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业务知识五十问
民间借贷百度解释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自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
法律保障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
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信贷知识考试(试卷编号251)
信贷知识考试(试卷编号251)1.[单选题]除()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法人B)其他组织C)自然人答案:C解析:2.[单选题]个人贷款押品初次评估原则上应( )A)先外评,再内评B)先内评,再外评C)内评外评二者取价值较低者D)内评外评二者取价值较高者答案:A解析:3.[单选题]《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大额交易共有( )种类型,可疑交易共有( )种类型。
A)4,10B)10,18C)8,18D)4,18答案:D解析:4.[单选题]银行得知存款人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应对该账户进行如何处理。
( )A)暂停该账户对外支付B)凭工商部门有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对该账户进行撤销处理C)停止该账户对外支付,并尽快通知存款人办理销户手续D)不处理,等待存款人主动申请答案:C解析:5.[单选题]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 )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A)实贷实付管理C)受托支付管理D)自主支付管理答案:B解析:6.[单选题]“备用金e贷”业务的相关档案原则上均以( )保存。
A)纸质方式B)电子方式C)影像资料D)移动硬盘答案:B解析:7.[单选题]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 )。
A)时间性B)意愿性C)可能性D)可行性答案:C解析:8.[单选题]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 )的贷款。
A)3年以上(含3年)393/2717、个人客户基本准入条件中关于年龄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在18周岁(含)以上,且办理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年(含)B)在18周岁(含)以上,且办理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C)在16周岁(含)以上,且办理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年(含)D)在16周岁(含)以上,且办理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答案:B解析:(出自《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关于个人客户基本准入条件的规定)9.[单选题]以下不属于对保证方式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常规检查内容的是( )。
民间借贷相关法律问题讲座课件PPT(通用精选)
无效合同情形
包括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合同将被认定为无 效。
合同效力认定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 纠纷时,将依据相关 法律规定对合同效力 进行认定。
利率与利息计算问题
利率约定
民间借贷利率由借贷双 方约定,但不得超过法 律规定的上限。
制定专门法律法规
1
针对民间借贷领域制定专门的法律
法规,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借贷行为。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2
建立健全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配套制 度,如征信体系、担保制度等,提
高借贷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加强法律执行力度
3
加大对民间借贷违法行为的打击力 度,提高法律威慑力,维护市场秩
序和投资者权益。
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监管力度
(约定多种费用的处理)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 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 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与抵押权实现问题
担保方式 民间借贷可采用保证 、抵押、质押等担保 方式,确保债权人权
民间借贷法律问题分析及案例汇报人Βιβλιοθήκη XXX2024-02-25
目录
• 民间借贷概述 • 民间借贷法律问题分析 • 典型案例分析 •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 总结与展望
01
民间借贷概述
民间借贷定义与特点
民间借贷定义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 的行为。 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 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常见知识点
民间借贷常见问题问:什么是民间借贷?答: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民法通则》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则该借款合同完全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作为银行金融的有效补充已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从这一点来看,民间借贷代理并不是单纯地处理委托人的事务,不同于商标代理、税务代理等,民间借贷代理是给借贷双方提供签订借款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签订借款合同的媒介服务。
问:民间借贷代理是否合法?答:判断民间借贷代理的合法还是违法的标准,一是民间借贷代理是否必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现行法律法规是否对民间借贷代理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融资有更多需求,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已不足以满足该需求,加之金融机构的储蓄利率不高,民间借贷正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从民间借贷代理的运行机制可以看出,民间借贷代理具有盘活闲散资金、增加资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
从居间行为层面来说,法律并不禁止民间借贷的居间行为,居间本身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从居间结果层面来说,或许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联系在一起,正如合同虽会被用以进行合同诈骗,但却不能认为合同本身非法一样,不能将结果与手段本身混淆在一起,不能因民间借贷代理被利用为违法犯罪的工具而认为民间借贷代理本身具有社会危害性。
信贷基础知识100问
信贷基础知识100问(总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二、信贷管理35、信贷从广义上讲,信贷就是信用,就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商品和货币资金的借贷以及赊销预付等行为。
从狭义上讲,信贷是专指货币经营单位信用业务活动的总称,包括存款、贷款、汇兑等具体业务活动,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借贷行为。
36、信贷资金来源及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来源也称之为负债,是指农村信用社通过哪些方式筹集其发展业务所需要的资金。
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存款、金融市场筹资等三个部分。
37、信贷管理的“三性”原则及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农村信用社在发放贷款的过程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
贷款的“三性”原则,从根本上讲三者是统一的,它们共同保证了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其中:安全性是前提,只有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无损,才能使资金产生应有的效益;流动性是条件,只有保证了资金的正常流动,才可能确立农村信用社的中介地位,各项业务活动才能顺利展开;效益性是经营的结果,建立农村信用社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为广大社员、客户提供优良的金融服务,达到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但是三者之间又存在矛盾。
有时讲安全和流动,就要放弃一定的自身效益;有时讲究了社会效益,又忽略了农村信用社的效益;而提高了自身和客户的效益,资金的安全和流动又会受到影响。
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是十分困难的。
所以,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核心就是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它们达到最佳的组合状态。
38、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有以下权利:(1)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2)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3)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4)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5)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借款人有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2)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4)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5)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6)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促使措施。
2021榆林市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知识竞赛标准答案
2021榆林市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知识竞赛标准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属于普通时效,期限为自约定还款日起()年。
a、 1b。
2c。
3d。
四2.民间借贷的共同保证是指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同一债务人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的制度。
()是共同保证的关键问题。
a、担保份额B.担保责任总额c.担保人D.担保金额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就属于高利贷。
a.2b.3c.4d.64.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由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a、债务人B.债权人C.D.法人5.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有效期间,如一般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1b。
2c。
3d。
四6.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渠道向公众宣传c.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d.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7.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非法集资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c、利用网络技术投资虚拟“电子商铺”进行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非法集资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8.以下哪种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
a、散布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进行募捐活动,扰乱社会秩序b.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门前或交通要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非法聚集c.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d、通过网上邮箱、信访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公布的咨询举报电话,合理表达诉求9.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信贷基础知识100题
信贷基础业务知识100题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计算日期不同,利率分为() .A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B 、单利、复利C 、名义利率、实际利率D 、固定利率、浮动利率2 、未经()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贷款.A 、中国人民银行B 、中国进出口银行C 、银监会D 、省联社3 、按照贷款的() ,贷款可分为自营贷款、特定贷款和委托贷款三种.A 、方式B 、对象C 、性质D 、风险4 、短期贷款展期时,展期期限不得超过() .A 、原贷款期限的一半B 、原贷款期限C 、累计不超3 年D 、6个月5 、按照形式不同,利率分为() .A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B 、单利、复利C 、官方利率、市场利率D 、固定利率、实际利率6 、信用社员工伙同借款人伪造虚假信贷申请材料报批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A 、通报批评B 、记大过C 、警告D 、开除7 、发放按揭贷款时,“贷款方式”必须为()A 、抵质押贷款B 、信用贷款C 、抵押贷款D 、质押贷款8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其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A 、质押B 、抵押C 、一般保证D 、一般联保9 、()是指对借款人享有债权,并在借款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时,有权就抵质押物优先受偿的债权人。
A 、抵质押权人B 、抵押人C 、质押人D 、出质人10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以下(含)的贷款。
A 、半年B 、1 年C 、2 年D 、3 年11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后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承担。
A 、担保人B 、信贷员C 、借款人D 、贷款人12 、() ,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A 、固定资产贷款B 、流动资产贷款C、个人贷款D 、担保贷款13 、自营贷款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年。
A 、5 年B 、3 年C 、10 年D 、20 年14 、月利率是指按月计算的利率,通常用()表示.A 、百分号B 、%C 、‱D 、‰15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其对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020年民间借贷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2020年民间借贷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华版)一、判断题(每题2分,对的打√,错的打×)1、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3、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凭借据就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4、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5、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6、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7、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8、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继续审。
(√)9、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10、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继续审理。
(×)11、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2、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
(×)13、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纠纷法官问话提纲
一、钱的来源及用途问题(确定资金的来源,特别是在大额时)(1)出借人是做什么的?如果是上班的?公司名称叫什么?法定代表人是哪个?工资是多少?单位电话多少?出借人配偶是做什么的?(2)借钱人借钱是做什么的?(是否涉及违法)借钱人什么时候开始做的?单位名称叫什么?有无业务上的往来?(是民间借款还是经济纠纷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出钱人与借钱人是什么关系?如何认识的?有无经济往来?(4)有无委托他人打款?委托了哪个?委托人与出钱人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委托他人打款而不是自己付款?(5)之前有无借贷关系存在过;若有,什么时候借的,什么时候还的?借了多少?如何还的?还了多少?还有无欠款?有无相关凭证?二、钱是如何给的(查实是否完成了交付行为)(1)在什么地方给的?转账还是现金?(2)若是转账,通过哪个银行转的;什么时候转的;转账凭证在哪?通过哪个卡转的?卡号是多少?(3)有没有通过这张卡给别人转过?转过多少?(4)若是现金,是用什么装的,用什么运到借钱人处的?面值是多少,新旧程度,从什么地方取的,什么时候给的,有无旁人在场;如何清点的?三、有无利息,(1)利息是多少?(2)有无提前扣除?(3)利息如何给付?(4)有没有给过利息?(5)如何给的则是转或现(详见上面内容)?(7)给哪个了?(8)给付的凭证有无,或收条?四、本金;(1)有无还款?(2)如何还的?(3)还了多少?(4)什么时候还的?(5)如何给的则是转或现(详见上面内容)?(6)给哪个了?(7)给付的凭证有有无或收条;五、还款时间问题:(1)约定的还款?(2)未还款后,有无要过?(3)通过什么方式要的?六、其他问题(1)条子是在什么地方打的?(2)如何打的?(3)是在给钱之前还是给钱之后?(4)除此借款之外还有无其他借款?。
信贷业务试题(农贷)
农业信贷管理知识一、填空1、农户贷款坚持(按用途授信,按种类发放,分别立据,专款专用)的原则。
2、农户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农户贷款分为(农户粮食种植贷款、农户蔬菜种植贷款、农户特产种植贷款、农户养殖贷款、农业机械贷款、农村个体经营户贷款、农户消费贷款、农户出国劳务贷款,生源地商业助学贷款)等。
4、农户贷款方式主要有(信用、联保、保证、抵押和质押)。
5、联保贷款方式按联保户数多少分为(二户联保)和(三户联保)。
6、抵押方式包括(门市房、厂房抵押、林权抵押、大型农业机械抵押、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等。
7、质押方式包括(存单等有价证券质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等。
8、一个农户贷款额度加上对外担保债务额度不能超过农户现有可变现资产与近两年平均收入之和的(70%)。
9、农户贷款期限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贷款项目生产销售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期限一般分为(半年、一年、一年半、两年、三年、五年和十年)。
10、县级联社要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对农户贷款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
11、客户经理贷后检查每年要达到(两次)以上,每次检查户数要达到(100%)。
12、信用社主任贷后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村、社检查面要达到100%,对单户3万元以上的检查面要达到(100%),对单户3万元以下的进行抽查,抽查面达到(20%)。
13、县级联社贷后检查每年至少(一次),所辖乡镇检查面要达到(100%),对单户10万元以上的贷款检查面要达到(100%),对单户10万元以下的要进行抽查,抽查面要达到(10%)。
14、农户短期贷款到期前(15)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客户经理采取电话预约或发送《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方式进行催收。
15、农户短期贷款应提前(15)天,中长期贷款应提前(30)天,向信用社提出展期申请。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手册
前言当前,由于社会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促使民间借贷行为的大量存在.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一些民众因此受到经济损失.因此,法院会同区政府特制作本手册,希望帮助更多的普通民众和企业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积极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并主动避免参与社会非法集资活动,促进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于编写人水平有限,出现不当及未尽事宜,还请见谅.目录——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民事部分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1)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 (1)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 (3)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3)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 (4)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 (4)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 (5)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 (10)二、熟人、朋友之间借贷应注意的要素 (13)三、民间借贷有什么陷阱需要防范 (14)四、民间借贷的办理及如何规避纠纷 (15)五、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16)六、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的处理思路 (19)七、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0)——怎样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刑事部分第三章非法集资活动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23)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 (23)三、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25)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25)五、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27)六、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28)第四章打击非法集资篇一、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28)二、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时,应当注意什么 (28)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29)四、近年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有哪些 (34)附件:1、关于设立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37)2、关于推进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 (41)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1、考察借款人信用和借款用途.出借人要从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偿还能力和信用度.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且有偿还能力的可以借款.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借款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无归,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签订借款合同协议.首先,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其次,借款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借款合同协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身份信息、借款数额、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3、签订担保合同.为保证资金安全,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使债权风险尽可能降至最低.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不动产抵押或动产和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有效避免风险.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一般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烟草、供电、金融等垄断行业正式工作人员;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一般应要求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并进行相应抵押登记.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提供的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等担保,出借人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还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5、办理合同公证.对于大额的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最好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并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以有效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交付款项和他项权证、抵质押物等.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生效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后,借款人应将他项权证或质押物交付给出借人,出借人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双方互相出具收条,以证明双方交付的钱物和数额.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该合同设立不动产抵押担保,当事人须在办理抵押登记成功后,即获得抵押登记回执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后才能申请公证.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证财产为共有财产则须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场、共同还款人等公证机关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机关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及附件承诺函、共同还款声明书、婚姻状况声明书、同意抵押声明书等.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附件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2、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3、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4、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5、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须与抵押人的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第一,民间借贷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作用,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第二,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文书不一致的,以公证文书为准;第三,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1、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借贷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介入民间借贷后,依法审查借贷主体资格、行为能力,引导借贷双方依法确立借贷关系,规范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无效合同,减少借贷风险.2、可以方便、快捷的实现债权,节约诉讼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都明确规定了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节约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3、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公证通过对民间借贷活动的介入,依法规范借贷行为,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纠纷得到预防、化解和控制,保持社会关系的和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4、维护社会诚信,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通过对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进行公证,保证了其真实性、合法性,帮助公民、法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从而有效地保护社会诚信,促进社会和谐依法有序发展.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当事人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立案受理工作.立案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人民法院在审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时,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区分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罚当其罪.4、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严格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要依法认定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保护合法借贷关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5、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要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要充分借助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程序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出借人依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的规定处理.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7、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妥善适用有关司法措施.对于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仍在正常经营的借款人,在不损害出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适用诉讼保全措施,尽量使该借款人度过暂时的债务危机.对于出借人举报的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能的借款人,要依法视情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因民间借贷债务而引发的企业破产案件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挽救价值和希望的负债中小企业,要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尽快实现企业再生;对没有挽救希望,必须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的中小企业,要制定综合预案,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切实将企业退市引发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9、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在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效能.要建立和完善系列案件审判执行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因裁判标准不一致或者执行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社会矛盾.要结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参考.要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引导各类民间借贷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倡导守法诚信的社会风尚.10、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密切关注各类敏感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件,对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尽早提出对策,必要时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1、考查借款人信用.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要考查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过“赖帐”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2、问清用途,防范借款关系不合法.1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在出借款项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3、借贷有据,妥善保存.1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大有必要,协议应当写明借款用途、数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3在书写借贷协议时,要注意借贷起止时间要写清,避免因时间不清致计息受损.借款数额要用大写,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事后在小写的数额上做手脚.4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4、大额借款最好有担保.数额较大的借贷,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人的担保或财产抵押,提供不动产抵押的,还应到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没有财产担保,为了安全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来对其进行担保,这样万一借款人出现赖帐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便可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挽救.5、利息约定要合理合法.1一般情况下,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2双方应在书面借款协议上明确写明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但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诉至法院时不会得到支持,但债务人自愿支付的除外.3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6、要注意保存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时,一般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认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法院就会调查清楚的.可是,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无法得到保护.借贷证据包括借款关系存在证据、款项借出证据、利息支付证据、款项归还证据等.7、注意催讨及时起诉.1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不讲信用的人,借款到期后拖延甚至不还,催讨时避而不见等.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讨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还有一些情况是,有的借款人为了达到逃债的目的,故意恶意离婚夫妻双方恶意串通,将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分给对方,此时出借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根据有关法律和“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处理.“向8、要掌握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在此期间,双方应重新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偿还,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9、谨防非法集资.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人间进行非法集资,这种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卷款潜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借贷。
民间借贷方面的 常识
民间借贷方面的常识
民间借贷是近年在中国非常流行的一种金融行为,它通常是为了解决人们紧急的财务需求而进行,因此很多人会参与其中。
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没有像银行一样的监管,有时候也会出现风险,因此在进行这种行为前需要了解一些常识,以下为十条民间借贷的重要常识:
1. 民间借贷纯属民间之间的互相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出现还款逾期或无法还款等情况,借款人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债务。
2. 登记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及联系方式,对于借款人的职业、收入等情况也需要做好记录,以便在需要追债时有足够的证据。
3. 在借款合同中要详细写明借款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等内容,以避免出现利率更改或还款期限被大幅延长等情况。
4. 不要贪小便宜,尽量选择正规的、有信誉的借贷平台或是与自己熟识的人之间进行民间借贷,以避免遇到骗子或出现闹剧。
5. 不要借入过多贷款,一旦出现还款问题,可能导致债务累积无法买店,导致更大的经济风险,要谨慎借贷。
6. 具备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能够按时还款,避免因无力偿还还贷债务,造成经济损失。
7. 不要借贷无还款方案的“跑路贷”,尽可能避免和不良信用的借口债主之间进行民间借贷。
8. 借贷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一旦违约可能导致信用记录受损,进而影响原已很不幸的经济状况。
9. 民间借贷需要谨慎,即使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也不能掉以轻心,要遵循合法规定。
10.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如果发现有不良投资平台或“跑路贷”,应及时向当地银行或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综上,民间借贷应慎重对待,应选择正规的、有信誉的借贷平台或与自己熟识的人之间进行,同时也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保留有足够的证据和途径,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和信用记录。
银行员工民间借贷界定标准
银行员工民间借贷界定标准本标准旨在为银行员工在处理民间借贷事务时提供准确的界定标准,以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一、定义1. 民间借贷:指由个人、企业或组织之间自愿协商达成的合同借款行为,不包括国家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正规借贷服务,也不包括银行员工个人与客户之间的借贷行为。
二、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限制1. 禁止参与借贷:银行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民间借贷,包括担任借款人、出借人、居间人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参与。
2. 禁止利益冲突:银行员工不得利用工作职权和信息优势,向客户介绍民间借贷业务,或在民间借贷中获得利益。
若发现相关机会,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3. 禁止滥用职权:银行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以威胁、敲诈等不正当手段要求客户提供民间借贷。
4. 禁止违约:银行员工不得故意违约或串通诈骗他人借贷。
5. 禁止挪用资金:银行员工不得将客户存款或银行资金以任何方式用于民间借贷。
三、员工报告义务1. 发现民间借贷:一旦银行员工发现客户涉及民间借贷,应立即向所在银行的风险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2. 接到投诉举报:若银行员工接到有关民间借贷的投诉或举报,应立即向所在银行的合规或监察部门报告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四、管理措施1. 管理要求: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意识,明确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违规行为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内部监督:银行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或随机检查员工的民间借贷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合规意识:银行应加强合规宣传,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
五、违规处理1.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本标准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纪律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辞退等处分措施。
2. 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1.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银行员工,包括业务员、柜员、部门经理等。
个人信贷业务管理考试题库五
个人信贷业务管理考试题库五1、判断题贷款要素变更包括全部提前还款、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变更利率品种、变更贷款品种等。
正确答案:错2、判断题调查人员负责个贷业务的(江南博哥)调查,也可视情况委托第三方代为调查。
正确答案:错3、判断题由于原借款人死亡而变更借款人的,需提供原借款人死亡证明,法院关于遗产分配的判决书,其中须明确判决抵押物归新借款人所有。
正确答案:对4、判断题二手住房申请贷款额度在双方成交价格50%以内的,可以对抵押物免评估。
正确答案:错5、判断题通用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抵押率通常不超过50%。
正确答案:对6、判断题个人信贷业务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对7、判断题审批结论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不论做出何种结论均需表述理由。
正确答案:错8、判断题批量监管可以将信用风险的控制节点由风险发生之后移至风险发生之前,使贷后管理人员能够尽早发现、解决风险。
正确答案:对9、判断题在办理个人贷款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正确答案:对10、判断题要素变更的审批意见与借款人申请内容不一致的,借款人须出具“同意按照贷款行审批意见进行要素变更”的书面意见,否则不得进行要素变更。
正确答案:对11、判断题对除住房贷款、助学贷款、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外的其他消费类贷款,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月收入之比原则上应控制在85%以下。
正确答案:对12、判断题借款人可直接向我行提出个贷业务申请,也可以通过经我行授权的房地产开发商提出住房贷款业务申请。
正确答案:对13、判断题双人调查时,可由参与调查的客户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同步调查或分步调查方式。
正确答案:错14、判断题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最高抵押率通常不超过60%。
正确答案:对15、判断题联保体成员间除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外,必须缴存占贷款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申请联保业务的担保。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纠纷49个常见疑难问题裁判指引(1-20)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纠纷49个常见疑难问题裁判指引(1-20)2015-12-13 徐忠兴尚格法律人作者:徐忠兴来源:ilawyer(xzx-lawyer)阅读提示:本文所载裁判指引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民间借贷纠纷审判案例指导》(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感谢原作者),并结合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系统梳理出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中常见的49个疑难问题裁判规则,力图做到言之有物、行之有据、拿来即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本文中简称《规定》。
1.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能否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出借人?【要旨】在出借借款时未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的,一般情况下基于日常经验规则,则推定持有人为出借人。
但若根据具体案情,仅凭借条难以达到高度盖然性之标准的,则这种推定不能成立。
【解析】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受理。
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只是基于日常经验规则的一种推定,并非绝对。
当然,在借条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系同一或者意志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需深入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进行审查。
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确系实际出借人进行进一步说明、举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链接】卢某与林某、颜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2009)台温新商初字第176号;二审: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台商终字第443号。
载《人民法院案例选》2013第3辑。
2.借条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同音不同字,如何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要旨】借条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同音不同字,且该借条现为原告所实际持有,可推定原告为借条所涉借款的出借人,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最高院民一庭:民间借贷案件系列问答(2021年7月版)
最⾼院民⼀庭:民间借贷案件系列问答(2021年7⽉版)最⾼院民⼀庭:民间借贷案件系列问答(2021年7⽉版)编者说明:本⽂节选⾃最⾼⼈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第⼀版)。
本书包括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建设⼯程等民事审判中最新常见的315个疑难问题的问答。
029.问:借款年利率达到超过合同成⽴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后,当事⼈主张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诉讼请求,还能否获得⼈民法院的⽀持?答: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向⼈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了要求对⽅当事⼈承担逾期利息、违约⾦等请求外,还可能⼀并主张借款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尽管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2020第⼆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其他费⽤并存时如何处理进⾏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借⼈与借款⼈既约定了逾期利率,⼜约定了违约⾦或者其他费⽤,出借⼈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或者其他费⽤,也可以⼀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民法院不予⽀持。
”但是,在借款年利率达到超过合同成⽴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后,当事⼈主张借款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诉讼请求还是否能够获得⽀持?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在这⼀问题上存在认识分歧。
⼀种观点认为,律师费⽤和诉讼费⽤不应包含在借款年利率上限计算的范围之内。
相反,律师费⽤和诉讼费⽤属于实现债权的费⽤,应予以⽀持。
另⼀种观点认为,律师费⽤和诉讼费⽤已经包含在上述司法解释条⽂中的“其他费⽤”之内,不应再⽀持律师费⽤和诉讼费⽤。
对此,我们倾向于同意上述第⼀种观点,理由如下:⾸先,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2020第⼆次修正)》第⼆⼗九条的⽴法本意,此条为逾期利息、违约⾦、其他费⽤并存的处理的规定,主要的⽬的在于,当借贷双⽅对逾期利率、违约⾦以及其他费⽤⼀并约定时,平衡保护当事⼈之间的权益。
法律知识讲座-民间借贷 2
为避免产生争议,民间借贷交易双方尽量签订齐全完备的书面
借款协议,以避免约定不清产生争议。
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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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分借条与欠条 (一)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 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 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 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未来借用人是需要归还原物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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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八)案例:利用歧义 案例 1:李某借周某 100000 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 李某归还 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 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 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
律师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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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十)案例: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 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 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 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 120000 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 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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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息的法律问题 (四)有关利息问题答疑
问题1: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张借期 内利息?
借条样式1: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 借人)借到人民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还款期限2015年 12月31日前。 答:不能。
律师提示:借款合同一定要约定利息。
信贷业务问答100问
信贷业务问答100问1、信贷的基本概念是什么?信贷是体现一定经济关系的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货币借贷行为。
广义的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存款、贷款、结算的总称。
狭义的信贷一般指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
2、信贷资金的概念是什么?信贷资金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吸纳股金、吸收存款、发行债券、股票、拆入资金、经营积累等用来发放贷款的资金叫信贷资金。
3、贷款的概念是什么?贷款是指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借贷行为。
4、信贷资金与贷款的根本区别?信贷资金与贷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信贷资金包括组织资金和运用资金,而贷款指的是资金运用。
5、信贷资金的运动规律是什么?信贷资金运动规律是:信贷资金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运动,并表现为以市场原则组织起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用价值规律来调节和处理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市场经济规律、市场法则渗透于信贷资金运动的各个环节,并制约着信贷资金运动的全过程。
信贷资金的运动过程其实质为表现为货币资金的“双重支付和双重归流”。
6、贷款的种类是如何划分的?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贷款按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贴现。
贷款按照用途分为:农业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农村工商业贷款和其他贷款。
贷款按个性化品种分,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助学贷款。
7、什么是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8、什么是中期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9、什么是长期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10、什么是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原则上从严控制信用贷款;11、担保贷款可分为哪几种贷款?担保贷款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和处理
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和处理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规的借贷方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方法。
常见问题1. 利息过高由于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监管,出借人往往会将利息设置得过高,从而牟取暴利。
这给借款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高利贷是指出借人利用借贷需求方的困境,以过高的利息或其他方式对其进行剥削。
这种行为在民间借贷市场中普遍存在,给借款人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3. 逾期问题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常常存在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
逾期问题给出借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影响了借款人的信用。
4. 恶意拖欠一些借款人故意拖欠借款,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出借人的权益,也打击了民间借贷市场的良好秩序。
5. 催收困难由于缺乏专业的催收机构和法律支持,出借人往往面临着催收困难的问题。
这使得出借人很难有效地追回债务。
1. 加强立法和监管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并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以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
同时,行业协会也应起到自律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对行业不良行为进行约束和制止。
2. 提高借款人的金融素质加强借款人的金融素质教育,提高其借贷意识和基本金融知识,使其在借贷过程中能够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3. 增加逾期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逾期管理制度,明确逾期还款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对于无法按时偿还借款的借款人,可以采取合理的催收手段,并对恶意拖欠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追诉。
4.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鼓励借款人树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提供给出借人参考,以降低出借人的风险。
5. 合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民间借贷的管理和催收工作,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增加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信任度。
结论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个人共同努力解决。
通过加强监管、提高金融素质、建立信用体系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民间借贷中的问题,并为借贷双方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借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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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部相关业务
1、民间借贷与银行借款有什么区别?
答: 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条件限制多——对房龄、面积、额度有具体要求 放款慢 ——(7到15个工作日 ) 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需要通过审计来审批) 资金利用率低——本息同步还清 利率:8%左右
民间借贷: 房龄、面积要求适当放宽,借贷额度可由借贷双方约定。 下款快——3至5个工作日 手续简便 资金利用率高——分期分付 利率:12%左右
差旅费、拍卖费、法院执行费、借款本金 和违约金后,剩余的金额归还借款人。
39、在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贷款人违约不 放款怎么办?
答:
借贷双方通过福元运通签订借贷合同,并 办理完抵押手续后,如贷款人不向借款人 发放贷款,借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向贷款人索赔违 约损失。
40、到期后如展期需收哪些费用?
9、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
答: 现在合肥市场的借贷利率是12%左右,随
着供需关系变化,利率随之发生变化,只 要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 合法的,具体利率借贷双方可协商而定。
10、借款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答: 利息(支付给放款方) 服务费(公司收取借款额3%,最低2000
元) 抵押 评估(房产价值3‰) 公证(借款额3‰)
32、如何保证借款方房产的安全?
答:
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借款方的房产证经抵 押登记后,只是限制了其在抵押期限内的 交易权利,放款方只是拿到抵押权证,抵 押权证只能证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有 抵押债务关系,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 抵押人仍然是所抵押房产的合法产权人。 所以,房子会很安全。
33、房产评估报告是由您们公司来做 吗?
我们主要考察房产的价值及变现能力。
36、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放款人可以 直接拍卖抵押的房产吗?
答: 假设借款人到期不还款,造成了违约行为。
放款人可以按合同的约定上法院进行起诉, 通过立案、开庭的程序进行处理。由法院 判决后对房产进行拍卖处理。
37、拍卖费如何分摊?
答: 房产拍卖后的价款,扣除诉讼费、律师费、
符合上市规定; 抵押房产的价值为借款金额的两倍左右。
14、在抵押房产的共有人不能到场 的情况下能否做抵押手续?
答:可以,但是需要出具房产共有人同意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1)、在外地的:需要在当地的公证处办 理委托
2)、在国外的:可以到当地的大使馆办 理委托
15、农村的房屋能不能做抵押?
答: 合同到期,如需展期,通过协商解决。如是短期,
可通过签订原借贷合同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展期 的相关内容。收费通过协商解决。
如展期时间较长(三个月以上),则需要重新签 定借贷抵押合同。办理撤押手续后,重新办理抵 押登记手续。服务费用为借款额度的3%。
41、你们与典当行有什么区别?
答:
典当是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一般都是短期(半年以内)的业务操作, 他们的借款利率相对于民间借贷要高很多, 年息高达36%;
民间借贷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期限灵 活(一般是1年以内);利率低,年息12%左 右。
42、什么叫抵押?什么叫质押?
答: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
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 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 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 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法院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抵有成本。
21世纪,没有危机感是最大的危机。
如果有一个项目,首先要考虑有没有 人来做 。
如果没有人做,就要放弃,这是一个 必要条 件。
20世纪是生产率的世纪,21世纪是质 量的世 纪,质 量是和 平占领 市场最 有效的 武器。
诉讼的相关手续。
47、是不是一般情况下,借贷额度越大, 利息就越高?
答: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对放款客户来说,
借款额度越大,承担风险越高。所以,高 风险和高收益是成正比例的。具体可以双 方综合协商而定,但利息要在法定的范围 内。
48、借款利率太高,是不是高利贷?
答: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过同期银行
只花一元钱的顾客,比花一百元的顾 客,对 生意的 兴隆更 具有根 本性的 影响力 。00:07:4319:1120.12.3
做事,不止是人家要我做才做,而是 人家没 要我做 也争着 去做。 这样, 才做得 有趣味 ,也就 会有收 获。20.12.320.12.3
战略越精炼,就越容易被彻底地执行 。
他之所以为自己所领导的微软而感到 自豪, 是因为 在这个 团体中 聚集了 一大批 与他一 样热爱 微软事 业的人 。2020年12月3日星期 四12时 7分43秒
答: 不是的。评估报告是由我们公司指定的
正规评估所做的。
34、你们公司现在对作为抵押物的房产
地域上有何限制?
答: 因抵押物的区域性较强,目前合肥业务暂定
于市区及周边三县(肥东、肥西、长丰)。 将会根据公司网络的分布来定.
35、你们民间借贷哪一年的房子都 能做抵押吗?
答: 民间借贷对于房子年代的要求不是很严格,
不只奖励成功,而且奖励失败。
一个人想要成功,就要学会在机遇从 头顶上 飞过时 跳起来 抓住它 。这样 逮到机 遇的机 会就会 增大。00:07:4300:0720.12.3
公平不是总存在的,在生活学习的各 个方面 总有一 些不能 如意的 地方。 但只要 适应它 ,并坚 持到底 ,总能 收到意 想不到 的成效 。
11、支付利息的方式?
答: 民间借贷利息支付方式灵活,一般按月、
季或一次性付息。具体付息方式可由借贷 双方协商而定。
12、民间借贷的借款期限是多长时 间?
答: 民间借贷的借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
具体的情况可以协商借贷双方来确定。
13、民间借贷对抵押物有什么要求?
答: 民间借贷一般要求用不动产做抵押; 抵押的房产必须产权明晰,无债务纠纷,
50、在民间借贷业务中如何保证放 款人的利益?
答:
我们会从以下几点为放款客户资金安全做考虑:
1)借款额度为房产总值的50% ; 2)借贷双方会签订民间借贷合同; 3)公司会在合同前期考察借款方的借款用途和还
款能力;
4)房产要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如合同到期借款人不还款,抵押房产将会通过
答: 1)自然人: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
用权证;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 状况证明 2)法人: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 权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委托证明;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近三个月的纳 税证明。
花费数百元买一本书,便可以获得别 人的智 慧经验 。然而 ,如果 你全盘 模仿, 不加思 考,那 有时就 会画虎 不成反 类犬。
不能搞平均主义,平均主义惩罚表现 好的, 鼓励表 现差的 ,得来 的只是 一支坏 的职工 队伍。20.12.300:07
利人为利已的根基,商业经营上老是 为自己 着想, 而不顾 及到他 人,利 也就可 能随之 “飞” 了。
管理就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把混 乱的事 情规范 化。
质量等于利润。20.12.300:0700:07:43
失败并非坏事,一次失败能教会你许 多,甚 至比你 大学里 所学的 还有用 。
喷泉的高度不会超过它的源头;一个人 的事业 也是这 样,他 的成就 绝不会 超过自 己的信 念。2020/12/3
机会并不会自动地转化为钞票
43、放款人需要交什么费用吗?
答: 一般不需要,但是如果放款人提出额外的
资金担保方式,则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费 用。
44、民间借贷多长时间可以放款?
答: 在资料准备齐全并签订借贷合同办理抵
押登记手续后,一般3到5个工作日就能 拿到贷款。
45、通过你们公司对外放款,如借款客户 违约,你们公司能为我做什么?
义对外发放贷款.
30、你们公司做垫资撤押吗?费用如 何收?
答: 在可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做垫资撤押; 费用一般按照垫资金额的3%收取。
31、如借款期满,借方想要再进行续 借,如何办理?
答: 借方在合同到期如希望延长贷款期限,应提
前通知公司,公司与贷方沟通协商,根据具 体的情况来办理: 贷方同意延期; 贷方不同意延期。
19、借款人可否提前还款?
答: 可以,但需与放款方协商后按合同约定
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20、营业执照与有价证券汽车能否在你 们公司作抵押?
答: 暂时不能。我们公司现在主要是以不动产
作抵押。
21、是你们公司自己放款吗?
答: 一般情况下是我们帮你联系放款客户,
由你们双方签约进行借贷。 目前从法律上来讲还不允许以公司的名
答:不能。 农村房屋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产权,我们
俗称“村产”。所面向的人群也只是拥有 本地农业户口的人群。拥有集体产权的个 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所以 不能作为抵押物。
16、在抵押方没有保证住所的情况下, 放款人的利益也能得到保障吗?
答:
民间借贷要求的不动产抵押本身就是对放 款人资金安全的一种保障,抵押的房产价 值将近借款额度的两倍,这就很好的保障 了放款人的资金安全。
17、借款人是否把房产证放在放款方 或你们公司那里?
答: 不。借款人的房产证只是在房产局登记备
案,注明已经抵押。放款人只是拿到房产 抵押后房产局出具的他项权利证书。
18、我想借钱 ,但我的房子已在银行抵 押,能不能再做抵押贷款。
答: 已经办理抵押的房产不可以办理重复抵
押,但可以视在银行贷款的金额及期限 等情况与银行解除债务关系后,办理抵 押。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