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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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哲学审视的开题报告

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哲学审视的开题报告

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哲学审视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在当代社会,风险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网络安全等方面,人们面临的诸多风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确定性和压力。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新的风险。

如何应对社会风险,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课题。

风险社会理论最初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后来被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进一步发展。

吉登斯认为,风险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各种风险相互影响,构成了一个复杂的风险网络。

“风险社会”并不是说现代社会只有风险,而是指现代社会风险的种类和数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影响面更广,风险由传统的自然风险转向了人类活动和技术风险。

然而,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也存在着一些争议和问题。

有学者认为,吉登斯的理论存在方法论的不足和哲学基础的缺失。

因此,对吉登斯的风险社会理论进行哲学审视,既有助于深入了解风险社会理论的内涵和逻辑,也有助于补充和发展其理论框架。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对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进行哲学审视,探讨其哲学基础和理论框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目标包括:1. 阐述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和逻辑。

2. 探讨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时代特征和背景。

3. 分析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方法论和哲学基础。

4. 探讨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理论框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 提出对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改进和发展建议。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将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组织:1. 前言介绍研究背景、目的和方法。

2. 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涵和逻辑探讨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和逻辑,包括风险的概念和类型、现代风险的特征、风险社会的形成和影响等。

3. 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时代特征和背景分析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时代特征和背景,包括现代科技的发展、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变革等。

4. 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方法论和哲学基础分析吉登斯风险社会理论的方法论和哲学基础,探讨其理论框架的内在逻辑和基础前提。

风险社会理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风险社会理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风险社会理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随着突发事件爆发频率地不断升高、危害性不断升级,风险社会理论再度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根据这一理论分析当前中国的风险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如何规避各种风险,以此促进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特征;风险类型;和谐社会;预警机制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风险这一因素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其影响力。

从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件到疯牛病的蔓延;从生物基因技术的出现到SARS病毒的肆虐;从恐怖主义的猖獗到亚洲金融危机各种各样的事件表明:人类正在进入风险社会。

一、风险社会理论(一)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最早提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

他于1986年出版其著作《风险社会》一书,在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一概念。

要想理解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就要首先搞清楚贝克所指的风险的确切含义。

贝克认为风险,一词表达了理论和历史意义:在早期阶段风险这个词有勇敢和冒险的意思,不意味着地球上所有生命自我毁灭这样的事实。

但是后工业时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已超出我们人类的想象。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这种起源于工业现代化的社会风险日益加剧。

因此,风险概念与贝克倡导的自反性现代化(自我毁灭而非自我反思)直接相关。

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

随后贝克又进一步对风险一词作了更为全面的界定: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

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效力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结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后果。

1987-1992年期间,贝克对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的核安全事件进行了长期研究后,指出:人类社会正处于从前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转变的时期;这一转变并非某一地区或某一国家的个别现象,而成为了一种全球化趋势;任何国家或个人都无法超越这一过程,现代化的发展成果反过来影响现代化发展过程本身。

10.风险社会理论

10.风险社会理论

10.风险社会主义理论“风险社会”与“危机传播”都是近期学界所关注的热门话题,本文将对风险社会及其特征进行阐释,对风险社会理论对于中国社会的应用价值进行探讨,并将对风险社会中危机传播的策略和方法进行论述。

一、风险社会及其特征1.风险社会的内涵“风险社会”(risk society),最初是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 提出来的。

20年来不断发展,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里,由于工业化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导致全球性风险开始出现,使人类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景象。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认为风险社会实际上指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全球化的发展,使现今社会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社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而这是现代化发展的一种结果。

(风险社会不仅仅表现为社会中风险的不断涌现,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人们需要根据规避风险的原则来组织社会。

在吉登斯看来,风险社会是一个关注人类未来,尤其是规避人为风险和追求安全的社会。

“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抵御风险的保障,但也需要面对风险并以一种积极的方式来对待风险的能力。

”)2.风险社会的特征这个被称作“风险社会”的社会具有以下一些特征:(1)风险危害的全球性近些年来,不断加快的全球化进程,既给世界各国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孕育着许多风险和考验。

全球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影响之一,就是其具有极度的不确定性和高度的风险性,从而使当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一个“风险社会”。

在全球化背景下,风险的冲突点与始发点往往没有明显的联系,即使生活在远离风险源头的地方,有时也难以幸免被风险冲击而不得不承受风险的考验。

(2)风险形成的人为性贝克认为,风险是人类活动和社会的一种反映,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一种表现,人为因素日益渗透到风险之中,成为风险形成的重要因素。

而这种人为引发的风险也促进了风险社会的到来。

风险社会理论研究述评

风险社会理论研究述评

风险社会理论研究述评本文旨在探讨风险社会理论的发展历程、现状、评价以及未来趋势,为读者提供全面深入的了解。

首先,我们将简要介绍风险社会理论的相关概念和背景;其次,对现有文献进行综述,包括主要观点、研究方法、成果及不足;接着,对风险社会理论进行分析和评价;然后,探讨该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及案例;得出结论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一、引言风险社会理论是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重要理论,它的是现代社会中各种风险的来源、影响以及应对策略。

随着全球化和科技的发展,人们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因此风险社会理论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围绕风险社会理论研究述评展开,旨在为读者提供有关该理论的全面深入的了解。

二、文献综述风险社会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主要的是工业社会中的环境风险和科技风险。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风险的涌现,风险社会理论的研究范围也逐渐扩大。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了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角度,研究成果丰富多样,包括对风险感知、风险评估、风险沟通等方面的研究。

然而,现有的文献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大部分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风险的认知和评估方面,而对于风险的动态变化和系统性特征的研究相对较少。

其次,尽管风险社会理论的是全球性风险,但现有的研究更多地从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缺乏全球性的视角。

在应对策略方面,现有的研究更多地于制度和政策层面,而对于个体和社区层面的应对策略研究相对较少。

三、风险社会理论的分析和评价风险社会理论认为,现代社会中的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既包括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传统风险,也包括科技发展、全球化等新型风险。

这些风险的来源复杂,影响广泛,需要采取综合性的应对策略。

具体而言,风险社会理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分析和评价:1、风险的类型:风险社会理论将风险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种类型。

外部风险是指来自外部的不确定性,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内部风险则是指来自系统内部的确定性,如工业事故、食品添加剂等。

第九章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第九章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思考题
➢ 1.简述第二现代性理论及其在风险社会理论 中的地位。
➢ 2.风险、风险社会及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 3.风险社会与工业社会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 4.简析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的贡献。 ➢ 5.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对于认识我国目前的
社会现实有何积极意义?
三、基本内容:从工业社会到(世界)风险社会
贝克是在“建构论的实在论”认识论基本预设 和“既是……又是……”分析模式以及第二现代性 或现代化理论的基础上,开展风险以及风险社会 的研究,揭示了风险与风险社会所具有的“现代 性”本质与“混合性”特征。
第三节 简要评论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丰富而独特、艰涩而 深邃,是当代少有的、极富原创性与启发 性的社会理论之一。在一定意义上,贝克 比吉登斯更敏锐、更准确地把握到了当代 世界所发生的重大变迁的实质,贝克也因 此堪称“西方社会理论大师”。
第九章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第一节 贝克的生平与主要著述 第二节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第三节 简要评论第一节 贝克的生 Nhomakorabea与主要著述
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1944— ), 德国慕尼黑路德维格-马克西来利安大学的 社会学教授,德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 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全球化 理论的专家。
第二节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一、认识论基本预设与分析模式
在《风险社会》中贝克在一种新的认识论 基本预设与分析模式的支配下,创建了 “第二现代性或现代化”理论,并在此基 础上进一步建构了风险社会理论。
二、理论基础:第二现代性或现代化理论
贝克的《风险社会:走向一种新的现代性》 的标题已经向我们昭示了这样一种观点, 即我们并没有进入所谓的“后现代世界”, 我们仍然生活在现代世界中, 因为现代性 并没有像有些后现代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 被后现代性所取代或已经终结,它在当今 已经具有了一种新的形式。

“风险社会”理论在当代中国的现实性

“风险社会”理论在当代中国的现实性

“风险社会”理论在当代中国的现实性摘要:一个以风险为特征的新型社会形态已经来临,不仅风险数量多,而且性质复合。

风险社会理论对西方传统工业化模式及其严重负面影响进行反思和批判,对增长的盲目乐观将被更加审慎和全面的发展观所取代,过去的经验已不足以成为当前的依据和理由;人们当前的行为选择同时还受到对未来预期的影响,现代风险已经从制度上和文化上改变了传统现代社会的运行逻辑,处在现代转型与向世界开放的中国,如何应对风险?风险社会理论对于当代中国显然是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值得我们深思和重视。

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社会逻辑信任风险1986年,德国著名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在其德文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使用了“风险社会”(risksociety)[1]的概念,用来描述当今西方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反思并批判现代性带来风险因素日益突出的社会现象。

对于风险社会的理解,有学者总结为三个理论流派:[2]第一种是现实主义的,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一些局部性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

第二种是文化意义上的,认为风险是作为一种心理认知的结果,在不同的文化背景有不同的解释话语,不同群体对于风险的应对都有自己的理想图景。

因此风险在当代的凸现更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社会秩序。

第三种理解是制度主义的,以贝克,吉登斯等人为代表。

贝克关注当前社会个体的焦虑并善于把私人问题与公共议题相联系,重视全球化与个体化之间的联系,凸出全球化和个体化在各领域产生的结构性影响的洞察,因此对当代西方和全球的现实和理论界产生巨大影响。

本文将着重探讨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的内涵及其在当代中国的现实性。

一、风险与风险社会(一)风险的涵义“风险”(risk)不同于“危险”(Gefahr)或“灾难”(Katastrophe),而是一种相对可能的损失(Nachteil)、亏损(Verlust)、和伤害(Schaden)的起点,风险是对未来的反思,是还没有发生的危险,但是一旦它发生,那造成的危害将是毁灭性的不可挽救性的灾难。

贝克_风险社会_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贝克_风险社会_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刘 莹 1986年,德国著名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在其德文版的《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一书中首次使用“风险社会”(risk s ocie2 ty)的概念,用来描述当今西方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从社会学层面反思、批判现代性出现以来风险因素日益突出的社会现象。

随后,贝克又发表了《全球风险社会》等著作①,形成了他关于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框架。

近年来,这一理论在社会理论界、政策研究界和公众中的影响与日俱增。

本文将着重探讨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内涵及其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

一、“风险社会”的内涵及其特性风险(risk),不同于“损失”或“冒险”,指的是依未来的可能性来计算损失。

“风险”的概念,最早起源于17世纪海上保险业中估算帆船驶入未标明水域的可能损失,后来用在银行业务或投资上,用于对投资可能结果的计算。

现代资本主义正是通过精确计算未来得失、风险大小,来赚取更多的金钱。

福利国家基本上也是一种风险管理系统,其用意是当个体在遭遇意外伤害、疾病、失业或年老时,能免受其害。

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并没有“风险”的概念,而只有“危险”。

20世纪80年代,贝克在他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中赋予“风险”一词新的涵义,他指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

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

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

②”他认为风险是一个很现代的概念,当人们进入工业化社会后,有了理性思考能力,认为能够以人为的方式介入自然界与社会生活,才有了现代风险的概念。

但是,人们为了处理可能的困境不惜使用各种方式,其结果却在解决前一个问题之时,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这就是一种“风险”。

贝克将“风险”定义为:处理因现代化本身所引起的危机(hazards)与不安全(insecu2 rities)的一套系统方法。

风险社会理论述评

风险社会理论述评

风险社会理论述评一、本文概述《风险社会理论述评》旨在全面深入地探讨风险社会理论的演变、发展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影响。

本文首先对风险社会理论的历史背景和主要概念进行梳理,分析其在不同学术领域的理论演变和应用实践。

随后,本文将重点关注风险社会理论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发展,尤其是在面对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双重挑战下,风险社会理论如何揭示现代社会的风险特征、风险来源和风险应对机制。

在本文的论述中,我们将关注风险社会理论的核心观点,包括风险的社会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等,以及这些观点如何影响我们对现代社会的理解和应对。

我们也将对风险社会理论的批评和争议进行评述,以期在全面理解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为当代社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将对风险社会理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探讨其在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社会变革背景下的新发展和新挑战。

通过本文的论述,我们期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风险社会理论视角,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当代社会的风险挑战。

二、风险社会理论的发展历程风险社会理论自其诞生以来,经历了从初步构想到深入发展的多个阶段。

这一理论的发展,既反映了现代社会风险问题的日益凸显,也体现了学术界对于风险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风险社会理论的初步构想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时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

贝克认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面临的风险已经从传统的自然灾害、战争等转变为技术风险、生态风险、社会风险等新型风险。

这些新型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全球性、难以预测等特点,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随后,风险社会理论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在贝克的基础上,其他学者如安东尼·吉登斯、玛丽·道格拉斯等也对风险社会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他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风险社会的特点、成因和应对策略,使风险社会理论逐渐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社会学理论专题风险社会理论

社会学理论专题风险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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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风险社会理论展开的学术争论
• 反思现代化意味着全球化,风险社会就意味着是全 球风险社会。风险总是与责任联系在一起的。责 任应归谁?或者说,我们真的生活在一个“有组织 的不负责任”的社会里吗?这是我们时代政治冲突 的主要问题。
围绕风险社会理论展开的学术争论
• 荷兰学者沃特·阿赫特贝格认为贝克对风险社会 中大规模灾害的许多描述中存在着某些问题。第 一个问题是贝克很可能会成为一个风险上的客观 主义者第二个问题涉及到风险计算及其不确定性 之间的区别。
?为了有助于理解风险社会的定义关系贝克提供了4组问题?谁定义并确定产品的有害性危险风险责任在于谁是那些风险制造者那些从中渔利者那些潜在地受影响者还是公共机构?涉及到了哪一种对原因维度和行为者等的知与不知对于他们来说有可以提交的证据和证明吗?在一个环境风险的知识必定是有争议的和随机的知识这样一个社会里什么可以算是充分的证据呢?谁决定对受害者的赔偿决定用什么来构成未来灾害限度控制和规则的适当形式返回?英国学者吉登斯与贝克一样都属于制度主义者他们都将风险界定在一个由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的风险社会中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 涉及到了哪一种对原因、维度和行为者等的知与 不知一个环境风险的知识必定是有争议的和随机的 知识这样一个社会里,什么可以算是充分的证据呢? • 谁决定对受害者的赔偿,决定用什么来构成未来灾 害限度控制和规则的适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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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理论产生的背景
• 莫里·科恩(MaurieJCohen)将风险 社会理论与约瑟夫·休伯(JosephHube r)的生态现代化理论结合起来,试图找出适合风 险社会发展的新模式。 • 莱恩·威尔金森(LainWilkinson)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风险与忧虑问题,写出 《风险社会中的忧虑》一书。

社会风险管理风险社会理论

社会风险管理风险社会理论
配备,尚未建立常设性的社会风险管理综合协调机构。
二、社会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我国社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方面的经验与数据严 重匮乏,相关风险预测模型和处理技术的应用还比较 落后,难以应对复杂而多变的社会风险。
三、市场化风险管理手段缺失
政府在社会风险管理和灾害救助中的责任过重,市 场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风险损失不能有效分摊。
3、具体操作上,有的放矢的推出责任险和信用险。目前鉴 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信用建设还比较落户,推行政策 性强制责任险,特别是雇主责任保险。如此,可以切实解 决某一类社会高风险作业人群的人身保障问题,如矿工、 农民工或某一类特种工作类别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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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要为保险职能的发挥提供政策 支持
进一步明确商业保险公司在实践社会风险管理职能的 意义,重视对商业保险的指导,把保险业纳入重大危机应 对机制建设的范畴,并颁布可行的政策、条例,必要时给 予政策倾斜支持(如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其加快发展 创造条件,促进商业保险在风险管理市场中的发展。此外, 政府还可以通过扶持的方式,鼓励保险公司承保重大基础 设施建设的商业保险,转移或分担政府责任。
二、商业保险公司要正确认识并发挥其 功能
1、思想上,坚持“做大做强”的指导方针。保险公司必须 把“做大做强”保险业的指导思想贯穿保险经营活动的全 过程,为更好地实践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奠定物质基础。

第五讲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生)

第五讲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生)

第五讲贝克一、贝克其人及其主要著作1、个人简介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德国社会学家,德国慕尼黑大学社会学教授,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英国社会学杂志百年访问教授。

贝克1944年5月15日出生于斯武普斯克市的波美拉尼亚镇[④]。

1966年,贝克进入弗赖堡大学(Freiburg)学习法律,但在第二学期,他就转到慕尼黑大学(Universität München)主修社会学、哲学、心理学和政治学。

1972年,贝克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PhD),并留校任职。

1979年,晋升为讲师。

1979年—1981年,贝克担任明斯特大学(M ünster)教授,1981年—1992年,担任班贝格(Bamberg)大学教授。

自1992年起,贝克开始在慕尼黑大学任社会学教授,并任慕尼黑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1997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聘请贝克为英国社会学杂志百年访问教授。

1980年以来,贝克一直担任《社会世界》(Soziale Welt)杂志的编辑。

目前发表文章150多篇,著有多本著作。

1995年至1997年,贝克曾担任德国未来委员会的委员[⑤]。

1999年至2006年,贝克担任的德国研究协会(DFG)自反性现代化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贝克获得众多国际奖项和荣誉,如1997年,获得慕尼黑市文化荣誉奖,1999年,获德—英论坛奖,2006年和2007年,贝克分别被意大利的马利拉塔大学和西班牙马德里联合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头衔。

2、代表著作《风险社会》、《什么是全球化》、《风险社会及其超越—社会理论的批判性争论》、《个体化—制度化的个人主义及其社会和政治后果》、《全球的美国—全球化的文化后果》等等。

二、风险社会理论贝克(U. Beck)是一位特别关注风险社会、生态启蒙、生态政治和全球化的社会学家。

他的《风险社会》一书于1986年在德国出版,接着于1991年出版了英文版;他又于1999年出版了另一本英文版论著《世界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是指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下,由于人类实践所导致的全球性风险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样的社会里,各种全球性风险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威胁。在贝克看来,工业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与合法化。而在风险社会,我们必须把伤害的缓解与分配作为核心问题。在古典现代性中,财富和权力是其标志性概念,而风险和不确定性则是反思现代性的概念。风险具有四个特点:
有组织地不负责任
在贝克的分析中,有―个概念特别值得重视,即“有组织地不负责任”(organized inesponsibility)。他在《解毒剂》(Gegengifte) 一书中指出,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套话语来推卸责任。这样一来,他们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有组织地不负责任”实际上反映了现代治理形态在风险社会中面临的困境。具体来说,这种“有组织地不负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尽管现代社会的制度高度发达,关系紧密,几乎覆盖了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但是它们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时候却无法有效应对,难以承担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的责任;二是就人类环境来说,无法准确界定几个世纪以来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各种治理主体反而利用法律和科学作为辩护之利器而进行“有组织地不承担真正责任”的活动。
再造政治
在风险社会,要“再造政治”以应对风险。在他看来,再造政治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人们必须告别这样的错误观念,即行政机构和专家能够准确地了解对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正确的和有益的。要破除专门知识的垄断。第二,团体参与的范围不能由专家来定,必须根据社会的相关标准开放,实现管辖权的开放。第三,所以参与者必须意识到,决策不是已经制定好的,从外部作出的。要实现决策结构的开放。第四,专家和决策者之间的闭门协商必须传达到或转化为多种能动者之间的公开对话。第五,整个过程的规范必须达成一致,实现自我立法和自我约束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风险社会是指在全球化发展背景下,由于人类实践所导致的全球性风险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样的社会里,各种全球性风险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威胁。

在贝克看来,工业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与合法化。

而在风险社会,我们必须把伤害的缓解与分配作为核心问题。

在古典现代性中,财富和权力是其标志性概念,而风险和不确定性则是反思现代性的概念。

风险具有四个特点:风险的特点(1)风险造成的灾难不再局限在发生地,而经常产生无法弥补的全球性破坏。

因此风险计算中的经济赔偿无法实现;(2)风险的严重程度超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3)由于风险发生的时空界限发生了变化,甚至无法确定,所以风险计算无法操作;(4)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结果多样,使得风险计算使用的计算程序、常规标准等无法把握。

贝克的生态主义视角与其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生态主义运动成为西方新社会运动的核心力量。

民众对工业化造成的环境破坏有了切身的感受。

而美苏两个大国的核武器竞争不断升级,给人们的心头罩上了“核冬天”来临的恐惧。

而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4号机组发生了泄漏事故,造成了地区性的灾难,涉及到相邻的几个国家。

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变成了现实,也成了风险研究者最关注的问题。

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根本目的是要以此为依据来批判和改造“简单现代性”,或者说改造资本主义社会,提出新的未来图景,因此他对于风险社会的出现并不悲观,而是认为这些新的风险具有政治反思性,能对制度变革产生推动。

有组织地不负责任在贝克的分析中,有―个概念特别值得重视,即“有组织地不负责任”(organized inesponsibility)。

他在《解毒剂》(Gegengifte)一书中指出,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套话语来推卸责任。

这样一来,他们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出自MBA智库百科(/)风险社会理论(risk society theoty)风险社会理论概述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说,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所有有主体意识的生命都能够意识到死亡的危险。

的确,风险是与人类共存的,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和特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生了现代意义的“风险”并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雏形。

这体现在两点:一是风险的“人化”。

随着人类活动频率的增多、活动范围的扩大,其决策和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从而风险结构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二是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

人类具有冒险的天性,但也有寻求安全的本能,而近代以来一系列制度的创建为这两种矛盾的取向提供了实现的环境以及规范性的框架。

与市场有关的诸多制度(典型的是股票市场)为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而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则为人类的安全提供了保护。

但是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自身带来了另外一种风险,即运转失灵的风险,从而使风险的“制度化”转变成“制度化”风险。

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塑造出现代风险的基本景观:人类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的干预范围和深度扩大了,决策和行为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人为风险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内容;借助现代治理机制和各种治理手段,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但同时又面临着治理带来的新类型风险,即制度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技术性风险。

二者成为现代风险结构中的主要类型,具有潜在的全球性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产生全球性威胁;出现了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核泄漏。

这类风险诱发了全球风险意识的形成,人类在应对风险上有了整体认同。

究竟什么是风险社会呢?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

我们可以归纳出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现实主义者,以劳(1au) 的“新风险”理论为代表,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

浅析风险社会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浅析风险社会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浅析风险社会理论及其现实意义摘要:本文简要论述了西方不同学者关于风险社会理论的阐述,并揭示出风险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其理论的现实意义,以期为全球化的今天规避风险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风险;风险社会理论;乌尔里希·贝克如何规避、减少以及承担风险是个人、组织、国家以及社会维持存续与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了“风险社会”这一新概念,并首创了风险社会理论。

英国疯牛病的爆发与全球性蔓延,使风险社会理论成为西方学者研究的焦点。

本文在初步分析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础上,试图揭示风险社会理论的现实意义,以期为正确认识并驾驭未来社会可能发生的风险提供一种探讨的路径。

一、风险与风险社会理论“风险”一词在英文里是Risk,本意是指冒险和危险,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风险是具有可能性的危险,或者说是有可能发生的,会造成灾难的事件。

因此,风险概念是一种可能性的概念。

风险是风险社会的基本范畴,对风险的理解是对风险社会理解的关键。

“风险社会”一词最初的提出者是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他在其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阐述了自己的风险社会理论,首次使用“风险社会”概念描述当今全球化时代充满风险的社会。

此后,随着金融危机、疯牛病、SARS病毒等全球性危机的蔓延,这一理论逐渐成为全球学者研究的焦点。

什么是风险社会?作为风险社会理论的创始人,贝克从八个方面对风险和风险社会进行了概括。

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说,风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伴随物。

像地震、海啸、飓风等等一些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

但风险社会并不仅是这样意义上的概念。

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对风险的认识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吉登斯区分了两种类型的风险:外部风险与被制造出来的风险。

“外部风险就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带来的风险。

”“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出自MBA智库百科(/)风险社会理论(risk society theoty)风险社会理论概述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说,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所有有主体意识的生命都能够意识到死亡的危险。

的确,风险是与人类共存的,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和特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生了现代意义的“风险”并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雏形。

这体现在两点:一是风险的“人化”。

随着人类活动频率的增多、活动范围的扩大,其决策和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从而风险结构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二是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

人类具有冒险的天性,但也有寻求安全的本能,而近代以来一系列制度的创建为这两种矛盾的取向提供了实现的环境以及规范性的框架。

与市场有关的诸多制度(典型的是股票市场)为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而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则为人类的安全提供了保护。

但是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自身带来了另外一种风险,即运转失灵的风险,从而使风险的“制度化”转变成“制度化”风险。

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塑造出现代风险的基本景观:人类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的干预范围和深度扩大了,决策和行为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人为风险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内容;借助现代治理机制和各种治理手段,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但同时又面临着治理带来的新类型风险,即制度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技术性风险。

二者成为现代风险结构中的主要类型,具有潜在的全球性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产生全球性威胁;出现了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核泄漏。

这类风险诱发了全球风险意识的形成,人类在应对风险上有了整体认同。

究竟什么是风险社会呢?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

我们可以归纳出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现实主义者,以劳(1au) 的“新风险”理论为代表,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

西方社会学理论(当代):第七讲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西方社会学理论(当代):第七讲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
● 风险的来源。
现代工业化文明在不遗余力地利用各种科 技手段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处处产生和遗 留了不可胜数的“潜在的副作用”,当这 些副作用变得明显可见,并将当代社会置 于一种无法逃避的结构情境时,风险社会 也就登上了历史舞台。
风险的来源不是基于无知的、鲁莽的行 为,而是基于理性的规定、判断、分 析、推论、区别、比较等认知能力, 它不是对自然缺乏控制,而是期望于 对自然的控制能够日趋完美。
• 按照贝克的说法,这是一种“组 织化的不负责任”。形成破坏性 循环的各个部门,事实上也难以 单独承担责任。
全球化
● 全球化内涵。
全球事务网络相互牵连、相互发生影 响的发展现象,是跨国的、跨区域的社会 网络性发展,它所产生的效应应归结于各 区域的政治、经济、科技或文化等因素, 最后也反过来影响并冲击各个区域。
风险社会理论的简要评述
● 风险全球化。
当代世界的风险,根本就无视国 界,也不是任何单一国家所能防范和 消除的,根据风险分配的逻辑,所有 的国家最终都将面临同样的境况。比 如,臭氧层空洞、温室效应、水资源 短缺、核子和生化武器的大规模破坏 等等。
● 全球化风险的应对机制。
建立起双向沟通的“双向合作风 险治理”模式,在政府、企业、社区 、非营利组织之间构筑起共同治理风 险的网络联系和信任关系,建立起资 源、信息交流与互补的民族内部平台 ,在各民族政府之间突破国界构筑起 共同的治理风险的国际网络(如预警灾 害通报)和国际间的信任关系。
● 风险的特性 。
风险和危害并不仅限于事件的发生 地,跨越国界乃至遍布全球是经常的事 情;而且风险和危害也不仅限于现在, 尚未出生的人或未来数代的人都可能受 到当前事件的危害。现代化风险的扩散 具有一种“飞去来器效应”。

社会风险理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风险理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风险理论的主要观点社会风险理论的主要观点1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无数的机会,但同时也制造了无数的社会风险2风险来自各个方面3风险有浅层和深层之分,源于社会结构方面的风险则属于基础性的、深层的风险。

4社会风险一旦演化为突发性时间,那么其扩散性极强。

5社会风险在政治上是对现有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的一个极大挑战6发达国家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种类按其威胁的严重性程度排序是:生态环境风险、金融风险、恐怖主义袭击风险。

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具有了以下几个特点:(1)从根源上讲,风险是内生的,伴随着人类的决策与行为,是各种社会制度,尤其是工业制度、法律制度、技术和应用科学等正常运行的共同结果。

而自然“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风险的内生特点更加明显;(2)在影响和后果上,风险是延展性的。

其空间影响是全球性的,超越了地理边界和社会文化边界的限制,其时间影响是持续的,可以影响到后代;(3)在特征上,大部分风险后果严重,但发生的可能性低。

因此我们可以说,尽管风险增加了,但并不意昧着我们生活的世界安全了;(4)在应对方法上,现有的风险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方法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要通过提高现代性的反思能力来建构应对风险的新机制。

综上所述,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并不是历史分期意义上的,也不是某个具体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阶段,而是对目前人类所处时代特征的形象描绘。

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处于风险社会时代,但不能讲某个国家是风险社会,尽管那个国家的国内情况比其他国家更不安全。

但是,风险社会不仅仅是一个认知概念,还是一种正在出现的秩序和公共空间。

在后一种意义上,它更具有现实性和实践性。

如吉登斯、贝克等人所说,风险社会的秩序并不是等级式的,垂直的,而是网络型的、平面扩展的,因为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平等主义者”,不放过任何人。

风险社会的结构不是由阶级、阶层等要素组成的,而是由个人作为主体组成的,有明确地理边界的民族国家不再是这种秩序的唯一治理主体,风险的跨边界特征要求更多的治理主体出现并达成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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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出自MBA智库百科(/)风险社会理论(risk society theoty)风险社会理论概述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说,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所有有主体意识的生命都能够意识到死亡的危险。

的确,风险是与人类共存的,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和特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生了现代意义的“风险”并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雏形。

这体现在两点:一是风险的“人化”。

随着人类活动频率的增多、活动范围的扩大,其决策和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从而风险结构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二是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

人类具有冒险的天性,但也有寻求安全的本能,而近代以来一系列制度的创建为这两种矛盾的取向提供了实现的环境以及规范性的框架。

与市场有关的诸多制度(典型的是股票市场)为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而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则为人类的安全提供了保护。

但是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自身带来了另外一种风险,即运转失灵的风险,从而使风险的“制度化”转变成“制度化”风险。

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塑造出现代风险的基本景观:人类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的干预范围和深度扩大了,决策和行为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人为风险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内容;借助现代治理机制和各种治理手段,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但同时又面临着治理带来的新类型风险,即制度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技术性风险。

二者成为现代风险结构中的主要类型,具有潜在的全球性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产生全球性威胁;出现了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核泄漏。

这类风险诱发了全球风险意识的形成,人类在应对风险上有了整体认同。

究竟什么是风险社会呢?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

我们可以归纳出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现实主义者,以劳(1au) 的“新风险”理论为代表,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

第二种理解是文化意义上,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体现了人类对风险认识的加深。

比如凡·普里特威茨(Von Prittwitz) 的“灾难悖论”理论以及拉什等人提出的“风险文化”理论。

普里特威茨认为,我们已经对技术发展的副作用,即其引起的灾难有了新的认识。

换句话说,我们在风险社会中认识到本来用来解决问题的手段反而引起了新的问题。

拉什是从批判贝克等人的“风险社会”理论出发提出自己的看法的。

他认为风险社会概念无法准确地描绘出我们当前面临的景况,因为风险并不是有序排列,带有明确的结构性和指向性的。

更重要的是,风险作为一种心理认知的结果,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有不同的解释话语,不同群体对于风险的应对都有自己的理想图景,因此风险在当代的突显更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一种社会秩序。

他认为,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仍然属于制度主义者,他们将风险界定在一个由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着的风险社会中。

这个风险社会是规范有序的,而且还呈现出一种垂直结构,有一定的等级秩序,以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为基础。

与风险社会相反,风险文化是混乱无序的,呈现出一种横向分布的无结构状态,并且是以关注社会公共事务为基础的。

风险社会这一概念先假定在一个社会中有一个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并且通常把它称之为社会的焦点,先假定有一个确定的、制度性的、规范的治理范围,并且每一位单个的社会成员为了他们的实际利益需要有一个等级秩序。

相反,风险文化并没有假定一个确定的秩序,而是假定有一个需要通过自然调节的非确定性的无序状态。

风险文化依存于非制度性的和反制度性的社会状态之中,其传播不是依靠程序性的规则和规范,而是依靠其实质意义上的价值。

在风险文化时代对社会成员的治理方式不是依靠法规条例,而是依靠一些带有象征意义的理念和信念,因为风险文化中的社会成员宁可要平等意义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也不要等级森严的定式和秩序。

风险文化中的不确定的准社会成员可能是一盘散沙式的集合体,并且他们是不太关心自身的实际利益的,他们只是对美好的生活抱有幻想和期望。

第三种理解是制度主义的,以贝克、吉登斯等人为代表,他们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首倡者和构建者。

比较而言,他们对于风险的分析更为全面深刻,尽管依然带有拉什所批评的用一种制度结构替代另一种制度结构来应对当代失去结构意义的风险的缺陷。

贝克声称自己既不是“现实主义者”也不是“建构主义者”,而是“制度主义者”。

制度最重要的东西是责任。

对他来说,责任包含在简单现代性的“保险原则” 中。

在反思的现代性中,随着对危险应负的责任陷入空间、时间和社会的不可预测性,保险原则不再能够成立。

1956年贝克在德国出版了《风险社会》一书,但反应平淡。

直到1992年该书被马克·里特(Mark Ritter)译成英文后,“风险社会”作为—个概念和理论才被更多的西方学者以及公众所接受。

而吉登斯涵盖丰富、内容全面的著作无疑在推广这个理论的过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他们两人关于风险社会的论述具有高度的互补性。

贝克更强调技术性风险(尤其在早期著作中),而吉登斯侧重于制度性风险;贝克的理论带有明显的生态主义色彩,而吉登斯的话语则侧重于社会政治理论叙述。

他们虽然都认为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风险结构和认知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但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这种“二分法”上,而是对现代性进行了更详细的区分。

在他们看来,早期现代性(或简单现代性)解决的是传统社会的风险,但也产生了新的风险,并且这些风险的累积构成晚期现代性(或高级现代性、反思的现代性、激进的现代性等)的特征。

由于风险是—个时代的特征和社会的特征,所以才可以说出现了“风险社会”。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概念指现代性一个阶段。

在这个阶段,工业化社会道路上所产生的威胁开始占主导地位。

风险社会的概念在三个参照领域内带来了划时代的、系统性转变。

首先是现代工业社会与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之问的关系。

在现代化完全确立后这些资源逐渐消失了;其次是社会与其自身所产生的、超越了社会对安全的理解范围的威胁与问题之间的关系。

人们一旦意识到这些威胁和问题的存在,就很可能动摇旧社会秩序的根本假设。

第三,工业社会文化中的集体的或具体团体的意义之源(比如阶级意识或进步信念) 正在枯竭、失去魅力。

在贝克看来,工业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与合法化。

而在风险社会,我们必须把伤害的缓解与分配作为核心问题。

在古典现代性中,财富和权力是其标志性概念,而风险和不确定性则是反思现代性的概念。

风险具有四个特点:(1)风险造成的灾难不再局限在发生地,而经常产生无法弥补的全球性破坏。

因此风险计算中的经济赔偿无法实现;(2)风险的严重程度超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3)由于风险发生的时空界限发生了变化,甚至无法确定,所以风险计算无法操作;(4)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结果多样,使得风险计算使用的计算程序、常规标准等无法把握。

贝克的生态主义视角与其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生态主义运动成为西方新社会运动的核心力量。

民众对工业化造成的环境破坏有了切身的感受。

而美苏两个大国的核武器竞争不断升级,给人们的心头罩上了“核冬天”来临的恐惧。

而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4号机组发生了泄漏事故,造成了地区性的灾难,涉及到相邻的几个国家。

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变成了现实,也成了风险研究者最关注的问题。

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根本目的是要以此为依据来批判和改造“简单现代性”,或者说改造资本主义社会,提出新的未来图景,因此他对于风险社会的出现并不悲观,而是认为这些新的风险具有政治反思性,能对制度变革产生推动。

在贝克的分析中,有—个概念特另0值得重视,即“有组织地不负责任”(organizedinesponsibility)。

他在《解毒剂》(Gegengifte) 一书中指出,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套话语来推卸责任。

这样一来,他们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

“有组织地不负责任”实际上反映了现代治理形态在风险社会中面临的困境。

具体来说,这种“有组织地不负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尽管现代社会的制度高度发达,关系紧密,几乎复盖了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但是它们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时候却无法有效应对,难以承担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的责任;二是就人类环境来说,无法准确界定几个世纪以来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

各种治理主体反而利用法律和科学作为辩护之利器而进行“有组织地不承担真正责任”的活动。

贝克在后来的著作中,针对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提出了“全球风险社会”的概念,也开始强调制度性风险,与吉登斯的理论更加贴近。

2001年11月,他在俄罗斯国家杜马上的演讲中说,全球风险社会的新涵义依赖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运用我们的文明的决策,我们可以导致全球性后果,而这种全球性后果可以触发一系列问题和一连串的风险,这些问题和这些风险又与权威机构针对全球范围内的巨大灾难事例而构筑的那一成不变的语言及其作出的各种各样的承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有三个层面的危机是可以确认的,即生态危机、全球经济危机以及跨国恐怖主义网络所带来的危险。

这些全球风险有两个特征:一是世界上每一个人在原则上都可能受到它们的影响或冲击;二是要应对和解决它们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共同努力。

更重要的是,这些全球性风险是在政治层面爆发的,它们不一定取决于事故和灾难发生的地点,而是取决于政治决策、官僚机构以及大众传媒等。

在风险社会,要“再造政治”以应对风险。

在他看来,再造政治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人们必须告别这样的错误观念,即行政机构和专家能够准确地了解对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正确的和有益的。

要破除专门知识的垄断。

第二,团体参与的范围不能由专家来定,必须根据社会的相关标准开放,实现管辖权的开放。

第三,所以参与者必须意识到,决策不是已经制定好的,从外部作出的。

要实现决策结构的开放。

第四,专家和决策者之间的闭门协商必须传达到或转化为多种能动者之间的公开对话。

第五,整个过程的规范必须达成一致,实现自我立法和自我约束。

与贝克相比,吉登斯的风险社会理论有两个鲜明特点。

一个是前面提到的他对制度性风险的强调,另一个是他分析了风险社会对个人的日常生活的影响。

在吉登斯看来,生活在高度现代性世界里,便是生活在一种机遇与风险的世界中。

这个世界的风险与现代制度发展的早期阶段不同,是人为不确定性带来的问题。

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这种人为不确定性是启蒙运动引发的发展所导致的,是“现代制度长期成熟的结果”,是人类对社会条件和自然干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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