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药房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
1、药品报损是指非人为因素的药品正常损耗。
2、药品验收入库后发现的破损由药库负责,药品出库后发现的破损由领用科室或部门负责。
3、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药品报损,验收有对制度执行不力,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的损耗不予报损,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工作中不慎损坏的药品,应保留损坏药品残留物,并报告负责人,填写药品报损表,每月由部门负责人报药剂科审核,按相关程序报损.
5、药库和各部门发现有包装内药品破损的应保留药品残留物,并报药库,药库及时与供应单位联系处理.
6、报损药品申请批准后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有专人监督销毁,并有记录备直。
7、特殊药品的报损需经药剂科审查后,报医院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销毁,并建立完整记录。
8、每月报损药品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月消耗药品总额的0.05%.。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原因导致药品无法继续使用时的处理程序和规定。
合理、规范地管理药品报损和报废对于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浪费以及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药品浪费,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的操作和流程,包括药房、医疗科室等。
3.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程序3.1 报损管理程序3.1.1 报损登记当发现药品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损登记表中,并注明报损原因和数量。
3.1.2 上报审批报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1.3 报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3.2 报废管理程序3.2.1 报废登记当药品达到其有效期限,或者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废登记表中。
3.2.2 上报审批报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同样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2.3 报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4. 相关责任人和职责4.1 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报损和报废的登记、上报审批、处理等工作,并保证药品报损和报废操作的规范和流程的执行。
4.2 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准药品报损和报废,并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
4.3 报损和报废处理人员负责实际操作药品报损和报废的销毁、退还供应商等工作,并记录相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背景在医院运营过程中,药品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以确保药品的准确使用和合理管理。
二、目的1.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通过报损销毁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或未使用的药品,减少库存中的滞胀现象。
2.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及时销毁药品能够避免因过期或变质药品使用而对患者造成危害。
3.规范药品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报损销毁制度有助于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效率和效益。
三、报损销毁程序1.定期检查:医院应定期进行药房库存盘点,发现过期或变质药品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
2.报损计算:由药剂科根据药品采购记录和领用记录计算报损药品的数量和金额,并填写《药品报损计算表》。
3.报损审批:报损计算表应提交给医院管理层进行审批,并加盖公章。
4.销毁准备:管理层批准报损后,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的设备、器具和人员。
5.销毁过程:药品销毁应由专门的人员监督进行,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的彻底销毁。
6.销毁记录:药剂科应记录并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以备查阅。
四、责任分工1.药剂科:负责定期检查库存,计算药品报损数量和金额。
2.报损药品的管理层:审批报损计算表,并加盖公章。
3.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设备、器具和人员。
4.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销毁过程,确保操作规程的符合性。
5.药剂科:记录和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为了保证报损销毁的安全和规范,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销毁过程中,应妥善处理药品包装和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医院还需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保证报损销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操作规程的合理性。
六、监督与评估医院管理层应严格监督和评估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工作。
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或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七、总结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能够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并减少药品库存的滞胀现象。
药品报损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为规范药品报损、销毁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报损药品范围1.药品在库储备、调剂发放过程中,因工作人员人为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破损药品,且无法进行商业退换的。
2.已超过有效期的失效药品。
3.包装破损、涂写,己无法调剂使用的。
4.在药品正常使用情况下,因特殊原因发生滞销且无退货包装、说明书的近效期药品,应积极与临床科室协调使用、必要时上报科主任。
己临近有效期但未能调剂使用的须报损。
5.药库、各药房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发现非质量因素但无法发出的药品,且无法进行商业退换的。
6.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各部门统一退库后,进行商业协调无法退货的,由药库申报药品报损事宜。
二、药品的报损由各药房负责管理,销毁由药库统一负责管理。
三、发生药品报损时,除特殊规定外,应由实际发生部门人员及时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中各项内容,于每年汇总本年度的《药品报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后,报科主任审批。
特殊原因引起的大量报损,需请示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
四、财务科对各部门报损药品的金额核算和销账工作,并由会计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中的会计核算情况,签字确认,确保各部门账物相符。
《药品报损审批表》保存2年备查。
五、申请部门应于每年末将《药品报损审批表》正联与报损药品一并交给药库,由药库库管员负责报损药品的集中放置和销毁事宜,库管员接到《药品报损审批表》和报损药品后,认真核对报损药品无误并双人签字后,由库管员进行《药品报损审批表》的编号工作,并及时填写《药品销毁审批表》中“日期、报损部门、药品报损审批表编号、报损数量”等各项内容,其中“报损数量”是指分别统计注射剂、片剂以及其他剂型的最小包装量,药品销毁每年一次,《药品销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科主任签字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库房组长负责,报请县卫生局及市场监管局共同监销。
六、销毁药品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倒入下水道中;普通固体制剂经适宜处理后置于医用垃圾袋中或溶解后倒入下水道;不适宜按常规方法销毁的药品,应毁形后,密封,置于医用垃圾袋,销毁药品时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国家管制药品应按相关规定申请报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相关规定销毁。
药房药品破损登记制度范本
药房药品破损登记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药房药品破损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破损问题,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房药品的破损登记、处理及报损等工作。
三、破损药品定义破损药品指在储存、运输、分发、使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药品包装损坏、药效降低、变质、过期等,不能再正常使用的药品。
四、破损药品登记1. 各药房设立药品破损登记本,记录药品破损情况。
2. 药房工作人员在分发药品时,发现破损药品应立即填写药品破损登记本,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破损原因、发现时间等信息。
3. 破损药品登记本由药房负责人定期审核、汇总,便于跟踪管理。
五、破损药品处理1. 破损药品的处理应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房工作人员在发现破损药品时,应立即停止分发,并在药品破损登记本上记录相关信息。
3. 药房负责人根据破损药品登记本上的记录,对破损药品进行鉴定,确定是否需要报损。
4. 需要报损的破损药品,药房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报损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 经审批同意报损的破损药品,由药房负责人负责处理,处理方式可包括焚烧、销毁等。
六、破损药品预防措施1. 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药品储存、运输、分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避免药品破损。
2. 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对易破损、易变质的药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使用专用包装、加强通风等。
4. 提高药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对破损药品的识别能力。
七、监督与考核1. 药房负责人应定期对药品破损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上级主管部门对药房药品破损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将药品破损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药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对违反制度的staff,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药剂科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照药品存储条件储存药品,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药品报损率应小于3‰。
二、凡药品出现破损、霉变、超过有效期等不适合继续销售、使用的均应按药品报损处理,药品配送协议中明确由配送企业承担药品破损损失的,进行药品报损后应及时向药品配送企业索补。
三、报损药品应由药剂科各部门汇总填写药品报损、销毁表,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损、销毁药品,应单独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有确标识。
五、经审批同意报损、销毁的药品,应严格管理,采用合适的方式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出科室。
六、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2人在场,及时在药品报损、销毁记录表上登记并签字。
七、对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销毁。
八、对报损药品应及时总结分析,查找原因,属责任事故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剂科要采取措施,努力防范并减少药品报损损失。
医院药品材料报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材料的安全、有效使用,降低药品材料浪费,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材料的报损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有效:确保药品材料的质量和疗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 规范、透明:药品材料报损工作应遵循规范程序,确保透明度;3. 严谨、负责: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药品材料报损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报损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申请药品材料报损:1. 药品材料因质量问题,如霉变、破损、过期、失效等;2. 药品材料因储存不当,如受潮、受热、受冻等导致损坏;3. 药品材料因意外事故,如火灾、水灾等导致损坏;4. 药品材料因人为原因,如误用、丢失等导致损坏;5. 药品材料因医院内部调配不当,如科室间药品材料使用不平衡等。
第三章报损程序第五条药品材料报损程序如下:1. 报损申请:药品材料出现报损情况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填写《药品材料报损申请表》,详细记录药品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报损原因等信息,并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2. 审批:主管领导对报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意。
3. 报损确认:报损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相关部门应将损坏的药品材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填写《药品材料报损确认表》。
4. 报损处理:损坏的药品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如销毁、回收等。
5. 财务处理:财务部门根据《药品材料报损确认表》进行报损账务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六条药品材料报损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制度:1. 药品材料管理人员负责药品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对药品材料的报损负直接责任;2.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药品材料的报损负管理责任;3. 主管领导对药品材料的报损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对药品材料报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药品材料报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药品报损管理制度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管理制度药品报损制度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凡是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办理药品报损制度。
一、各部门均应该填写三联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进价、数量及报损原因,并有药房主管签名,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药品采用火烧或者土埋的方式进行,要有药房主管或者医务科领导等两人以上在场,并在报损单上签名。
三、药房主管应把报损单装订成册,两联交会计,一联留底。
四、会计当月办理报损后,财务部记帐一联,留底备查一联,年终计算报损率。
五、原包装损坏药品,采购与进货商进行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六、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分管院长审批。
三、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四、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交仓库保管员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药房负责人与保管员要有交接签字手续。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报废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审核后上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并有签字。
八、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市卫生局,并由市卫生局监督销毁。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学部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八、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签字。
九、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
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中心药房药品报损制度
中心药房药品报损制度第一篇:中心药房药品报损制度药品报损、销毁制度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市卫生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第二篇:药房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丰润区中医医院药房药品报损、销毁相关管理规定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报损处理。
2、原包装短缺或破损的药品,以及采购入库即为近效期药品或药品质量存在质疑的药品,药房需结合药库及药事科协调供货商调换补货,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3、待批报损、销毁药品,各药房于每季度盘点前,上报药房主任审核签批后打印明细单,交由药剂科汇总并填写药品报损、销毁审批表,上报主管院长审批(一式两份,审批后交财务一份,药剂科留存一份。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___药品报损制度
为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内,保证报损药品能够及时规范地销毁,防止流失,___特制定了以下药品报损制度:
一、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内,确保报损药品及时销毁,防止流失。
二、各药品管理部门应按照“先进先出”、“储新用旧”的原
则使用药品,并每月清点药品有效期,及时处理。
同时,药品储存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以防止药品储存过程中的变质损耗。
三、西药、中成药的报损率应控制在1‰以内,中药材的
报损率应控制在5‰以内。
四、药库、药房、病区应严格验收药品。
药库原则上不接受近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
如果已入库或已发放到使用部门的药品发现质量问题,应按照《药品召回制度》退回药库。
五、如果因不可预计原因导致药品滞销,药学部门应及时将药品退回供货商,以减少医院损失。
六、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如果各药房药品使用不平衡,效期在3~6个月内的,各药房应相互调剂,以期尽快用完。
七、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损:(一)抢救车、小药柜的基数药品因接近失效期,或因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门向护理部填写报损单,经护理部主任和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护理部门报损。
药品重新申领,同时将报损药品送至药房登记,由药房统一做销毁处理。
重新申领药品的品种、数量必须和报损药品相一致。
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一、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使报损药品及时规范地销毁,防止报损药品流失。
二、各药品管理部门按“先进先出”、“储新用旧的原则使用药品”,药品每月清点有效期,及时处理。
药品储存条件符合有关规定,防止药品储存过程中变质损耗。
三、药库、药房、病区严格药品验收。
药库原则上不接受近效期6个月内药品的购置。
已入库或已发放到使用部门的药品发现质量问题,按《药品召回制度》退回药库。
四、因不可预计原因导致药品滞销的,药学部及时把药品退回供货商,以减少医院损失。
五、药品使用中,因各药房药品使用不平衡,效期在3~6个月内的,各药房应相互调剂,以期尽快用完。
六、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报损:1.抢救车、小药柜的基数药品因接近失效期,或因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门向护理部填写报损单,经护理部主任和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护理部门报损。
药品重新申领品种、数量必须和报损药品相一致。
2.各药房药品接近失效期,平时用量较小但又必备的,如解毒药;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的药品。
3.按药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损的药品。
七、报损程序:1.由各部门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室(病房)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2.科室(病房)负责人和药学人员按申请单内容逐个核实药品,确认后签字,并分别上报护理部主任和药学部主任;3.主任确认、签字后,上报分管院长;4.分管院长认为属实并确认属于可报损范围的,签字批准报损;5.报损单送至财务部核准消掉财帐,转至各相应部门消掉物帐,报损单与物账明细一起留存备案,报损药品由药学部每季度集中报损处理一次,销毁处理应符合环保原则。
记录除负责人签字外还需至少一名证明人签字。
特殊管理药品销毁应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6.报损药品的全部申报材料,和药品销毁全程记录均应存档备查。
医药公司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药品管理,规范药品报损流程,提高药品管理效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药品的报损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药品报损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报损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进行药品报损:1. 药品因质量问题,经检验不合格;2. 药品过期、失效;3. 药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破损、霉变;4. 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造成损耗;5. 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报损情况。
第三章报损流程第五条药品报损流程如下:1. 发现药品需要报损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填写《药品报损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药品报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质量管理部门;3. 质量管理部门对《药品报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至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根据《药品报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核算报损金额,并办理相关手续;5. 质量管理部门对报损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将报损药品移至指定区域;6. 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报损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报损药品数量与实际相符。
第四章报损责任第七条药品报损责任如下:1. 发现药品需要报损的相关责任人,应如实填写《药品报损申请表》,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 部门负责人应对《药品报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损原因真实、准确;3. 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报损药品进行审核、核算,确保报损流程合规、准确;4. 财务部门应对报损金额进行核算,确保报损手续完整、准确。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负责药品收发、储存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报损销毁的原则1.安全原则:确保报损药品的安全性,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2.规范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政策规定的程序执行,确保操作规范和合法。
3.限制原则:报损销毁应当限定于药品的品质、疗效或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不得因保质期即将到期、存放不便等非合理原因报损销毁。
四、报损销毁的程序1.报损申请:药品报损销毁由本单位的药品管理员或负责人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报损销毁申请表格,注明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报损原因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销毁依据。
2.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根据报损申请的合理性、依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查,并进行审批签字。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
3.报损销毁操作:经审批后,由专门负责报损销毁的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核实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在报损销毁记录中进行登记。
操作过程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完全销毁。
4.销毁记录:在报损销毁完成后,应详细记录销毁情况,包括销毁时间、地点、参与人员、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销毁记录应保存备查。
五、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药品管理员和负责人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违规报损销毁。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报损销毁的监督检查,对操作不规范或违规报损销毁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和追责惩处。
3.定期组织对药品报损销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总结经验,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4.员工应接受药品报损销毁的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责任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附则1.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
2.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要求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相应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将会不定期修订和完善,以适应药品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发展的要求。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2017年6月20日修订药品报损管理规定1全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2017年6月20日修订)一、药品报损管理规定1、全院药品的报损按本规定执行。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报损按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的报损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管理。
2、药品使用中,因各药房药品使用不平衡,效期在6个月内的,各药房应相互调剂,减少浪费。
3、出现下列情况的药品可申请报损:(1)在库养护、销后退回等业务流程中发现的非质量原因且无法退换的不合格药品,丢失的药品;(2)抢救车、小药柜的备用药品因接近有效期(效期在45天以内),或因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3)各药房药品接近有效期(效期在45天以内),平时用量较小但又必备(如解毒药);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地震导致药品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的药品;(4)按有关规定必须报损的药品。
4、因人为不负责任、未执行规章制度等原因造成药品损坏、失效过期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5、报损程序:(1)由各部门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报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
病区、检查科室和诊疗单元,向对应的药房报损和补充药品;(2)药房负责人定期(季末)统计本部门的药品报损情况,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药学部主任审批;(3)上报分管院长审批;(4)药品会计核准做帐;(5)各药房做报损消帐,并按药品销毁管理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药品报损材料和药品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二、药品销毁管理规定1、下列药品必须报损并销毁处理:(1)所有破损、失效、过期等药品。
(2)药监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或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并指定使用单位自行销毁的药品。
2、销毁方法(1)经过相应程序批准报废的药品,必须有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
少量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以倒入下水道冲走;固体制剂粉碎后弃于医用垃圾箱内。
(2)销毁时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3)易燃、易爆、毒性、麻醉、精神、放射类管制药品和数量较大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药品报损制度范文
药品报损制度范文一、报损药品的定义和分类报损药品是指在医疗机构内丧失使用价值或存在其他问题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
根据药品性质和报损原因,报损药品可分为过期药品、变质药品、临床试验药品和临床集体用药中剩余不足一般剂量的药品等。
二、报损药品的处置流程1.发现报损药品:医疗机构药剂科应定期对库房药品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标识和隔离,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处理。
2.报损登记: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报损登记制度,明确报损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信息,并将报损信息进行记录。
3.报损原因分析:对于报损药品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为今后的防范提供依据。
例如,过期药品可能是库房管理不善,采购不当等原因导致。
4.审批程序:医疗机构药剂科应建立相应的报损审批程序,经过责任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报损处理。
5.报损处理:报损药品可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如过期药品和变质药品应进行销毁,临床试验药品和临床集体用药中剩余不足一般剂量的药品可以用于临床科研或者损毁处理。
6.过程监督:医疗机构要在处理过程中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操作规范、透明和公正。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报损药品的处理符合规范。
三、报损药品的合理利用对于一些临床试验药品和临床集体用药中剩余不足一般剂量的药品,在报损的同时,也可以进行合理利用。
医疗机构可以与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将这些药品用于临床科研,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合理使用这些药品,避免浪费。
四、药品报损制度的意义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药品报损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的药品,避免患者因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而出现不良反应或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
2.维护医药卫生秩序:医疗机构在建立药品报损制度的同时,也要强调对于药品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维护医疗机构内的医药卫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通过药品报损制度,可以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药品购买和库存,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
药店药材报损制度内容范本
药店药材报损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药材的管理,规范药材报损流程,确保药店正常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药材损毁、变质、过期等情况的报损处理。
第三条药材报损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药店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二章药材报损范围与标准第四条药材报损范围包括:(一)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的药材损毁;(二)药材发生霉变、虫蛀、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三)药材包装损坏,影响使用安全;(四)其他符合报损条件的药材。
第五条药材报损标准:(一)药材损毁程度达到商品价值20%以上;(二)药材质量问题导致无法销售;(三)药材过期,超过有效期;(四)药材包装损坏,影响使用效果。
第三章药材报损程序第六条药材报损程序如下:(一)发现药材损毁、质量问题、过期等情况,及时向店长报告;(二)店长对报损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损毁程度、质量问题等;(三)店长填写《药材报损单》,注明药材名称、规格、数量、损毁原因、报损金额等信息;(四)店长将《药材报损单》提交给药店负责人审批;(五)药店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药材报损单》交会计进行财务处理;(六)会计对报损药材进行核算,将报损金额计入损益;(七)会计将报损情况登记在《药材报损登记簿》中,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四章药材报损处理第七条药材报损处理方式:(一)火烧、土埋等无害化处理;(二)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三)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慈善机构。
第八条处理药材报损时,应有两名以上药店工作人员在场,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公开。
第九条处理完毕后,应在《药材报损单》上签名确认,并将处理情况登记在《药材报损登记簿》中。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药店应建立健全药材管理制度,加强对药材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预防药材损毁、质量问题等发生。
第十一条药店应定期对药材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材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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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市卫生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