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储存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储存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
由于放射性物质对人类和环境具有潜在的危害,正确处理和储存放射性废物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储存步骤,并分点列出。
一、处理放射性废物的步骤:1. 放射性废物分类:将放射性废物按照特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通常包括低放射性废物、中放射性废物和高放射性废物。
2. 分析和检测:对放射性废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检测,确定其中所含放射性物质的类型和浓度。
3. 表面处理:对放射性废物表面进行清洁和处理,以减少废物的辐射量。
4. 体积压缩:采取适当的方法对放射性废物进行体积压缩,以减少废物的占地面积和运输成本。
5. 固化处理:将放射性废物与适当的固化剂结合,形成固体或块状物质,以减少放射性物质的扩散和泄漏风险。
6. 包装和封存:将处理后的放射性废物进行严密的包装和封存,防止辐射污染和泄漏。
7. 标识和记录:对包装的放射性废物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废物的来源和储存信息清晰明确。
二、储存放射性废物的步骤:1. 储存巡视和检查:定期进行储存区域的巡视和检查,确保储存容器完整无损,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2. 辐射监测:实施辐射监测措施,对储存区域内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3. 储存设施安全防护:建设和维护合适的储存设施,包括防辐射屏障、连续气压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以确保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储存。
4. 安全运输:采取安全可靠的运输手段和措施,如专门的运输容器、密封车辆等,确保放射性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措施、人员疏散计划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6. 长期監督和管理:对储存放射性废物的区域进行长期监督和管理,确保储存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通过以上的处理和储存步骤,我们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放射性废物,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潜在风险。
同时,每个步骤中的细节和措施都需要严格遵守,并且需要专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操作和监督,以确保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和储存。
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处理
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处理在核医学工作中,会产生许多放射性废弃物,按其物态分为固体废物、废液和气载废物,简称“放射性三废”。
放射性废弃物不能以普通废弃物的方法进行处理,而要根据废物的性状、体积、所含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半衰期、比活度情况相应处理,不使放射性物质对环境造成危害。
1. 固体放射性废物包括带放射性核素的试纸、敷料、碎玻璃、废器、安瓿瓶、实验动物尸体及其排泄物等,放置于周围加有屏蔽的污物桶内,不可与非放射性废物混在一起。
污物桶应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记,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存放时在污物桶显著位置标上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等。
长寿命的固体放射性废物,应定期集中送交区域废物库最终处置,主要用焚烧法或埋存法处置。
焚烧法是将可燃烧的放射性废物充分燃烧,产生的放射性气体量小者直接排入大气,量大者用冷凝法或吸附剂捕集。
燃烧应在特制焚烧炉中进行,周围有足够隔离区,烟囱应足够高,并有滤过装置,以防污染环境。
埋存法是将不可燃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及可燃性废物燃烧后的残渣埋在地下,地点应选择没有居民活动的地方。
还应注意不靠近水源,不易受风雨侵袭扩散。
短寿命核素废物主要用放置衰变法处理,一般把半衰期<15天的归入短半衰期放射性核素,放置10个半衰期,放射性比活度降低到7.4×104Bq/kg以下后,即可作为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近距离放射性粒子治疗中放射性废物主要为固体废物,即废弃的放射性粒子源,可采用放置衰变法处理,例如198Au的10个半衰期是27天、125I是600天、103Pd 是170天。
2. 液体放射性废物含放射性核素的残液、患者的排泄物、用药后的呕吐物及清洗器械的洗涤液、污染物的洗涤水等。
长寿命的液体放射性废物应先用沉淀凝集、离子交换等方法进行有效减容、固化,之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处置。
放射性废水处理主要有稀释法、放置法及浓集法。
稀释法是用大量水将放射性废液稀释,再排入本单位下水道,适用于量不多且浓度不高的放射性废液。
(完整word版)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
完整word版)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1.引言放射性废物是在核工业、医疗、科研等领域产生的一种特殊废物,具有辐射性和危害性,要求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处置。
本文档旨在规定国家对放射性废物处置的规范性标准,以确保社会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2.定义2.1 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因废物的来源、性质和用途而产生的,不具有任何进一步经济价值的固体、液体或气体废物。
2.2 放射性废物处置:指将放射性废物以安全、稳定、可控和持久的方式进行处理、存储和处置,以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辐射危害。
3.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基本原则3.1 安全原则: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第一原则是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通过适当的措施降低辐射危害。
3.2 效率原则:放射性废物处置应在科学、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高效、合理地进行,以最小化资源的浪费。
3.3 合法合规原则:放射性废物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严格遵守环境约束和监管要求。
3.4 透明原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过程应透明,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4.放射性废物处置的技术要求4.1 废物分类处理:根据废物的放射性和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处理,采用不同的处置途径和技术。
4.2 封存与隔离:将放射性废物置于特殊的封存设施中,采用适当的隔离措施,防止废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害。
4.3 处置设施设计: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应按照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控性的要求进行设计,确保长期运行的可持续性。
4.4 监测与评估:建立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处置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随时的评估和反馈调整。
5.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管理要求5.1 许可与审批:放射性废物处置操作应获得相应的许可和审批,确保处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2 人员培训与安全意识:对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5.3 废物追踪与记录:建立废物追踪系统,记录每一批次的废物来源、性质、处置途径和存储位置,确保可追溯和控制。
实验室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实验室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实验室内从事的试验种类多,范围广,因此实验室产生的污染物品种多,成分复杂,需要分类处理。
不同机构依据任务设有生物学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和放射性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进行相应的实验活动。
然而,在一些生物学研究活动中,有时会用到少量的放射性物质或能量很低的射线照射装置,产生放射性废物,常用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其废物的特点可参考《医学与生物学实验室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WS 457—2014)的附录A。
针对生物学实验室的实验活动特点,在实验活动中如何处置放射性废物应遵循《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 133—2009)、《操作非密封源的辐射防护规定》(GB 11930—2010)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应结合生物学研究的特点,考虑放射性危害因素和生物危害因素共同存在的情况,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医学与生物学实验室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WS 457—2014)附录B提供了医学、生物学放射性废物管理主要阶段流程图。
一、放射性废物定义和分类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活度浓度大于国家确定的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为了收集和处置的方便,可将放射性废物分类管理。
按放射性废物的放射性活度水平,可分为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和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三类。
按放射性废物的物理性状,可分为放射性气载废物、放射性液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三类。
按放射性废物中所含核素的半衰期,可分为长半衰期放射性废物(T1/2>5 年)、中等半衰期放射性废物(60d<T1/2≤5 年)和短半衰期废物(T1/2≤60d)三类。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或分级比较复杂,要根据废物放射性水平和所含核素的半衰期进行区分,2018 年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联合发布新制定的《放射性废物分类》,将放射性废物分为极短寿命放射性废物、极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和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五类,其中极短寿命放射性废物和极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属于低水平放射性废物范畴。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方法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方法一、概述1.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放射性废物是指在生产和使用放射性物质过程中废弃并含有放射性的物质(如发射α、β、和γ射线的不稳定元素)或被放射性物质污染而又不能用简单的方法加以分离的废弃物。
放射性废物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1)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在大气层进行核试验的情况下,核弹爆炸的瞬间,由炽热蒸气和气体形成大球(即蘑菇云)携带着弹壳、碎片、地面物和放射性烟云上升,随着与空气的混合,辐射热逐渐损失,温度渐趋降低,于是气态物凝聚成微粒或附着在其他的尘粒上,最后沉降到地面。
(2)核燃料循环的“三废”排放原子能工业的中心问题是核燃料的产生、使用与回收、核燃料循环的各个阶段均会产生“三废”,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
(3)医疗照射引起的放射性污染目前,由于辐射在医学上的广泛应用,已使医用射线源成为主要的环境人工污染源。
图1表示核废物的产生过程,核废物的主要来源是核燃料循环中和核设施退役中的各主要环节,核试验、核科学研究及应用也要产生一些核废物。
核燃料循环包括铀矿开采、加工、燃料制造、使用、乏燃料的后处理等环节。
核设施退役是指关闭不再使用的核设施(如燃料制造和加工厂、反应堆等)时所采取的措施,铀矿开采和燃料加工废物的产生从开采铀矿开始,矿石中铀的含量平均仅为0.2%,相应将遗留约25000t的废矿渣,即尾矿。
尾矿中含有的铀为原矿的5%~20%,含有的镭为原矿的93%~98%,此外还含有氡。
图1产生核废物的过程2.放射性废物的特征(1)按物理形态分类①固体放射性物品如钴,独居石等。
②晶粒状放射性物品如硝酸钍。
③粉末状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铈钠复盐等。
④液体放射性物品如发光剂,医用同位素制剂磷酸二氢钠——32P等。
⑤气体放射性物品如氪85、氩41。
(2)按放出的射线类型分类①放出α、β、γ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镭226等。
②放出α、β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天然铀。
③放出β、γ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钴60。
放射性废物处理制度
放射性废物处理制度
在核医学工作中,需要处理的放射性废物主要是固体废物、废液和气体废物。
应根据废物的性状、体积以及所含核素的种类、半衰期、比活度等选择相应处理方法,使之不致在工作场所造成不必要的电离辐射危害,不致造成环境污染。
一、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包括:带放射性核素的试纸、敷料、碎玻璃、废器械、安瓶瓶、实验动物尸体及其排泄物等。
(二)固体废物应放于周围加有屏蔽的污物桶内,不可与非放射性废物混在一起。
(三)放置废物的污物桶应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记放置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存放时在废物桶显著位置标上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
(四)废物经过存放衰变,存放10个半衰期以上,既可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二、液体废物
(一)设有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存放放射性污水直至符合排放要求时方可排放。
(二)污水衰变池选址必须恰当,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应有防止泄露措施。
(三)对注射或服用放射性药物病人应有专用厕所,对其排泄物
实施统一收采和管理,贮存十个半衰期后排人下水道系统,池内沉渣如难于排出,可进行酸化促进排入下水道系统。
吸碘-131病人的排泄物处理,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 溶液,然后密闭存放待处理。
放射性废物处理方案
放射性废物处理方案.doc首先应按废物分类标准和废物的可燃与不可燃、有无病原体和毒性分开收集废物于具有外防护层和电离辐射标志的污物桶内,其内应放置专用塑料袋直接收纳废物,放置地点应避开工作人员作业和经常走动的地方。
注意装满后的废物袋及时转送特殊贮存室,其建造结构应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且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或安装通风设备,出入处设电离辐射标志;废物袋或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内装注射器及碎破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最后处理废物,一般根据规定,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4×104Bq/kg(2µCi)的医用废物或经过存放衰变,比活度降低到7.4×104Bq/kg以下可作为非放射性废物处理。
注意:1、GBq量级以下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必须在具备足够外照射屏蔽能力的设施里存放和待处理。
2、可燃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废物条件的焚化炉内进行;同时污染有病原体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灭菌,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对于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动物尸体,应防腐、干化、灰化,且灰化后残渣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含有长半衰期核素的动物尸体,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对于含有较高放射性的尸体应及时焚化,收集残渣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含有放射性的人尸体也应灰化后深埋。
放射性废液的收集与处理由于核医学实践过程中使用的放射性核素均为短半衰期的核素,因此放射性废液可以集中收集并等待其自身衰变完后,再按普通液体进行处理。
我科使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较大,产生污水比较多,须要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轮流存放和排放废水。
污水池必须恰当选址,池底和池壁应坚固、耐酸碱腐蚀和无渗透性,应有防止泄漏措施。
对于低放废液可以直接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
每月排放总活度不超过10ALImin,每一次排放活度不超过1ALImin,且每次排放后要用不少于3倍排放量的水进行冲洗。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理核废料的方法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理核废料的方法放射性废物是指拥有放射性性质的废弃物质,它们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潜在的威胁。
因此,正确处理和安全处置核废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种安全处理核废料的方法。
方法一:储存与隔离1. 选择合适的地点:挑选具有稳定地质构造的地区作为核废料的储存和隔离地点,以防止核废料的泄露和泄漏。
2. 封装核废料:将核废料封装在可靠的容器中,确保放射性物质不会泄漏,并防止其与外界环境接触。
3. 地下储存:将封装好的核废料储存于地下深层设施中,地下环境的恒定性和抗震性可确保核废料的安全。
4. 监控和修剪:对储存设施进行定期监控和维护,确保核废料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方法二:转化与重处理1. 核燃料后处理:进行核燃料后处理,例如核燃料再处理,以分离和回收可再利用的核材料,减少废料量。
2. 辐射处理:利用辐射技术将放射性物质转化为稳定的或具有较短半衰期的物质,以减少放射性污染的潜在危害。
3. 化学处理:通过化学反应将核废料与其他物质反应,使其转化为稳定的化合物,以减少其危险性。
方法三:地质处置1. 咨询专家:寻求专业核专家和地质学家的建议,以确定合适的地质环境进行地质处置。
2. 确定适当的地质构造:选择地质构造亲合性良好的地区进行核废料的地质处置,例如稳定岩层和低渗透岩石。
3. 遵循层次方法:按照层次法将核废料储存在不同深度的地质层中,以减少对上层地质环境的污染风险。
4. 密封措施:采取严密的封闭措施,如封闭桶或注浆技术,以防止核废料的泄漏和渗漏。
5. 长期监测:建立长期监测计划,对地质处置区进行定期监测,保证核废料没有对环境和人类造成潜在危害。
方法四:核聚变1. 核聚变技术:利用核聚变技术将核废料进行再利用,通过核反应产生大量能量,并生成相对稳定的废物。
2. 核聚变的优势:核聚变产生的废物相对较少,并且其半衰期比较短,可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3. 技术难题:需要解决核聚变技术的技术难题,例如如何保持核反应的稳定性和如何处理聚变反应产生的高温、高压条件。
放射性污染的处理方法
放射性污染的处理方法
在自然界和人工生产的元素中,有一些能自动发生衰变,并放射出肉眼看不见的射线。
这些元素统称为放射性元素或放射性物质。
那么,放射性污染的处理方法呢?就让的
去污倍数或净化倍数:放射性废物的原有放射性浓度与处理后的剩余放射性浓度之比。
去污倍数越大,说明处理后废物中剩余放射性浓度越低,排放、贮存就越安全。
2、放射性废液的处理
稀释排放:低活度的放射性废水,稀释至限值以下排入下水道。
放置衰变:对于短半衰期的低活度放射性废液,放置10个半衰期后,作一般废液排放。
浓缩贮存:对于长半衰期高活度的废液,以化学沉淀、离子交
换、蒸发等方法,将放射性物质浓集,缩小体积,以利长期贮存。
固化贮存:经浓缩处理后的放射性残渣,可与水泥、沥青等融合成固态废物,再以贮存。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主要有放置衰变和压缩贮存等方法。
4.放射性废气的处理:主要有稀释排放和净化排放等方法。
各位新老朋友,看了上述对于放射性污染的处理方法的介绍后,我想大家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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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放射性废物及废源处理方案
医疗放射性废物及废源处理方案
奖惩挂钩。
医疗放射性废物及废源处理规定
在医疗放射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固、液废物,如注射器、药杯、棉球、棉签、手套及各种药品、实验动物的粪便、尸体等,必须严格收集。
专门人员将其放入设有辐射防护的专用铅污物桶中,并注明放射性核素种类、日期、活度以及最后衰变时间。
衰变到规定时间后,经监测合格,按照医院一般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
放射性废气的处理必须在设有通风设备和储存处理废气装置的房间进行,同时注意散热,防止放射性废气污染其他非放射性气体的区域。
储存于病人体内的放射性药物,大部分随尿液排出体外,少数随粪便排出。
尿液和粪便应作为放射性医疗废物处理。
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将此类病人的粪便及尿液直接进入特制的蓄便
池内,衰变到规定时间经测量符合国家排放允许标准后,再排入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
医疗放射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源,应由专门人员上报医务部,进行统一处理。
科室应每月对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进行检查、总结,对存在问题与缺陷进行整改。
医务部每季度对相关科室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措施。
对于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放射性废物处理的个人和科室,将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并与每月医疗质量考核成绩及科主任的干部考核、奖惩挂钩。
核废料管理:妥善处理放射性废物的方法
核废料管理:妥善处理放射性废物的方法核废料是指产生于核能发电、核武器制造以及核医学、核科学研究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放射性物质的废物。
由于核废料具有强烈的放射性,给人类和环境带来潜在的危害,因此妥善处理核废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妥善处理放射性废物的方法,并分步骤进行阐述。
步骤一:分类和标记1. 对核废料进行分类,分为高、中、低水平放射性废料。
- 高水平放射性废料指的是放射性物质浓度高,辐射能量大的废料。
- 中水平放射性废料指的是放射性物质浓度较低,辐射能量适中的废料。
- 低水平放射性废料指的是放射性物质浓度低,辐射能量相对较小的废料。
2. 对不同级别的核废料进行标记,以便进行后续的管理和处理。
步骤二:暂时存储1. 高水平放射性废料:采用深地贮存的方法,将核废料存放在地下深处,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 这种方法需要选择合适的地质构造,以确保地质层稳定,并能有效地隔离放射性物质。
- 应建造坚固的容器和保护层,以避免放射性物质泄漏。
2. 中、低水平放射性废料:采用浅层地贮存的方法,将核废料存放在对人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浅层地下。
- 应建造适当的容器和包覆层,以避免放射性物质泄漏。
步骤三:长期处置1. 高水平放射性废料:长期处置方法通常采用地下存储或深地贮存。
- 地下存储:通过建造地下仓库或隧道等结构,将核废料封存起来,防止放射性物质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伤害。
- 深地贮存:将核废料置于深部地质层中,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2. 中、低水平放射性废料:长期处置方法包括地下贮存、地质固化等。
- 地下贮存:通过建造地下仓库等设施,将核废料贮存起来,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到环境中。
- 地质固化:将核废料与适当的材料结合,形成不溶性或难溶性的固体物质,将其终身贮存在岩石层中,以阻止放射性物质释放。
步骤四:追踪与监测1. 对核废料进行实时追踪与监测,确保放射性物质不会泄漏或对环境造成影响。
- 追踪核废料的位置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绪论-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
05
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的挑战与前 景
当前面临的挑战
废物产生量大
随着核能、核医学等领域的快速发展,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不断 增加,给处理和处置带来了巨大压力。
处理技术不成熟
目前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技术还不够成熟,存在处理效率低下、二 次污染等问题。
法规标准不完善
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的法规标准还不够完善,监管体系存在漏 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技术发展趋势
减量化技术
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等方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 生量。
无害化技术
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对放射性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其放射 性和毒性。
资源化技术
将放射性废物中的有用成分提取出来进行回收利用,实现废物的资源 化利用。
未来发展方向
1 2
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完善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的法规标准,加强监 管力度,确保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深地质处置
深钻孔处置
深部岩体处置库
通过钻探技术在地下深处形成钻孔, 将放射性废物注入到钻孔中,并利用 地质层的隔离作用实现安全处置。
在地下深处选择稳定的岩体,建造专 门的处置库,将放射性废物进行集中 存放和管理。
岩盐矿床处置
利用岩盐矿床的地质特性,将放射性 废物注入到岩盐矿床中,通过岩盐的 吸附和固化作用降低其放射性危害。
律要求。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02
明确放射性废物管理的责任、许可制度、分类管理、安全监管
等方面的要求。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03
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以便采取适当的处理和处置措施。
实施与监管
01
许可证制度
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活动 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03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处理规范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处理规范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核能作为一种高效、低碳的能源形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与核能发电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和处理。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处理规范对于确保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处理的规范和标准。
一、废物分类和标记核电厂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应按照其放射性和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和标记,以确保其正确处理和处置。
废物分类应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进行,确保各类废物能够得到适当的处理。
二、废物处理的原则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最小化:核电厂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
2. 保护:核电厂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废物在处理和运输过程中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隔离:放射性废物应在设计合理的隔离设施中进行储存和处理,以防止放射性物质的泄漏。
4. 持久管理:应建立长期的放射性废物管理计划,确保废物在未来的几十年或更长时间内得到持续的管理。
5. 透明度和参与:核电厂应充分与政府监管机构、专家和公众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的透明度,并提供机会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
三、处理技术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技术:1. 储存:废物储存是一种临时措施,用于存放待处理的废物。
储存设施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泄漏和污染。
2. 固化:通过将放射性废物固化到适当的固体材料中,可以减少废物的体积,并提高废物的稳定性。
常用的固化材料包括混凝土和玻璃。
3. 临时贮存地:核电厂应设立合适的临时贮存地,用于存放已处理的废物,并监测废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深地贮存:对于长寿命的高放射性废物,应考虑采用深地贮存技术。
深地贮存设施应建立在地质条件稳定的地区,并采取措施确保废物的长期安全。
5. 回收和再利用:对于某些放射性物质,如铀和钚,可以通过回收和再利用来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
四、废物运输核电厂放射性废物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的运输标准和规定。
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
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放射性废物是指在核技术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固体、液体或气体等废弃物。
它们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与处置技术。
本文将进一步介绍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技术。
一、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分为三类:实体化、浓缩、固化。
实体化是将放射性废物体积缩小,便于储存和处置。
浓缩是将放射性废物中的核素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提取,以便更加安全处理。
固化则是将浓缩后的核素与固体材料结合起来,制成坚硬耐用的玻璃、混凝土等材料,以便于储存和处置。
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分为两种:暂存和长期储存。
暂存是在处理完放射性废物后,将其安置在特殊的储存设施中,等待进一步处理或处置。
长期储存是指将放射性废物储存在特殊的处理设施中,以便于长期储存和安全处置。
三、放射性废物的处置目前,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分为三种方式:地下处置、海洋处置、空气处置。
其中地下处置是最常用的处置方式。
它将处理好的放射性废物,通过特殊的井道或隧道埋入地下深处,以避免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威胁。
海洋处置是将放射性废物直接排入海中,使其被海水稀释或被海底沉积物所覆盖。
空气处置则是将放射性废物直接排入大气中,再由大气自然扩散,这种方式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并不常用。
四、放射性废物的安全性放射性废物具有很强的辐射性,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很大威胁。
因此在处理与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采取各种措施,以确保放射性废物的安全性。
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包括:1. 管理措施: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便应对各种情况。
2. 物理措施:采用特殊的设备和技术,以便有效控制和防止辐射泄漏。
3. 包装措施:放射性废物必须进行密封和包装,以确保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产生辐射泄漏。
4. 监测措施:实施多重监测措施,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全面检测,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五、结论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技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涉及科学、技术、环境、经济、法律等多个方面。
医院核医学科废旧放射源处理方案
医院核医学科废旧放射源处理方案
一、放射性废物处理按GBZ133-2002进行。
二、有专(兼)职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废物的收集、分类、存放与处理。
废物管理人员应熟悉废物管理原则和掌握剂量监测技术。
三、控制区和监督区都应备有收集放射性废物的容器,容器上应有放射性标志。
放射性废物应按长半衰期和短半衰期分别收集,给予适当屏蔽。
四、液体或固体放射性废物应及时从工作场所移去。
固体废物如污染的针头、注射器和破碎的玻璃等应贮于不泄露,较牢固并有合适屏蔽的容器内。
五、工作场所和有放射药物治疗任务的单位应设有污水池,存放放射性污水直至符合排放要求时方可排放,废原液和高污染的放射性废液应专门收集存放。
六、操作带有挥发性气体和产生溶胶的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相当的排风系统,排放口应达到国家大气排放标准。
七、密封放射源的废弃和处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存档备查。
八、必须有预防发生废物丢失、被盗、容器破损和灾害事故的安全措施,储存室的显著位置应设安全警戒信号。
九、废物管理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和防护设施,防止超剂量照射。
放射性废物处理流程
放射性废物处理流程放射性废物处理是指对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物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以防止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放射性废物处理通常包括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存储和最终处置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放射性废物处理的流程。
首先,放射性废物处理的第一步是进行废物分类。
根据放射性物质的性质、浓度、放射性半衰期等因素,将废物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常见的放射性废物分类包括:低放射性废物、中放射性废物和高放射性废物。
接下来,对不同等级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包装。
包装的目的是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密封性,防止其泄漏或扩散到环境中。
低放射性废物通常使用密封性较好的塑料袋或容器进行包装,中和高放射性废物则需要采用更加牢固的不锈钢容器或混凝土罐进行包装和封闭。
紧接着,进行放射性废物的运输。
放射性废物的运输需要严密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或意外事故。
运输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和容器,并遵循相关的运输标准和规定。
同时,放射性废物运输还需要进行必要的申报和审批手续,以确保废物的合法和安全运输。
运输完成后,放射性废物需要进行暂时性的存储。
这是因为有些放射性物质具有长半衰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衰变才能降低其放射性水平。
暂时性的存储往往使用专门设计的暂存间或容器进行,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密封和隔离,同时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最终,放射性废物需要进行最终的处置。
这是放射性废物处理的重要环节。
根据放射性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理。
常见的放射性废物处置方法包括:埋地处置、海洋处置、放射性废物储存在地下设施或地质层,以及短半衰期放射性物质的重新利用等。
除了上述的基本处理流程外,放射性废物处理还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
例如,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制定了关于放射性废物的技术准则和国际安全标准;每个国家也会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来规范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总结起来,放射性废物处理流程包括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存储和最终处置等环节。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2011152113 苗冲我国的原子能事业从50年代起步以来,为加强我国的国防力量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原子能和平利用还为我国的国民经济、文教卫生和科学事业的振兴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由于经济、技术等多种原因,核工业系统及其他部门30多年来遗留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置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现在核电站运行又将产生新的废物。
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已是环境保护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为了安全和经济地进行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而预先进行的改变放射性废物的物理和化学状态的操作过程,包括收集、浓缩、固化、贮存以及废物的转运等。
放射性废物的收集应在各种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场所就地分类收集,以不同的接受方式和输送设备将各种废物分门别类集中到暂时贮存设施中。
分类收集是为了便于用不同的方法分别进行处理和处置。
通常首先将废物按其物理状态分成液体、固体和气体废物,还可进一步按废物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分成高、中、低放射性水平的废物,简称高、中、低放废物。
对某些特殊放射性核素也应单独分类收集,如含氚废物、超铀废物等。
对固体废物还可划分为可燃废物、不可燃废物、可压缩废物等。
放射性废物的浓缩对放射性废液采用浓缩减容,有絮凝沉淀、离子交换、吸附、蒸发等方法。
根据废液的比活度、化学组成、废液量和处理要求可选用一种方法或几种方法联合使用。
一般情况下,蒸发法、离子交换法和絮凝沉淀法处理放射性废液的去污系数分别可达10〜10、10〜10和10〜10 [kg2]处理后原始废液中的放射性核素则浓集在小量的蒸发残渣、废树脂和沉淀泥浆内。
对固体废物的减容一般采用焚烧或压缩处理。
可燃废物经焚绕后减容比可达40〜100;不可燃的废物采用切割和压缩减容,减容比可达2〜10。
放射性废物的固化为了安全贮存,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须将放射性废液或其浓缩物转化为固体。
放射性废物固化的基本要求是:固化体的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减容比大,在水中的浸出率低;操作过程简单易行,处理费用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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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最新进展姓名胡家刚
班级地质0901
摘要:
环境污染是人类面临的一大公害,放射性污染对人类生命安全和地球上生物的生存有严重的威胁,所以特别为人们所关注。
和平利用原子能,为人类造福不浅,但是核废物处置不好,又将对人类是一大危害。
放射性废物如何处置为好,必须进行科学论证。
所以处理放射性废物的发展特别引起我们的关注,新方法新技术的引入将更好的处理这些废物所带来的问题。
关键词:放射性废物,新方法,处理
1.放射性废物
放射性废物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
1.1放射性废物的来源大致可分为四类:
1.1.1核燃料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铀矿开采、冶炼和燃料元件加工等。
1.1.2反应堆运行过程:反应堆中生成的大量裂变产物,一般情况下保留在燃料元件包壳内,当发生元件包壳破损事故时,会有少量裂变产物泄漏到冷却循环水中。
1.1.3核燃料后处理过程:大量裂变产物是核燃料后处理过程的主要废物。
1.1.4 其他来源核工业部门退役的核设施,核武器生产和试验以及其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部门如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工厂等产生的各种废物。
1.2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1.2. 1 放射性废物radioactive waste
为审管的目的,放射性废物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
1.2.2 放射性气载废物 radioactive gaseous waste
含有放射性气体和气溶胶,其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气态废弃物。
1.2.3 放射性液体废物 radioactive liquid waste
含有放射性核素,其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液态废弃物。
1.2.4 放射性固体废物 radioactive solid waste
含有放射性核素,其放射性比活度或污染水平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的固态废弃物。
1.3.放射性废物的分级
1.3.1放射性气载废物的分级
第Ⅰ级(低放废气):浓度小于或等于4×107Bq/m3。
第Ⅱ级(中放废气):浓度大于4×107Bq/m3。
1.3.2 放射性液体废物的分级
第Ⅰ级(低放废液):浓度小于或等于4×102Bq/L。
第Ⅱ级(中放废液):浓度大于4×102Bq/L,小于或等于4×1010Bq /L。
第Ⅲ级(高放废液):浓度大于4×1010Bq/L。
1.3.3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分级
1 放射性固体废物中半衰期大于30a的α发射体核素的放射性比
活度在单个包装中大于4×102Bq/kg(对近地表处置设施,多个包装的平均α比活度大于4×105Bq/kg)的为α废物。
2 除α废物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其所含寿命最长的放射性核素
的半衰期长短为分四种。
2.2.1 含有半衰期小于或等于60d(包括核素碘-125)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二级。
2.2.1.1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小于或等于4×102Bq/kg 。
2.2.1.2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4×102Bq/kg 。
2.2.2 含有半衰期大于20d、小于或等于5a(包括核素钴-20)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二级。
2.2.2.1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小于或等于4×102Bq/kg。
2.2.2.2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4×102Bq/kg。
2.2.3 含有半衰期大于5a、小于或等于30a(包括核素铯-137)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2.2.3.1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小于或等于4×102Bq/kg。
2.2.3.2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4×102Bq/kg、小于或等于4×1011Bq/kg,且释热率小于或等于2 kW/m3。
2.2.3.3 第Ⅲ级(高放废物):释热率大于2 kW/m3,或比活度大于4×1011Bq/kg。
2.2.4 含有半衰期大于30 a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不包括α废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三级。
2.2.4.1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小于或等于4×102Bq/kg。
2.2.4.2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大于4×102Bq/kg,且释热率小于或等于2 kW/m3。
2.2.4.3 第Ⅲ级(高放废物):比活度大于4×1010Bq/kg,且释热率大于2 kW/m3。
2.放射性的处理
原则:放射性废物不恰当的管理会在现在或将来对人来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影
响,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履行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管理的各项措施。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征集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经理事会批准,于1995年发布了放
射性废物管理九条基本原则。
2.1.放射性气载废物的处理
常见放射性气体为85Kr、133Xe、222Rn等惰性气体核素,不能用过滤法去除,一般可采用通风稀释、贮存衰变、活性炭滞留、液体吸收、低温分馏装置等方法去除。
1通风法
通风实际上是一种稀释法,通风降尘除氡,气流组织由低污染区流向高污染区,防止发生逆流和窜流。
白区(监督区)、绿区(清洁区或非限制区)、橙区(限制区或维修区)、红区(热区或污染区)。
橙区、红区的排风必须经过高效过滤器净化,监测合格排放。
衰变贮存
核电站工艺废气中的短寿命的惰性气体
加压贮存:约0.8MPa,贮存60d左右,133Xe可衰变掉99.9%以上。
优缺点:工艺成熟,系统简单;但设备庞大,容易出现泄漏。
活性炭滞留床:工艺废气的氪和氙
优点:常温常压运行,操作简单,可靠性高。
活性炭滞留床是利用活性炭的吸附特性,将放射性废气中的惰性气体在活性炭滞留床中滞留一定的时间,使惰性气体核素衰变到所要求的水平。
活性炭对85Kr、133Xe有良好的吸附性能,滞留床为常温操作,操作压力低,保持干燥状态的滞留床可长期使用,不需再生和更
换活性炭。
2.2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
迄今采用的处理含铀尾矿渣的方法是堆放弃置,或者回填矿井。
有些国家正在研究根本解决的方法。
例如在水冶加工方面,提出地下浸出和就地堆浸技术,只把浸出液送往水冶厂提取金属铀。
此外,还研究尾矿渣的固结和造粒技术;利用各种化学药品和植被使尾矿坝层稳定。
受放射性沾污器物的处置对于沾有人工或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各种器物,就其比放射性的强弱分为高水平和中、低水平两类;就其性质则区别为可燃性和非燃烧性两种。
这类固体废物的主要的处理和处置方法是:
1.去污受放射性沾污的设备、器皿、仪器等,如果使用适当的
洗涤剂、络合剂或其他溶液在一定部位擦拭或浸渍去污,大部分放射性物质可被清洗下来。
这种处理,虽然又产生了需要处理的放射性废液等,但若操作得当,体积可能缩小,经过去污的器物还能继续使用。
另外,采用电解和喷镀方法也可消除某些被沾污表面的放射性。
2.压缩将可压缩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装进金属或非金属容器并用
压缩机紧压。
体积可显著缩小,废纸、破硬纸壳等可缩小到1/3至1/7。
玻璃器皿先行破碎,金属物件则先行切割,然后装进容器压缩,也可以缩小体积,便于运输和贮存。
3.焚烧可燃性固体废物如纸、布、塑料、木制品等,经过焚
烧,体积一般能缩小到1/10至1/15,最高可达1/40。
焚烧要在
焚烧炉内进行。
焚烧炉要防腐蚀,并要有完善的废气处理系统,以收集逸出的带有放射性的微粒、挥发性气溶胶和可溶性物质。
焚烧后,放射性物质绝大部分聚积在灰烬中,残余灰分和余烬要妥加管理以防被风吹散。
已收集的灰烬一般装入密封的金属容器,或掺入水泥、沥青和玻璃等介质中。
焚烧法由于控制放射性污染面的要求很高,费用很大,实际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4.埋藏选择埋藏地点的原则是:对环境的影响在容许范围以
内;能经常监督;该地区不得进行生产活动;埋藏在地沟或槽穴内能用土壤或混凝土覆盖等。
场地的地质条件须符合:①埋藏处没有地表水;②埋藏地的地下水不通往地表水;③预先测得放射性在土壤内的滞留时间为数百年,其水文系统简单并有可靠的预定滞留期;④埋藏地应高于最高地下水位数米。
有些国家认为天然盐层比较适宜作为这种废物的贮存库。
理由是盐层的吸湿性良好,对容器的腐蚀性较小,易于开挖,时间久了,有可能形成密封的整体,对长期贮存更为安全。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正在一座废弃的阿瑟盐矿进行试验,美国国立橡树岭实验室(ORNL)提出了理想的盐穴贮藏库的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