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被授权组织 被授权组织 委托机关 受委托机关 多个机关 一个机关 一个机关多 个内设机构 一个机关 联合、集中 办理 地方政府的 两个以上部 门 一个部门
行政机关应 当统一实施
统一受理
五、行政许可的程序
• • • • • • 申请(可委托、须书面) 受理(书面告知) 审查(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听证(依职权、依申请) 决定(应当公开) 发证(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 许可证、加贴标签、加盖印章) • 延续(有效期届满30日前)
பைடு நூலகம்
不适用许可的事项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 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 项的审批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 经常性许可 法律(可设定) 行政法规(法律未设定的可以设定) 地方法规(上位法未设定的可以设定) 省级地方规章(无权设定)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 非经常性许可(临时性许可) 法律(不设定) 行政法规(必要时设定) 地方法规(不设定) 省级地方规章(上位法未设定许可的,必要时可设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 撤回、变更(正对合法行为) 1、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 废止的 2、准予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 特点: 1、许可行为作出时为合法 2、撤回主体为作出许可机关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 撤销(针对违法行为) 应当撤销的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行政许可 1、应当撤销 2、应予以行政处罚 3、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 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 可以撤销(机关过错) 1、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2、超越法定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 请人进行许可的。如果造成被许可人合法 权益损害的,应依法给予赔偿。 *不撤销:符合撤销的情形,但是撤销可能对 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行政许可法
一、行政许可的定义
•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 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 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 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对一般禁止的例外) • 三大特点(依申请、受益性、全程性)
三大特点
• 必须依申请人申请 • 受益性 • 全程性(事前审查、事中管理、事后监管)
• 注销(不存在或无法实现) 1、许可期限届满未延续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 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 4、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无法实施的
七、停止实施许可的事项
• • • • 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许可 符合可以不设定许可的标准的 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内停止实施。 省级政府决定
定临时性许可,且不能超过一年)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 禁止设定的许可 地方法规和省级地方规章禁止设定以下许可 1、由国家统一确定资格资质的许可 2、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前置性许可 3、限制外地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的 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个窗口对外
授权实施 委托实施 集中实施 统一办理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
•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 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 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普通许可)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 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 场准入等(特许)应当通过招标、拍卖。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
•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 定行业的资格、资质的确定(认可)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安全的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 验、检测、检疫(核准)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 资格(登记)
可不设定许可的事项
1、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 4、能够事后监督予以解决的
行政机关应 当统一实施
统一受理
五、行政许可的程序
• • • • • • 申请(可委托、须书面) 受理(书面告知) 审查(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听证(依职权、依申请) 决定(应当公开) 发证(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 许可证、加贴标签、加盖印章) • 延续(有效期届满30日前)
பைடு நூலகம்
不适用许可的事项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 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 项的审批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 经常性许可 法律(可设定) 行政法规(法律未设定的可以设定) 地方法规(上位法未设定的可以设定) 省级地方规章(无权设定)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 非经常性许可(临时性许可) 法律(不设定) 行政法规(必要时设定) 地方法规(不设定) 省级地方规章(上位法未设定许可的,必要时可设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 撤回、变更(正对合法行为) 1、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 废止的 2、准予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 特点: 1、许可行为作出时为合法 2、撤回主体为作出许可机关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 撤销(针对违法行为) 应当撤销的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行政许可 1、应当撤销 2、应予以行政处罚 3、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 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 可以撤销(机关过错) 1、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2、超越法定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 请人进行许可的。如果造成被许可人合法 权益损害的,应依法给予赔偿。 *不撤销:符合撤销的情形,但是撤销可能对 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行政许可的监督
行政许可法
一、行政许可的定义
•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 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 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 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对一般禁止的例外) • 三大特点(依申请、受益性、全程性)
三大特点
• 必须依申请人申请 • 受益性 • 全程性(事前审查、事中管理、事后监管)
• 注销(不存在或无法实现) 1、许可期限届满未延续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 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 4、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无法实施的
七、停止实施许可的事项
• • • • 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许可 符合可以不设定许可的标准的 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内停止实施。 省级政府决定
定临时性许可,且不能超过一年)
三、行政许可的设定
• 禁止设定的许可 地方法规和省级地方规章禁止设定以下许可 1、由国家统一确定资格资质的许可 2、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前置性许可 3、限制外地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的 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个窗口对外
授权实施 委托实施 集中实施 统一办理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
•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 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 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普通许可)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 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 场准入等(特许)应当通过招标、拍卖。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
•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 定行业的资格、资质的确定(认可)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安全的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 验、检测、检疫(核准)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 资格(登记)
可不设定许可的事项
1、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 4、能够事后监督予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