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部分(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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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集合论

第一章集合的基本概念和运算

第一节集合的基本概念

1-1-1 集合

1.定义:集合,元素及成员:可以把集合的内涵概括成一点作为定

义,即至少具有一个共同性质的一些事物构成的的集体,叫

集合。把这些事物叫做该集合的元素与成员。

例如:自然数集合 N;整数集合 Z;有理数集合 Q;实数集合 R;虚数集合 C;26

个英文字母集合 E;等等。

2.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元素法。

将集合所有元素列于一个花括号内。这里,元素可以是集合。例如:集合 A = {1,2,3,5,9};

集合 B = { 1,3,2,1,8,4 ,{1,2},{3},4,5 }。

(2)谓词表示法。

如同汉语中的谓语描述主语的性质一样,集合论中用谓语概括集合中元素的性质。

例如:用 R 表示实数集合,则集合 B ={ x│x ∈R 且 x2 – 4 = 0};

所以,集合 B 又可以如下表示成列元法,即 B = { -2,2 }。

类似,也可以通过 Z 中的整数 k 表示奇数集合。如此等等。

于是我们说,集合的两种表达形式可以相互变换。

3.从上述例子看出集合的构造特点:

(1)集合必须用花括号将其元素括起来(空集合除外,因为空集内没有元素);

(2)集合的元素之间用逗号分开;

(3)元素在集合中可以重复出现,相同者只一个有效;

(4)集合元素在集合内的位置无序;

(5)集合的元素可以是集合。

要点 A)*****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集合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或不属于。

例1: 1 属于自然数 N,记做 1 ∈N;而 -1 不属于 N,记做–1 不∈ N。

例2: A ={1,3,{2},4,},则 2 ∈A ?, {2} ∈A ?

1-1-2 子集和幂集

1.以下给出关于子集合的诸定义

(1)子集:设 A、B 为集合,如果集合 A 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B 中的元素,则称 A 为

B 的子集合,简称子集。

(2)集合相等:设 A、B 为集合,如果集合 A 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B 中的元素,则称

A 为

B 的子集合。同时,如果集合 B 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A 中的元素,则称 B 为

A 的子集合,则称集合 A 与集合

B 相等。

(3)真子集:设 A、B 为集合,如果集合 A 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B 中的元素,且集合

B 中的元素至少有一个不在集合 A 内,则称 A 为 B 的真子集。

(4)n 元集合的 m 元子集:若集合 A 含有 n 个元素,则称其为 n 元集合。他的每个子集含有 m 个元素,称为他的 m 元子集,这里,m = 0,1,2,……,n。

一个 n 元集合共有 2n个子集。于是,有下面的幂集定义:

(5)幂集:设 A 为集合,将 A 的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叫 A 的幂集,记做 P(A)。

例 1-1 A = { 1,2,3 } 为一个三元集合,他可以有如下几种子集合

0 元子集,即空集合:Ø;

1 元子集:{ 1 },{

2 },{

3 };

2 元子集:{ 1,2 },{ 1,

3 },{ 2,3 };

3 元子集:{ 1,2,3 }。

例 1-2 幂集计算

(a)A = Ø,则

P(A)={ Ø };

(b)B = { Ø },则

P(B)={ Ø,{ Ø }};

(c) C={1,2,3},则

P(C)= {所有子集}.

(6)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空集,记做Ø。也即某集合的 0 元子集,已如上两例。再如:集合 B = { x│x ∈R 且 x2 + 1= 0 }。因为方程 x2 + 1 = 0 的解为-1 的两个平方根,所以无实数解,即集合 B 为空集,即 B = Ø。

按我们上述定义,空集是 0 元集合,是任何集合的 0 元子集。所以说,

空集是一切集合的子集。

要点 B)*****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

1)集合与集合间的包含关系。若集合 A 是集合 B 的子集,这时称 A 与 B 的关系为 A⊆B 或 B⊆A,记做 A⊆B。按定义,显然有 A ⊆ A 和 B ⊆ B 等。2)若集合 A 是集合 B 的真子集,记做 A⊂B。

显然有 N ⊆ Z,Z ⊆ Q,Q ⊆ R,R ⊆ C。

3)某集合作为另一集合的元素,则集合与集合也具有隶属关系。

设:A = {{a},b,c},则有{a}∈A 这种隶属关系,虽然 {a} 是集合。

又,集合 A 的幂集 P(A)中的每个元素都隶属于 P(A),而每个元素又都是集合。4)全集。一个具体问题的研究中,所涉及的集合都是某集合的子集,则称该集合为全集,记做 E 或 U。

例如,北大应用文理学院计算机系二年级学生都修离散数学课。这里,我们用 A,B,C 分别表示计算机系学生,学院二年级学生,修离散数学学生集合,则全集 E 自然应是应用文理学院。

显然,全集具有相对性。就是说,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全集。

空集定理:空集是唯一的。

采用反证法:假设存在两个空集Ø

1和Ø

2

,因为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必有Ø

1⊆Ø 2

和Ø

2⊆Ø 1;又根据集合相等的定义有Ø 1 = Ø 2 。

第二节集合的基本运算

设 A,B,C 为任意集合,在两集合之间可以有并、交、(相对,绝对)补、(对称)差运算. 1-2-1 集合的五种基本运算定义

1.并集:A∪B = {x│x∈A 或 x ∈B}。

例 1-4 集合的并运算

(1)A ={1,2,3},B ={4,5,6},A ∪ B ={1,2,3,4,5,6};

2.交集:A∩B = {x│x∈A 且 x∈B}。

两集合的交运算产生的集合中的元素,同时属于两者,所以只能取相交部分。

例 1-5 集合的交运算

(1)A ={1,2,3},B ={4,5,6},A ∩ B = Ø;

(2)A ={ 计算机系全体学生},B ={全校一年级学生},

A ∩

B ={计算机系一年级学生};

3.相对补集:A-B = {x│x∈A 且 x 不∈B }。

相对补集又叫差集,即从 A 中扣除与B 相交部分。若 A,B 两集合无相交部分,则结果等于左边 A,说明 A-B 不等于 B-A,相对补运算不满足交换律。

例 1-6 集合的相对补运算

(1)A ={1,2,3},B ={4,5,6},A-B ={1,2,3}= A;

(2)A ={1,2,3},B ={4,5,6},B-A ={4,5,6}= B;

4.绝对补集:E 为全集,A 被 E 包含,A 的绝对补集~A 定义为全集与

集合 A 的差集,即

~A = E-A = {x│x∈E 且 x不∈A},即从 E 中扣除 A。

5.对称差集:A⊕B =(A-B)∪(B-A)即并运算的对称两边是两个集合相互做差运算,这与名称相对应,便于记忆。但是,对称差集运算的另一个定义更便于理解,即

A⊕B = (A ∪ B)-(A ∩ B),即从A,B 两集合中取消相交部分。

例 1-7 集合的对称差运算

(1)A ={1,2,3},B ={4,5,6},A ⊕ B ={1,2,3,4,5,6};

(2)A ={1,2,3},B ={3,4,5},A ⊕ B ={1,2,4,5};

1-2-2 集合的并、交、补和对称差五种运算的文氏(John Venn)图表示

文氏图的最大优点是形象,直观。通过文氏图进行集合运算和运算公式的证明非常方便。

遇到三种以上集合运算时,必须明确运算次序:绝对补优先;其余四种优先级相等。

需要提前的集合运算用括号括起来。总体算式中,括号最优先,如同算术规则一样。

关于集合运算结果的性质,还有几个重要结论,无需加以证明,只需给以分析,因为其正确性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这些等式,要求:理解,承认,会用.

例如:

(1)(A ∩B)⊆ A;(A ∩ B)⊆ B。就是说(A ∩B)必是 A 或 B 的子集合。(2)A ⊆(A ∪ B),B ⊆(A ∪ B)。就是说集合 A,B 必定是(A∪B)的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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