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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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营养工作制度
一、营养科管理制度
二、营养厨房管理制度
三、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1. 膳食管理制度
2. 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3. 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
4. 食品库房
5. 烹调加工
6. 膳食供应
7. 采样留检
8. 备餐间
9. 清洁消毒制度
10. 卫生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
一、营养科主任职责
二、营养师职责
三、营养士职责
四、营养厨房人员职责
1. 管理员职责
2. 库房保管员职责
3. 采购员职责
4. 配膳员职责
5. 营养厨师职责
营养工作管理制度
一、营养科管理制度
1. 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100 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3. 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 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 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 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 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 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要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
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9. 各类医院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有条件医院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 由营养科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11. 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12. 人员资质:
a) 营养师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营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 三级甲等医院由具有副高职以上医学营养专业人员担任主任/负责人;
13. 有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
14. 三级甲等医院及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和开展临床营养的科学研究工作。
15. 对营养厨房实行外包/或委托加工服务的医院,同样必须将以下制度及职责的要求列入外包/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签约与监督管理。
二、营养厨房管理制度
1. 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 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3. 营养厨房的营养厨工设置与床位比是1:25-30;并与工作量与开设膳食种类相适宜
4. 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 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 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三、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1 膳食管理制度
1.1 医院膳食是为住院病人设置的。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1.2 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营养科,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1.3 餐后新入院未进餐的病人,由值班护士通知营养科(厨房),值班营养厨师按照饮食医嘱的原则,暂提供普食或软食或半流或全流,并保证卫生、保温。下一餐执行饮食医嘱。
1.4 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1.5 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1.6 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1.7 病房和营养科均建立住院病人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
医嘱。
1.8 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1.9 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10 匀浆膳、配方膳按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1 做好成本核算
2 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2.1 营养科/厨房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报医院相关部门。
2.2 值班人员包括营养厨师和病区配餐员。节假日营养师参加白天值班。
2.3 值班厨师负责新入院病人膳食、半流加餐、全流加餐的制作,病区配餐员负责发送。要保证质量、温度和发放准确。
2.4 值班人员负责营养厨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警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要有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2.5 对值班人员要有调休制度。
3 食品采购、保管、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
3.1 各类食品的供货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2 采购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发票。
3.3 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保质期。
3.4 按需、有计划地采购,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5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保温。
3.6 根据需要进行采样留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