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无人员流程
三无人员管理办法
承德市中心医院急诊科 三无人员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急救中心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三无人员进行无偿救治,为了加强“三无”病人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1、无危重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送救助站。
2、精神病病人送市精神病医院,如诊断不明确,请杨启主任会诊确诊后再送市精神病医院。
3、传染病病人检查确诊后送传染病医院。
4、必须在医院观察治疗者,以收急诊科治疗为主,需专科特殊治疗者收入专科治疗,治疗结束后送救助站。
5、无论急诊留观还是收入专科治疗均需填写特殊病人欠费录入申请单,请主管院长,结算室主任签字。
6、严格掌握用药及检查指征,特殊用药,大型检查请主管院长签字。
7、“三无”人员送救助站前填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登记表,并请市救助站接收经手人签字。
8、“三无”病人送市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请接受医院方在病历上签字。
9、三无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医院承担,不得因为费用原因耽误病人抢救治疗。
医院三无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的相关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切实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的生命安全和基本医疗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收的所有三无人员,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拾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
三、责任分工1. 医院成立三无人员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三无人员救治工作。
2. 医院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三无人员救治工作。
3. 住院部负责三无人员的接收、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工作。
4. 急诊科负责对三无人员的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5. 社会事务科负责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沟通协调,争取社会支持。
四、救治原则1. 优先救治:对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三无人员,立即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2. 公平救治:对所有三无人员一视同仁,确保救治质量。
3. 综合救治:结合三无人员的病情、心理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提供全方位的救治服务。
4. 依法救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救治工作合法、合规。
五、救治流程1. 接收:三无人员由相关部门或志愿者送至我院,住院部负责接收并登记相关信息。
2. 评估: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救治方案。
3. 治疗:按照救治方案,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常规治疗和康复治疗。
4. 护理: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确保患者身心健康。
5. 转介:病情稳定后,根据患者情况,转介至救助站或相关机构。
六、费用承担1. 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我院承担,不得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
2. 社会事务科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资助。
3. 对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三无人员,可按实际情况收取。
七、宣传教育1. 加强医务人员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救治意识和能力。
2.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公众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八、监督考核1. 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救治、护理、生活照料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三无人员病人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救治和关爱。
第二章医疗救治第四条三无人员病人入院后,应由急诊科或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并进行初步评估。
第五条医院应优先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包括但不限于:1. 急性病救治;2. 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3. 传染病、精神病的隔离治疗;4. 特殊治疗和康复。
第六条医疗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章护理与生活照料第七条三无人员病人住院期间,医院应提供以下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1. 生活照料:为病人提供饮食、衣物、洗漱等基本生活照料;2. 心理护理:关注病人心理状况,提供心理疏导;3. 康复护理:针对病人病情,提供相应的康复护理;4. 特殊护理:针对老年、残疾、重病等特殊病人,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第四章费用管理与结算第九条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不得因费用问题影响病人的救治。
第十条医院设立专门的三无人员病人费用管理账户,用于记录和结算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
第十一条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设立三无人员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病人的救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以上是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无人员处理流程.
讨论
• 救治三无人员时医院面临的问题 • 诊治的困难性 医学与社会伦理的矛盾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 医院拍照留底惹争议。 • 青岛市一家医院为防止“三无” 急病患者逃费,对其拍 照留底以作 讨费证据。此举引来社会各界的争议,建立 完备的公民紧急医疗 救助体系成为人们关注焦点 • “三无”急病患者逃费,医院无奈拍照留底 拍照留底不 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完善紧急医疗救助体系,让社会 道义和经济 利益不再冲突 建立紧急医疗救助保障基金, 通过各级财政 拨款、社会各界捐助、发行彩票等多种渠 道筹集资金,并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 项,以保证紧 急医疗救助的资费来源
进行基本检查, 基本医疗及护 理,奉献爱心, 积极寻找家属, 联系相关部门: 民政局或派出 所及当地政府。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亚医院
• 注:特殊病人(流浪乞讨 人员与精神病人)按上述 (Page 8~Page 9)处理。•谢谢中山大学附Fra bibliotek第一医院惠亚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亚医院
处理流程:一、根据病情分类
• 3、一般急诊病人 • • 必要时可进行基本检查,基本医疗及护理, 奉献爱心,积极寻找家属,联系相关部门:民政 局或派出所及当地政府。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亚医院
处理流程:
• 二、特殊病人处理: • 1、精神病患者的处理 • 1.1单纯精神病发作:由专科医院(惠州市第二 人民医院)治疗。 • 1.2合并急危重症:按相应疾病救治,安排单间 病房,专科医师会诊,协商转院处理 。 • 1.3危及他人安全者:通知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惠亚医院
三无人员
死亡
重症
一般
院 前 死 亡
院 内 死 亡
“三无”患者救治工作规定
“三无”患者救治工作规定
为做好“三无”(即无证件、无家属、无钱)患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加强“三无”患者的救治管理,规定如下:
1、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调派区域内急救站的救护车对“三无”患者进行救治,因特殊情况或该区域急救站无救护车时,可调派附近区域的救护车进行救治。
2、院前急救人员应及时抢救“三无”患者,并严格按照救就急、就近的原则,“三无人员”如一般疾病送往救助站定点急救站(市中医院),如病情较重、情况危急首诊急救站应先抢救病人,待病情稳定后在送至定点医院;如遇重大传染疾病病应送至(市中心医院);如遇精神病患者未合并其他危及生命的患者应送精神病医院;任何急救站不得推诿、延误救治、拒接“三无”病人。
3、各医疗机构无条件接受120指派的“三无”患者,并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
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积极组织救治。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1)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无正当理由调派求救区域外的急救站出车对“三无”患者进行救治的。
(2)不听从120指挥中心的指挥、拒绝出车救治“三无”患者的。
(3)不遵守“救急就近”原则,无正当理由将“三无”患者转送其他区域医院救治的。
(4)急救站推诿“三无”患者,无理由接收“三无”患者的;或者不及时救治“三无”患者,延误抢救治疗的。
5、各急救站和救治医院应认真填写“三无”患者情况报告表,定期报市急救指挥中心,由市急救指挥中心上报市卫生局。
“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宏仁医院“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为了畅通“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救治流程,加强“三无病人”医疗费用管理,明确相关科室及人员权责,特制定“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
一、救治原则:接诊“三无病人”的科室,应充分遵守“生命和健康至上”的人道主义原则,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确保患者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救治,维护生命与健康。
二、“三无病人”费用担保(一)担保流程:1.接诊病人后,如果是疑似“三无病人”,由接诊医生向院总值班反映情况,并做好记录和填好担保。
2.收费室值班人员次日将“三无病人”担保书上交财务科。
(二)担保金额:1.入院时担保金额:根据患者病情,原则上为一个工作日治疗所需费用。
2.入院后的“三无病人”需进行费用担保的,由病人所在科室向院总值班反映情况,填好担保。
3.急诊“三无病人”费用担保无住院指征的急诊“三无病人”费用实行定额担保,以所开的检查单、治疗单、用药处方金额为担保额,由总值班人员第二天补办签字,作为担保书的附件上交财务科。
急诊室要对“三无病人”书写规范的门诊病历。
月末,急诊室将“三无病人”检查、治疗单及门诊病历交财务科。
处方由药械科交财务科。
4.费用超过5000元的,由经管医师填写担保交院领导和财务科科长签字备案。
三、医疗费用管理(一)“三无病人”收治科室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严禁搭便车开检查单、开药。
月末,由财务科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对本月“三无病人”费用进行审查。
合理的医疗费用纳入科室收入核算奖金。
如发现有科室弄虚作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当事人及科室。
(二)“三无病人”生活费及生活护理费当月结算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合理的费用经院长同意后由医院垫支。
(三)财务科对“三无病人”的救治费用进行专项统计。
年末,财务科对“三无病人”救治费用进行统计汇总,将汇总结果交办公室报相关部门(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并申请相应的专项资金。
三无病人医疗救助制度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无”病人医疗救助制度及流程“三无”病人的存在是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解决好“三无”病人的医疗求助问题是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能,此类病人多数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医疗紧急救治有利于给这些特殊人群提供有效的救助途径,为有利于医疗机构正常地开展救助活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完善“三无”患者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制度,现就医院“三无”病人救治有关问题及流程规定如下:1.“三无”病人的界定“三无”患者包括以下几类人员:无钱、无家属、无证件人员,这类患者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无钱甚至无法确认病人的身份及住址者。
2.收治“三无”病人的来源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员;还有一类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病人。
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者打架受伤的病人。
这些病人既无家属、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多数病人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3.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业务副院长和分管后勤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药械科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和医技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救治“三无”病人工作小组,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工作。
4.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
5.“三无”患者来院后,实行首接负责制,接诊的医务人员要积极采集第一手信息并作好记录,将病情立刻报告科室负责人,需住院治疗者要报告医务科、医院总值班,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医教科主任协助办理住院手续,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配合院方做好“三无”患者的收治和管理工作,收治科室应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基础检查及治疗,治疗费用由医院及相应科室各承担一半,如患者确需贵重检查及治疗需请示医教科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后实施,经核实凡是超常规检查及用药者,所产生费用由经治医生及所属科室自负。
公立医院三无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进行无偿救治,加强“三无”病人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收的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病人。
三、救治原则1. 无偿救治:我院对“三无”病人实行无偿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耽误病人抢救治疗。
2. 分类救治:根据病人病情,对“三无”病人进行分类救治,包括:(1)无危重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送救助站;(2)精神病病人送市精神病医院,如诊断不明确,请杨启主任会诊确诊后再送市精神病医院;(3)传染病病人检查确诊后送传染病医院。
3. 观察治疗:必须在医院观察治疗者,以收急诊科治疗为主,需专科特殊治疗者收入专科治疗,治疗结束后送救助站。
四、管理制度1. 医疗救治:严格执行医疗救治制度,确保救治质量。
2. 用药及检查:严格掌握用药及检查指征,特殊用药、大型检查需主管院长签字。
3. 费用结算:三无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医院承担,不得因为费用原因耽误病人抢救治疗。
4. 登记表填写:三无人员送救助站前填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登记表,并请市救助站接收经手人签字。
5. 精神病及传染病病人处理:三无病人送市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请接受医院方在病历上签字。
五、责任与监督1. 医疗救治部门负责“三无”病人的接收、救治、转院等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三无”病人费用的结算。
3. 医院设立监督小组,对“三无”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医院领导研究决定。
医院处理“三无”人员工作规范
医院处理“三无”人员工作规范1.0 目的为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医院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明确对“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进行规范救治与处理。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各护理单元。
3.0工作规范3.1急诊救治3.1.1“三无”人员来急诊就诊时,由分诊护士按照《深圳市直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指南》对患者进行分诊,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3.1.2分诊台护士通知医务科/总值班给予备案,并通知保卫科联系家属。
3.1.3病情属于 I、II 级的直接进入红区抢救室先抢救,III、IV 级患者进入相应分区候诊救治;对于病情严重需要住院者,予入住相应专科治疗。
3.1.4精神病患者送市精神病医院,如诊断不明确,请院内专家会诊确诊后再送市精神病医院。
3.1.5传染病患者检查确诊后送传染病医院。
3.1.6必须在医院观察治疗者,以收急诊科治疗为主,需专科特殊治疗者收入专科治疗。
3.2 住院治疗3.2.1参照急诊“三无”人员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2.2严格掌握用药及检查指征,特殊用药、大型检查请行政总值班签字。
3.3无论急诊留观还是收入专科治疗均需填写《特殊病人欠费录入申请单》,请行政总值班签字。
3.4患者病情稳定,治疗结束后无危重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送救助站。
3.5“三无”人员送救助站前填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登记表,并请市救助站接收经手人签字。
3.6“三无”患者送市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请接受医院方在病历上签字。
3.7“三无”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医院承担,不得因为费用原因耽误患者救治。
三无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三无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第三条医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三无人员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三无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关爱。
第二章救助原则第四条救助工作遵循自愿、人道、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对三无人员实行无偿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
第六条医院对三无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救治的同时,关注其心理、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第三章救助程序第七条三无人员入院:1. 接诊医生应详细询问三无人员的病史、症状,并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初步评估。
2. 对病情危重、急需救治的三无人员,立即进行救治。
3. 对病情稳定、无需紧急救治的三无人员,安排入住观察室或病房。
第八条三无人员救治:1. 医院应按照诊疗规范,为三无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2. 对需要专科治疗的三无人员,及时安排转诊。
3. 对三无人员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九条三无人员出院:1. 医院为三无人员提供出院指导,告知后续治疗、康复等注意事项。
2. 对需要进一步救助的三无人员,协助其联系救助站或相关机构。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医院成立三无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三无人员救助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三无人员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
第十二条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救助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十三条医院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保障三无人员病人的基本医疗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收治的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病人。
第三条医院应当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对三无人员病人实施无偿救治,确保其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第二章病人收治与转诊第四条医院设立专门的三无人员病人救治窗口,负责接收、登记、救治三无人员病人。
第五条三无人员病人入院前,由救治窗口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初步评估,包括病情、健康状况、身份信息等。
第六条对于无危重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将其送至救助站。
第七条对于精神病病人,如诊断不明确,请杨启主任会诊确诊后再送至市精神病医院。
第八条对于传染病病人,检查确诊后送至传染病医院。
第九条对于必须在医院观察治疗的三无人员病人,以收急诊科治疗为主,需专科特殊治疗者收入专科治疗,治疗结束后送至救助站。
第三章病人管理第十条医院对三无人员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住宿、衣物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改善心理状态。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减免,确保其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医院设立三无人员病人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三无人员病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第十六条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病人进行回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医疗需求,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七条医院加强与救助站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三无人员病人得到妥善安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医院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相关政策,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住院的三无人员。
三、责任主体1. 医院成立三无人员住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工作。
四、管理措施1. 住院评估(1)对三无人员进行初步评估,了解其基本情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等。
(2)对病情危重、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
2. 入院手续(1)三无人员入院时,由救助站或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医院为三无人员办理住院手续,实行免费治疗。
3. 住院治疗(1)三无人员住院期间,医院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生活照料。
(2)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诊疗规范,为三无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 费用管理(1)三无人员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
(2)三无人员住院期间,如需特殊检查、治疗,需经医院批准。
5. 出院管理(1)三无人员病情好转或治愈后,由医院出具出院证明。
(2)出院后,医院将三无人员送至救助站或指定地点。
6. 信息管理(1)医院建立三无人员住院信息档案,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住址、病情、治疗情况等。
(2)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住院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住院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三无人员住院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无病人处理流程
三无病人处理流程
首先,对于三无病人的接待工作,医院应当建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或者专人负责,接待窗口应当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在接待窗口,医院应当制定详细的登记流程,包括基本信息登记、病情描述、病史了解等,以便更好地了解病人的情况。
其次,对于三无病人的诊疗工作,医院应当建立一套规范的诊疗流程。
对于无名无卡的病人,医院可以采取先行治疗的方式,即在保障病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为其进行紧急治疗。
同时,医院应当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寻找病人的身份信息和医保信息,以便后续的结算和跟踪治疗。
对于无人情的病人,医院应当加强沟通,尽量了解病人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精准的医疗服务。
最后,对于三无病人的结算工作,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结算机制。
对于无名无卡的病人,医院可以采取先行治疗后补办手续的方式,即在保障病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为其进行紧急治疗,待病人身份信息和医保信息确认后再进行结算。
对于无人情的病人,医院应当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医疗费用,并给予适当的减免
或补助。
总之,三无病人处理流程的建立对于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院应当在接待、诊疗、结算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流程和机制,以便更好地为三无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同时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医疗秩序。
希望各位医务工作者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为三无病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为医院的发展和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精神科三无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科三无人员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精神科收治的无家属、无经济来源、无责任单位(以下简称“三无”人员)。
第三条精神科三无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人道主义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关心患者的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2. 科学管理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三无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3. 综合救助原则:多部门协作,共同对三无人员进行救助;4. 社会参与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无人员的救助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精神科主任负责三无人员管理的总体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和实施三无人员管理制度;2. 协调各部门做好三无人员的救治、护理、生活照料等工作;3. 加强对三无人员的管理,防止其发生意外事件;4.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三无人员管理情况。
第五条精神科医护人员负责三无人员的日常照料,具体职责如下:1. 对三无人员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其病情、家庭背景、生活状况等;2. 按照医嘱进行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3. 关心三无人员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疏导;4. 做好生活照料,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5. 定期向精神科主任汇报三无人员情况。
第六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具体职责如下:1. 根据医疗费用标准,为三无人员提供免费或减免医疗服务;2. 做好医疗费用的结算和报销工作;3.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三无人员医疗费用情况。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七条对三无人员进行入院评估,了解其病情、家庭背景、生活状况等,确定其是否属于三无人员。
第八条建立三无人员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情况、生活照料情况等。
第九条对三无人员提供免费或减免医疗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生活照料等。
第十条定期对三无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做好三无人员的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住宿、洗浴、衣物清洗等。
“三无”急诊病人的接诊与处理程序
“三无”急诊病人的接诊与处理程序-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三无人员的接诊和处理程序三无”病人即为在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病人。
此类病人多为急危重症病人,需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若处理不当,就有可能直接导致病人死亡,会给病人、家属、医院带来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如医疗纠纷、法律纠纷、经济纠纷等,而且会直接影响医院和急诊科正常的医疗工作,进而还可影响医院的声誉及社会效益,这也一直是医院、急诊科和病房医护人员较棘手的难题。
对此,医院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得到了病人及社会的认可。
1、积极做好接诊工作接到求救电话有“三无”病人就诊时,急诊科接诊医生和护士应仔细询问周边送诊人员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病现场情况、当时的病情、甚至病人的体位等,以便为诊断和治疗提供最确切的依据。
打电话人110、当地派出所、救助站、相应填写救助表格,做好相关安排,通知行政值班,通知相关科室相关医护人员做好随时抢救和治疗。
2、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三无”病人大多病情危重,丧失语言表达能力,且无知情的陪护人员,这给急救护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因此,护理人员更要提高自己的责任心,严密观察病人病情,特别要高度重视病人的意识状态和各生命体征的变化,积极配合医生,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3、接诊值班人员仔细收集线索、寻找病人家属首先,对经积极抢救后清醒的病人应详细询问病情、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等。
其次是对仍然昏迷的病人要注意清点其随身物品,如证件、电话簿等,清点病人随身物品时必须有2人在场,要详细填写物品登记簿并签字交接班。
一旦找到相关线索,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由总值班负责联系病人家属。
4、积极协调医院各科室的关系、开辟绿色通道危重“三无”病人到诊后,值班护士要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总值班负责组织抢救、协调各临床科室之间的急救工作,让病人及时得到检查和救治,后付医药费。
“三无”病人管理及工作程序
“三无”病人管理及工作程序急诊科“三无”病人管理规定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经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医生对患者应及时进行查“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证(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统称“三无病人”。
这类病人到院后无法按医院正常的抢救工作程序进行。
为此,特拟定如下:一.“三无”病人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
或特殊情况一时地法识别身份的人。
二.医院要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并给予患者治疗,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权利和基本医疗。
三.“三无”病人来院后,急诊科室和收治科室建立“三无”病人医疗本或在此诊治的和入院登记本上填写相应标记,首诊医师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报告,并尽快处置患者;随之向科主任.护士长请示报告,并将所能了解到的病人的病情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到医务处及保卫处。
四.开具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病情危重可先行抢救治疗,并详细做好抢救治疗记录。
若需住院治疗的由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办理住院手续,收治原则实行专科收治,科主任.护士长要和院方协调做好“三无”病人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暂由医院承担。
五.如需多科室抢救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医务科相关科室协调抢救治疗。
如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本科室应做好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或术前讨论等,由医务科审查后,代替病人家属签字,休息日和夜班由行政值班签字。
六.对于行动不便需要抬运的“三无”病人,科室通知医院物业保安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搬运工作。
七.加强“三无”病人的生活护理,对于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院方出资雇护理人员,护理部配合雇佣护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
八.保卫科负责与科室配合联系有关部门,如派出所.交通队等查我院患者住址.单位.身份与他们家人取得联系,配合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1、三无人员病人:指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无人抚养、无人照顾、无法自理的患者。
2、医疗机构:指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
三、管理原则1、人道关怀原则:对三无人员病人要给予人道关怀和照顾,不得歧视和虐待。
2、社会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对三无人员病人有社会责任,应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活需求。
3、依法治理原则: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职责,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管理办法1、登记备案医疗机构应对接收的三无人员病人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住址、病情描述等。
同时核实身份信息、监护人信息等。
2、协助找寻监护人对于未成年或无法自理的三无人员病人,医疗机构应积极寻找监护人,协助其及时指定监护人。
3、安全保障医疗机构应采取措施保障三无人员病人的人身安全,设立专门的病房或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照料,并加强巡视和安全监控。
4、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应对三无人员病人进行及时诊断治疗,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服务。
5、心理护理对于因无人抚养、无人照顾而产生心理障碍的三无人员病人,医疗机构应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6、社会救助医疗机构应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和慈善机构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和帮助。
7、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三无人员病人的病情和生活状况,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方案和照顾措施。
8、信息保密医疗机构应严格保护患者信息,对于三无人员病人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五、管理机制1、建立领导责任制医疗机构应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相关负责人对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三无人员病人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工作。
三无人员医院急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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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护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三无人员的护理管理,保障三无人员的医疗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明、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护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三条人道主义原则:尊重三无人员的人格尊严,提供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第四条全程管理原则:从入院到出院,对三无人员实行全程跟踪护理。
第五条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三无人员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实施分类护理。
第三章护理职责第六条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护理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护理人员负责三无人员的日常护理,包括生活照料、病情观察、用药护理、心理护理等。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详细记录三无人员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及护理措施,确保护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护理流程第九条入院评估1. 护理人员对三无人员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病情、心理状态等。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第十条日常护理1. 生活照料:确保三无人员饮食、睡眠、个人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
2. 病情观察:密切观察三无人员的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采取相应措施。
3. 用药护理:按照医嘱给药,观察药物反应,做好药物交接记录。
4. 心理护理:关注三无人员的心理需求,提供心理疏导和关爱。
第十一条出院护理1. 护理人员对三无人员进行出院评估,包括病情、心理状态、生活自理能力等。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出院后的康复计划,并告知三无人员及其家属。
第五章护理质量监控第十二条设立护理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三无人员护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定期对护理人员开展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第十四条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护理质量。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护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更好地保障三无人员的医疗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