中扣回,并按合同约定加收取违约金和罚息。

不足部分从下次回收的款中扣回。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自负。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需要结算中心办理各类保函,其办理的条件、提供资料、审批权限及程序按《XXXX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结算中心可代办XX地区以XXXX公司名义承接的各类保函及信贷证明等中间业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由委托单位承担。

第七章部结算凭证使用和传递第三十九条结算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结算的依据,各开户单位须使用结算中心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正确填写有关容。

第四十条部结算票据的使用及传递(一)进账单是用于开户单位各类款项存入的票据,包括从外部收取的支票、汇票、现金或银行收款通知等。

要求如下:1、必须经结算中心盖章、受理人签字和收款单位盖章后生效。

2、为区别是哪个单位存入的款项,存款单位应在收款人“XXXX 股份”后加填部单位账号;3、部收款通知单一式二联,其中:第一联为开户单位收款通知,第二联为结算中心入账凭证;4、如收到的票据经银行审查发生退票,退票凭证第一联交结算中心作收款单位的付款凭证,第二联加盖结算中心印章后,退给收款单位据以冲账。

(二)转账支票用于开户单位办理部各单位间的结算,以及对外付款结算(需由本部转换为本部在外部银行的转账支票)的票据,包括对外支付款、材料款、设备采购款,各项费用等。

支付形式包括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

要求如下:1、开户单位需办理付款时,先必须填写《XXXXXX结算中心转账支票》,并附相关附件;2、转账支票有效期五天(签发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3、支票大小写和收款单位不得更改,其他容如有更改,必须加盖预留印鉴之一证明;4、必须经付款单位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字后生效;5、转账支票一式二联,其中:存根联为开户单位入账凭证,正联留结算中心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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