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2.2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现场指挥部

2.4运营单位

2.5专家组

3预警与监测

3.1预警级别

3.2预警监测和风险分析3.3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3.4预警响应

3.5预警变更

4信息报告

4.1信息报告程序

4.2信息报告内容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分级响应

5.3响应措施

5.4运营恢复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事件调查

6.3处置评估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7.2队伍保障

7.3装备物资保障

7.4技术保障

7.5交通运输保障

7.6资金保障

8附则

8.1术语解释

8.2事件分级标准

8.3预案管理

8.4预案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碰撞、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等应由我市人民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类型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结合本市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1.4工作原则

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石家庄市处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市轨道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河北省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

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外办、市台办、市通信发展办、市警备区、市武警支队、石家庄供电公司、有关区政府、市轨道办。

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对应法律法规,分析、研究运营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较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衍生危害性的运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运营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事件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舆情收集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运营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加强对属地互联网站新闻信息的管控。各处置部门负责发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信息,统筹发布各部门抢险处置综合信息。

(2)市应急办:及时掌握和报告运营突发事件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和省、市领导交办事项,负责组织、综合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运营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3)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灾后重建项目,申请中央、省预算内资金。

(4)市工信局:根据应急需求,负责对应急处置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及供应进行协调。

(5)河北省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协调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储备应急频率资源,保障应急无线电通信畅通;对干扰轨道交通无线电通信网的信号进行排查和处理。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协助疏散乘客;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7)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