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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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鹏

一、目的:确保被委托加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符合我司外协工厂质量要求,确保委托加工产品生产全过程在现有条件下质量控制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全面保障委托加工产品质量安全。

二、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代工厂、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份子公司。委外加工产品:委托外协工厂生产的风味包、火锅底料、粉饼(湿粉)、面皮(湿面)、湿米线、油碟、酱腌菜(鱼酸菜佐料、酸菜鱼菜包)等产品;

三、执行单位:白家食品公司、白家集团相关代工主体。

四、内容:

1. 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的组织与管理:

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小组:

组长:质量中心总监。

副组长:外协质量保障主管。

成员:计划物供部经理(分厂厂长办)、合规主管、各工厂品保室负责人、产品主管、研发小组成员、外协产品采购员、原辅料检验员、化验员、外协质量保障主管、外协质量保障专员(兼)、白家集团相关代工主体。

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代工厂的质量及食品安全资质评估;负责指导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负责委外加工重点厂家质量及食品安全审查工作;负责委外加工重大质量事件的处理的整体安排组织工作;负责对小组成员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沟通;负责代加工产品、新产品委外加工质量控制保障的总体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催促协助委外工厂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催促和协助委外加工厂建立标准体系(原料标准、工序标准、检验标准、产品标准);负责协助委外工厂建立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负责产品的验收审核工作;负责委外产品批次性不合格品的追溯、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委外产品的品质改进工作。负责代工产品质量事故、市场投诉的调查、追溯及委外工厂的沟通衔接工作;负责委外代工新品中试的协调、配合工作;

计划物供部经理、外协产品采购员(分厂厂长办):负责协调代工厂的资源和支持,协助做好代工厂资质评审及食品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协助委托代工备案代工厂质料的采集;负责与代工厂沟通日常各项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负责委外产品加工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委外产品计划的下达及生产进度的

跟进工作;负责委外产品配方及重要文件的提供工作;负责质量事故及市场投诉产生费用的衔接工作;负责新产品委外代加工工厂选择的衔接工作。

研发小组成员:负责委外加工产品配方的制定、开展食品安全评估及工艺验证、确认;负责制定原料标准、工序标准、检验标准以及产品验收标准等;负责委外产品风味验证、前期销售跟踪及技术保障工作;负责配方转换工作;负责委外产品风味保持及风味改良的技术工作;负责外协工厂不定期的工艺执行及风味稳定的检查工作;负责委外产品成型、风味、色泽等改进的主导工作;负责新产品我司内部及委外工厂试验、中试、量产的主导工作;负责新产品、新工艺导入的指导工作;

各工厂品保室负责人:在质量、技术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工厂的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

产品主管:负责委外加工产品包装制版设计,协助进行委外产品前期销售跟踪信息反馈;

外协质量保障主管(专员):负责代工厂的原料的检验工作;负责制程的监督和控制工作,负责日常的质

量异常问题协调和汇报工作;负责委外产品成型、风味、色泽等改进的协助工作;负责配合我司技术研发人员委外工厂开展实验的协助工作;负责新产品委外代加工实验、中试、量产的配合工作;负责新产品委外代加工工艺文件、产品验收等质量标准的提供工作;外协质量保障主管(专员)负责委外产品到厂的到货抽查、留样以及组织口味测试。外协质量保障主管 (专员) 因公外出时由原料检验或者化验室进行协助;原辅料检验员、化验员:负责委外产品的到厂检验、判定报告。

小组组织管理:

建立季度会议讨论机制:

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讨论会,由质量中心组织,会议参加人员为委外加工产品质量保障及控制工作小组成员,如有需要,可邀请代工厂管理人员参加。 (在品质检讨会中进行)

会议内容:

通报各代工厂重要的质量管理数据,如成品检测情况、车间卫生情况(人、机、料、环各环节的卫生情况) 等,以及工序质量标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标准等的执行情况;

组织对浮现的质量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对浮现的质量投诉及产品质量事故,要对浮现的投诉及产品质量事故进行专题分析讨论。分析排查事故及投诉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

汇报管理机制:各外协人员驻厂期间必须每天通过微信、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向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工作,对外协生产过程之中浮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外协驻厂人员须在两小时以内以微信、电话或者则短信的形式向

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并在两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汇报。每次外出返厂后,需到质量中心总监处现场沟通、汇报,及时提交出差报告;

2.

代工厂质量评估:

资质审查:对新开辟的委外工厂,必须要求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必须的资质证明:含 QS 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评证书、经备案有效的相应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参考资质证明:其它可以证明其质量保障能力的资质,如体系认证证书。

实地审查:对已经有合作意向的委外工厂,由计划物供部(分厂厂长办)组织技术中心及质量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评审。质量中心安排专人对代工厂生产现场进行实地审查,审查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管理职责:组织领导、管理职责;

代工厂企业场所要求:厂区、库房、车间要求;

生产资源提供:生产设备、人员要求、工艺及标准文件;

采购质量控制:采购制度及文件、采购验证;

过程质量管理:过程质量控制、产品防护;

产品质量检验:检验设备、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三日内出具实地审查报告书报质量中心总监、技术中心总监、计划物供部经理、产品主管及现场其他审查人员,若存在异议上报公司总裁审查裁定,评估通过后转发技术中心、计划物供部(分厂厂长办)、质量中心相关人员;

若需要现有代工厂代工生产前期未代工生产的产品(按 QS 分类),需按照本制度内容、流程进行再次评估。外来产品安全评估:

委托加工产品配方食品安全评估按《产品开辟管理制度》执行;

代工厂生产工艺安全评估:技术中心安排研发小组成员到代工厂对代工产品生产工艺进行实地评估,结合生产过程的生产场地、库房、设备、人员、工艺方法、原材料、检验各环节进行验证、评估,并出具工艺安全性评估报告;

以上配方及工艺安全性评估报告在签订合作合同前 15 天内由技术中心完成报技术中心总监、质量中心总监、计划物供部经理、产品主管及现场其他审查人员,若存在异议上报公司总裁审查裁定,评估通过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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