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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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范文

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范文

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劳动合同书(全日制员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2023范文免修改)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2023范文免修改)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本劳动合同书,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管理需求。

一、合同缔约双方用人单位:名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质法定代表人:X劳动者:姓名:X性别:X联系号码:X住质:X二、合同期限和工作地点1. 合同期限:本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2. 工作地点:劳动者将就职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1. 工作内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X工作;X;X。

2. 工作时间: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及休息安排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1. 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X元/月。

2. 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绩效,用人单位可能发放绩效奖金或其他额外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3. 劳动者享受法定假期,具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三个月(不含三个月)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2. 合同终止:本劳动合同到期后,如双方继续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天内进行续签。

七、其他约定事项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对工作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合理批评和教育。

八、附则1.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标准版)范本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标准版)范本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FS-DY-20571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

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
等 须 实告知乙方。
行国 和省有关 工劳动安全、劳动保 、 业 等
、安全 等方
知 的 ,为乙方提供 合国
要的劳动保 用品,保 乙方的安全和 。
的业和

、业
和待遇
劳动 合同 履行 与变 更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 本合同约定, 法全 履行各自的 务。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 用 形 ,劳动合同变更 由甲乙双方各 一份。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资人等事项,不 响劳动合同 的履行。 甲方发 合并或者分立等情 , 劳动合同 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 和 务的用人单位 续履行。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以 、 的 或者 人之 ,使甲方在违 真实意 的情 下订
除 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
事责任的。
第十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 形 知乙方或者 外
乙方一个月工资 ,可以 除本合同:
(一)乙方 或者 工负 ,在规定的 期满 不 事 工作, 不
事由甲方另行安 的工作的;
续的 据,甲乙双方应 保管。
甲方(单位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
(主要负责人) 章
代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完整版)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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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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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书-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pdf 劳动合同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其前提是根据特定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规定来制定。

因此,建议您仍然参考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相关法律和合同模板,以确保您的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您可以连系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搜索互联网上的相关资源,可以找到劳动合同书的标准模板。

同时,您也可以参考以下一般劳动合同的模板架构,这样您可以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适应。

1. 雇佣双方的基本信息介绍雇主和雇员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 员工职位及工作描述描述员工的职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长、工作日程等。

3. 薪酬和福利待遇包括薪资、奖金和其他补贴,以及附带的福利,如健康保险、退休金计划等。

4. 工作时间和休假涵盖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和年假等方面的规定。

5. 雇佣期限指明合同的起止日期、试用期限(如果适用)以及可能的终止条件。

6. 终止劳动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应遵循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7. 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的规定。

8. 争议解决和管辖在出现争议时,指明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协议和法律适用。

以上仅为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内容和章节可以根据您的需要进行调整。

请您前去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搜索相关网站以获取更具体和详细的模板范本,以确保您的合同符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

附件:1. 相关法律文件(如适用法律和法规)2. 薪资表格3. 福利待遇表格4. 接受培训的文件或证书等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名词及注释:1. 雇佣双方的法律地位注释:描述雇主和雇员的法律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薪酬和福利待遇注释:解释与员工薪酬和福利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最低工资、工时限制等。

3. 终止劳动合同注释:解释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相关争议解决的法律规定。

4. 知识产权注释:解释知识产权的法律定义和保护措施,包括版权、商标、专利等。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背景介绍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信息:公司名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X注册地质:合肥市区路号方式:-X -X乙方(劳动者)信息:姓名:X性别:X年龄:X合同条款:1. 劳动岗位:乙方担任甲方指定的岗位,具体岗位为:X。

2. 合同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为期个月。

3.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

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X点至下午X点,午休X小时。

4. 劳动报酬: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

具体的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X日发放,工资支付方式为工资卡/现金。

5. 休假和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享受带薪年假天,其它假期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6. 劳动保护和安全:甲方保障乙方劳动安全和劳动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7. 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天书面通知。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涉及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事项:(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变更和附件本劳动合同可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复印件、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

合同生效本劳动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肥社保劳动合同书

合肥社保劳动合同书

合肥社保劳动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电话:[公司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员工姓名]地址:[员工地址]电话:[员工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为了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履行雇佣义务,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一、合同期限本劳动合同有效期为[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止,共计[合同期限]年。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和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以甲方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劳动报酬1.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是[具体岗位],劳动报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月。

2.乙方工资按月结算,支付方式为[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具体日期]。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1.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的工作制度为准。

2.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休假制度给予乙方带薪年假、病假、婚假等。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将为乙方办理并支付相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劳动纪律和保密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和任务,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2.乙方需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等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七、劳动合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1)重大失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甲方利益;(3)其他被国家法律、法规认定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1)在合同期限内不支付劳动报酬;(2)违反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八、争议解决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1.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准版】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

【标准版】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探针台详细问题了解下!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全日制用工适用

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全日制用工适用

示范文本编号:安徽省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全日制用工适用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签订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使用说明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2、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标准版)范本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标准版)范本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FS-DY-20571 合肥市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精简版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精简版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1. 引言2. 合同内容2.1 合同双方信息雇主: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X (此处填上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X住所:X (此处填上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质)劳动者:X (此处填上劳动者的姓名)XX住所:X2.2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3 工作内容和职责1. 劳动者应按时参加工作,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劳动纪律,完成工作职责;2. 劳动者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并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动;3. 劳动者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能力,不断完善自己的业务水平;4. 劳动者应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誉,不得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5. 劳动者应积极与公司其他员工合作,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4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1. 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X 元/月;2. 劳动者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3.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病假等休假权益,具体假期安排按照公司规定执行;4. 劳动者享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和年终奖金等福利待遇。

2.5 劳动保护1. 公司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2. 公司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3. 劳动者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4. 劳动者发现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生产环境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2.6 劳动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1.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 如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4.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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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用法)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供应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确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商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酬劳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合肥市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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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签订劳动合同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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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个人社会保险编号):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编号:
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使用说明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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