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孔子学院专职院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孔子学院发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孔子学院发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孔子学院相关工作的管理,促进孔子学院工作长效、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汉办《孔子学院章程》、《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以及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有关人员选派、项目执行等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孔子学院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抓手,是现代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五大功能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推进国际化的重要平台。
孔子学院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含独立孔子课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组织、人事、外事、财务、宣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制定有关规划,督导工作落实,在人员选派、学科建设、项目实施、资源配置、管理考核等方面为孔子学院发展及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事处,主要负责孔子学院发展工作与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衔接、校内跨部门沟通协调、拓宽孔子学院发展渠道等工作,外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孔子学院办公室与外事处合署办公。
根据国家汉办的要求,依据孔子学院的规模与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行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孔子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孔子学院总部、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各地孔子学院的日常管理与统筹,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汇总上报、孔子学院宣传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孔子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孔子学院理事会成员由中外方合作院校共同组成,其人员及构成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理事会负责审议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其预决算,聘任、解聘院长、副院长等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建设现状及问题分析
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建设现状及问题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是由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和哈萨克斯坦政府共同合作成立的汉语教育机构。
随着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的成立旨在促进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汉语教育在哈萨克斯坦的推广,提升两国人民的语言沟通能力。
通过开设汉语课程、举办文化活动、组织教育交流等方式,孔子学院为哈萨克斯坦学生和社会提供了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的机会,也为中哈两国人民搭建了交流和合作的桥梁。
目前,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在教学设施、师资队伍、课程设置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的建设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最后展望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的未来发展前景。
【字数:263】1.2 目的意义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孔子学院作为中华文化的传播基地,可以帮助哈萨克斯坦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国的语言、历史、文化等方面,促进中哈两国友好交流与合作。
孔子学院的建设可以提高哈萨克斯坦学生的汉语水平,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孔子学院还可以促进中哈两国的教育交流,推动两国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和发展。
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的建设意义重大,对于促进中哈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2. 正文2.1 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建设现状分析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作为中国文化在哈萨克斯坦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在教育、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现状分析需要关注的问题。
哈萨克斯坦孔子学院建设现状在教学水平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由于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等各方面限制,一些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
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这导致学院在培养学生的能力方面存在一定局限。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8.16•【文号】教人[1999]10号•【施行日期】1999.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9]10号)现将《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意见》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强全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请各地和高等学校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和本校“十五”期间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各省(区、市)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实施规划,请尽快报我部备案。
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999年8月16日教育部印发)世纪之交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
在科教兴国的战略布局中,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历史使命,而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就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1.“八五”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倡导重教尊师的社会风尚。
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家颁布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教师队伍总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人员结构逐步得到改善;学术梯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生活、工作条件总体上有所改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用人效益明显提高;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得到较好的发挥,涌现了一大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
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发布时间:2017-03-16 16:46:12来源:教育部分享到:教育部关于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通知教外[201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我部牵头制订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并已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2016年7月13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推进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为推动区域教育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提供了大契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加强合作、共同行动,既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人才支撑。
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扩大人文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共同开创教育美好明天。
一、教育使命教育为国家富强、民族繁荣、人民幸福之本,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教育交流为沿线各国民心相通架设桥梁,人才培养为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支撑。
沿线各国唇齿相依,教育交流源远流长,教育合作前景广阔,大家携手发展教育,合力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是造福沿线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中国将一以贯之地坚持教育对外开放,深度融入世界教育改革发展潮流。
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共同繁荣,既是加强与沿线各国教育互利合作的需要,也是推进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区域教育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合作愿景沿线各国携起手来,增进理解、扩大开放、加强合作、互学互鉴,谋求共同利益、直面共同命运、勇担共同责任,聚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形成平等、包容、互惠、活跃的教育合作态势,促进区域教育发展,全面支撑共建“一带一路”,共同致力于:推进民心相通。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8•【文号】教研〔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研〔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8日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三项基础性工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在深化改革、服务需求、开放合作中加快发展,努力建成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确保实现"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战略目标。
孔子学院一种汉语文化国际传播的模式
孔子学院一种汉语文化国际传播的模式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言传播是国家文化和形象传播的重要途径,语言传播能力亦是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传播能力的重要构成。
因此,世界主要国家都将提升国家语言传播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德、法、西班牙等多个国家均设立了负责本民族语言对外传播的专门机构。
汉语言作为我国的官方语言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渊源,同时也是世界上覆盖人口第二的语言。
在历史上,古汉语曾对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周边国家的语言文字产生重要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整体提升,国际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
作为联合国承认的六种官方语言之一,世界各国对现代汉语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国际语言传播竞争也更加激烈。
这就意味着当前格局对我国汉语言的对外传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国家汉办与孔子学院的设立1987年,我国正式成立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家汉办)。
作为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国家汉办的主要职能包括:拟定汉语国际推广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支持各国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汉语教学;制定国际汉语教学标准,开发和推广汉语教材等。
21世纪初,我国在借鉴德国歌德学院、西班牙塞万提斯学院、法国法语联盟等国家语言学院本民族语言海外传播经验的基础上,开始探索在海外设立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提议,以中国儒家文化代表人物孔子的名字将其命名为“孔子学院”,英文为:Confucius Institute。
2004年,国务院批准汉语对外推广的“汉语桥工程”(The Chinese Bridge Project),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制定并实施系统、创新、面向世界的推广汉语计划。
“汉语桥工程”的首项内容为“孔子学院”,其中明确提出成立孔子学院北京总部及其在世界若干国家的分支机构,并确定中国境外孔子学院是以推广汉语为基本任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性机构。
[1]2004年11月21日,由国家汉办委托韩国韩中文化协力研究院建立的第一所海外“孔子学院”在汉城汉语水平考试韩国办事处正式揭牌。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24•【文号】教师〔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2.目标任务。
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高校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高校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
附件4: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与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方院长的选拔工作对加强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建设,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
为确保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文化交流平台的作用以及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参照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颁发的《孔子学院章程》、《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职责(试行)》(汉办[2012]4号)以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汉办[2012]112号),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中方院长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第二条中方院长任职条件(均须具备,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或行政经历的要求):(一)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二)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
(三)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对外交流拓展和行政工作能力,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熟悉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海外学习、工作或国际交流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对外汉语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及交往能力。
(五)具有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
英语或驻在国语言水平较高,普通话标准。
第三条中方院长岗位职责:(一)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的管理。
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二)与外方共同研究制定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决算等,经孔子学院理事会通过后,及时上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三)促成双方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会前提出理事会议程建议,会后与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共同整理《会议纪要》,并提交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四)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人事、财务等管理,对中方资金年度需求和使用提出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31•【文号】人社部发〔2020〕100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人事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以下简称高校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现就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高校教师活力、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
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以育人为本,提升师德师风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
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际地位大幅提升,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发展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汉语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孔子学院主动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以加快汉语走向世界为使命,努力构建汉语言文化传播网络,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质量日益提高,品牌项目广受欢迎,创造了中外合作开展语言文化交流的新模式,走出了一条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新途径,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我国对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典范,为推动汉语走向世界、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增进我国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11年底,已在105个国家建立了358所孔子学院和500个中小学孔子课堂,注册学员达到50万人。
同时,目前孔子学院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球汉语学习需求,高素质的专业教师数量不足,适用教材短缺,办学质量有待提高,资源整合亟待加强。
在全球化环境下,文明多样性成为共识,加强不同文化之间的了解和理解成为各国谋求发展的共同需求。
中国的发展成就引起世界的广泛重视,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越来越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和喜爱,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汉语教学纳入本国国民教育体系,华侨华人把学习祖(籍)国语言文化作为维系民族情感的纽带,全球要求学习汉语人数大幅增加。
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有助于推动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为中外在多领域合作共赢提供人才支撑;有助于展现我国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形象,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和认同。
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努力开创孔子学院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适应我国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需要,抓住机遇,合理布局,以汉语教学为主体,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力求开办一所就办好一所,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为推动中国语言文化走向世界,促进中外友好关系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问题及培养建议
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问题及培养建议作者:陈艺余子侠来源:《世界教育信息》2016年第10期摘要:孔子学院的建立对中国语言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孔子学院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汉语教师紧缺的问题愈发明显。
针对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数量不足、缺少专职师资队伍、传统培养模式存在缺陷,以及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标准低和课堂教学能力欠缺等问题,文章提出发挥传统培养模式优势、构建新型培养模式和利用高校青年教师出国政策来增加教师数量,从教师专业发展角度提高师资质量等建议,借以改善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培养现状,促进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培养模式;高校青年教师;教师专业发展一、近五年孔子学院的师资发展情况秉持“和而不同”的外交理念,以构建繁荣和谐的世界为宗旨,2004年11月24日,首家孔子学院于韩国首尔成立。
随着近年来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以及中华文化的强大吸引力,孔子学院在全球生根发芽。
截至2014年年底,已有12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1]。
孔子学院大规模发展的背后,汉语师资不足等问题逐渐暴露。
师资问题直接关系到孔子学院的教育质量,是影响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值得高度关注。
回顾近五年孔子学院的发展情况,孔子学院总数、注册学生人数和派出汉语教师人数每年都呈增长之势(见表1)。
相较于2010年,2011年新建孔子学院增速放缓,但学生人数和派出汉语教师人数均有所增加。
学生人数增加14万之多,派出的教师、志愿者人数仅增加716人,全球注册学生总数达到36万,而专兼职教师总数仅1万余人:其中中方人员仅有2200人,占20%左右;80%为各国各地区培养的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本土教师。
2012年,孔子学院注册学生人数增加了15.5万,派出的汉语教师、志愿者增加了4000余人,加大了中方的派遣规模,同时培训外国汉语教师6229人。
为了加强对外派汉语教师的管理,2012年我国发布了《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外派汉语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用以规范汉语教师的言行和教学行为。
2008年上半年大事记 (3)
2008年上半年大事记1月☉3日,我校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宋纯鹏教授课题组研究课题“提高植物水分利用效率的气孔调节机制”荣获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该奖项的获得标志着我校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里的又一重要突破。
☉7日,《河南大学2008年以后来校工作博士待遇暂行规定》(校发〔2008〕6号)颁布实施。
☉7日,河南财经学院党委书记郭新和、校长李小建带领学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来校考察、交流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受到了我校的热情接待。
☉19日,CCTV“2007年度三农人物颁奖典礼”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演播大厅隆重举行,十大年度三农人物及单项奖正式揭晓。
我校校长关爱和应邀出席颁奖典礼。
颁奖典礼上,关爱和作为高校唯一代表为创办全国第一个全免费“农民工子女艺术班”的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小香玉开奖,并与中宣部秘书长官景辉一起为小香玉颁奖。
☉31日,《河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例》(校发〔2008〕21号)颁布实施。
☉在教育时报社、河南省教育网主办的河南十大教育新闻人物评选活动中,我校教授王立群领衔2006—2007年度河南十大教育新闻人物。
☉在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主办的“2007年度全行业优秀畅销品种”评选活动中,我校教师郭灿金、张召鹏合著的《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榜上有名,荣获“2007年度全行业优秀畅销品种(社科类)”。
☉我校和美国阿克伦大学(The University of Akron)合作共同申请的“孔子学院”项目,得到“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
孔子学院是中外合作建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其宗旨和使命是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语言和文化的了解,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为构建和谐世界贡献力量。
孔子学院的建立,将对我校搭建新的国际交流平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地位将产生积极影响。
☉我校北京校友会举行2008年新年联谊座谈会。
关于实施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关于实施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院教发(2007)61号 2007年5月18日)为全面落实我校“教学质量年”工程,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教学团队建设工程的意义教学以育人为本,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办学以人才为本,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
以教师为主体开展教学团队建设,是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的基础性工程,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对于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实施教学团队建设工程,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和我校“教学质量年”工程精神,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我校教学团队建设工程的目标是:以各系院教研室为基础,以课程、教材、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教师梯队建设为支撑,设立专项资金,分期、分类建设特色鲜明、凝聚力强、有创新精神和整体力量的教学团队20个。
三、建设内容(一)课程建设学校继续推进课程建设,课程建设是教学团队建设的首要任务。
教学团队要紧密联系学校和系院的发展实际,结合各自专业特点,优化课程结构,协调不同课程之间关系,从课程教学质量入手,在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主讲教师等方面下功夫,在国家精品课程、市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校级重点课程上加大课程建设力度。
(二)教材建设教材不仅关系到教学内容,也关系到教改的成败。
国家公派教师管理办法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选拔、培训、派出和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派往孔子学院(课堂)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统称“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三)教师外派申请、培训、赴任期间派出管理相关事宜须在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办理.二、选拔与培训(四)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负责制定教师选派条件,公布年度派出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选拔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遴选教师。
(五)教师选派基本条件如下:1。
热爱祖国、热爱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
2。
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3。
具有2年(含)以上从事汉语作为外语教学或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经历;有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者优先。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
具有良好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6。
身体健康,具有合格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教师应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选拔考试。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国外岗位需求、教师申请志愿及考试成绩向外方推荐,并根据外方复试录取派出.(七)教师出国前,应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合格者方可派出。
教师在外任教期间,根据需要,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在岗培训。
岗前和在岗培训以《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和《国际汉语教师培训大纲》为依据.(八)教师赴任前应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签订《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三、派出(九)教师一般办理因私护照,签证及相关出国手续自行办理;如赴任国有特殊要求,可办理因公普通护照,由国内工作单位办理.(十)教师出国前应到国家卫生检疫部门办理体检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派出。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外教师交流,加强国际汉语教案和教育援外工作,充分调动公派出国教师(以下简称出国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出国教师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履行我国政府对外文化、教育交流协议和双边协议,执行出国任教任务且在国外连续任教半年以上(含半年),并由中国政府提供资助的出国教师。
第二章工资及津贴补贴第三条出国教师在国外任教期间,根据出国教师国内职称,按以下标准计发国外工资:单位:美元月第四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美元,用于开展工作必需的对外交往和通讯等支出。
第五条为体现对艰苦地区的倾斜,鼓励到艰苦地区任教,在艰苦地区任教的出国教师享受艰苦地区津贴。
按艰苦程度不同,艰苦地区分为五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五类。
各类艰苦地区名单详见附件。
各类艰苦地区津贴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人每月美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美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美元;四类地区:每人每月美元;五类地区:每人每月美元。
第六条出国教师国外任教期间,如聘请方不提供交通工具和相关费用的,国家按以下标准提供交通补贴:非艰苦及一类艰苦地区:每人每月美元;二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每人每月美元。
第七条经外交部、财政部批准,我国驻外非外交人员享受战乱补贴的,在同一地区任教的出国教师也同时享受。
发放标准和办法参照财政部、外交部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出国教师任教城市或国家发生严重战乱(严重骚乱、武装冲突、内战或国家间交战),对出国教师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批准后,出国教师可停止任教活动,撤离回国。
需要继续执行的,应报国内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国家为出国教师提供一次性安置费美元,用于办理居留、注册等各种手续,购置必要的家具家电、教案设备及其他安置开支等。
出国教师使用安置费在国外购置的一切物品归出国教师个人所有,并由出国教师按照任教国的法律和规定自行处置。
第九条出国教师在同一地点连任,国家从第二任期开始,每任期提供安置费美元,用于家具家电及教案设备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