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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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工商**学院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精神,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拟在全校范围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一、受聘对象及要求
1.受聘对象必须为全日制在籍家庭困难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勤工助学岗位的要求;
4.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设置要求
1.本着必要的原则,因需设岗;原则上勤工助学学生与本用工单位行政教师配比为1:6;
2.各用工单位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3.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
4.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其工作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或休息日,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三、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聘用程序
1.每学年初,由各用工单位向学生处报《义乌**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未经学生处审核备案,擅自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立的岗位,学生处不予承认;
2.每年10月份,由学生处组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双选会,被认定为家庭贫困且有意愿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学生可填写《义乌**学院勤工助学校内岗位申请登记表》参加;
3.用工单位从推荐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中聘用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并将聘用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四、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与考核
1.校内各用工单位须设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本单位用工情况;
2.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在每学期末对所做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于考试周前将总结交至学生处。
五、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及发放程序
1.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小时不低于15元;
2.固定岗位酬金按月计算,平均每人每月400元;
3.各用工单位在每月30日前将本单位该月工资单造册;
4.学生处在次月初完成对校内各单位工资单审核汇总报学校财务处核发。
附件:
1.义乌**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
2.义乌**学院勤工助学校内岗位申请登记表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义乌**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
部门(盖章)
附件2 义乌**学院勤工助学校内岗位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