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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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分包管理是指总包单位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承担的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完整版本。

一、分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分包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承包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原则: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2)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地选择分包商;(3)成本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4)风险管理: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5)合同履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6)质量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7)信息共享:及时分享关于分包工程的信息。

二、分包管理的流程:1.需求确认:总包单位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并制定相关需求和标准。

2.分包策划:总包单位根据分包需求和标准,制定分包策划方案,并明确分包方式和分包工程的范围。

3.分包商选择:总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商,充分保证公平竞争。

4.分包合同签订: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工程内容。

5.分包工程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

6.进度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符合预期。

7.质量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成本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管理,确保在预定的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项目。

9.风险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分包商能够履行合同和工程要求。

10.信息共享:总包单位和分包商之间进行及时的信息共享,保持沟通畅通。

三、分包管理的责任和权益:1.总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XX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分包的定义及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

第五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一)分包计划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三)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合同总量的30,;(四)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五)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六)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七)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层层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分包行为:(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有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分包工程的;或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分包工程的;(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四)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五)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或分包人与施工现场的工2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六)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总则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参预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3 、工程分包的分类:(1)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者部份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4、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节队伍选择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劳务或者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选择分包队伍采取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商议议标等。

采取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

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

(1)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下,专业分包100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上,不超过100 万元的,专业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00 万元的,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 劳务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500 万元以上的,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分包合同1、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工程项目经理及其分包单位。

第三条工程项目经理分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分包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分包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优先原则: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分包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分包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经理是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分包工作的全面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理的职责:(一)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组织招标投标,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三)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监督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协调解决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六条分包单位的职责:(一)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二)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

(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程项目经理的统一管理。

(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及时反馈分包工程情况。

第三章分包计划与招标投标第七条工程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第八条分包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二)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三)分包工程的预算和结算方式。

(四)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五)分包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招标投标工作,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

第十条招标投标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

(二)接受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分包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施工分包计划和方案;2. 制定分包合同和协议;3. 监督分包单位施工并进行验收;4. 协调分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工作;5. 处理分包单位的纠纷和异议。

三、分包管理1. 选包原则按照招标规定和资质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

2. 签订合同与选定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价格、质量要求、工期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 施工计划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总体计划和进度计划制定分包施工计划,定期报告项目部审批。

5. 施工过程管理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6. 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项目后,项目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部分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7. 保养维护项目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费用管理1. 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支付分包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给分包单位。

2. 结算支付项目部对分包费用进行结算,经分包单位确认后支付。

3. 税务管理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税务管理。

五、安全管理1. 安全保障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施工。

2. 安全检查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3. 突发事件处理项目部应组织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工程安全。

六、质量管理1. 质量要求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分包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2. 质量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验收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合同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活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分包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三条工程施工合同分包活动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分包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二章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四条分包合同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材料供应、验收移交等条款。

第五条分包合同签订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六条分包合同签订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分包合同报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分包合同管理职责。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包工程与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统一。

第三章分包工程的管理第八条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施工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体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分包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分包单位整改。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指在总包工程中,将部分工程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方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从分包工程选择、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和掌握分包工程管理的要点。

正文内容:一、分包工程选择:1.根据工程特点和总包需求,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和要求。

2.评估潜在分包承包方的资质和经验,选择具备实力和信誉的承包方。

3.考虑分包工程对总工期的影响,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实施顺序。

4.与分包承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工作责任和双方权益。

二、分包合同签订:1.明确分包工程的合同条款和工作范围,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和支付方式等关键约定。

3.约定好分包工程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

三、分包工程管理:1.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分配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3.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要求。

4.及时跟进分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控制:1.明确分包承包方的质量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2.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对分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工艺规范和施工质量。

五、安全管理:1.与分包承包方共同制定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总结: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总包工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选择分包承包方并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够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

要注意沟通协调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doc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doc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行为,加强为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分包是指:(一)分(发)包企业将其依法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专业项目或该工程的建筑劳务发包给分(承)包企业,由该分(承)包企业负责完成其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行为;(二)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非本企业的成建制劳务人员完成建筑劳务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市建筑市场实施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实施对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是本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其所属的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分包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

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广使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二)提供建筑工程分包交易场所,及时发布分包信息,提供建筑工程分包的各种咨询服务;(三)为分(发)包企业提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分(承)包企业;(四)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建筑工程分包行为,实行分包合同备案管理;(五)推行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负责组织成建制的建筑劳务的输入和输出;(六)负责依法不须招投标的小型建筑工程的报建、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七)调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投诉,并对违法违规分包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分包活动必须在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实施。

第六条实施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经核定具备分(发)包资格或分(承)包资格的《江苏省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核准书》。

第七条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分包项目必须是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项目;(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已约定分包或经建设单位认可;(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签定,且已向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备案;(四)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优先: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业主和使用单位的要求。

(三)安全第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第二章分包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分包工程项目申报:(一)项目部门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分包工程项目的申请。

(二)项目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第五条分包工程项目的审批:(一)项目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二)公司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三)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三章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第六条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一)项目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二)项目部门负责对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分包工程项目的管理:(一)项目部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

(二)项目部门应定期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部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金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

第四章分包工程项目的验收与结算第八条分包工程项目的验收:(一)项目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第九条分包工程项目的结算:(一)项目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结算。

(二)结算完成后,项目部门应将结算资料报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追究第十条对在分包工程项目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而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本办法明确了分包的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职责、分包的类型以及分包的要求等。

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分包类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四、分包要求1. 施工分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法订立分包合同,明确分包工程的内容、质量标准、安全责任、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事项。

2. 施工分包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 施工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施工分包企业应当根据其资质条件承担相应的施工责任。

4.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对分包企业的施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 施工分包企业应当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并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分包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局《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XXX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的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及其管理、监督工作。

对于不免除我项目部履约责任的业主指定分包,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定义本办法中的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我局所属项目经理部将承建工程的部分施工任务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或工序交由外部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实施而进行的对外施工分包。

第四章分包分类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局内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的部分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设备的方式发包给与分包工程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施工的分包活动。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局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商完成,但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我局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机械作业分包)或劳务(劳务作业分包)进行现场作业,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机械作业分包不包括项目部租赁外部设备自行组织施工的行为,该种行为按照局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劳务分包不包括项目部聘用外部技术人员或劳务用工,外部人员聘用按照局临时聘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招标采购制度工程施工分包推行招标采购制度。

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方中择优选定分包方。

第三章分包商的选择根据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选择方式;2.招标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3.选择合格的分包商参加竞标;4.分包商投标或竞标;5.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填写分包合同评价见附表六);6.对技术难度较小分包额度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或技术难度较高分包额度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分包项目,须对分包商进行考察,并提出书面考察意见;7.定标。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专业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的专业工程分包活动。

二、专业工程分包的定义和范围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工程分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

三、专业工程分包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专业工程分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合同约定,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

2、质量安全第一原则: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3、择优选择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信誉良好、业绩突出、实力雄厚的分包单位。

4、统一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四、专业工程分包的条件1、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分包单位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装备、施工能力和管理经验。

3、分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专业工程分包的审批流程1、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专业工程分包计划,包括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预计金额等。

2、对拟分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进行市场调研,收集潜在分包单位的信息,并进行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合格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向其发出招标文件,包括分包工程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报价方式等。

4、分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5、总承包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单位确定后,总承包单位应与其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分包管理的背景和重要性在工程施工中,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确保质量,通常会采取分包管理的方式。

分包管理是指根据工程需要,将整个工程分解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包,分别交由不同的施工单位负责执行,最终由总包负责协调和整合各个分包单位完成整个工程。

二、分包管理的原则1.明确责任划分:各分包单位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遵守施工标准和合同规定。

2.协调配合:各分包单位之间应当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完成工程任务。

3.质量安全: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合理分包: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力、资源和能力,合理进行分包,确保施工效率和质量。

5.诚实守信:分包单位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合同规定,不得虚报、弄虚作假。

三、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步骤1. 划分分包工作范围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将整个工程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包,确定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围和任务。

2. 选择分包单位选择符合资质和实力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评审和比选,签订正式合同。

3. 制定施工方案各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要求和合同规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等。

4. 开展实施各分包单位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5. 质量安全监督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各分包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 进度控制和协调总包单位应及时掌握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保证整个工程按时完成。

四、分包管理的优势和挑战优势1.提高效率:通过分包管理,各分包单位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提高了施工效率。

2.降低风险:合理分包可以将风险分散到不同单位,减少了施工风险。

3.节约成本:分包管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降低了施工成本。

挑战1.协调管理难度: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管理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总包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4篇)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4篇)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4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3.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5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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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分包行为,加强分包管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内的工程分包行为。

第三条分包管理原则分包管理必须遵循“专人管理,多方参与,规制约束,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四条定义发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发包人,通常为集团内部单位,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通常为集团外部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分包:一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系发包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所承包工程任务中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系发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完成的活动。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的外部施工单位。

竞标:指组织邀请3家及以上分包工程投标人,到发包单位拟定的分包工程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并根据发包单位要求及安排,积极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书,经发包单位综合评估后确认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议标:指组织邀请2家及以上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到发包单位拟定的分包工程进行现场实地踏勘,由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就分包工程合同事项进行谈判协商确认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主承包合同:指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分工第五条管理组织体系(一)领导监管层。

集团公司成立工程分包领导小组,为监管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分管工程分包)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其他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三总师任副组长,工程、人事、安质、财务、合同、设备、物资、审计、监察、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负责工程分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管理层。

集团公司A类项目经理部(含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A类项目部)、子/分公司成立工程分包管理小组,为管理层。

1.A类项目工程分包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任组长,工委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A类项目合同部,负责工程分包管理小组日常工作。

2.子/分公司工程分包管理体系。

管理小组成员可比照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进行相应设置。

3.子/分公司项目部(含承建集团公司A类项目工程的相应工区)设立工程分包工作小组,为执行层。

工作小组成员由子/分公司负责设置。

第六条分工(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分包管理体系;掌握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分包的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为工程分包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及相关法律咨询与服务;对工程分包进行效能监察,查处违规违纪事件;监督子分公司对分包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的处理。

(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1.合同管理部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实施办法及合同范本;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分包管理;负责分包企业的准入注册的登记和年审考核的登记,发布《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和《黄牌红牌分包企业名录》。

2.其他相关部门工程、人事、安质、财务、设备、审计、监察、物资、法律等相关部门按其职能参与对集团工程分包管理的过程监督检查。

3.A类项目经理部负责掌握所属工区分包情况,对分包单价给予指导;经常检查各工区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环保、计量、拨款、劳务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发现问题时督导工区及时整改,确保分包过程受控。

同时要按季度将各工区工程分包管理状况向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通报,以便子/分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

参与分包企业的准入、注册登记和年审考核。

4.各子、分公司(管理小组)子分公司是工程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在工程开工前对分包工程进行策划;负责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审批工程分包报告,组织项目竞(议)标,择优选定分包单位;负责审批分包单价、合同书(含补充合同)及最终结算,授权项目合同签订人,建立分包方档案,开展工程分包执法监察,对分包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负责对分包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的处理;每半年上报工程分包管理总结书面材料;负责分包企业的准入注册审查和年审考核。

5.子/分公司项目部或A类工区(工作小组)受子/分公司委托,负责项目工程分包全过程实施和管理。

按子/分公司策划要求,提交工程分包申请报告,配合子分公司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分包竞(议)标。

项目部将竞(议)标择优预选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价、合同书、合同签字授权申请书等报子分公司审批;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环保水保、验工计价、验收结算与清算等进行过程控制管理,对本项目分包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及时处理合同履约中发生的问题;将子/分公司审批的工程分包申请报告、分包单价、分包合同等资料报A类项目部备案;参与分包企业的准入、注册登记和年审考核。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工作程序项目分包的工作程序为:分包策划→工程分包报告→工程分包报告批准→组织竞(议)标→审批竞(议)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履约评价→资料上报(见附件1集团公司项目分包工作流程)。

第八条分包策划子分公司为分包管理的责任单位,对分包策划的实施和监控负责。

分包策划书由子分公司组织系统部门及项目根据自有资源状况、工程特点认真编制(也可作为项目策划的一部分随项目策划直接一并进行上报审批,此种情况下可再不单独申报、审批),需经项目现场策划会研究,经子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系统部门和项目部落实。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分包原因,分包形式,分包实施时间安排,分包风险识别及重点应对措施。

要坚持分包策划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变更分包形式需以专题报告的形式重新获得子分公司批准。

第九条工程分包报告项目部根据分包策划书明确的工程分包项目及分包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进度情况,提前对准备分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经济分析、编制招标书及评标办法(或议标实施工作安排),并起草工程分包报告。

工程分包报告包括的资料:工程分包报告、拟定的分包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招标书及评标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资料。

工程分包报告需报集团公司A类项目部审阅备案,A类项目部根据兄弟单位、其他工区分包单价及掌握的成本资料等,及时提出分包单价修改建议。

工程分包报告在经本单位合同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子/分公司审批。

第十条工程分包审批子/分公司收到项目部提交的工程分包报告后应尽快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将审批结果资料反馈给项目部。

对于分包策划详尽程度达到分包报告标准要求的,在分包策划批准后不发生变化的,可不再上报分包报告。

第十一条组织竞(议)标发包单位根据子/分公司的审核意见以及集团公司A类项目部的修改建议,对分包单价和竞标标书及评标办法(或议标实施工作安排)进行完善,按此组织工程分包竞(议)标选择分包单位。

除与业主合同约定由业主组织分包的情况外,每个分包项目均必须采取竞(议)标方式引入分包方;全部的专业分包及50万以上的劳务分包竞(议)标结果必须由子分公司分包审定、批准。

(一)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参与竞标的分包单位必须是已在集团公司办理分包准入备案的,拥有集团公司下发的分包准入证且年审合格的,拟参加投标的授权人必须是分包准入备案时登记过的人员。

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要求。

填写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记录。

(二)竞标实施1.分包工程合同估算价款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发包单位从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分包单位名录中选择3家或以上单位进行竞标,子/分公司拟派工程、合同、监察等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

竞标结束后,发包单位将择优选取的分包队伍名次、相关资料及分包合同书报子/分公司审批。

2.分包工程合同估算价款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发包单位从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分包单位名录中选择3家或以上单位进行竞标,分包工作小组集体择优选取分包队伍。

竞标结束后,发包单位将竞标结果、招标过程的相关资料及分包合同书报子/分公司审批。

(三)议标的实施1.议标实施的条件原则上应严格控制议标的实施,分包合同价款拟定为20万元以上的工程内容具备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实施议标:①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具备资格的分包队伍少于3家;②沉管、河道疏浚、沥青路面、技术复杂性梁体等分包工程具备明显的特殊性及垄断性,且经调查市场可用社会资源急度缺乏的项目。

分包工程价款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且公开招标成本较大的分包工程可以采用议标。

2.议标的组织议标前子分公司及分包单位应对分包企业的资质、信誉、业绩、资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履行集团准入备案程序后方可实施议标。

参与议标的分包单位一般应不少于2家。

100万以上的议标必须由子分公司派员与项目共同组成议标小组与分包单位就合同价格、施工组织、安全质量管理措施、风险承担原则进行谈判,公平、合理地选取推荐分包方。

(四)发包单位应完整保存竞(议)标资料备查,根据规定要求在得到子分公司审批后,正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第十二条授权审批子/分公司收到项目部提交的合同签订申请、竞(议)标相关资料及分包合同书后尽快审核,经子/分公司领导批准,授权项目经理签订合同。

子/分公司应该及时将审批情况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反馈给项目部。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一)分包队伍履约保证金及时全额上缴应作为分包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子分公司财务部应设立统一账务系统管理履约保证金,要求分包队伍必须通过分包企业单位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书应按企业公布的合同范本,结合施工项目和分包工程具体情况拟定,合同单价及合同书经本单位合同工作小组认真评审通过,并经子/分公司审核批准。

(三)分包合同中所有计价项目不仅要有单价而且要有工程量和合价及合同总价;要求每签订一个分包合同都必须单独办理相应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所有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必须经子分公司批准及授权才能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字授权委托书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

(五)合同书盖合同双方单位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双方所盖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名称必须与合同书中的单位名称相符。

(六)合同签订后,在三日内上报子/分公司合同部及集团公司A类项目部备查。

子分公司合同部须将签订合同与原审批意见进行复核校对。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一)履行原则1.工程分包必须遵守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合同一经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2.凡涉及到分包工程的各项事宜,都必须经合同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均不得自行决断或私下承诺。

3.分包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更不允许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

如出现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条款发生变化,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并报上级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后,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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