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招标采购管理制度.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域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规范流畅的招标和直接委托管理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在合理公平的原则下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以确保各项承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公司(含所属物业公司)的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咨询业务、营销物业合作单位选择和合同价格确定等业务的管理。1万元以下的零星办公用品采购等行政费用参照办公用品相关办法执行。

三、管理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招标全过程必须充分透明。

(二)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

(三)廉洁高效原则。

(四)维护信誉原则:选择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五)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招标控制价、标底控制价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六)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以备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随时调阅。

四、发包形式的确定

(一)原则上预估合同额在50万以上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必须根据本制度规定的招标流程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

位。

(二)通过集中采购或签订战略采购协议的,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三) 以下二种情况可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和合作单位。

1.预估合同额在50万以下的业务可通过三家比价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和合作单位。

2.其他通过总部招标领导小组审批的特殊业务。

五、招标划项

(一)招标划项确定的原则

招标划项原则上能统筹尽量由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招标的原则。

(二)招标划项

总部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全国战略招标、集中采购、特殊类的单项招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备战略集采的工程类别:大商业或城市综合体房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类;大型内外装修工程;电梯、箱变、高低压柜等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大型消防工程;电缆、涂料、入户门、地砖、大小开关等材料集中采购;全案广告、销售代理、沙盘模型等营销类集中采购等业务。如有战略、集采需求的项目最终招标归属解释权归总部。

单项招标采购业务由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