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形考作业——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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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形考作业答案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A)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是制定其他教育法的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教育法的(A)是指以一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形成的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统一体。

A. 体系

B. 渊源

C. 规范

D. 原则

3、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被称为(B)。

A. 自学法

B. 调查研究法

C. 比较研究法

D. 系统思考法

4、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D)的权力。 A. 监督B. 领导 C. 管理 D. 领导和管理

5、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B)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

A. 目标

B. 调整对象

C. 义务

D. 环境

6、颁布于(B)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A. 2006 B. 1986 C. 1980 D. 1994

7、下列方法中,(B)是指在分析的基础上,把同一事物或不同事物的某些方面、某些要素或某些侧面加以比较,确定其相同点、不同点和相互间的关系或联系,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运行规律的学习方法。 A. 调查研究法 B. 比较研究法 C. 系统思考法 D. 文献阅读法

8、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D)。

A. 工作准则

B. 法律条文

C. 基本要求

D. 行为规则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A)有权制定法律。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国务院

10、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全部教育法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B),是制定和执行教育法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A. 法律关系 B. 价值准则 C. 工作标准 D. 行为规范

11、在我国教育法的体系中,(A)被划分为教育基本法层次。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2、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之一是:二者均为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B)所享有的利益。

A. 受教育者

B. 一定主体

C. 教育者

D. 学校

13、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教育的( B )原则。

A. 方向性

B. 公共性

C. 终身性

D. 平等性

14、教育法的效力是指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它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D)效力。

A. 对事的

B. 对人的

C. 对组织的

D. 对人或组织的

15、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B)使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

A. 义务

B. 权利与义务

C. 目标

D. 权利

16、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C)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个人 B. 社会组织 C. 社会组织或个人 D. 公民

17、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通常包括假定(法定条件)、(D)和奖惩。

A. 名称

B. 效力等级

C. 适应范围

D. 处理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此项规定为(D)规范。

A. 禁止性

B. 政策性

C. 授权性

D. 义务性

19、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C)及其规律。

A. 教育法律权利

B. 教育法律义务

C. 教育法律现象

D. 教育法律意识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关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属于(B)规范。

A. 授权性

B. 义务性

C. 禁止性

D. 补偿性

21、从狭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专指(C)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教育法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A. 国家权力机关

B. 教育行政部门

C. 国家司法机关

D. 国家行政机关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B)义务教育。”

A. 按时入学接受

B. 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

C. 完成

D. 入学接受

23、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C)依据法定的权限,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

A.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B.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 国家机关

D.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24、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做的解释,称为(B)。

A. 立法解释

B. 行政解释

C. 法定解释

D. 官方解释

25、学生的隐私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A)

A. 客体

B. 内容

C. 主体

D. 结构

26、《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规定:“凡年满(A)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丧失学习能力的以外,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A. 十五

B. 十八

C. 十四

D. 十六

27、法律草案的(A)是指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草案正式表示同意与否的活动。

A. 通过

B. 公布

C. 审议

D. 提出

28、教育法律法规的解释可以分为(B)和非正式解释两种。

A. 司法解释

B. 官方解释

C. 行政解释

D. 立法解释

29、《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C)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A. 8

B. 5

C. 6

D. 7

30、下列各项中,(B)属于国家监督。

A. 社会团体监督

B. 教育行政部门监督

C. 人民政协监督

D. 民主党派监督

31、下列各项中,( C )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A. 学校资金

B. 教师讲课

C. 学生的受教育权

D. 学校名誉

32、职业教育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需要的专门知识和(C)的教育。

A. 基本理论

B. 应用技术

C. 操作技能

D. 基本素质

33、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称为(B)证书。

A. 学业

B. 学历

C. 毕业

D. 非学历

3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进行的综合或单项考核和评价,称为(A)。

A. 教育评估

B. 教育督导

C. 教学评估

D. 教学检查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不满(D)周岁的是无行为能力人。

A. 16

B. 18

C. 14

D. 10

36、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D)、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A. 法律议案的审议

B. 法律议案的受理

C. 法律草案的受理

D. 法律草案的审议

37、我国学位又按哲学、经济学、法学等(A)个学科门类授予。

A. 13

B. 12

C. 11

D. 10

38、下列各项中,(D)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A. 教师财产

B. 学校设施

C. 学生利益

D. 教育部

39、合格评估是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对(A)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鉴定认可的制度。

A. 新建学校

B. 普通高校

C. 所有学校

D. 民办学校

40、下列各项中,(B)由国务院制定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 《教师资格条例》

C.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41、从(C)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始,我国建立了学位制度。

A. 1975

B. 1991

C. 1981

D. 1992

42、教育法律(B)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A. 事件

B. 意义的行为

C. 事实

D. 规范

43、非正式解释又可称为(B)解释。

A. 法定

B. 学理

C. 官方

D. 有权

44、成人教育,是指通过业余时间、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A)进行的各种类型和各种层次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职业知识与技能的教育。

A. 成年人

B. 学生

C. 公民

D. 青少年

45、狭义的教育立法是指(B)依据法定的权限,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教育法律的活动。

A.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

B.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C. 国家机关

D.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46、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权利受到侵害时诉请国家提供保护的权利,称为(B)。

A. 行为权

B. 请求权

C. 人身权

D. 要求权

47、《教师资格条例》由(C)制定。

A. 教育部

B.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48、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A)。

A. 公布

B. 适用

C. 解释

D. 实施

49、教育法的(C)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A. 适用 B. 解释 C. 遵守 D. 实施

50、下列各项中,(A)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A. 学生实习

B. 国家

C. 学生的受教育权

D. 家庭教育权

31、下列各项中,(D)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A. 学生实习

B. 学校资金

C. 学校名誉

D. 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32、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A)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 其监护人

B. 本人

C. 学校

D. 教师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A)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A. 6

B. 5

C. 8

D. 7

34、我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规定:“凡年满(B)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丧失学习能力的以外,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A. 18

B. 15

C. 14

D. 16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B)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16

B. 10

C. 14

D. 18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考核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工作成绩考核和(C)。

A. 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态度考核

B. 学历水平考核、工作态度考核

C. 业务水平考核、工作态度考核

D. 业务水平考核、职业道德考核

37、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为(B)。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8、学生申诉方式属于(D)方式。

A. 诉讼救济

B. 立法救济

C. 司法救济

D. 非诉讼救济

39、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D)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

A.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C.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D. 国家机关

40、从狭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专指国家(A)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教育法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A. 司法

B. 教育

C. 权力

D. 行政

41、人们在法定条件下,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称为(A)规范。

A. 义务性

B. 禁止性

C. 法定性

D. 授权性

42、就现行法而言,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主要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和(A)责任原则。

A. 过错推定

B. 严格

C. 补偿

D. 公平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项规定属于(C )规范。

A. 说明性

B. 授权性

C. 义务性

D. 禁止性

44、《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属于(A)。

A. 规章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法律

45、家庭教育权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C),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被监护人提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其他亲属

B. 直系亲属

C. 其他监护人

D. 监护人

46、下列各项中,(B)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

A. 诉权专属

B. 主管不定

C. 被告举证

D. 不得调解

47、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D)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教育教学行为

B. 教育行政关系

C. 教育教学活动

D. 教育社会关系

48、目前,我国中小学校实行的内部领导体制为(B)。

A. 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校长制

B. 校长负责制

C. 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D)。”

A. 知识分子

B. 公务人员

C. 劳动者

D. 专业人员

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C)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A. 不发放有关费用

B. 行政处罚行为

C. 不服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D. 行政强制措施

51、义务教育的根本特性是( B ),其目的是在于培养合格的公民。

A.普及性B.强制性C.主体性D.自觉性

52、教师聘任制的运行是指教师聘任合同具体发生(C)的过程。

A.调控作用B.实际成效C.法律效力D.主导作用

5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称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D)的违法行为。

A.劳动教养B.收容教养C.行政处罚D.刑事处罚

54.学校捐赠应坚持“自愿”和“(B)”的基本原则。

A.公平B.量力C.诚信D.互惠

55.按照违法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C)法律责任四类。

A.道德B.社会C.违宪D.学校

5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发于( D )年。

A.1980B.1986C.1992D.1995

57、《职业教育法》属于(A)。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

58、( A )性规范是指人们在法定条件下,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A.义务B.禁止C.授权D.惩罚

59、(D)中规定:“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列举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A.《宪法》B.《儿童权利公约》C.《儿童权利宣言》D.《世界人权宣言》

60、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制定(B)的权限。

A.教育法律B.教育行政法规C.教育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教育规章

61、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C )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教育教学活动

B. 教育行政关系

C. 教育社会关系

D. 教育教学行为

62、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A),表明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

A. 学术称号

B. 名誉称号

C. 荣誉称号

D. 学历证明

6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C )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A. 学校

B. 国家、社会、学校

C. 国家

D. 社会

64、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B)。

A. 学历教育

B. 职业教育

C. 专业教育

D. 技术教育

65、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 A )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A. 专门

B. 技术

C. 应用性

D. 专业

66、我国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D )两大方面。

A. 职业资格证书

B. 学位证书

C. 毕业证书

D. 非学历证书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D )制定。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教育部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68、从评估类型上看,(C)是对已经鉴定合格的学校进行的经常性、综合性评估。

A. 综合评估

B. 选优评估

C. 办学水平评估

D. 合格评估

69、《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由(C )制定。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 教育部

D. 国家权利机关

70、职业学校教育与(D)并举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A. 成人教育

B. 普通学校教育

C. 其他教育

D. 职业培训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主要表现在(ABD)。

A. 受教育者的存在是两者相互依托的基础

B. 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两者相互依托

C.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均是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

D. 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的受教育权

2、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ACD)。

A.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B. 教育事实规律

C. 教育法的基本理论

D. 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3、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包括(BCD)。

A. 实验研究法

B. 比较研究法

C. 案例分析法

D. 调查研究法

4、学习教育法学是(ABC)的需要。

A. 促进依法治教

B. 深入了解现行教育法

C. 完善教育法学科

D. 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5、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三个层面:(BCD)

A. 受教育时间上的机会平等

B. 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

C. 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

D. 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

6、由于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的生效领域也不同。由(ACD),适用于全国范围。但其中明确规定了生效范围的,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生效。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和教育法律

B. 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C.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教育规章

D. 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

7、家庭教育权是指未成年人的(AC),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被监护人提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父母 B. 亲属 C. 其他监护人 D. 姊妹

8、下列各项中,(ABD)属于法律。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C. 《教师资格条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ABC)的规定是教育公共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A.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

B.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C.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0、依据现行教育法调整对象的不同,可将教育法体系划分为:(ABD)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经费投入法等主要方面。

A. 高等教育法

B. 教育基本法

C. 义务教育法

D. 基础教育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条件为:(AB)

A. 18周岁以上的公民

B.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C. 16周岁以上的公民

D. 14周岁以上的公民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分为(ABC)几个级别。

A. 硕士

B. 学士

C. 博士

D. 博士后

3、下列各项中,(BD)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A. 社会团体

B. 教学场所

C. 教育机构

D. 学生上课

4、教育法律权利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它通常有(ABC)等表现形式。

A. 要求权

B. 行为权

C. 请求权

D. 代理权

5、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以下方式:(AD)

A. 教育法的遵守

B. 教育法的解释

C. 教育法的补充

D. 教育法的适用

6、从微观上看,在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ABCD)关系。

A. 结构相关

B. 功能互补

C. 价值主从

D. 数量相当

7、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包括:(ACD)。

A. 学历认证考试

B. 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C. 水平考试

D. 按国家规定进行的统一入学考试

8、下列各项中,(AC)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A. 教师授课

B. 学生的隐私权

C. 学生实习

D. 学校

9、教育法律义务通常有以下形式(BCD)。

A. 参与认证

B. 积极作为

C. 不作为

D. 接受国家强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ABCD)。”

A.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B.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C.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D.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学校(ABC)。

A. 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B. 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C.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D. 可以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12、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只有(BC)才有资格颁发学业证书。

A. 学校

B. 经过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

C. 经过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教育机构

D. 办学机构

13、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是:(AC)的存在。

A. 教育法律事实

B. 社会关系

C. 教育法律规范

D. 法律现象

14、目前我国所进行的教育评估的类型主要包括:(ACD)。

A. 合格评估

B. 课程评估

C. 选优评估

D. 办学水平评估

15、从纵向的角度来看,国家监督可以分为(ABC)几种类型。

A.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B.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C.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D. 人民政协的监督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D)。

A.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

B. 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C.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D. 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7、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主要包括(ABD)等环节。

A. 申诉处理

B. 申诉受理

C. 执行

D. 提出申诉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AD)。

A.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B. 旷课,夜不归宿

C. 携带管制刀具

D.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钱物

19、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ABC)

A. 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

B.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事实相联系,具有条件性

C. 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D. 法律责任以社会舆论为基础,具有广泛性

20、下列各项中,(BCD)是加速教师专业化过程的最重要的制度保障。

A. 教师激励制度

B. 教师聘任制度

C. 教师职务制度

D. 教师资格制度

21、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作为两种不同的行政救济制度,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BCD)。

A. 审查范围不同

B. 适用程序不同

C. 法律效力不同

D. 裁决机关不同

22、《教育法》中规定,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BCD)”的权利。

A.捐赠B.奖学金C.贷学金D.助学金

23、《教师法》中规定,我国现阶段教师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获取报酬权和(ABD)。

A.民主管理权B.教育培训权C.言论自由权D.管理学生权

24、目前我国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特点为(ACD)。

A.犯罪团伙化B.流失生犯罪率下降C.方式智能化D.成员低龄化

25、保险的基本职能主要有(BD)。

A.防灾防损B.经济补偿C.融资D.保险金给付

26、学生申诉制度包括(ACD )等环节。

A.提出申诉B.申诉审理C.申诉受理D.申诉处理

27、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ABC)三部分。

A.假定B.处理C.奖惩D.授权

28.国家教育权的分配在横向上一般分为(ABC)。

A.教育立法权B.教育行政权C.教育司法权D.教育监督权

29、下列各项中(AB)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A.学校的仪器设备B.教师的教学行为C.学生D.学生的隐私权

30、教育法的非正式解释是指(BCD)对有关法律所作的法理性或学术性解释。

A.国家机关B.学术界C.社会团体D.公民个人

31、成人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对没有受完初等、中等教育的劳动者进行基础教育;(BCD );为满足公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的教育。

A.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B.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大学后继续教育

C. 提高在职人员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

D. 对已经就业或需要转换岗位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32、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ABCD)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 A. 创制 B. 修改 C. 废止 D. 补充

33、社会监督包括(AC )等。

A. 民主党派监督

B. 卫生部门监督

C. 人民政协监督

D. 司法机关监督

34、下列各项中,(BC )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A. 教学设施

B. 教师的义务

C. 学校的权利

D. 学生的身份

35、下列对教育法律事实的描述中,(ACD )是正确的。

A. 教育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B. 教育法律事实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C. 教育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D. 教育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

三、判断题

1、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领导和管理的权力。(√)

2、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或资格。其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放弃和转让的(×)

3、案例分析法是指通过对教育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能对不符合教育法及教育规律的现象运用法律进行解释的学习方法。(√)

4、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5、政府规章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6、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7、处理是指人们在法定条件下,做出或不做出某种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8、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部门规章。(×)

9、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0、社会教育权是指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2、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13、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权限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14、扫除文盲教育的对象是所有不识字或识字少的公民。(×)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7、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9、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有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的权限。(×)

20、1996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成为我国职业教育走上法制轨道的基本依据。(√)

21、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制定教育规章的权限。(√)

22、广义上讲,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

23、教育法律事实可按照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24、在教育法制监督中,人民政协监督属于国家监督。(×)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26、教育法的正式解释主要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27、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制定教育行政法规的权限。(×)

28、社会教育权是指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29、国家教育考试是指由教育考试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所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原则、考试程序,对受教育者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

30、比较研究法是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

31、公平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在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有过错的情况下,由法院(法官)根据公平概念,结合当事人财产状况及其他条件,确定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的法律责任。(×)

32、学生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注册和参加考试的受教育者。(×)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范。(×)

34、民事诉讼的起诉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3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学校,应当符合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6、1947年,德国学者黑格尔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37、《教育法》中“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38、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39、教育法的适用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40、200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41、《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七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八周岁入学。”(×)

42、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43、按照《教师法》规定,“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44、广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而必须依法承担的法定后果。(×)

45、当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和其他处理时,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46、教育法的实施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47、要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则需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8、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49、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步骤。(×)

50、教育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四、简答题(每题12分,共24分

1、简述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

答:教育法学是人们认识教育法和教育法律现象的结果,反过来,它又指导和推动着教育法制的实践活动。对广大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来说,学习并掌握教育法学知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习教育法学是适应依法治教形势的结果;

(二)学习教育法学是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的需要;

(三)学习教育法学是正确履行教师职责的需要;

(四)学习教育法学诗教师带领学生并推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教育法的需要。

2、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

答: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主要表现在:(1)受教育者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在教育活动中,一定的教育和受教育主体被分别赋予了教育权和受教育权,但若没有受教育者的存在,也就没有受教育权的存在,则教育权也就如同虚设。(2)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无论是教育权还是受教育权主体,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担负着一定的义务。而教育权主体的权利往往与受教育权主体的义务相对应;反之,受教育权主体的权利也往往与教育权主体的义务相对应。(3)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的受教育权。教育权是人民赋予教育权主体的权力,如果教育权主体滥用权力,则会导致侵害受教育权主体的权利,如果不合理设定教育权力,则会导致限制甚至剥夺受教育权主体的权利。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来看,为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权利,一方面,教育权主体应恪尽职守,依法行使权利;另一方面,受教育权主体也应依法捍卫自身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3、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答: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的法源。

(2)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6)规章:一是指部门规章,即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指政府规章,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

答: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育法提供学科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的任务是调整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外关系,而教育法学是法律科学的分支学科,它通过教育法所调整的各种教育关系的研究,探讨教育法对维护教育秩序,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率,保障教育关系主体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探讨完善教育法制的途径和方法。

5、简述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

答: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教育法正确运行的有效手段。

(2)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必要途径。

(3)教育法制监督可以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进程。

6、简述学校与学生的教育法律关系。

答:(1)学校与学生的教育法律关系,是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

(2)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和学生直接有直接作用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学校对学生的权利,如: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等;

②学生对学校的权利,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学业或学位证书;提出申诉等。

③学校对学生的义务,如: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依法收费等。

④学生对学校的义务,如: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遵守学校制度等。

(3)学校与学生的权利、义务是相、联系、相互制约的。为保证学生受教育权和其他法定权利,学校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样,为保证学校的教育权和管理权,学生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7、简述教育立法权限的划分。

答:根据《宪法》和《立法》的规定,立法权限,包括教育立法权限,可分为以下层次: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教育法律的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法律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2)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教育行政法规的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教育行政法规要由国务院制定。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的权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教育法规要由法律规定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制定教育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哦啊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由由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地方自治机关制定。

(5)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教育规章的权限:教育规章要由有权制定规章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8、简述教育法解释的含义、目的及方式。

答:(1)教育法的解释是指对教育法的内容和含义所作的说明。

(2)教育法的解释目的在于可以帮助人们理解教育法,办证教育法的适用和遵守。

(3)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教育法的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①正式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三类。

②非正式解释是指学术界、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对有关法律所作的法理性和学术性的解释。

9、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

答: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育法提供学科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的任务是调整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外关系。而教育法学是法律科学的分支学科,它通过教育法所调整的各种教育关系的研究,探讨教育法对维护教育秩序,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率,保障教育关系主体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探讨完善教育法制的途径和方法。

10、简述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结构和内容。

答:(1)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亦称学校教育系统,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教育法》中规定:"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2)按照《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其中,学前教育一般是指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特点对入学前的幼儿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教育;初等教育是对6至12周岁的少年儿童进行德、智、体诸方面的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是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11、简述学校捐赠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答:学校捐赠是学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种特定的法律行为,对推动社会的物质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校捐赠的基本原则与注意事项:

(1)积极做好宣传、奖励工作。《捐赠法》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2)坚持“自愿、量力”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捐赠法》第四条、第十二条则分别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捐赠人可以与受捐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3)保证捐赠的合法性。学校应保证捐赠的方式、内容等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2、简述教师聘任制度的含义。

答:教师聘任制度狮子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有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已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作用制度,其具体含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第一,教师聘任制度应当以双方平等自愿为原则。学校和教师是教师聘任制度中的一对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平等自愿是聘任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第二,聘任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学校和教师均明确规定了应承担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任何一方违背合同规定的做法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教师聘任制也是教师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教师受聘后,领取与其职务相应的工资,职务发生变化后,工资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合作的程度决定是否继续应聘和续聘。

13、简述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

答:《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据此,教师资格取得要件包括:(1)国籍要求。必须是中国公民,这是成为教师的先决条件。(2)思想道德要求。良好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是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3)业务要求。要具有教育教学能力,这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必备条件。(4)学历要求或资格考试要求。要达到规定的学历标准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14、简述设立学校的基本条件。

答:《教育法》中规定了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应当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且有机构章程。

(2)必须有合格的教师,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要有稳定的教师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兼职教师,建立一支数量和质量都合乎《教师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教师队伍。

(3)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要有相应的校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并且要符合规定标准。

(4)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除了要有必要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不断投入流动资金,以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

15.简述教育法的含义。

答: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这一定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其次,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强制性是教育法的本质属性。

第三,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16.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关系。

答: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两者的共同特点为:第一,两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第二,二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第三,二者都是教育法所保障或允许的,一定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2)两者的不同特点为:第一,二者的主体不同。第二,二者的来源不同。

其次,教育权与受教育权之间是相互依托的,其主要表现在:(1)受教育者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2)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3)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的受教育权。

17.简述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

答: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教育法正确运行的有效手段;

(2)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必要途径;

(3)教育法制监督可以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进程。

18.简述国家考试制度的含义和类型。

答:国家教育考试是指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所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原则、考试程序,对受教育者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

《教育法》中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受教育者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的重要手段。

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类型包括:(1)按国家规定进行的统一入学考试,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2)学历认证考试,如教育自学考试;(3)水平考试。

19、简述教师专业化的内涵和意义。

答:(1)教师专业化主要是指教师职业从实然状态走向应然状态的距离缩短历程。

(2)教师专业化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教师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一规定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教师职业的属性,并以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作为相应的法律制度,确保教师专业化的实现程度。

20、简述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

答: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各类事故。归责是对法律责任的归结。它是一个复杂的责任判断过程,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责任时必须依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这就是归责原则。

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目前的法律根据主要有:《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就现行法而言,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体,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其他当事人都可能成为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主体。

21、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的义务。

答:《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的义务可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应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首先,学校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必须贯彻国家的教

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此,《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与此同时,学校还应“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并应“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2)学校应建立安全机制,确保校园安全。《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3)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违规收费、聘用教师、开除学生。为确保教育公平和学生权益,《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不得“拒绝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等。

22、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1)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2)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公民(自然人);二是机构和组织(法人);三是国家。(3)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和人身利益。(4)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依法应当履行的责任。教育法律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权、要求权和请求权;义务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不作为、积极作为和接受国家强制。

五、论述题

1、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答:教育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理解:

1、就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其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平等三个层面:

(1)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

(2)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中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了,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3)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2、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桂东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请结合实际说明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答:当今世界竞争激烈,但是各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确保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管理教育事业。依法治教在我国现在的社会中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

(1)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领域的体现。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全面实行依法治教,加强教育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全面开展,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2)依法治教是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

教育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行业,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行业的从业人员更应该带头学法用法,为此,国家规定教育法学课程为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公共必修课,要求所有教育从业人员都必须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教育法律制度,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3)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法律关系的入去复杂化的必然要求。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受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与教育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教育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国家机关、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管理、教育者、被教育者的关系,而是介入了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就使得教育领域的许多事变的复杂,从而出现了许多矛盾,因而十分需要法律来规范这样的复杂局面,依法治教也成为解决这种矛盾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依法治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也是我们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所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教,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执教真正落到实处,建设好现代化的新教育。

3、结合实际说明你对“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答: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从宏观方面讲,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2)从微观方面讲,二者存在结构相关、数量相当、功能互补和价值主从的关系。

其内容主要为:①结构相关。是指任何一项教育法律权利的获得都必须有相对应的教育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②数量相当。主要表现在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在总量上是大体相等的。我国《宪法》中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例如,《教师法》在规定教师享有六项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其应当履行的六项义务。③功能互补。教育法律规范调整教育社会关系是通过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双向机制来调整人们行为的,二者在总体上呈现出相互补充的功能。因此,我们不能自强调自身的权利而忽视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强调履行义务而忽视权力的行使。再教育法律关系中,主体之间只有在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互动关系中,才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秩序。④价值主从。教育法律权利与义务在价值选择上并不是绝对平衡的,而是有主要与次要、主导与非主导之分的。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法将权利本位与社会主义原则相结合,在规定权利义务关系上体现出的原则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有关权利的

实现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权利的实现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因此,在对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价值选择上,应当是权利本位的,应更注意权利的实现与研究。

4、请结合实际说明学校应如何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答:(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学校有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如:每年秋季开学,小学会通知所在辖区的每一位年满6周岁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的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学校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具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按照《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应正确行使法定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如:学校应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应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不得分设重点班;应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应有合格的教师,不得聘用曾因故意犯罪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应遵守“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应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等等。

(3)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任何阻碍或破坏学校遵守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行为,如: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学生的;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的;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等等,都要依法追究的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请结合实际说明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特征。

答:(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各教育主体之间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顶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定的教育法律规范按来调整,使其在各主体间形成一定的权力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其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一般法律关系相比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其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嗲点,而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设定中。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下,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来举办。但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并不排除学校拥有办学自主权,不排除学校可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受教育者行使国家授予的教育权。

②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能直接会间接地对受教育主体产生影响。例如,学校对教师的权利有:聘任教师,组织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等等。教师在学校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按时获取工资报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等等。

③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这里主要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没有法律规定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学校对学生的权利有:招收学生;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等等。而学生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包括: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财

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等等。

④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仍然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法律对教师与学生的权利规定来看,教师对学生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学生对教师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等等。

⑤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家庭在保证学生受教育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需要与学校配合,参与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对未成年学生来说,家庭在保证其受教育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为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还应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等。作为学校,不仅有权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也有权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同事,还要对受教育者的监护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一定义务,如: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的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⑥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作为一个开放系统,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与义务关系。学校教育权的实现需要社会的支持,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学校的帮助。社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也有义务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享有社会对其教育教学给予支持的基础上,也要履行积极参加当地社会公益活动,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等方面的义务。

6、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申诉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答:(1)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或认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依法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①法律性。《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范围、主管机关等内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教师的申诉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②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的主体、被申诉的主体、受理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处理申诉的主体也是特定的。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定性,有利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③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这种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性质不同。有利于迅速解决相关的法律纠纷,有利于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

(3)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申诉包括: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

(4)教师申诉制度的程序分别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

7、举例说明学校为什么不得开除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未成年学生?

答:1)我国《宪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知,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学校应当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

(2)《教育法》中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因此,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学生奖励与处分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奖励与处分办法,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出未成年学生。”由此可知,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耐心教育与帮助,而不得歧视,更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侵犯学生受教育权。

(4)对于随意开除学生、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学生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在论述过程中,需要联系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具体说明。

8、联系实际,说明你对学校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答:(1)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国家保护学校的上述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其受到非法侵害,国家将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

(3)学校应依法行使自身的权利,不可滥用权利。

(4)结合自身实际,对学校的相关权利进行分析和阐述。

9、结合实际,谈谈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答:(1)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一般而言,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心理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信用权、婚姻自主权、著作权、监护权等多项具体权利。

(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犯未成年学生人身权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对权利的侵犯主要集中在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荣誉权等方面。

身心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让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对这一权利的法律保护主要表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未成年人的信件。

名誉荣誉权是指学生有权根据其日常生活行为、作风、观点和工作表现获得关于思想品德、学业表现或其他方面形成的积极社会评价以及特定社会组织授予的称号。未成年学生的名誉荣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诽谤、诋毁,非法定程序,他人不得剥夺。否则,就构成了对学生名誉荣誉权的侵犯。

(3)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保护是多方面的,除上述提及的具体方面外,在管理和教育学生过程中,还应注意保护学生的劳动成果,尊重他们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等。由于学校或教师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对学生这些具体权利的侵害,学校或教师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合自身实际作进一步论述。

10、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律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答:(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教育主体之间也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一定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教育法律规范的调整,使其在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它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其主要指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

②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其主要指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也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育主体产生影响。③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④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⑤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⑥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其主要指作为一个开放系统的学校,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

义务关系。

(3)结合实际,说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11、请结合实际说明你对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答:(1)国家教育考试是指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所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原则、考试程序,对受教育者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也是检验受教育者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的重要手段。(2)《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3)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实施国家教育标准,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形式的多元化发展,需要国家制定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从而有效地指导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4)国家实行教育考试制度,有利于促进教育竞争的公平性。通过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为受教育者提供一个相对平等的获得受教育机会的权利,同时也保障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任何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行为,实质上都是对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其恶果是削弱了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权威性。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设立的一个根本目的就在于为人学考试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得人们能拥有相同的机会享受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高一层次的教育资源;就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来看,不论受教育者采用何种途径进行学习,只要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那么,他就会取得同等的学业水平和学历资格,并得到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这都是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权威性不可侵犯的表现。而一切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者都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此,《教育法》中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5)国家考试的种类与机构必须经由国家批准。《教育法》中规定:“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样就通过国家授权来保证国家考试的最高权威性,进而保证它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也有利于国家教育考试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来确定。

六、案例分析

1.能否拒收家境贫寒的学生入学?

【案情】2006年7月,12岁的刘鹏毕业于某工业大学附属小学,经市招生办分配到该工大附中,并下发了入学通知。但工大附中拒绝无条件接收刘鹏入学,校方的理由是:根据学校规定,像刘鹏这样的工大第三代子弟升入初中,需要交纳3000至3200元的赞助费,并决定举行初中招生考试。刘鹏由于家境并不富裕,交不起这笔钱,被迫在家失学达一年之久。2007年4月30日,小刘鹏拿起了法律武器,捍卫自己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起诉至该市人民法院。受案后,法院给予了高度重视,办案人员从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和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找有关部门调查、走访。并责令被告工大附中立即接受刘鹏入学。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工大附中领导在充分认识自身错误的基础上,真诚、无条件地接受了刘鹏入校。考虑到问题已圆满解决,刘鹏也主动撤回了起诉。

试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答案要点: 1.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据此,学校不得妨害刘鹏行使这一下当权利,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学校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受教育者享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由此可知,刘鹏状告工大附中的行为符合《教育法》的有关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由此可知,学校的行为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2.在本案中,工大附中领导虽然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真诚地、无条件地接受了刘鹏入学。但其行为已造成刘鹏失学达一年之久,理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给予刘鹏一定的经济补偿,学校有关领导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3.由本案引发的一些思考;(1)学校应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

不得向学生乱收费。(2)当学生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教师在课堂上宣传宗教案

【案例简介】

某校初中教师林某信奉某宗教,其本人每天进行祷告等宗教活动,并佩带宗教饰物。他还经常在课堂上向学生宣传宗教,并劝说学生信奉该宗教。

学校领导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其谈话,进行教育,并告诫他不准向学生宣传宗教,但他不听。学校领导欲将其解聘,但林某认为学校侵犯了他信仰宗教的自由。

试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林青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林青在课堂上宣传宗教是违反教育法的。

宗教信仰自由但不意味着宣传自由。《教育法》和学校限制的是林青的宗教宣传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学生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林青的宗教宣传同时也侵犯了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解聘教师,但是我觉得林青老师认识上有错误,通过教育还是有挽救的余地的,不必要动不动就要解聘教师。

3、教师挖苦学生,学生被迫辍学

【案例简介】

某校初二(3)班的班主任齐老师讲课很认真,但为人却十分傲慢,对学生更是不客气,讽刺、挖苦学生是常事。该班一女生徐某平时学习很刻苦,但脑子反应比较慢。一次,她被齐老师提问,未能回答上来,齐老师当场就是一顿讽刺:“哼,象你这样的人还想上大学?我看你就能上家里蹲大学,修理地球系,拉锄钩子专业……”。惹得全班哄堂大笑,而徐某却抬不起头来。一时间,齐老师的话被同学们竞相传开了,徐某成了众人的笑柄,她丧失了继续学习的信心,回到家又哭又闹,死活也不肯再去上学了。一周后,徐某退学了,而齐老师却在班上公开讲:“她早就该回家,再学也是白废!”

试依法对本案进行分析。

答:1、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主题关系是教师、学生和学校。

2、齐老师的言行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了徐某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1)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而齐老师则缺乏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观念未能履行教师应该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给徐某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2)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此,齐老师不应该妨碍徐某的接受教育权利,不得因其学习有困难而进行讽刺挖苦,迫使其及早辍学,从而剥夺他的受教育权。

(3)《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该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而齐老师的言行显然是对徐某的歧视和人格侮辱,侵犯了他的人身权。

3、齐老师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向徐某赔礼道歉,并劝其返校复学。而学校对教师管理不善,未能及时发现制止齐老师的行为。对本案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为此学校要对齐老师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纠正错误并向徐某赔礼道歉。并从此杜绝讽刺挖苦学生等违法行为,同样学校也要说服徐某返校,完成学业。

4、由本案引发的思考:及时发现个别教师的不良行为,确保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学生未交集资款,学校拒绝其入学案

【案例简介】

[知识]电大学前教育学作业及参考答案[1]

[知识]电大学前教育学作业及参考答案[1] 姓名学前教育学作业1 专业分数第一章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3分) 1(学前教育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以分为孕育阶段、萌芽阶段、初创阶段和发展四阶段。 2(国外学前教育思想理想的萌芽出现在古希腊时期。 3(标志学前公共教育思想诞生的理论著作是柏拉图的《理想国》。 4(孕育阶段学前教育学发展的特点包括:丰富性、实践性、零散性。 5(世界上第一部学前教育的大纲和参考本是《母育学校》,其 作者是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 6(学前教育学的理论化特点出现在其发展的初创阶段。 7(第一个提出在我国实施学前社会教育的人是蔡元培。 8(我国第一所乡村幼稚园和劳工幼稚园的创办者是陶行知,其 ”、“ 平民化”。办园思想是“ 中国化 9(儿童心理发展的四阶段是指: 感知运动、前运算思维阶段、 具体运算和形式运算阶段。 10(学前教育学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辨证唯物主义。 11(学前教育工作者包括幼儿园教师等专职的,也包括父母 等非专职的学前教育工作者。 12(学前教育学是以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的基本原理作为其理论基础的。 13(学前教育学的任务是指观察与认识学前教育现象、研究和揭示学前教育发展规律、为学前教育实践提供指导。

14(在学前教育学萌芽阶段,学前教育学发展的主要特点有___专门化_____、完备化和理论化。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代表作是( D ) A. 《大教学论》 B. 《世界图解》 C. 《理想国》 D. 《林哈德与葛笃德》 2(在学前教育学的发展史上,我们将16世纪之前称为学前教育学的( A ) A(孕育阶段 C. 萌芽阶段 C.初创阶段 D.发展阶段 3(陈鹤琴创建的我国第一所公立幼稚师范学校是( A ) A. 南京鼓楼幼稚园 B. 劳工幼稚园 C. 香山慈幼院 D. 江 西实验幼师 4(推动各国幼儿园的建立,并使学前教育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是( C ) A. 欧文 B. 杜威 C. 福禄培尔 D. 蒙台梭利 5(在学前教育学孕育阶段,我国关于学前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朱熹和( B ) A. 苏轼 B. 颜之推 C. 贾谊 D. 王守仁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学前教育学 P18 2(最近发展区P14 3(学前教育规律P19 4(学前教育现象P18 四、简述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简述南宋朱熹的学前教育思想。 P5 2(简述学前教育发展萌芽阶段的特点。

现代教育原理形考作业02任务答案

《现代教育原理》中央电大形成性作业02任务 、多项选择题 从根本上看贯穿教育活动的基本矛盾、基本规律是()。 1. A.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r B.教育与自然之间的矛盾 厂 C.教育与课程之间的矛盾 D.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之间的矛盾 厂 E.教育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 2.影响教育发展规模的因素主要有()。 17 A.人口数量 17 B.生产力科技发展水平 F1 C.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r D.社会文化 □ E.法律制度 3.人口增长率会影响到以下哪些教育因素()。 匚 A.教育目的 匚 B.教育内容 C.教育发展规模 D.教育结构 17 E.教冃质量 4.决定教育性质的根本因素是()。 匚 A.社会生产力 17 B.政治经济制度 C. 上层建筑

—D.科学技术□ E.人口质量 5. 受教育权利是受()制约的。 □ A.社会生产力 U B.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C.时代 D. 社会历史形态 □ E.社会文化 6. 教育内容受如下哪些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 A.人口数量* B.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 C. 社会政治经济性质 已D.社会文化本体 E. 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7. 教育产业作为其他非育人产业共同需要的上位产业、前提产业,决定了其在社会大系统 中具有()的产业地位。 口 A.基础性 □ B.全局性 匚C.先导性 D. 迟效性 E. 可持续性 8. 教育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多元的目标,其内容包括()。 A.教育观念现代化 “ B.教育内容现代化 C.教育条件设备现代化

’ D.教育管理现代化 ’ E.教师素质现代化 9. 社会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对教育产生的制约和影响,具体表现在(面。 )等各方□ A.教育目的 B. 教育的发展规模和速度 ’ C.教学内容 ’ D.教学方法、教学设备 □ E.教学组织形式 10.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反映了下列哪种因素对人的发展的影响( □ A.环境 B. 遗传 C. 教育 11. 在人的发展的关键期,施以相应的教育,这是遵循了人的发展的( A. 稳定性 B. 顺序性 C. 阶段性 D. 不平衡性 E. 个别差异性 12. 在教育工作中我们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是遵循了人的发展的( A. 稳定性 B. 顺序性 C. 阶段性 D. 不平衡性 E. 个别差异性

地域文化形考三答案

形考三答案 一、单选题 (1/20)、在民间,人们对土地公的崇拜是属于( )。(3分) 3638108 A、图腾崇拜 B、神灵崇拜 C、祖先崇拜 D、自然崇拜 (2/20)、下列哪位神是由火神变为水神的?( )(3分) 3638109 A、龙母 B、北帝 C、祝融 D、波伏神 (3/20)、妈祖圣诞,也称“天后诞”,是在农历()举行。(3分) 3638110 A、三月二十五日 B、三月二十四日 C、三月二十六日 D、三月二十三日 (4/20)、打签问卜、换鼓求雨是()的仪式之一。(3分)

3638116 A、雷神崇拜活动 B、营老爷活动 C、拜祭妈祖活动 D、拜祭龙母活动 (5/20)、五子朝王是()一项民俗活动。(3分) 3638118 A、波罗诞 B、北帝诞 C、妈祖诞 D、龙母诞 (6/20)、崇拜石狗是()的风俗。(3分) 3638117 A、雷州地区 B、梅州地区 C、江门地区 D、韶关地区 (7/20)、龙母生辰诞(正诞),为(),拜祭期从初一到初十。(3分) 3638111 A、五月初九

B、五月初八 C、五月初十 D、五月初七 (8/20)、中山咸水歌是用()演唱的。(3分) 3638122 A、中山话 B、疍家话 C、普通话 D、广州话 (9/20)、人们对龙母的崇拜是属于( )。(3分) 3638106 A、图腾崇拜 B、神灵崇拜 C、祖先崇拜 D、自然崇拜 (10/20)、人们对北帝的崇拜是属于( )。(3分) 3638107 A、图腾崇拜 B、神灵崇拜 C、祖先崇拜 D、自然崇拜

(11/20)、佛山祖庙供奉的是()。(3分) 3638113 A、南海龙王 B、北帝 C、赵佗 D、南帝 (12/20)、目前,全球大约有5000座大小不一的妈祖庙(天后庙),都是从福建()的妈祖庙“分灵”出去的。(3分) 3638114 A、福州 B、泉州 C、湄洲 D、漳州 (13/20)、明朝首推的书家是陈献章,广东新会白沙乡人,世称陈白沙。他长于草书,尤其 出名的是,他以“()”为书写工具,书法自成一家。(3分) 3638125 A、猪毛笔 B、羊毛笔 C、茅龙笔 D、牛毛笔 (14/20)、广东()妈祖庙为省内最大的妈祖庙。(3分) 3638115

《现代教育原理》形考作业

第一----三章) 一、简答题 1.教育的本质特性是什么? 答:(1)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 (2)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3)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传递经验的形式。 (4)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活动。 2.现代学制有哪些发展趋势? 答:(1)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 (2)重视早期教育。 (3)初等教育入学年龄提前,义务教育年龄延长。 (4)寻求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最佳结合。 (5)高等教育出现多级层次,学校类型多样化。 (6)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实现教育制度一体化,发展继续教育。 二、论述题 1.试述终身教育思潮对学校教育制度的影响。 答:学校教育必须积极地适应终身教育的挑战。 (1)终身教育改变了传统教育的理念。

(2)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目的和功能。 (3)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4)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阶段和教育的组织。 (答题注意事项:论述题一不能仅仅回答要点,必须要有“论”的内容,也就是要展开论述;论述题二不能仅仅回答理论问题,必须有结合实际的内容。) 2.试述素质教育的特征和实质。 答:素质教育的内涵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特征包括:一是全体发展;二是全面发展;三是主动发展;四是和谐发展;五是充分的发展;六是可持续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其实质是一种导向思想——指导学校和教师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即要把主要精力用在课堂教学上,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在掌握大量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能力与个性,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理想目标具备坚实的基础。其次,素质教育的实施还要落实到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如教学、教育实践或实习、课外活动等,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统一,这样才能完成全面素质教育的任务。(答题注意事项:论述题一不能仅仅回答要点,必须要有“论”的内容,也就是要展开论述;论述题二不能仅仅回答理论问题,必须有结合实际的内容。 三、实例分析题(或辩析题) 1.答:“学校当然是‘校长’说话才真正算数”这个观点对不对,我们首先行分清“学校”和“校长”的关系,校长是学校的当然法人代表,但校长并不能够等同于学校,校长既然是

电大教育法学作业答案

作业1答案 一、填空题: 1、教育法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2、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三个层面。 3、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三种规范。其中,授权性规范是指授权人们在法定条件下,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4、根据宪法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件和单行条例、规章几种。 5、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四种教育权。其中,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育活动的权利。 6、受教育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二、选择题: 1、C 2、B 3、B 4、D 5、B 6、D 三、简答题: 1、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联系与区别。

答: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育法提供学科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而教育法学是法律科学的分支学科。 2、简述教育法的特性。 答: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如果将教育法作为法律整体的一部分而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它便具有一般法的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的特征。如果将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组成部分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教育法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是调整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 3、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不同特点。 答:(1)主体不同。教育权的主体主要是以国家、机构或组织的身份存在的,受教育权主权是以公民的身份存在的;(2)来源不同。国家教育权是公民所赋予的,是一种权力,是不可以放弃和转让的,受教育权是来源于人的生命权,是由于人的存在而存在。 四、论述题: 1、结合实际谈谈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参考观点: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法规来管理教育事业。现实意义:(1)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领域的体现;(2)是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3)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法律关系的日趋复杂化的必然要求。(适当举例) 2、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终身性原则的认识和理解。 参考观点:(1)随着现代科技和现代生产的迅速发展,以及知识的爆炸性增长,为终身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谁都不可能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就获得终身享用的知识,因此,必须不断学习补充能量;(2)在现代科技、现代生产、现代社会条件下,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打破人的一生中仅限于青少年时期的正规学校教育,教育应贯穿于人的一生。这些教育包括正式教育和非正式教育,胎教、幼教、普教、高教、职教、成教和继续教育、回归教育,就业

2019年广东地域文化形考一答案

题目1 广府民系使用的是()。 选择一项: A. 闽南方言 B. 南越方言 C. 粤方言 D. 广州方言 你的回答 正确答案是:粤方言 题目2 琼雷文化是指湛江和海南。 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 广府民系分布于珠江三角洲一带,通行广州话。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4 南越国的第一代君主是()。 选择一项: A. 赵昧 B. 赵良 C. 赵元 D. 赵陀 你的回答 正确答案是:赵陀 题目5 潮汕人特别重视宗族血缘关系,与()闽地望族移入潮州有很大关系。选择一项: A. 明清时期 B. 宋元时期 C. 唐朝

D. 近代 你的回答 正确答案是:宋元时期 题目6 人类在岭南生活远的最早遗迹是在韶关发现的()遗迹。选择一项: A. 大汶口 B. 马坝人 C. 客家人 D. 河姆渡 你的回答 正确答案是:马坝人 题目7 闽越第一代君主无诸曾称雄于今天的()。 选择一项: A. 福建一带 B. 江西一带 C. 广东一带

D. 广西一带 你的回答 正确答案是:福建一带 题目8 广东各方言都较多地保留了古代汉语的特点。 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9 宋朝最后一个皇帝赵昺最后是在()赴海而死的。选择一项: A. 广州湾 B. 广东雷州的徐闻 C. 广东新会的崖门 D. 广东的伶仃洋 你的回答 正确答案是:广东新会的崖门

题目10 "崇文尚武”是()的文化特点之一。 选择一项: A. 客家民系 B. 潮汕民系 C. ABC的答案都是 D. 广府民系 你的回答 正确答案是:客家民系 题目11 潮汕话也有人称为"福佬话”,在潮汕话中,"福佬”与"鹤佬”谐音,实际上是"河洛”的讹传,所以,潮汕话来自于中原古音。 选择一项: 对 错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2 广东各方言都较多地保留了古代汉语的特点。从语音方面看,粤闽客三方言的声调中都保留着古代汉语的平声,而平声在北方方言里则已完全消失。

12秋现代教育原理形考3-4次作业参考答案

第三次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共 14 道试题,共 28 分。) 1. 规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总的要求或共同标准的是( B )。 A. 教育方针 B. 教育目的 C. 培养目标 D. 教育目标 E. 教学目标 2. 规定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性质、总方向、总目标的是( A )。 A. 教育方针 B. 教育目的 C. 培养目标 D. 教育目标 E. 教学目标 3. 人本主义者所持的教育目的观是(ABCD )。 A. 个人本位论 B. 社会本位论 C. 文化本位论 D. 生活本位论 4. 强调人是社会的产物,教育就是要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需要的人的教育目的“社会本位论”, 其代表人物有(CDE )等。 A. 卢梭 B. 杜威 C. 孔德 D. 那托尔普

E. 涂尔干 5. 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递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提出了教育的四大支 柱,它们是(ABCD )。 A. 学会认知 B. 学会做事 C. 学会共同生活 D. 学会生存 E. 学会反思 6. 1993年,美国政府在( D )中,确定了美国国家的八大教育目标。 A. 《国家处在危险之中》 B. 《普及科学2061计划》 C. 《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 D. 《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 7. 新课程改革在课程结构上,从小学至高中设置了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其主要内容包 括(ABCDE )。 A. 信息技术教育 B. 研究性学习 C. 社区服务 D. 社会实践 E. 劳动与技术教育 8. 学校教育内容的具体规范形式包括(ABC )。 A. 课程计划 B. 课程标准 C. 教科书 D. 作业

2014华师在线《教育法学》在线作业

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相区别的主要表现是学校举办主体的“私人化”与学校管理的“自治性”。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2.第2题 学校是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3.第3题 学校规章制度只是学校制定的内部规则,不属于“法”的范畴。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4.第4题 民办学校的设立必须具备与其级别、类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活 动的条件。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5.第5题 校内学生申诉有着其他救济方式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我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7.第7题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8.第8题 教育法是伴随现代教育发展起来的,是现代国家一个重要的立法领域。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9.第9题 教育性是教育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特征。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10.第10题 对在学校教育与管理之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可以免 责。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12.第12题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13.第13题 教师申诉制度的建立,其着眼点在于为教师提供一条法律救济途径。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14.第14题 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15.第15题 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 2.0 此题得分: 2.0

电大教育学平时作业

教育学第1次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 1、教育:由于教育形态多样可以把它分成狭义教育和广义教育。狭义教育是指学校教育;教育是根据教育者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对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规律对教育者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育者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所期望的方向发展的活动。广义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 2、教育学: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是推动教育学和教育问题发展的动力,是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P8) 3、教育功能:有两点。1、教育要适应并促进人的身心的发展,教育要适应并促进社会的发展。2、教育活动是通过促进人的身心发展进而促进社会的发展。(P8) 4、素质:对素质的概念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素质是指人的生理解剖的生理性特征。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素质人的素质既不是先天遗传形成的,也不完全是后天影响的结果,而是在先天的生理机能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的环境影响和教育形成的内在的、稳定的身心特质。 二、简答题 1、简述原始社会的教育特点? 答;有四个特点。1、平等性。所谓平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有社会成员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及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受到平等的教育,二是要平等地教育广大青少年一代,即教育的对象充分体现了平等和团结友爱的精神。2、服务于生产和生活。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人们不得不把全部精力用在生产劳动上。3、在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中进行。原始社会的教育没有从生产劳动中分化出来,年长一代对青少年的教育祝主要是在生产劳动以及政事、宗教、艺术等活动中进行。4、教育手段极端原始。原始社会既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也没有专门的教师和教材,主要靠年长一代的言传身教。 2、简述近现代社会的教育特点? 答: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人由理想走向实践,教育与设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一种社会发展趋势,普及教育和公共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教育的法制化和民主化,工业社会教育模式的建构与改革,教育功能得到多方面认识并期待得到全面释放,教育改革朝向建设终身学习社会,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各国教育的共同追求。(P23) 3、简述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的四个阶段。 答:第一阶段是教育学的萌芽,其标志是中国古代的《论语》和《学记》,西方古代的苏拉格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第二阶段是独立形态教育学的产生,代表人物有夸美纽斯、赫尔巴特等,第三阶段是教育学

《现代教育原理》形考作业答案(精品文档)

电大本科现代教育原理作业 大家参考一下 《现代教育原理》形考作业1答案 (第一----三章) 一、简答题 1.教育的本质特性是什么? 答:(1)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 (2)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3)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传递经验的形式。 (4)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活动。 2.现代学制有哪些发展趋势? 答:(1)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 (2)重视早期教育。 (3)初等教育入学年龄提前,义务教育年龄延长。 (4)寻求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最佳结合。 (5)高等教育出现多级层次,学校类型多样化。 (6)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实现教育制度一体化,发展继续教育。 二、论述题 1.试述终身教育思潮对学校教育制度的影响。 答:学校教育必须积极地适应终身教育的挑战。 (1)终身教育改变了传统教育的理念。 (2)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目的和功能。 (3)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4)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阶段和教育的组织。 (答题注意事项:论述题一不能仅仅回答要点,必须要有“论”的内容,也就是要展开论述;论述题二不能仅仅回答理论问题,必须有结合实际的内容。) 2.试述素质教育的特征和实质。 答:素质教育的内涵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特征包括:一是全体发展;二是全面发展;三是主动发展;四是和谐发展;五是充分的发展;六是可持续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其实质是一种导向思想——指导学校和教师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即要把主要精力用在课堂教学上,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在掌握大量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能力与个性,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理想目标具备坚实的基础。其次,素质教育的实施还要落实到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如教学、教育实践或实习、课外活动等,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统一,这样才能完成全面素质教育的任务。(答题注意事项:论述题一不能仅仅回答要点,必须要有“论”的内容,也就是要展开论述;论述题二不能仅仅回答理论问题,必须有结合实际的内容。 三、实例分析题(或辩析题) 1.答:“学校当然是‘校长’说话才真正算数”这个观点对不对,我们首先行分清“学校”和“校长”的关系,校长是学校的当然法人代表,但校长并不能够等同于学校,校长既然是学校的当然法人代表,那校长理当带领全校师生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学校的义务,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即是说,校长只是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全体师生委托实施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的执行者,而不是说校长就是学校里的家长、校长依法行政的号令,那当然要算数了;校长的号令有违法乱纪国家的法律,任何师或生都有抵制或控告的权利。 2.答案要点: (1)朱教师之所以成功地将赵宁引务了正道并获得成功,根本原因是顺应了赵宁思想性格发展的特点。 (2)正确地激发了赵宁自身潜能的内驱力。

电大教育法学形考作业任务网考试题及答案

最新电大《教育法学》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及答案 100%通过 考试说明:《教育法学》形考共有5个任务。任务1、任务2、任务5是客观题(01任务_A 、02任务_A 、05任务_0001),任务3、任务4是主观题。在考试中,可以多次抽取任务1、任务2、任务5试卷,直到出现这几套试卷中的任意一套,就可以按照该套试卷答案答题。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01任务 01任务_A 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A. 错误 B. 正确 2.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 错误 B. 正确 3. 政府规章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A. 错误 B. 正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此项规定为义务性规范。 A. 错误 B. 正确 5. 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A. 错误 B. 正确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颁布于()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A. 1980 B. 1986 C. 1994 D. 2006 2. 下列方法中,()是指在分析的基础上,把同一事物或不同事物的某些方面、某些要素或某些侧面加以比较,确定其相同点、不同点和相互间的关系或联系,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运行规律的学习方法。 A. 文献阅读法 B. 调查研究法 C. 比较研究法 D. 系统思考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体现了教育的()原则。 A. 平等性 B. 终身性 C. 公共性 D. 方向性 4. 《教师资格条例》属于()。 A. 行政法规

最新电大《教育学》形考作业答案

教育学第一次作业 一、辨析题。(每小题2分,共12分) 1.教育是人类和动物界都具有的一种现象(错) 2.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的问世被认为是教育学学科独立的标志。(对) 3.社会可以制约教育的发展,而教育无法制约社会的发展。(错) 4.教育能推进一个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对) 5.人的素质不是先天遗传的,完全是后天影响教育的结果,人完全是教育的产物。(错) 6.我国古代教育思想提倡“不陵节而施”“学不躐等”,其依据是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错) 二、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60分) 1、描述教育学产生和发展的重要轨迹及各阶段的代表人物与著作,请用一两句话来介绍代表人物的重要教育思想。 (1)教育学的萌芽。其标志有中国古代的《论语》和《学记》。前者是反映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代表性著作,后者是中国古代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专著。西方古代教育学思想根源于雅典与斯巴达的教育实践。代表有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2)独立形态教育学的产生。英国哲学家培根于1623年首次将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划分了出来,标志教育学有了自己独立的学科地位。此时的代表人物有夸美纽斯、赫尔巴特等。 (3)教育学的科学化发展。20世纪初,形成世界性科学化教育学研究运动。标志是马克思教育学和实验教育学等。

(4)教育学的多元化发展。教育学开始走向自然科学导向下的以定量为特征的发展方向,研究中心向美国和苏联转移。标志是教育学出现繁荣发展的特征。代表人物有杜威、马卡连柯、凯洛夫、赞科夫、苏霍姆林斯基、陶行知等。 2、教育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请具体阐述一下。 答:教育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推动社会发展变迁和促进社会流动。教育的社会变迁功能是就教育所培养的社会实践主体在生产、科技、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挥的作用而言的,它指向的主要是社会整体的存在、延续、演变和发展。教育的社会流动功能则是就教育所培养的社会实践主体,通过教育的培养和提高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个人能动性、创造性的弘扬,以实现在职业岗位和社会层次之间的流动和转换而言的,它指向的主要是社会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境遇的改善。 3、结合你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照教师素质现代化,谈谈你在哪些方面还需要加强? 答: 1、教师思想现代化,即处在现代教育总体时代背景中的教师,应具有符合时代需要和历史发展潮流的科学教育观,如全面质量观和评价观、学生主体观、和谐发展观、整体优化观、终身教育观等。 2、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现代化,即包括继承历史上的优秀职业道德,如传道授业上的无私奉献、无怨无悔、青出于蓝等思想,也包括与现代社会发展相一致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以及时间观念、效率观念、国家观念、民族精神、群体精神、敬业精神等。 3、教师知识构成上的现代化。即教师应拥有一个与现代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的知识库、理论库、资料库、问题库。教师不仅应具有获取新知识的良好动机,而且应富有高度的时代性,能够保持获取知识的过程始终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

现代教育原理形考作业答案大全

01任务 一、名词解释(共?8?道试题,共?40?分。) 1.教育 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含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2.教育学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或者说是研究教育特别是教师如何更科学的有效的培养人的科学。教育学是在人类的教育活动进行相当长的一段历史过程之后才逐渐出现的,先期仅仅是对教育经验的总结,随后才诞生具有初步体系的教育学。 3.教育科学 教育科学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为共同研究对象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是若干个教育学科构成的学科总称。 4.教育思想 教育思想:泛指人们对教育现象的认识,是指人们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教育实践而形成的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认识、观点和看法。 5.教育规律 是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以及教育现象内部各个构成要素之间本质的、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或关系。教育规律是对教育实践的深层次和本质联系的反映,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永恒性。 6.义务教育 是指由国家强制实行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国民教育。或者:(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中的定义)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7.学制 即学校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协调关系。 8.终身教育 从个人和社会的观点看,终身教育包括整个教育过程,教育的功能不再局限于按照某些预订的组织规划、需要和见解去训练未来社会的领袖,或想一劳永逸地培养一定规格的青年,而是要面向整个社会成员,受教育的时间也不再局限于某一个特定年龄而是向着个人终身方向的发展。 二、简答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教育的本质特性是什么? (1)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2)教育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3)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传递经验的形式。(4)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活动。 2.现代学制有哪些发展趋势? (1)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2)重视早期教育。(3)初等教育入学年龄提前,义务教育年龄延长。(4)寻求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最佳结合。(5)高等教育出现多级层次,学校类型多样化。(6)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实现教育制度一体化,发展继续教育。 三、论述题(共?2?道试题,共?40?分。) 1.试述终身教育思潮对学校教育制度的影响。 学校教育必须积极地适应终身教育的挑战。(1)终身教育改变了传统教育的理念。(2)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目的和功能。(3)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内容和方法。(4)终身教育改变了教育的阶段和教育的组织。 2.试述素质教育的特征和实质。 素质教育的内涵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特征包括:一是全体发展;二是全面发展;三是主动发展;四是和谐发展;五是充分的发展;六是可持续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其实质是一种导向思想——指导学校和教师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即要把主要精力用在课堂教学上,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在掌握大量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能力与个性,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理想目标具备坚实的基础。其次,素质教育的实施还要落实到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如教学、教育实践或实习、课外活动等,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统一,这样才能完成全面素质教育的任务。 02任务 一、多项选择题(共?17?道试题,共?34?分。) 1.??从根本上看贯穿教育活动的基本矛盾、基本规律是( AD )。

教育法学作业二(A、B、C、D任务部分答案)

教育法学作业二(A、B、C、D任务部分答案)

02任务A 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10 分。) 1. 教育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A. 错误 B. 正确 2. 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制定教育规章的权限。 A. 错误 B. 正确 3. 在教育法制监督中,人民政协监督属于国家监督。 A. 错误 B. 正确 4.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A. 错误 B. 正确 5. 扫除文盲教育的对象是所有不识字或识字少的公民。 A. 错误 B. 正确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20 分。)

1.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不满()周岁的是无行为能力人 A. 10 B. 14 C. 16 D. 18 2. 学生的隐私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结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制定。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 地方国家权利机关 D. 教育部 4.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A. 法律草案的受理 B. 法律议案的受理

C. 法律草案的审议 D. 法律议案的审议 5. 教育法律法规的解释可以分为()和非正式解释两种。 A. 立法解释 B. 行政解释 C. 司法解释 D. 官方解释 6. 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 A. 学历教育 B. 专业教育 C. 职业教育 D. 技术教育 7.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A. 国家 B. 社会 C. 学校 D. 国家、社会、学校 8. 职业学校教育与()并举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湖南地域文化形考答案

地域文化(湖湘文化)参考答案[第1题](单选题) 湖湘文化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文化,是经多元文化相互影响而形成的。它有三个重要的渊源,以下不属于这三个渊源的是 A.上古本土文化 B.楚文化 C.中原文化 D.吴文化 [第2题](单选题)湖南省现行行政区域在()时期为荆州南境。 A.周朝 B.夏朝 C.商朝 D.汉朝 [第3题](单选题) 距今约6500年前,湖南的新石器文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A.大溪文化阶段 B.舞水文化阶段 C.澧水文化阶段 D.屈家岭文化阶段 [第4题](单选题)湖南独立建省是在 A.清朝 B.周朝 C.明朝 D.汉朝 [第5题](单选题)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中,湖湘士人再一次充当了急先锋。以下不属于近代湖湘革命派人物的是

A.秋瑾 B.章士钊 C.宋教仁 D.陈天华 E.蔡锷 F.黄兴 [第6题](单选题)明清之际是中国早期启蒙思想产生的阶段,湖湘学人()是这个阶段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一方面,他是湖湘理学的继承者,他承传了两宋形成的理学型文化,并对理学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和批判;另一方面,他又是 促进湖湘文化近代转型的先行者。 A.王夫之 B.王阳明 C.张栻 D.周敦颐 E.朱熹 F.胡安国、胡宏父子 [第7题](单选题) 1876年,湖南人()被清政府任命为第一任驻英法公使,他利用出使英、法的机会,对西方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与研究,大力传播西方文化,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提倡向西方学习的 先驱人物。 A.郭嵩焘 B.贺长龄 C.魏源 D.陶澍 [第8题](单选题)湖南是世界稻作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在湖南()发现的栽培稻谷实物,是世界上目前已知最早的实 例.距今为12000年至14000年,这说明湖南先民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便实现了由食物采集向食物生产转变。 A.道县玉蟾岩遗址 B.澧县的彭头山遗址 C.城头山遗址 D.九嶷山

现代教育原理04任务形考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共8 道试题,共16 分。) 1. 当代社会存在的基本教育形态是:(ABC )。 A. 社会教育 B. 学校教育 C. 家庭 教育 D. 终身教育 E. 高等教育 2. 教师专业结构的构成要素有:(ABD)。 A. 教师专业能力 B. 教师专业知识 C. 教师职业道德 D. 教师专业精神 E. 教师专业态度 3. 下列答案中哪些属于家庭教育的特点(BCDE )。 A. 全面性 B. 感染性 C. 权威 性 D. 终身性 E. 针对性 4. 英国“新学校”模式推行的教育方式是(BDE ) A. 教师中心 B. 儿童中心 C. 书本中心 D. 社会中心 E. 活动中心 5. 道尔顿学校模式要求教师的工作坚持三项原则,即(BCD )。 A. 平等 B. 自由 C. 合作 D. 时间预算 E. 集体讲授 6.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教师职业发展的特点是:(ABCDE )。 A. 教师职业职能的转变 B. 教会学习是教师职业的新的工作方式 C. 教师职业被认定为专业性职业 D. 教师的终身教育得以实施 E. 教师成为教育改革的重 要因素 7.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了青少年儿童的社会权利主体地位,这一 核心精神的基本原则是(ABE )。 A. 无歧视原则 B. 保护儿童原则 C. 儿童权益最佳原则 D. 尊重儿童尊严原则 E. 尊重儿童观点和意见原则 8. 下列哪些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少年儿童享有的合法权利(ACE ) A. 受教育的权利 B. 结社的权利 C. 受尊重的权利 D. 婚姻的权利 E. 安全的权利

二、名词解释(共 3 道试题,共15 分。) 1. 社会教育(狭义) 2. 教师教育与师范教育:是在终身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阶段, 对教师进行的连续的、可发展的、一体化的教育。 或者答:教师教育是对教师培养和教师培训的通称,是师范教育与教师继续教育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组织的现代体制,是实现教师终身学习、终身发展的历史要求。 3. 教师职业专业化 三、简答题(共 3 道试题,共30 分。) 1. 三种教育力量整合的重要性有哪些 2. 提高教师职业专业化的策略(或可能性)是什么? 答;教师职业专业化的可能性:(1)提高教师职业对教育理论的依赖性;(2)延长教师培养年限,实现教师的终身学习;(3)严格教师的入职和解职标准,提高教师的专业自主性;(4)厉行严格的教师职业规范。 3. 当代学生的时代特点表现在那些方面? 答:当代学生的主要特点有:(1)主体意识增强;(2)信息获得方式多样;(3)受多元文化冲击较大;(4)受同辈群体影响较大。 四、论述题(共 2 道试题,共20 分。) 1. 请你结合自身的实际谈谈教师教育的发展轨迹和变化特点。 2. 结合实际,谈谈你是如何促进教师在业内获得发展的(如果你是教师,则谈谈你是如何 在业内获得发展的)?要点: 学校领导(1)尊重教师,公平、公正,教育教师尊重学生,密切与学生家长关系(6分) (2)激励并创造条件,使教师提高专业能力和业绩(5分) (3)关心、指导教师的目标追求(5分) 教师(1)尊重校领导、学生、家长(5)(2)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业绩(6分) (3)不同时期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5分) 五、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19 分。)

湖南地域文化形考答案

湖南地域文化形考答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地域文化(湖湘文化)参考答案[第1题](单选题) 湖湘文化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文化,是经多元文化相互影响而形成的。它有三个重要的渊源,以下不属于这三个渊源的是 A.上古本土文化 B.楚文化 C.中原文化 D.吴文化 [第2题](单选题)湖南省现行行政区域在()时期为荆州南境。 A.周朝 B.夏朝 C.商朝 D.汉朝 [第3题](单选题) 距今约6500年前,湖南的新石器文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A.大溪文化阶段 B.舞水文化阶段 C.澧水文化阶段 D.屈家岭文化阶段 [第4题](单选题)湖南独立建省是在 A.清朝 B.周朝 C.明朝 D.汉朝 [第5题](单选题)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中,湖湘士人再一次充当了急先锋。以下不属于近代湖湘革命派人物的是 A.秋瑾 B.章士钊 C.宋教仁 D.陈天华 E.蔡锷

F.黄兴 [第6题](单选题)明清之际是中国早期启蒙思想产生的阶段,湖湘学人()是这个阶段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一方面,他是湖湘理学的继承者,他承传了两宋形成的理学型文化,并对理学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和批判;另一方面,他又是促进湖湘文化近代转型的先行者。 A.王夫之 B.王阳明 C.张栻 D.周敦颐 E.朱熹 F.胡安国、胡宏父子 [第7题](单选题) 1876年,湖南人()被清政府任命为第一任驻英法公使,他利用出使英、法的机会,对西方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进行了深入的考察与研究,大力传播西方文化,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提倡向西方学习的先驱人物。 A.郭嵩焘 B.贺长龄 C.魏源 D.陶澍 [第8题](单选题)湖南是世界稻作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在湖南()发现的栽培稻谷实物,是世界上目前已知最早的实例.距今为12000年至14000年,这说明湖南先民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便实现了由食物采集向食物生产转变。 A.道县玉蟾岩遗址 B.澧县的彭头山遗址 C.城头山遗址 D.九嶷山 [第9题](单选题)从地形上看,湖南西部为 A.武陵——雪峰山脉 B.五岭山脉 C.幕阜——罗霄山脉 D.洞庭湖平原 [第10题](单选题)湖南的行政区域至()代以后开始了相对稳定,湖湘文化产生和形成有了较为稳定的区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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