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稽核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财务稽核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稽核部门,负责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稽核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财务稽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确保财务活动合规、真实、有效;3.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4. 参与公司重大财务决策,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5.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稽核内容与程序第六条财务稽核内容:1.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 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3. 成本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4.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5.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财务稽核程序:1. 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稽核对象、时间、内容、方法等;2. 实施稽核,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数据分析;3. 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 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5. 编制稽核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
第四章稽核方法与要求第八条财务稽核方法:1. 查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2. 询问相关人员,了解财务活动情况;3. 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资产、负债等;4. 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分析。
第九条财务稽核要求:1. 稽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稽核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3. 稽核过程中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4. 稽核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条对在财务稽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内部稽核管理
公司内部稽核管理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控制,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财务管理部。
三、编制原则
以会计法、财经法规、相关制度为编制原则。
四、具体内容
(一)内部稽核主要内容
1.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2.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3.对货币资金及往来账款的稽核。
包括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的核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收付款业务审批手续的核对,及时查证、核对往来款项;
4.核实资产的实存数和账面数是否相符,发现账实不符时按会计规定进行处理,对事由不清和无权处理的应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
5.审核应缴款项,包括应交税费、三金一费、五险一金等应缴款项,审核这些款项的计提额和上缴额是否正确、是否一致;
(二)内部稽核其他规定
1.根据稽核内容临时成立内部稽核小组,稽核人员由财务管理部经理选定,并对本次的稽核内容形成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案;
2.稽核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相关法规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做好各项稽核工作;
3.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有权对不符合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业务提出建议,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充、修正。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稽核管理办法
稽核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控、规范稽核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担保业务风险、保障(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稳健运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章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规定的稽核是指稽核审计部根据公司的安排和内控要求对经营程序和风险控制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稽核工作目标和原则第三条稽核工作目标(一)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济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保障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三)制止违规违纪、堵塞漏洞、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障业务稳健运行。
第四条稽核工作原则(一)全面性原则:稽核工作要渗透到公司各项业务全过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岗位、人员;(二)连续性原则:连续不间断地对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稽核;(三)审慎性原则:稽核工作以防范风险、审慎处理为出发点;(四)有效性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适时地用数据或文字材料阐述稽核意见。
第三章稽核工作职能和任务第五条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能(一)监督职能。
通过稽核监督,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管理活动得以稳健实施;(二)检查职能。
通过稽核检查,及时发现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中的问题、差错和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改进工作;(三)评价职能。
通过稽核,对被稽核部门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总结推广;促进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四)反馈职能。
通过稽核信息反馈,真实反映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管理活动,并跟踪改进措施执行情况。
第六条稽核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对公司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稽核;(二)对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稳健性进行稽核;(三)对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善性进行稽核;(四)对公司各项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稽核。
公司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旨在明确稽核管理职责,规范稽核工作流程,确保稽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稽核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稽核部,负责公司体系内部稽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稽核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制度,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2.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3. 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4.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稽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稽核工作流程第五条稽核工作流程如下:1. 稽核计划:稽核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控制要求,制定年度稽核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 稽核准备:稽核部根据稽核计划,确定稽核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并通知被稽核单位。
3. 稽核实施:稽核人员按照稽核计划,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现场稽核,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4. 稽核报告:稽核人员根据稽核结果,撰写稽核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5. 整改落实:被稽核单位根据稽核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稽核部报告整改情况。
6. 跟踪检查:稽核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稽核要求第六条稽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稽核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依法依规,客观公正;2.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稽核工作信息;3. 不得利用稽核工作谋取私利;4. 不得接受被稽核单位的任何馈赠、宴请等。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完美版
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完美版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各类问题和风险也随之增多。
为了保证企业的稳健发展,内部稽核管管理办法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一环,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
本文将阐述如何完善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一、稽核对象的确定企业内部控制中,稽核对象的确定是关键性因素。
稽核对象不仅涉及到企业各个领域,而且还涉及到各种规定的要求,需要在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稽核小组,按照企业的整体规划和目标来确定稽核对象,具体方法如下:1.确定企业重要的资产:以资产的重要性和风险度为基础,建立一个资产列表,将资产分成不同的类别,设置多种稽核对象。
2.建立内部稽核清单:建立内部稽核清单,把要稽核的对象全部列出。
每个清单都应该包括了对应的负责人员和质量标准。
3.按时间重新调整稽核清单:调整稽核对象之后,应及时调整清单,以确保还能够稽核上一轮没有来得及稽核的对象。
二、稽核流程模式稽核过程中,通过规范的流程模式来实现对稽核对象的全面稽核,同时也能够帮助稽核人员理顺稽核顺序和步骤,其中流程模式的设置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稽核目标和范围:确定所要稽核的目标和范围是稽核程序的基础,需要对各个领域建立相应的稽核标准,进行精细化的设定。
2.指定稽核人员:稽核小组应该具有丰富的稽核经验和较高的稽核技能,同时每个人员之间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应分清。
3.选取稽核方法:在稽核方法的选取方面,应当根据稽核对象的性质、问题的重要性和侵权的程度等来进行选取。
如风险稽核、流程稽核、财务稽核等。
4.确定稽核时间:确定的稽核时间除了要满足稽核相应流程要求,稽核时间的规定将会对整个稽核过程的顺利运转有无比重要的影响。
5. 完成稽核评估和报告:完成稽核后必须进行评估和报告,报告需要详细说明整个稽核过程中的稽核问题,以便后续的整改工作。
三、应对稽核问题的处理方法在稽核过程中,难免会发现问题或异常状况,对此,内部稽核管理办法还应包含相应的应对措施。
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稽核审计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员工及关联方。
第三条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稽核审计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稽核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
第五条稽核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合规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经营活动效益性和资产真实性进行监督与评价;3. 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查;4.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5. 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融资、采购、销售等业务进行专项审计;6. 对公司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7.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稽核审计程序第六条稽核审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稽核审计项目,制定稽核审计方案;2. 组织实施稽核审计,收集、整理审计证据;3. 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形成审计报告;4. 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并提出改进建议;5. 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整改效果。
第四章稽核审计要求第七条稽核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熟悉公司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稽核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依法行使审计职权,不得滥用职权;2.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审计信息;3. 公正无私,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对象;4. 不得收受贿赂、接受宴请、旅游等不正当利益。
第五章纪律与责任第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稽核审计部门对以下情况承担相应责任:1. 稽核审计工作不认真,导致审计结果失实的;2. 未按时完成稽核审计任务,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3. 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的。
集团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内部稽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包括:1.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2.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3.销售过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4.费用、支出内部稽核制度;5.对外投资内部稽核制度;6.对外经济担保内部稽核制度;7.公司资金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
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
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
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公司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稽核审计体系,提高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稽核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公司内部稽核审计计划,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二)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五)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并购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计;(六)对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稽核审计内容与程序第六条稽核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效率和效益;(四)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五)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采购、销售等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六)公司员工廉洁自律情况。
第七条稽核审计程序如下:(一)制定审计计划:稽核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审计计划;(二)成立审计小组:稽核审计部根据审计计划,成立相应的审计小组;(三)实施审计:审计小组按照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四)提出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完成审计后,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五)督促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六)跟踪审计:稽核审计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稽核审计人员与权限第八条稽核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二)熟悉公司业务和内部控制制度;(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公司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核算、财务分析、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稽核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客观性原则:稽核人员应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三)及时性原则:稽核工作应随时进行,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
(四)全面性原则:稽核工作应全面覆盖财务活动的各个方面。
第二章稽核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内部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内部稽核工作。
第五条财务内部稽核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务内部稽核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稽核工作。
(二)对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核算、财务分析、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等财务活动进行稽核。
(三)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稽核工作情况。
第六条财务内部稽核部门配备专职稽核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稽核工作。
第三章稽核内容与程序第七条财务内部稽核内容:(一)财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财务核算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分析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成本核算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资产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财务内部稽核程序:(一)稽核人员根据稽核计划,制定具体稽核方案。
(二)稽核人员对稽核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
(三)稽核人员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分析、评估。
(四)稽核人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五)稽核人员撰写稽核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第四章稽核结果与应用第九条财务内部稽核结果应用:(一)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1. 简介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强化企业内部稽核的管理和执行,确保企业运营的合规性、透明性和效率性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稽核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处理安全的稽核管理体系,以及明确稽核组织的职责与权力,保障企业内部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稽核组织与职责2.1 稽核委员会稽核委员会是最高稽核管理机构,由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负责内部控制的部门主管组成。
稽核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审核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监督和评估内部稽核工作的执行情况与效果。
•决策重大稽核事项。
2.2 内部稽核部门内部稽核部门是负责执行公司内部稽核工作的专业团队,其职责包括:•制定年度稽核计划,并在稽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进行日常稽核工作,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检查。
•撰写稽核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提供稽核咨询和辅导服务。
2.3 业务部门经理业务部门经理是内部稽核工作的配合对象,其职责包括:•配合内部稽核部门进行业务流程的稽核。
•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配合内部稽核工作的开展。
•积极参与稽核报告的整改和改进工作。
3. 稽核程序与方法3.1 稽核计划制定内部稽核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年度稽核计划。
稽核计划应当包括稽核对象、稽核周期、稽核范围和稽核方法等内容,并在稽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2 稽核准备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之前,应当充分准备工作,包括:•了解被稽核对象的相关业务流程和内控措施。
•收集、整理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制定稽核方案和检查清单。
3.3 稽核执行稽核人员应当根据稽核计划和方案进行稽核工作,包括:•对被稽核对象的业务流程进行实地检查。
•调阅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审查。
•采取访谈、询问等方式获取必要信息。
•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记录并整理稽核发现。
3.4 稽核报告稽核人员应当根据稽核发现和评估结果,编写稽核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稽核管理制度
公司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稽核管理制度,以便于公司稽核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条公司稽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事、采购等部门。
第三条公司稽核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专业高效的原则,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稽核管理制度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具体负责部门为公司内部稽核部门。
第五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稽核,并提出完善的改进建议。
第六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员工的稽核培训工作,培养员工良好的稽核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稽核工作,对不合规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公司稽核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公司内部稽核部门负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稽核管理第九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全面进行稽核,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事、采购等各方面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稽核工作程序和流程,确保稽核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建立稽核文件档案,记录稽核过程和结果,确保稽核工作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对稽核结果进行及时报告,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提供全面的稽核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对公司的风险防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定期开展稽核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提升公司的稽核水平和质量。
第三章稽核责任第十七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明确各部门的稽核责任,确保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经营活动负总责。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鼓励各部门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减少稽核工作的工作强度。
公司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提高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稽核是指公司稽核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合规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
第三条稽核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稽核事项独立出具稽核报告。
第二章稽核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稽核工作。
第五条稽核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及工作计划;(二)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合规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三)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四)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建议;(五)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六)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章稽核范围及权限第六条稽核范围:(一)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二)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四)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五)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
第七条稽核权限:(一)稽核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摘抄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相关资料;(二)稽核部门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配合稽核工作;(三)稽核部门有权对公司内部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四)稽核部门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第四章稽核程序第八条稽核部门应根据稽核计划,制定详细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内容、时间、人员等。
第九条稽核部门应按照稽核方案,对稽核对象进行现场稽核,收集相关资料。
第十条稽核部门应根据稽核结果,撰写稽核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一条稽核部门应将稽核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稽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集团稽核管理制度
集团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稽核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稽核是指对企业各类运作,主要是对企业的财务、经营、管理、操作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客观性的审查和评价。
稽核工作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定的标准、方法、程序进行的。
第四条稽核管理是指对集团各单位的稽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领导、监督和检查。
是集团稽核工作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加强稽核工作的管理,确保稽核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稽核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任命集团公司稽核领导小组成员,实际负责集团公司稽核管理工作。
第六条稽核工作的目的在于加强对集团财务监督,对各个层次的经济责任制的建立,帮助集团各级管理者改进管理工作和提高效益。
第七条稽核管理制度的制定应结合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法规政策等因素。
在随时与社会、政府等有关部门保持沟通第二稽核工作的性质第八条稽核工作是集团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稽核工作是管理层对有关部门工作成效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建立稽核机构,加强对内部的监督,在工作中防范经济损失,同时帮助内外部对业务风险有所控制,以此来提高集团公司综合实力和管理效率,并推动集团公司的发展。
第九条稽核工作属于下级对上级,以及相互对等的一种相对独立的工作。
工作人员可以提出监督、检查、审核等工作方式,以确保对方部门的工作质量,并帮助其改进工作方式。
第十条稽核工作是真实、全面、公正、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稽核工作的成果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利的建议,以便对被稽核部门工作进行改进。
第三稽核工作的内容第十二条稽核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财务、经济活动、绩效评价、合规性和执行情况的审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财务方面的稽核工作主要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监督、资金管理、投资和融资的审查和评价。
内部稽核制度(3篇)
内部稽核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财务监督机制,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集团资产安全完整,制定本制度二、权限1、对发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问题,属于会计业务的要求会计人员限期改正。
2、对发现内部管理缺陷,分析拟写内控稽核报告,提出修改完善业务流程制度建议,送呈有关部门讨论修订整改方案,并____整改工作进展。
3、对发现的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对有损企业、集团利益的行为及时上报集团处理。
4、参与各公司内部财产清查,库存盘点,有价证券清理等专项稽核工作,调查有关经济事项。
5、____企业制度流程实施效果,保证企业、集团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稽核工作方法:1、一般性复核。
稽核相关联的原始记录,利用其对应的逻辑关系稽核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稽核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数字计算准确性。
稽核会计科目运用的正确性。
2、实地调查,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经济业务,可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掌握经济事项的相关信息,取得真实数据。
稽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四、稽核的方式:1、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整改。
2、对有损集团利益的行为要逐级上报,未果情况可越级上报。
五、稽核的工作范围:1、稽核会计凭证各项要素完整,摘要描述清晰准确,印鉴及有关审批签章齐全,数字(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准确,业务内容真实,会计凭证具有可靠性。
2、稽核会计报表的准确性,符合集团的统一要求和财务制度3、稽核收、付款流程,会计核算方式,资产定期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
4、稽核其他会计资料、各种票据、收付款、合同等管理情况的合规性及规范性。
5、稽核预算执行、考核情况,保证企业实现经营目标。
6、稽核年度财务预决算事项。
内部稽核制度(2)是指一个组织或公司制定和执行的一套用于监督和评估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业务运营的制度和程序。
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内部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稽核工作,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稽核是指公司依法依规行使的内部监控职责,有效地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检查、评价,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稽核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稽核工作的所有领域。
第四条公司内部稽核应当坚持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为公司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及建议。
第二章内部稽核组织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稽核部门,配备专业、熟练的内部稽核人员。
内部稽核部门应当直接向公司最高管理层报告,并独立行使内部控制职责。
第六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建立稽核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加强内部稽核人员的内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稽核能力。
第七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内部稽核管制制度,明确稽核对象、稽核内容、稽核程序和稽核周期等。
并应当建立内部稽核档案,保存内部稽核工作记录。
第八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章内部稽核工作第九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风险状况,制定内部稽核计划。
并根据内部稽核计划,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评价。
第十条内部稽核工作应当遵循审核证据,评价风险,提出建议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开展稽核活动。
第十一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经营风险、合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风险和合规风险。
第十三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评价,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降低风险。
第四章内部稽核报告第十五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司最高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等报告内部稽核工作情况,提出内部控制的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将内部稽核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等记录在内部稽核报告中,并在报告中明确内部稽核部门对问题的评价和建议。
内部稽核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稽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内部稽核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内部稽核组织机构1.公司设立内部稽核部门,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
内部稽核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工作,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2.内部稽核部门负责人为公司内部稽核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3.内部稽核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稽核计划,开展稽核工作。
第三章内部稽核工作职责1.内部稽核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工作。
2.内部稽核工作主要包括:(1)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其有效性和合规性;(2)审查公司业务运作流程,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3)审计公司财务报表,核对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开展特别审计,查处公司内部违规行为和不正当操作。
3.内部稽核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内部稽核程序1.内部稽核部门根据稽核计划,制定内部稽核程序,确保稽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开展。
2.内部稽核程序主要包括:(1)确定稽核对象,制定稽核目标和范围;(2)制定稽核方案和计划,明确稽核方法和工作步骤;(3)收集资料,分析情况,开展现场核查;(4)编制稽核报告,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5)向董事会提交稽核报告,监督问题整改情况。
第五章内部稽核工作要求1.内部稽核部门应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
2.内部稽核部门应保护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3.内部稽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接受涉及利益冲突的礼金或回扣。
第六章内部稽核监督1.董事会对内部稽核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内部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2.董事会对内部稽核部门的稽核计划和程序进行审查,并给予指导和支持。
3.董事会有权要求内部稽核部门对特定问题开展调查和审计,并要求提交详细报告。
稽核工作管理制度
稽核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稽核工作,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良好的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稽核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促进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内部稽核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服从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的要求,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二章稽核工作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稽核部门,稽核部门属于公司的内部监督、检查组织,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第五条稽核部门由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任命领导,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
稽核部门的人员由公司聘用,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经验。
第三章稽核工作职责第六条稽核部门应当全面负责公司的内部稽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内部稽核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监督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包括财务数据、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等;(三)发现和防范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四)协助管理层解决内部纠纷、违规行为等问题;(五)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供稽核报告,评估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七条稽核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公司其他部门、员工提供相关资料,有权进入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审计。
第四章稽核工作流程第八条稽核部门按照公司的内部稽核计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稽核标准,开展稽核工作,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九条稽核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稽核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所发现的问题、风险、改进建议等记录完整、准确。
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工作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第五章稽核工作绩效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稽核部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稽核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全面的评估。
第十一条稽核部门的绩效考核应当主要考察稽核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帮助程度。
第十二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稽核部门的工作进行奖励或处罚,并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上报。
第六章稽核工作的保密责任第十三条稽核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的财务、业务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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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稽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集团公司的部管理,建立和完善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部控制的组织机构: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部稽核制度的容包括:1.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2.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3.销售过程部稽核控制制度;4.费用、支出部稽核制度;5.对外投资部稽核制度;6.对外经济担保部稽核制度;7.公司资金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
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
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
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
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存货管理相协调,有独立的生产部门和质量检验部门。
第十六条生产部门、财务部门须定期、准确和及时地向管理层提供繁简适度的生产报告和成本报告第十七条生产中的领料单、人工耗费单、工时卡由生产部门负责编制,并由生产监管人负责审核。
第十八条负责成本核算的会计人员汇总领料单、工时卡上的记录并与生产报告上的物料耗费、工时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负责人应在报送给管理层的会计报告中指出重大的差异。
第十九条所属各公司必须实行物料采购职务三分离制度,物料采购部门与采购审批部门相分离,货物采购人和货物验收人相分离,付款审批人和付款执行人相分离。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物料储备定额和库存情况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据此编制采购资金预算。
采购部门应起到物料控制部门的作用。
第二十一条生产部门提出货物采购申请,经采购部门会同财会部门对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由生产经营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部门办理订货。
对外订货必须签订订货合同,明确相关的条款。
第二十二条所属各公司采购部门在广泛收集市场价格、供应商信息的基础上,必须对大额的采购应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在确保物料质量的情况下(经质检部门认可),以最低价格取得所需物料。
第二十三条对日常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材料在实现比价格、比质量情况下,应实行定点采购,以提高材料质量和降低采购成本。
第二十四条货物验收的责任是在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上达到定单的要求。
对采购中的货物短缺、质量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多联,分送会计、仓库和采购部门。
第二十五条实现招标采购和定点采购的货物,要求供货单位有一定量的铺底资金。
第二十六条在特殊情况下,确需预付采购货款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付款。
付款后,采购业务人员必须在半个月取得发票,仓库将货物验收入库,将发票和入库单交财务销帐。
在规定时间未取得发票或未收到货物,将预付货款转作对采购业务员个人的应收款处理。
第二十七条建立和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仓库保管部门要有适当的凭证来证明货物流动,领料单、出库单和提货单等单据应顺序编号,妥善保管,严格控制。
第二十八条建立和健全存货盘存制度,在平时仓库保管员保持良好的存货永续盘存记录的基础上,及时与总分类帐进行核对。
定期盘点,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盘盈、盘亏、毁损,应及时填制“盘存报告单”,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库存存货的超定额损耗和由于仓库保管部门责任原因造成的盘亏、毁损,由仓库保管部门及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由于采购等因素造成材料毁损或报废的,应区分责任,分别由采购部门或其他相应部门及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
盘点由存货保管人以外的人员参与,并把盘点结果记录于盘点表。
盘点表由专人审核。
存货盘盈、盘亏、毁损和呆滞,形成书面文件,报请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才能予以正确入帐。
第四章销售过程部稽核制度第三十二条销售过程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集团公司的营销目标和营销战略落实和营售价格政策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保证应收帐款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保证销售折扣的适度性和销售退回的合理处理。
第三十三条制定与组织目标和组织战略协调一致的营销目标和营销战略,形成书面文件,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
所属各公司的营销政策应根据焦团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有效的营销政策,合理确定销售价格、扣率、销售提成等。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对各所属公司营销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第三十五条向营销部门和会计部门、审计部门提供产品价目表。
销售价格实现最低、最高限价制度,销售扣率由集团公司统一制订,并有管理层的书面批准。
集团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价格执行情况。
对发现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追究相关人员及主要领导责任,并列入年终考核。
第三十六条所属各公司销售、生产部门在接到销售人员的销售业务时,根据顾客的购货订单,编制产品需求和生产通知单, 同时必须提供客户的资信情况,经营销负责人及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填报“销售合同申请表”,并将客户资信情况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所属各公司销售部门定期向管理层报告销售的实际情况以及实际与孜算相比较的有关信息, 报告容的分类和详略程序应能落足高层管理的需求.应将销售额回笼作为对销售过程考核的一个最主要指标,以减少应收帐款,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第三十八条应收帐款应按客户、业务员及区域分设明细帐,由专职财会人员负责电算化帐的输入及附助备查登记。
登记容除金额以外,还要包括合同号、销售单、销售日期、发票号等。
回笼货款时,必须核对这些容后逐笔核销。
第三十九条应收帐款由销售经办人员负责催收。
财务部门应确定应收款回笼期(通常为3-6个月),应收帐款年底按一定比例计提坏帐准备,从考核费用中扣减,待应收款回笼后予以冲回。
计提比例由所属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董事会确定,以最大限度减少坏帐损失。
第四十条所属各公司财务部门应收帐款明细帐与销售台帐应逐月核对相符。
同时要求各公司财务部门必须至少按单位函证核实。
对金额巨大、年限较长的重点客户和特殊客户,财会人员应会同销售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实中出现的问题应区分责任及时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财会部门在季末对应收帐款应进行帐龄分析,对挂帐时间长、资信较差的客户,应提醒有关人员及时催收。
对财务部门已提出警告,发现擅自赊帐销售应收款不能收回的,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产品销售由销售人员提出销售申请,营销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有关人员,审核价格、客户资信无误后交财务部开票。
由于财务部门审核不当,造成错开销售单数量、品种,由财务部及相关人员承担一切损失,并列入年终考核;第四十三条物流部门负责产品销售货物运输,由专人检查发货单等有关凭证,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运输单位,并经过双方的协商和谈判签订货运合同。
第回十四条非常规性销售(例如。
销售使用过的办公室家具、车辆、办公设备、无用的生产设备和其他没备)需经管理层审批,并形成书面文件,报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对废品、废料的销售做好记录。
第回十五条对营销部门职员进行适当的定向培训并对其提供多种职业发展机会。
第五章费用支出部稽核制度第四十六条费用支出部稽核的目的是通过有效控制,来降低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四十七条费用支出控制的围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以及捐赠性支出。
第四十八条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实行严格的预算控制制度。
根据年初批准下达给各部门的预算,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控制,单位财务部门把关,严格按预算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各部门必须说明理由,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准。
第四十九条严格执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制度,公司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核制度,具体按《费用成本管理细则》执行。
第五十条财务部门对费用报销负有审核和支付责任。
对超过预算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手续不齐或违反规定的不予报销,并视不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围。
第五十一条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的可控费用支出超预算不得报销,也不得转入下年度列支。
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十二条财务部门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各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主管领导,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发现问题而未及时上报,由财务部门承担责任。
第五十三条管理费用中重点控制的可控费用项目为:办公费、差旅费、交际应酬费、会议广告费、修理费等。
第五十四条差旅费开支按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办公费用由办公室在年度预算围负责控制,对其中的印刷费应实行招标以降低印刷成本,通讯费用严格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办公费用超过预算,由办公室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交际应酬费由各部门领导负责控制,超过预算部分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五十七条销售费用的控制原则上必须实行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相匹配。
第五十八条销售费用应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销售预算确定销售费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