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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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与要求1)凡与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排放瓦斯工作(1)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排放瓦斯,并且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 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停风区的瓦斯排放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但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因为停风区内需要排放的瓦斯量并不大,认真采取控制风流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安全排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制定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但必须有瓦检、安检、电工等有关人员在场,并采取控制风流措施。

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需要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更不准几点公用一个措施。

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负责落实道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2)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除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3)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

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

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

瓦斯排放分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保护环境,减少瓦斯排放对人员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管理法》《瓦斯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瓦斯排放相关工作和操作人员,包含瓦斯的手记、储存、运输、利用和排放等方面。

第三条定义1.瓦斯排放: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瓦斯在经过某种处理后被释放到大气中的行为。

2.瓦斯排放分级管理:依据瓦斯排放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瓦斯排放分为不同等级,并订立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瓦斯排放分级第四条分级标准依据瓦斯排放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瓦斯排放依照以下等级进行划分:1.一级瓦斯排放:指瓦斯排放量较小,对人员健康和环境影响较小的排放行为。

2.二级瓦斯排放:指瓦斯排放量较大,对人员健康和环境有肯定影响的排放行为。

3.三级瓦斯排放:指瓦斯排放量较大,对人员健康和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放行为。

第五条分级依据瓦斯排放分级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因素:1.瓦斯排放量;2.瓦斯组分及含量;3.瓦斯排放所处环境及影响范围。

第六条分级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为分级管理的最终责任人,负责订立和落实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相关部门负责订立具体的分级管理措施、培训和督导,并帮助企业管理负责人完善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章瓦斯排放管理措施第七条一级瓦斯排放管理一级瓦斯排放管理的重要措施如下:1.采取合理措施减少瓦斯排放,包含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加强维护等;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确保安全运营;3.对瓦斯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4.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宣传,加强员工对瓦斯排放管理的认得和重视程度。

第八条二级瓦斯排放管理二级瓦斯排放管理的重要措施如下:1.采取先进的瓦斯处理技术,降低排放浓度;2.加强设备维护和设施检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3.建立瓦斯排放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4.配备专职瓦斯排放管理人员,负责监控和管理瓦斯排放情况。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及限量的瓦斯排放原则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严禁一风吹。

排放瓦斯时,其回风系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相连巷道内设岗警戒;必须严格控制风量,确保在全风压风流第一交汇点瓦斯浓度不大于1、0%,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

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瓦检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或等于3、0%时,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二、必须采用控制风量的排放瓦斯方法(启封巷道时,由外往里逐段排放)。

排放瓦斯时,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量须由小到大逐渐增加;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应先开启出风侧的一级,需增加风量时再开启吸风侧的一级。

三、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风科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科、生产技术科会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排放瓦斯措施应包括:巷道名称、排放方法、巷道长度、积存原因、积存体积、预计排放时间、停电撤人范围及设岗地点等内容,并附图说明。

排放瓦斯回风流经过的路线须用线条标记;设岗截人地点须用站岗截人符号标记。

为一个工作面服务的措施只能使用一次。

四、救护队排放瓦斯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贯彻,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签字;2、救护队员由一名救护副小队长或以上指挥员带队,并在现场统一指挥;3、救护队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必须组织瓦检员、安全检查人员、停电、撤人及设岗负责人和协助救护队排放瓦斯的人员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参与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服从救护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4、回风系统的撤人工作由救护队负责;与回风系统相连巷道设岗及停电工作由队组负责,同时设岗地点须设置排放瓦斯,严禁入内警示标识;5、设岗工作完成后,站岗人员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6、停电、撤人工作完成后,停电、撤人负责人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并向矿调度汇报;7、救护队指挥员在确认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完成后向矿调度汇报;8、矿调度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排放瓦斯命令;9、排放瓦斯前,需检查、确认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筒扎紧和排放三通短节打开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10.排放瓦斯时,两名救护队员负责控制排放三通,一名救护队员负责检查全风压第一交汇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11、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检员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将数据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下令恢复正常工作等。

2024年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2024年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2.多处同时停风时,必须在矿调度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排放瓦斯工作,遵循自进风侧开始往回风侧的排放顺序,避免同时排放,造成采区回风瓦斯超限。
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局部通风机启动前,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送电启动。
3.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直接恢复正常通风。
3、停风时间超过8h,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不超过3%(不包括3%)时,当班瓦斯检查工汇报通风调度值班员后,值班员应及时汇报通风区值班长和通风区长。由通风区主任工程师负责制定措施,指定一名通风队领导现场指挥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经负责现场指挥的通风队领导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4、瓦斯浓度超过3%(包括3%)时,瓦斯员汇报通风调度值班员后,调度值班员应及时汇报通风区值班长、通风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和矿总经理。由通风区主任工程师负责制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通风队队长现场指挥排放瓦斯。排放结束后经通风队队长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5)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排放瓦斯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其立即停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3、排放瓦斯其它注意事项
(1)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要符合防爆要求。
(2)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须由瓦检员、生产班组长或安全员两人进行。检查时,两人前后相距5米,并携带氧气浓度检查仪和甲烷检定器等气体检定器具,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是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停止检查并立即撤出停风区域。若条件不具备且需检查瓦斯时,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

某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某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某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引言矿瓦斯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其具有易燃、爆炸和窒息等危害性。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制定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并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

二、矿瓦斯排放的危害性与目标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矿瓦斯排放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其次,我们要明确制定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

三、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应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

2.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降低矿瓦斯排放的可能性。

3. 排放量控制:制定矿瓦斯排放的标准限值,严格控制排放量。

4. 责任追究: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矿瓦斯排放管理的主要措施1. 矿井通风管理:合理设计、优化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部的空气流动,及时排除矿瓦斯。

2. 确定矿瓦斯浓度限值:根据矿瓦斯爆炸的特性和危害程度,确定矿瓦斯浓度限值,超过限值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矿瓦斯抽放:采取有效的矿瓦斯抽放措施,将矿井中的矿瓦斯抽出,减少危害。

4. 矿瓦斯利用:将抽排的矿瓦斯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5. 矿瓦斯监测:建立矿瓦斯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矿井中的矿瓦斯浓度,预警矿瓦斯爆炸的风险。

6. 培训与宣传:组织矿工参加矿瓦斯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五、矿瓦斯排放管理的贯彻与执行1. 制定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根据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细节。

2. 定期检查和评估:由专业的安全检查机构定期检查矿井的矿瓦斯排放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3. 完善奖惩制度:对矿瓦斯排放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惩罚。

4. 在岗培训和日常督促:对矿工进行在岗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启封密闭,恢复因停电停风引起瓦斯超限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区域时,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瓦斯排放实行二级管理:1、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能超过3.0%时。

在一级排放瓦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现场必须有瓦斯检查工、安全员和电钳工等有关人员值班。

2、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

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瓦斯排放工作中,必须由通风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现场监督。

打开永久密闭或特殊区域时,排放瓦斯措施要报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三、因停电等原因造成主扇停转后,如井下瓦斯超限,重新启动主扇排放矿井内的瓦斯时,若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有可能达到2%以上,必须先打开风硐检修门、风井口防爆门,采用风流短路的办法进行排放,当主扇出口处瓦斯浓度不超过0.75%,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下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经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其他人员方可进行掘进巷道的逐级瓦斯排放。

四、排放瓦斯时,排放人员要与瓦斯检查员密切配合,严格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1.5%,,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排放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五、排放瓦斯必须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

当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解开风筒接口或控制三通(预先安装)进风,来控制排放瓦斯所需风量。

当排放已密闭区、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挂接风筒并控制风量。

六、采用分段排放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下降到1%以下和二氧化碳浓度下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段排放工作。

七、排放瓦斯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八、对临时停风的掘进面,瓦斯检查员负责排放瓦斯时,要先向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通知矿调度、安全科后,按预先贯彻学习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

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一)排放瓦斯时,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针对性的瓦斯排放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批。

(二)对瓦斯浓度不超过2.0%的采掘工作面,由当班瓦斯检查员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但现场排放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制该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检、通风、开掘、机电等部门集体会审,且认真贯彻学习。

2、为保证参与瓦斯排放人员能够掌握排放瓦斯措施的基本内容和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的针对性,一要做到每月重新贯彻学习一次;二要做到通风系统调整和改变局扇安设位置时,及时修订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并认真贯彻学习。

3、现场发生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给生产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生产调度及时汇报给当天值班领导,值班领导通知调度、安检、通风等部门,把瓦斯超限情况及时向煤电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并详细记录。

4、现场瓦斯情况符合就地排放条件时,由矿当天值班领导或总工程师在调度室坐阵指挥,指定现场一人全面负责,严格按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实施瓦斯排放。

5、进行瓦斯排放时,必须先核准现场的瓦斯浓度是否在2.0%以下(以甲烷传感器和人工检测最高值为准),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0%时,严禁就地排放。

(三)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0%,排放时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在排放瓦斯前,必须指定针对性瓦斯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批,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在调度室指挥,由通风科长在现场指挥集体排放。

(四)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0%,排放路线长,影响范围大,在排放瓦斯前,必须指定针对性瓦斯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批,矿总工程师在调度室指挥,由通风副总工程师在现场指挥集体排放。

矿井瓦斯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安全管理制度一、矿井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一)矿井凡因局部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但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恢复正常通风前,矿必须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当班瓦斯检查员、班组长现场负责,实行就地瓦斯排放工作。

(二)矿井凡因停电或检修,造成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停风区瓦斯浓度最高达到3%(含启封密闭的独头盲巷)时,恢复正常通风前,每个停风区或启封的独头盲巷,必须单独编制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救护队按救护战斗条例有关规定,佩机执行瓦斯排放工作。

(三)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瓦斯浓度3%以下就地瓦斯排放安全技术规定(一)就地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排放人员职责、控制排放的办法、警戒范围、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等安全规定。

(二)就地瓦斯排放前,必须经请示矿调度值班负责人同意后,由当班瓦斯检查员、班组长现场负责,并由通风科(区)长或通风技术员指挥按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就地瓦斯排放工作。

(三)就地瓦斯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证实排放区内最高瓦斯浓度在1%以下,由当班瓦斯检查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三、瓦斯浓度3%以上救护队执行瓦斯排放安全技术规定(一)瓦斯排放安全技术管理规定1矿井因停电或检修,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停风区瓦斯浓度最高达到3%(含启封密闭的独头盲巷)时,恢复通风前,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恢复通风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2、每个停风区或启封的独头盲巷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有排放前瓦斯浓度,计算停风区中的瓦斯排放量,排放时间,控制限量排放的方法,通讯电话,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撒人断电及警戒范围,监测探头的安设位置,流经区域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停送电等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

并绘制排放风流流经区域完整系统图,标明人员搜索路线、撤人站岗点位置等要求。

措施中必须有审批人、贯彻人、指挥人、现场负责人、贯彻时间等,并严格执行。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矿井瓦斯排放1、主扇突然停电停风时,受影响工作地区人员应立即撤至进风大巷,切断电源,盲硐口钉好栅栏,揭示警标,汇报通风调度站,接受指示。

2、因矿井停电,主扇排放矿井内瓦斯时,在通风机出口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采取短路风流措施,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逐渐将短路风量风门关闭。

3、通风系统正常后,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瓦检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瓦斯浓度不超0.75%时,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在主扇停转后,如已确定主扇启动时间,瓦检工可以在未启动主扇之前提前到达井下主要配电室等待启动主扇,首先排除配电室瓦斯,通知井上送电,如遇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应停止前进。

4、主扇正常运转后,瓦检工首先检查电机车架线附近20米内的瓦斯,如果瓦斯超限时,应及时汇报。

5、井下中央配电室、采区配电室,送电前,由瓦检工全面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送电。

送电顺序由外向里,逐一检查,逐一送电。

二、局部瓦斯排放1、任何排放瓦斯都必须采用“三通”短路风量控制排放瓦斯浓度,坚持断电、撤人、限量的原则,使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停电撤人,联通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

2、临时停风时间不超30分钟,由瓦检工进行排放,停风时间在30分钟至8小时以内或虽未超过30分钟,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2%时,由瓦检工电话汇报通风部调度站,由值班长提出口头排放瓦斯措施,并指定专人排放。

3、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由通风部长或技术主管提出口头措施,指定队长或工长进行排放。

停风地点盲巷口,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必须封闭。

4、排除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不包括联通已采区)由通风部提出书面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部部长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5、排除密闭的瓦斯尾巷,情况不明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公司提出书面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拉辛排放管理制度1、局扇临时停风排放瓦斯分级规定⑴、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其原因,局扇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⑵、停风区中积存瓦斯浓度不必超过1%,同时局扇及其开关地点10m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以上不超过0.5%,由现场瓦检员组织,施工单位协助就地排放。

⑶、停风区瓦斯浓度达1~3%之间时,由通防科本级排放措施,经矿副总经理审批,指定通风值班干部组织排放。

⑷、停风区当中瓦斯浓度在3%及以上时,由通防科校订专门从事专门排放措施,总工程师审批,由矿山救护队进行零排放。

排放时,必须严格执行措施规定。

2、局扇临时停风,停风区瓦斯为1~3%之间时排放瓦斯的明定:⑴、先检查瓦斯,当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人工开动局扇,向独头地下隧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存瓦斯,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在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限制送入独头巷道中风量的方法,在局扇排风侧风带上捆上绳索,收紧或放松绳索控制局扇木棍的排风量,或将风袋接头错接,改变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风量。

⑵、排放中检查巷道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时,只能站在进风巷道口新鲜风流一侧,用长胶管伸入排放巷道风流中,取样后回到新鲜风流中进行读数。

⑶、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出现循环秋风。

⑷、排放瓦斯前,停掉屯秋及回风系统中的一切电源,撤出人员。

⑸、瓦斯排放完毕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稳定30分钟后,方可人工恢复电器设备电源。

3、局扇临时停风,停风区瓦斯浓度≥3%时,排放瓦斯的规定⑴、成立排放拉辛领导小组组长:马振福(总工程师)副组长:卢建平(安全副矿长)、陈宗杰(通风队长)员:黄全喜(通防科科长)、吴艳兵(机电队长)及当班瓦检员和矿值班领导组成。

⑵、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通防科:负责及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并传达到瓦斯排放参加有关相关人员,指派干部任排放西利组长,并现场指挥,监督救护队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其他工作,和地面排放米卡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联系排放瓦斯有关事宜,开始排放和经系统确认排放瓦斯完毕汇报地面领导小组检查通风检查和空气流通设施状况并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后台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凡通风设施不必完好,风量不足,局扇或许吸循环风和有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排放瓦斯措施的情况,不能指挥进行排放不必瓦斯工作。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范本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范本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范本一、瓦斯排放管理目的和原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工作科学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

1.2 原则1.2.1 安全第一原则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瓦斯排放管理和控制措施都必须以矿工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

1.2.2 预防为主原则瓦斯排放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通过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确保矿井瓦斯排放在安全和可控的范围内。

1.2.3 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瓦斯排放的危险性和矿井的情况,将矿井划分为不同级别,并实施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

1.2.4 持续改进原则瓦斯排放管理工作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应不断总结经验,引进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控制效果。

二、瓦斯排放监测和预测2.1 监测设备和参数2.1.1 瓦斯监测采样仪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监测采样仪,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修,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1.2 监测参数和限值应监测矿井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流量和瓦斯温度等参数,同时设置相应的限值,超过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2 瓦斯预测和评估通过对矿井瓦斯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瓦斯的生成、积聚和运移情况,为后续的排放管理和安全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瓦斯排放管理措施3.1 管理责任矿井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落实瓦斯排放管理的责任和权力,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3.2 瓦斯抽放和排放3.2.1 瓦斯抽放井的设置和维护根据矿井的情况和瓦斯的分布特点,设置合理的瓦斯抽放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瓦斯能够有效地从矿井中抽排。

3.2.2 瓦斯排放的安全措施在对瓦斯进行排放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瓦斯浓度监测、通风控制、防火防爆措施等,确保排放过程的安全可控。

3.3 事故应急措施3.3.1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矿井应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任务和责任,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范本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范本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范本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气体,它不仅具有爆炸和毒性的特点,还在排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健康,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一般情况下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瓦斯的排放管理,确保排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瓦斯排放的场所和单位。

二、主要职责和义务1. 生产单位应制定瓦斯排放管理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分工;2. 负责人应明确瓦斯排放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3. 相关部门应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4. 所有从事瓦斯排放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并遵守相关规定;5. 瓦斯排放作业现场必须做好标识,设置警示标示,并保持通畅的疏散通道;6. 瓦斯排放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维护和检测;7. 瓦斯排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浓度不超标;8. 发生瓦斯泄漏或排放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瓦斯排放管理流程1. 瓦斯排放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审核:a. 生产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瓦斯排放管理方案,包括排放设备的设置、排放控制措施等内容;b. 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报请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2. 瓦斯排放设备的设置和维护:a. 瓦斯排放设备应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设备选型时应考虑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因素;b.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需要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c. 瓦斯排放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清洁、防火等措施的检查。

3. 理化检测方法与监控:a. 在瓦斯排放过程中,应对排放浓度进行监测,以确保不超过国家标准;b. 监测方法可以采用传统的化学分析方法,也可以选用现代化的电子检测设备;c. 监测结果需要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发生瓦斯泄漏或排放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停止排放、隔离危险区域等;2. 同时,应立即上报相关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措施和结果等;3. 相关部门应组织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3篇)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3篇)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

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____%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员。

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责断电和撤人工作。

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

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二氧化碳降到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____%;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

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要切断瓦斯流经区域的全部电源,并撤出所有人员,停止其它工作。

8、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程序,首先应以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地点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经检查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时,下一台局扇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主扇)排放瓦斯9、矿井停电后,矿机电部门要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长,分管电机的副总经理,主要通风机(主扇)必须在____分钟内启动,否则必须切断该主要通风机所服务矿井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模版(3篇)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模版(3篇)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排放行为的管控,减少瓦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瓦斯排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排放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管理制度的框架下按照要求进行。

第四条瓦斯排放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瓦斯排放规范第六条瓦斯排放活动必须符合以下规范:(一)瓦斯排放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二)瓦斯排放必须在专门指定的排放口进行,严禁随意排放。

(三)瓦斯排放的时间和频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不得超出限制。

(四)瓦斯排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五)对于涉及瓦斯排放的施工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进行,并配备专门的监测和处理设备。

第七条在瓦斯排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排放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二)排放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三)排放操作人员必须对排放设备和现场进行仔细观察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四)排放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排放,并记录排放的详细信息。

(五)排放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范,确保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监测与评估第八条对于瓦斯排放活动,必须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瓦斯排放的监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瓦斯排放量的监测,包括浓度和流量等指标。

(二)瓦斯排放的成分分析,包括主要成分和有害物质等。

(三)瓦斯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评估,包括对大气和水体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

(四)瓦斯排放对周围人员的影响评估,包括对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等。

第十条瓦斯排放的监测和评估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并提交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监测和评估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包括监测和评估的具体过程、数据和结论等内容。

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一、瓦斯排放由通风科负责制定排放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瓦斯排放前,排放人员必须学习措施,熟知措施要求,学习人员每人都要签字。

二、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的巷道,由通风科安排按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三、当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山救护队按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四、全系统排放瓦斯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段进行。

排放时严禁一风吹,必须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值。

排放瓦斯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五、排放后经过检查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六、独头巷道恢复正常后,必须由瓦检员、电工对掘进头回风流中的瓦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排放瓦斯:
1、无措施或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的;
2、措施未贯彻、未落实责任人的;
3、现场(地面、井下)指挥不在现场的;
4、措施规定的人员不齐、警戒未安排到位、回风流未
做到断电、撤人的。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瓦斯排放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瓦斯排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要求1. 排放瓦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瓦斯排放监测装置,并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2. 排放瓦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排放瓦斯,应当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时间进行排放。

3. 排放瓦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瓦斯排放。

例如,采用高效的燃烧设备,提高燃烧效率。

4. 排放瓦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瓦斯排放台账,清晰记录排放时间、数量、标准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5. 对违反排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督管理1.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瓦斯排放情况的调查和监测力度,确保排放行为符合规定。

2.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排放瓦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放情况的检查,并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和处罚。

3.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瓦斯的信息收集和公开,及时公布相关数据和情况。

五、奖惩措施1. 对于排放瓦斯规范、努力降低排放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排放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培训宣传1. 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调整和修改,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公告。

本管理制度由制定单位负责解释。

【结语】我们相信,只要大家共同遵守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排放设备,规范排放行为,减少瓦斯排放,在我们的努力下,环境将会更加清洁,人民将会更加健康。

希望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能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修订版)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修订版)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修订版)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修订版)1、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上采取措施,避免留盲巷,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必须及时处理。

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通风瓦斯管理的措施,或制定专门的通风瓦斯管理措施。

2、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以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恢复送电。

3、恢复己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4、排除瓦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规定。

⑴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必须切断所有向井下供电的电源,撤出所有人员,并在井口设置警戒。

⑵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

⑶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⑷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检员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⑸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

⑹掘进工作面因故临时停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第129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由瓦检员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由通防管理科干部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通风区干进行排放。

2024年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基本要求(1)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临时性停风。

(2)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中必须明确指出排放瓦斯量、排出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区域、瓦斯排放工艺等。

2、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技术部门应在隧道开始施工时就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排放瓦斯措施。

现场施工发生变化时通风措施要及时进行更改、修订并审批。

排放瓦斯措施应由通风调度保存。

(2)发生无计划或者有计划停风后通风调度、施工队当班值班人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事先制定的排放瓦斯措施并积极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3)排放瓦斯责任划分:总工程师: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应亲自指挥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应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通风总调(副主任):参与组织任何情况下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在1﹪~3﹪时,通风调度必须有一名副主任以上干部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通风总调必须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4)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及现场跟班干部事先与机电单位负责人联系,由机电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将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瓦斯风流经过的区域内全部设备断电(开挖面用电和配电点两处同时断开),并由现场机电人员看管并设置警示牌。

现场安全员及机电部门人员负责核实排瓦斯沿途电器设备断电情况,证实完全断电后及时通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现场人员负责准备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必须停止排出瓦斯风流经过区域的所有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警标,安全员会同通风人员把守洞口,严禁人员入内。

(6)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隧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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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瓦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遵义市下发的务必坚守“五道关”中“严格密闭管理”规定,规范现场密闭启封、排放瓦斯管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特制定《矿井密闭启封、排放瓦斯管理规定》。

(一)排放瓦斯的条件
1、主扇或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后要恢复通风的。

2、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

(二)瓦斯浓度确定
1、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停风区域由瓦检员观察排放点监测分站或地面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观察监测计算机数据确定。

2、瓦检员检查确定。

3、停风区栅栏内1m处检查,密闭内取样确定。

(三)排放瓦斯措施管理
1、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未超过3%,可采用矿井停电、停风应急预案中要求编制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值班矿领导在矿调度室指挥,瓦检员现场控制排放,当班井下值班电工、安全员、带班矿长等在现场监控,现场必须严格落实“撤人、断电、限量”等措施。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都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由兼职(专职)救护队员执行,现场必须严格落实“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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