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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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
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 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 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即 “人类普遍认知能力”进行自由判断, 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来认定案件事 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2)自由心证制度的缘起
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的发展, 强烈反对以刑讯逼供为特征的法定证
——(南宋)郑克
(一)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1、奴隶制时期的证据制度
虽有“神证”色彩,但神判方法适用较少 法官判断证据,认定案情,主要根据审判实践
中形成的经验,以察听五辞的方法进行
认定刑民事案件,除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 外,法律还要求审讯需要参照其他证据进行证 明
对于疑罪,实行有罪推定、“疑罪惟轻”原则
(2)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及特点
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 断证据的规则,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完全 是定量的
刑讯逼供是取得被告人自白-----“证据 之王’所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
不同等级的提供的证言具有不同效力 法律对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
定是审查判断证据绝对性的依据
(3)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1、神誓法:面对神灵宣誓来证明案件事实。 2、神判法:通过接受某种肉体折磨或考验
来证明案件事实。包括:
• 水审法 • 火审法 • 决斗 • 十字型证明 • 面包奶酪审判法
(三)神示证据制度消亡的原因
随国家权力的膨胀,统治阶级开始 要求司法人员在审判中行使更大的 决定权
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 提高
------古希腊人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神示证据:是指司法人员用一定形式邀 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 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作为裁判的依 据。

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01
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制度 (1)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2)我国证据制度的特征 ①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目的。 ②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方法和要求。 ③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所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④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⑤在刑事诉讼中贯彻疑罪从无的人权理念
不完全证据
︽ 俄 罗 斯 帝 国 法 规 全 书 ︾
受审人坦白
书面证据
亲自勘验
专门知识的人的证明
受审人相互间的攀供
询问四邻得知的受审人情况
表白自己的宣誓
折 半
四分之一
八分之一
1
2
3
4
5
法定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判和取舍的一种证据制度。
概念 产生:混合式诉讼制度 立法:法国,杜波尔 理论: 理性和良心 心证达到确信 盖然性理论
自由
理 性
良 心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自由心证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法律制度。 自由心证制度最早是由法国的杜波尔提出的。1790年12月26日他向宪法会议提出一个革新方案,强调赋予法官自由判断证据的权力,才能保证法官有最大可能性查清案情。1791年1月18日杜波尔的这一提议得到宪法会议的通过。自此在法国确立了自由心证制度。法国1808年的《刑事诉讼法》中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进行了详尽的规定。继法国之后,在欧洲大陆以及许多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都先后确立了自由心证制度。

[定稿]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定稿]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 (4)封建等级特权盛行。
• ( 5)法律对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是审查判 断证据绝对性的依据。
3、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 (1)被告人的自白被认为是证据之王。 (2)证人证言作形式上的规定
(3)对各种书证的证明力作了区别
法定证据制度是适用封建君主集权统治的需要而建 立起来的,摈弃了神示证据制度的做法,通过颁布 法律对证据的具体适用以及证据的证明力加以规定, 实际上是封建主将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赋予法律, 而不是法官,是一种教条的做法,因为每一个案件 的情况往往是不同的,显然,用法定的证据去审查 判断案情,过于教条,不利于定分止争。
2、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 (1)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 则。如《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中的规定:完全或完善的 证据和不完全或不完善的证据具体内容。
• ( 2)法律对于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主 要是根据证据的形式,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具体内容。如关 于证人证言的认定,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证人所作的证言是 一致的,则是完全的证据;如果是一个证人所作的证言则 是不完全的证据。 • ( 3)刑讯逼供是取得被告人自白所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 被告人的自白被认为是所有证据中最有价值的最完善的证 据,对案件的判决和被告人的命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自由心证制度的特点:
( 1)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在于法官,即法官凭借自己的良心、 理性自由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 (2)法官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 (3)自由心证的适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 • 第一,内心确信必须是从本案情况中得出的结论; • 第二,确信必须是基于一切情况的酌量和判断; • 第三,考虑这些情况时,不是孤立的,而是它们的总和; • 第四,内心确信的形成必须是对每一个证据加以判断的结果。 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 •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产生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 级政权建立的需要,是与资产阶级所宣扬的人权思想、人道 主义相一致的,体现了资产阶级改革封建证据制度的时代要 求,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 意义。

第一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刑讯逼供 是适合封建专制国家。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非法律专业人员依照感觉作出的判决 比法律专业人员依照预定的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更正确。 “刑讯是一种绝好的发明。它一方面可以使一个意志薄弱的无辜 者被判有罪,另一方面可以使一个意志坚强的有罪者被判无罪。 ——贝卡里亚”
(4)如果除证人证言之外还有一个二分之一的证 明,那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其他可以构成二分 之一证明的证据包括通过刑讯获得的被告人供述、 商人的财务记录、专门为一方当事人的诚实性或其 主张之事实所做的誓言、能够证实前半个证明的传 闻证据或名声证据; (5)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个人信誉有瑕疵的证人 证言是四分之一的证明,而受到对方有效质疑的证 据的证明力减半; (6)任何两个二分之一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完 整的证明;任何两个四分之一的证明或者四个八分 之一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半个证明。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
“神示证据”包括:“神誓法”和“神判 法”。 “神誓法”:面对神灵宣誓来证明案件事 实。 “神判法”:又叫“神明裁判法”或者 “折磨考验法”。神明裁判是神示证据制 度的代表。 思考:哪种更加公平?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方法
神明裁判的方法五花八门 古代巴比伦人“水审法”《汉谟拉比法典》 通奸妻子扔到水里。 古印度作为《摩奴法典》之补充的《那罗陀 法典》规定了八种神明裁判的方法,包括火 神法、水审法、称审法、毒审法、圣水审、 圣谷审、热油审和抽签审。 鳄鱼池
“自由证明”vs “法定证明”
人类证据制度的历史上,司法证明的方法分为:“自由证明” 和“法定证明” 自由证明:司法证明的方法和手段 没有限制,证明案件事实属于司法 者的自由裁量权,司法证明与日常 证明没有太大的区别。 法定证明的发端:传闻证据排除规 则 自由心证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就司法证明的方法而言,证据法律制度曾经经历了两次重大的转变:⑴以“神判”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⑵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物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就司法证明的制度或者证据制度而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即,从自由证明到不自由证明,再到相对自由证明。

西方国家主要是: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法律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

(一)人类早期的证据制度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审判模式的发展变化有密切关系。

在人类早期的审判活动中,司法人员的认识活动在认定案件事实中所起的作用并不重要,法庭也不是为查明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合用法律所设立的机构,而是为获得“神明旨意”所设置的带有强烈宗教色采的场所。

早期国家的审判组织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个人问案的“东方模式”;另一种是集体裁决的“西方模式无论是在古代中国还是在古埃及和古印度,无论裁判者是神职人员还是行政官吏,他们在断狱问案时普通都实行个人负责制。

作为西方文明发源地的古希腊和古罗马采用的则是奴隶主集体负责的审判模式。

在不同的审判模式下,证据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和轨迹有所不同。

这在欧洲国家的历史进程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尽管 11 世纪以前,罗马法和教会法同样影响着欧洲大陆和英国,但在“神明裁判”消亡的同时,欧洲大陆和英格兰的审判实践也开始分道扬镳。

前者实行了所谓的“纠问式”诉讼制度;后者则形成以陪审制为核心的“对抗式”诉讼制度。

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的诉讼制度走上不同发展道路的主要原因如下:第一,早在11 世纪的爱德华国王时期,英国的法官就再也不由深受教会法熏陶的教士来担任,而是由在王室法院中接受普通法训练的世俗律师来担任。

但是在欧洲大陆,不少法官都是在乎大利带有浓厚宗教色采的大学中接受过罗马法和教会法教育的人。

第二,从13 世纪开始,英国的法律教育和培训就以其自己的法律为基本内容,最初都由伦敦那四个(前殿、内殿、林肯、格雷)具有授予律师资格权的律师协会负责。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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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的流动性增大。神誓 法失去了作用。
根据1201年至1219年之间记录 的判例,神明考验方法最终都 导致了对被告的无罪判决。
3、司法成为国家统治者控制民 众行为和镇压反社会活动的工 具,统治阶层开始对那些难以 预料的神示方法感到不满,要 求司法者在审判中享有更大的 发言权。这导致了新的证明方 式的产生。
法律一般都明确规定了各种 誓词的内容
(三)神明裁判
有火审、水审,接受考验的 一般都是被指控者;有决斗 法,是一种双方证明方法, 一般只有贵族和自由民才有 资格选用。
法庭决定让某一方当事人宣誓 或接受考验,实际就在一定程 度上决定了审判的结果。
古代西方国家司法证明方式 的基础是当时人们对神的无 可争议的信仰和崇拜。
发展:“野蛮酷刑法”
不知情陪审团:“知识不足” 的难题
1303年休果强奸案
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1、犯罪被认为是侵犯了国家的 利益;
2、罗马法的影响,抽象性思维。
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1、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证明 力和机械的证据规则;
2、口供成为“证据之王”,刑 讯逼供泛滥。
四、自由心证的兴起:
但我们仍然无法摆脱“口供” 情结。
2)据众证定罪的制度。
唐律:必须三人以上明证其罪, 始告定罪。
清邓廷桢审郑魁谋杀案
3)继承和发展了“以五声听 狱讼,求民情”的审判方式。
4)重视勘验检查。 宋慈《洗怨集录》
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证据 制度仿效德国,成为一种封建 的、资本主义的、法西斯的混 合型的诉讼制度。
4、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 1)严禁刑讯逼供;2)无罪推 定;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4)证明标准是案 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用一定的形式把神的意志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1、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2、全民族科学文化技术落后三、神示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1、对神宣誓2、水审3、火审4、决斗四、对神明裁判的评价1、在一定情况下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3、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4、不仅表现为对违法犯罪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对人们的行为引导和规范能力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封建社会专制度三、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1、刑讯逼供是基本的证明方法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有利防止法官主观擅断,维护法律统一实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4、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四、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1、积极性,比神示证据制度有进步性2、消极性---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已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关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产生背景—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1、资产阶级崇尚人的理性和良心,提出人是生而自由的观点,要求废除法定证据制度的束缚2、资产阶级认为法定证据制度只能达到形式上的真实不能达到实质上的真实。

3、资产阶级提出人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生平等有观念要求废除法定证据制度三、自由心证下马制度的理论和立法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1791年法国杜波尔法案的通过后,为其它资本主义国家立法所采用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①是法官的理性和良心;②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③证据证明的“盖然性”—即法官不可能完全准确判定证据的证明力,因而不可能完全准确地查明案事实,法官对案件事实作出的决定,只具有一定的概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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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1)第一节人类社会早期的神示证据制度 (3)第二节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10)第三节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21)第四节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30)第二章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38)第一节认识论 (40)第二节方法论 (45)第三节价值论............................... (64)第三章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76)第一节遵守法制原则 (78)第二节实事求是原则 (81)第三节证据为本原则 (84)第四节直接言词原则 (86)第五节公平诚信原则 (89)第六节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 (94)第四章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98)第一节证据的真实观 (100)第二节证据的定义 (107)第三节证据的资格 (113)第五章证据的学理分类……………………………...….………(`121)第一节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123)第二节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 (130)第三节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135)第四节本证与反证 (142)第六章证据的法定形式 (148)第一节物证 (150)第二节书证 (155)第三节视听证据 (159)第四节证人证言 (163)第五节当事人陈述 (167)第六节鉴定结论 (175)第七节笔录 (179)第八节电子证据 (183)第七章司法证明的概念与对象 (189)第一节司法证明的概念 (191)第二节证明对象的概念 (198)第三节证明对象的构成 (202)第八章司法证明的环节 (214)第一节取证 (216)第二节举证 (228)第三节质证 (235)第四节认证 (247)第九章司法证明的方法 (255)第一节证明方法的概念 (257)第二节推定 (263)第三节司法认知............................................... . (276)第十章司法证明的责任............................................... . (285)第一节司法证明的概念............................................... . (287)第二节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292)第三节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 (301)第四节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 (308)第十一章司法证明的标准................................ . (314)第一节证明标准的基本范畴 (316)第二节外国的证明标准 (324)第三节中国的证明标准 (332)第十二章司法证明的规则 (343)第一节证明规则的概念.................................................(345). 第二节外国的证明规则. (351)第三节中国的证明规则 (361)第十三章证据证明力的审查评断 (375)第一节证据证明力的审查评断的一般原理 (377)第二节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审查评断 (386)第三节八种法定证据的证明力审查评断 (395)第四节全案证据证明力的综合审查评断 (409)第一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就司法证明的方法而言,人类社会曾经历过;两次重大的转变:第一次是从以“神证”为主的证明方法向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转变;第二次是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向以“物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转变。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了解:1、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原因;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二、领会:1、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2、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三、掌握:1、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特点;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评价。

四、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产生于奴隶社会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它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曾普遍存在于亚欧各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对神宣誓、水审、火审、决斗、卜筮是神示证据制度中典型的神意表达方式。

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它在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之间发展到了全盛时期,其影响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

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

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法定证据制度是适应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建立的,适应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潮流,取代了神示证据制度,客观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它在运用证据上摆脱了宗教迷信,使之服从法律。

一方面限制了法官在判断证据及其证明力问题上的专横武断,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法官在采证问题上的专横武断。

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它是资产阶级思想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证据法之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证据法之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据法学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什么是证据法学
研究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 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其它相关事实的 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
(二)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1. 与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明方法 2. 各种法律法规中的证据规则 3. 古今中外的证据法律制度
优点
赋予法官和陪审团以审查判断证据的自由,克 服了法定证据的弊端
规定一系列的证据规则,有利于法官指导陪审 团产生内心确信,限制法官的专断。
局限性
证据规则庞杂,诉讼成本提高 规则和例外的混合体
当代世界各国证据制度发展变化的一 般趋势
两大法系的证据制度彼此借鉴和吸收 人权保护观念的增强 自由心证由绝对走向相对
证人特权规则 证明责任规则
英美证据规则产生的原因
陪审审判
防止无用或不适当的证据出现在法庭上,致使 陪审员对事实的判断出现偏差。
当事人主义
传闻证据规则
保护被告人的权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禁止强迫作不利于已的陈述以及禁止使用违法 收集的证据规则
保护其他重大的社会利益
特权规则
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的历史地位
封建等级观念强烈
证据的形式决定了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强弱 以及证据规则
刑讯逼供成为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自由心证制度
概念
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由法官根据自己的理性 和良心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并依此认 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
产生的历史条件
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理念在证据制度中的 反映
适应混合式诉讼形式的要求 符合三权分立的政治需要
历史演进
恪守法律传统,注意保留保留古老的证据规 则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权利 ——收集证据以有罪推定为前提,具有片面性 ——审判不公开 ——以“人证”为主要证明手段,许以拷问方法取
供 ——审判完全建立在侦查卷宗材料上,法官对证据
的审查徒有虚名 ——证据规则缺失,未能防止法官仅凭片面调查之
证据而擅断
..
7
第三节 法定证明制度
.
自 由 证 明 制 度
16世纪 法定证据制度 大陆法系
1、优点 针对法官素质不高、司法风纪不良,为防止法官独
断专行而设计。 (1)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统一性。 (2)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 (3)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权威性。
..
11
2、缺点
——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实行有罪推定
——刑事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 法
——具有形式主义和等级性的特点,机械地、 僵死地对证据的收集、使用及证明力进行规 定
..
19
大陆法系赋予法官更大的权力,并不像英美法系那样依赖陪审团
为基础的自由心证。论理法则系指数学或逻辑学、物理学、化学、
法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心理学等各种自然科学上已经证明不
容怀疑之法则。经验法则系指人类经由日常生活的经验归纳而成
(7)心证由直觉或推理而来;
(8)依经验法则,形成心证,并非以经验 法则作为证据;
..
18
(9)依论理法则,形成心证,并非以论理 法则作为证据;(论理法则系指数学或逻辑学、
物理学、化学、法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心理学等
各种自然科学上已经证明不容怀疑之法则。 )
(10)依自由心证,判断证据之证明力, 并非以心证制造证据,更不得以心证作为证 据。
..
12
法兰西革命后,参酌英吉利法,确立刑事裁判 制度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客观真实
分权主义
(二)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
证据制度 反
作 用 决
定 诉讼制度
二、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据 存在 制度 时期
诉讼 制度
存在 地区
审查判断 证据标准
神示证 据制度
奴隶 社会
控诉式
亚欧各国 神示
法定证 据制度
封建 社会
纠问式
大陆法系
形式主义 法律规定
自由心 证证据 制度
资本主 义社会

练习
9.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 A.法官的理性和良心 B.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 C.盖然性优势 D.自由判断
AB
练习
10.疑罪唯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是我国 ()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之一。
A.奴隶社会 B.封建社会 C.原始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B
思考题
有人说,“我国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就是自由心 证证据制度”,这种说法对吗?
二、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证据 存在 制度 时期
诉讼 制度
存在 地区
审查判断 证据标准
神示证 据制度
奴隶 社会
控诉式
亚欧各国 神示
法定证 据制度
封建 社会
纠问式
大陆法系
形式主义 法律规定
自由心 证证据 制度
资本主 义社会
混 合 式
职权主义 当事人
主义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自 证据力、证 由 明力均自由
判 证据力法定, 断 证明力自由
完全证据
书面证据 亲自勘验
斯证
帝 国

专门知识的人的证明 受审人相互间的攀供
法 规
不完全证据 询问四邻得知的受审人情况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发展历史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发展历史

三、英美法系的证据制度




在陪审团审判制度下,英国的证据裁判呈现出以下特色: 1.事实裁判者:奉行同侪审判,即由普通公众负责事实裁 判,并由此形法官—陪审团的“二分式法庭”。 2.认定事实的过程:通过剔除危险的证据(证据排除), 限制陪审团调查证据的范围。 最佳证据规则 相关性理论 3.从证据规则到法官裁量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定证据制度主要适用于严重的犯罪。
3.在取证方式上:刑讯盛行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度”,是指法律 对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和如何运用不作预先规定,而由事实裁 判者根据法庭审理活动,运用自己的理性和良心对证据的证 明价值做出判断的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的本质特点在于:证据是否具有证明价值,如果具 有证明价值,其证明价值大小以及如何运用该项证据认定纠 纷事实,完全诉诸事实裁判者的理性和良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中国证据制度的近代转型



我国证据近代化转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萌芽时期。为了变法图存,晚清政府开 展了大规模的修律运动。 2.初步形成时期。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进行了资本主义法制建设的初步尝试。 3.形成时期。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布实施过 两部刑事诉讼法典。
高等教育出版社




我国古代的证据裁判制度的特点 : 1.充任事实裁判者的是“熟读经书,对圣 贤教诲了然于胸的儒生”。 2.以司法官为中心,强调法官自主认定事 实,认识方式上不拘一格。 3.以五声听狱讼,片言折狱。
高等教育出版社



4.以口供为中心,强调被告人款服,刑讯 合法化。 5.以查明真相为目的,具有强烈的结果主 义导向。 6.司法技术上的非逻辑主义倾向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第⼆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第⼀节神⽰证据制度⼀、神⽰证据制度的概念----就是⽤⼀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定的形式把神的意志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来判断诉讼中的是⾮曲直的⼀种证据制度⼆、神⽰证据制度产⽣的原因1、政治上实⾏神权统治2、全民族科学⽂化技术落后三、神⽰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1、对神宣誓2、⽔审3、⽕审4、决⽃四、对神明裁判的评价1、在⼀定情况下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提⾼了⼈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3、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4、不仅表现为对违法犯罪的惩罚,⽽且表现为对⼈们的⾏为引导和规范能⼒第⼆节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种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产⽣的历史条件。

--封建社会专制度三、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1、刑讯逼供是基本的证明⽅法2、法定证据制度的⼀些做法有利防⽌法官主观擅断,维护法律统⼀实施,具有⼀定的合理性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4、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和判断规则。

四、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1、积极性,⽐神⽰证据制度有进步性2、消极性---唯⼼主义、形⽽上学第三节⾃由⼼证证据制度⼀、⾃由⼼证证据制度的概念----是指⼀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的⼤⼩,以及案件事实认定,均由法官根据⾃已的良⼼、理性进⾏⾃由判断,关根据其形成的内⼼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种证据制度。

⼆、⾃由⼼证证据制度的产⽣背景—资本主义社会的建⽴1、资产阶级崇尚⼈的理性和良⼼,提出⼈是⽣⽽⾃由的观点,要求废除法定证据制度的束缚2、资产阶级认为法定证据制度只能达到形式上的真实不能达到实质上的真实。

3、资产阶级提出⼈权和法律⾯前⼈⼈平⽣平等有观念要求废除法定证据制度三、⾃由⼼证下马制度的理论和⽴法1、⾃由⼼证证据制度的⽴法—1791年法国杜波尔法案的通过后,为其它资本主义国家⽴法所采⽤2、⾃由⼼证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①是法官的理性和良⼼;②⼼证达到确信的程度③证据证明的“盖然性”—即法官不可能完全准确判定证据的证明⼒,因⽽不可能完全准确地查明案事实,法官对案件事实作出的决定,只具有⼀定的概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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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础的自由心证。论理法则系指数学或逻辑学、物理学、化学、
法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心理学等各种自然科学上已经证明不
容怀疑之法则。经验法则系指人类经由日常生活的经验归纳而成
的合理法则,故非如论理法则般为自明的先验法则,亦非科学上
之因果法则,而为一种盖然的合理法则。得为裁判基础之经验法
则必须是科学上之经验法则,而非一般肤浅之经验法则,故自由
证权利 ——收集证据以有罪推定为前提,具有片面性 ——审判不公开 ——以“人证”为主要证明手段,许以拷问方法取
供 ——审判完全建立在侦查卷宗材料上,法官对证据
的审查徒有虚名 ——证据规则缺失,未能防止法官仅凭片面调查之
证据而擅断
第三节 法定证明制度
.
自 由 证 明 制 度
16世纪 法定证据制度 大陆法系
“神判法”,是指通过让当事人接受某种肉 体折磨或考验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
在“审誓法”和“神判法”中,司法天平的 倾斜略有不同。前者往往有利于接受审查的 人;后者则明显不利于接受审查的人。
无论在哪一种形式的神明裁判过程中,司法 人员的认识活动都不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做出 裁判的主要依据。
法官的基本职能 法庭
法兰西革命后,参酌英吉利法,确立刑事裁判 制度
——采诉讼主义(当事人地位对等,基于辩论 而为判决)
——审判程序分预审和本审二种,公判前应经 预审程序,仍采纠问方式,不公开,预审程序 所作笔录在审判中可为证据
——职权主义 ——引入陪审制度 ——自由心证主义
此时的诉讼制度,司法活动的中心从预审转移到 审判。
断专行而设计。 (1)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统一性。 (2)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 (3)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行有罪推定
——刑事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 法
——具有形式主义和等级性的特点,机械地、 僵死地对证据的收集、使用及证明力进行规 定
(9)依论理法则,形成心证,并非以论理 法则作为证据;(论理法则系指数学或逻辑学、
物理学、化学、法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心理学等
各种自然科学上已经证明不容怀疑之法则。 )
(10)依自由心证,判断证据之证明力, 并非以心证制造证据,更不得以心证作为证 据。
大陆法系赋予法官更大的权力,并不像英美法系那样依赖陪审团, 但它的法官进行裁量时,所依据的仍然是以论理法则与经验法则
侦审继承制
侦审分权制
——虽采诉讼主义之理论, ——基于当事人主义理
审检分立之原则,但二者
论,追诉机构与审判机
既同为国家机关,且均以
关具有职权分立之作用。
达成刑诉目的为其任务。 对于刑事案件之处理,具 有分工合作之作用。
——采起诉状一本主义 与公判中心主义(以庭 审为中心)
——不采起诉状一本主义
(4)由有证据能力之证据形成心证,不许 以自由心证创造证据能力;
(5)自由心证,系由调查证据而形成,既 不得以自由以证缩小调查之范围,亦不许证 据未经合法调查而形成自由心证;
(6)无关联性证据,无从形成自由心证, 亦不许以心证使证据事实相关联;
(7)心证由直觉或推理而来;
(8)依经验法则,形成心证,并非以经验 法则作为证据;
法定证明制度的功能
1、规范司法证明活动; 2、统一采纳证据标准; 3、减少证据运用上的混乱; 4、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统一司法
公正司法
近、现代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近世纪初期,采形式的法定证据制度 基于国家绝对主义之思想,审判程序之特点:秘密
主义、书面主义、法定证据主义 1、优点 针对法官素质不高、司法风纪不良,为防止法官独
证据制度
法 定
17世纪 以后
自由心证制度




英美法系
证据制度
人类社会的证据制度可分为“自由证明”和 “法定证明”两种基本模式。
“自由证明”,是指法律对司法证明活动没 用任何限制,司法者在采纳证据和运用证据 认定案件事实的时候享有完全的自由。
“法定证明”,是指法律为司法证明活动设 计了具体的规则,司法者在采纳证据和运用 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时候必须遵守这些规则。
——无侦查与审判证据之 分,亦不采排斥证据之法
——刑事证据上具有侦 查证据与审判证据之分, 设有排斥证据之法则。

审判不再是预审调查的附属活动,不再是仅 仅依据预审调查的案卷材料做出判决的仪式, 而是诉讼过程的实质性阶段,因为法官只有 在法庭上对证据进行直接审查之后才能做出 判决。
法庭 质证
控告式诉讼
(Accusatorial Procedure)
公元11世纪以前
以司法职权为核心的
纠问式诉讼
(Inquisitorial Procedure)
以陪审制为基础、以当事人为主导的
抗辩式诉讼
(Adversarial Procedure)
第二节 自由证明制度
大陆法国家警察时代(11世纪以前) (纠问式诉讼) ——采纠问方式,无所谓诉讼,被告人无法行使举
司法裁决
扮演仲裁仪式的主持人
为获得“神明旨意”所设置的 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场所
被认为是神的旨意
2、后一阶段主要是指中世纪之后的一段时 期,随着科学发展,依人类的经验及理性为 基础判断事务的做法开始萌芽,刑诉注重口 供,民诉注重自认。
公元11世纪以前,同样在罗马法和教会法 影响下,欧洲大陆国家和英吉利岛国的诉讼 模式没有太大的差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
中世纪以前:神明裁判、决斗裁判 神明裁判可分为两个阶段: 1、前一阶段主要指中世纪以前的审判,宗
教形式多于法律形式,事实认定多以宣誓或 神前判断等宗教方法解决。
神誓法
神判法
“审誓法”,是指通过诉讼当事人面对神灵 宣誓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
英美法系宣誓供述书(Affidavit)
侦查证据
审判证据
(二)自由心证主义 1、自由心证从何而来? (1)心证,系由证据而来; (2)心证,应从有证据能力之证据而得; (3)心证,系由合法调查证据而来。
2、自由心证形成的范围
(1)无证据,即无心证;
(2)自由心证,乃选择证据中之证据,并 非证据外之证据;
(3)自由心证,系判断证明力之心理要素, 并非证据裁判主义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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