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用水量组成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共15页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课件2 设计用水量
精度要求
预测结果需要满足一定的精度要 求,以便为水资源规划和管理提
供可靠的依据。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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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用水量
根据生产过程中物料、能 源转换等间接用水需求, 计算出间接用水量。
重复利用水量
考虑工业生产过程中水资 源的重复利用,计算出重 复利用的水量。
工业用水量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工业用水 量也会相应增加。
水资源条件
水资源丰富程度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成 本等因素,也会影响工业用水量的选 择和利用。
人口数量
人口数量越多,居民生活用水 量越大。
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居民生活 用水量越大。
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对居民生活用水量也 有影响,如温度、湿度、降水
量等。
生活习惯
生活习惯不同,居民生活用水 量也会有所不同。
居民生活用水量预测
居民生活用水量预测方法包括:时间序列分析法、灰色预测 法、神经网络法等。
05
其他用水量
其他用水量计算
计算公式
其他用水量通常采用单位人口用 水量乘以人口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
参数确定
单位人口用水量需要根据当地的气 候条件、生活习惯、水资源状况等 因素确定。
修正因素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考虑用水量的季 节性变化、人口流动等因素,进行 修正。
其他用水量影响因素
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对其他用水量有较大影响,如气温 、降雨量等。
公共设施用水量影响因素
人口数量和密度
人口数量越多,密度越大,公共设施 用水量越高。
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公共设施用水量 越高。
气候条件
第三章-用水量计算
2、日变化系数
日变化系数( K d )= 最高日用水量(Qd ) 年均日用水量(Qd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与当地的地理位置、气候、 与当地的地理位置、气候、生活习惯和室内给排 水设施有关, 水设施有关,反映一年中各天用水量的不均匀情 =1.1~1.5。 况,Kd=1.1~1.5。 特大城市 1.11.1-1.3 大城市 1.21.2-1.4 中等城市 1.31.3-1.5 小城市 1.41.4-1.8
(三)市政用水量计算
1 3 ′ ′ Q5 = (n5 A5q5 + A5q5 )(m / d ) 1000
′ q5、 q5 − 分别为浇洒道路和绿化 用水定额, ′ A5、 A5 − 分别为最高日浇洒道路 和绿化浇 洒面积, m 2; n5 − 最高日浇洒道路的次数 。
(四)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
n2i − 某车间可工厂每日班别; ′ N 3i、N ′′3i−分别为相应车间(或工厂)一般及 热污染岗位职工淋浴人数,cap; ′ ′ q3i、q3′i − 分别为相应岗位职工的淋浴用水 定额,L/(cap • 班);
(二)生产用水量计算
Q4 = ∑ Q4i = ∑ q4i N 4i (1 − φ )(m 3 / d )
i =1 i =1 n n
Q4 − 同时开工的某类工业企 业生产用水量之和, m 3 / d; q4i − 某类工业企业生产用水 定额,m 3 / 万元或m 3 / 单位 产品或m 3 / (台 • d ); N 4i − 相应工业企业每日总产 值或总产量或同时使用 设备台数;
φ − 相应工业企业用水重复 利用率, ; %
表3-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具备修订)所 制定的住宅生活用水定额。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1 注: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设计用水量
占最高日用水量百分数(%)
6
5 4
3 2 1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时间(h)
城市用水量变化曲线
1-用水量变化曲线;2-二级泵站设计供水线
2.3 用水量计算
城市或居住区的最高日生活用水量
q1i N1i Q1 1000
工业生产用水量
Q2 q2i N 2i 1 f i
工业企业职工的生活用水和淋浴用水量
Q3 Q4 q3ai N 3ai q3bi N 3bi 1000 q4 a N 4 a f 4 q4 b N 4 b 1000
浇洒道路和大面积绿化所需的水量
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
Q5 0.15 ~ 0.25Q1 Q2 Q3 Q4
城市规模 分区情况 一 特大城市 最高日 平均日 大城市 最高日 平均日 中、小城市 最高日 平均日 170~280
260~410 210~340 240~390 190~310 220~370
二
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90~280 150~240 170~260 130~210 150~240
170~270 140~230 150~250 120~200 130~230
110~180
100~170
2.1.2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与企业性质有关。 生活用水:一般车间25 L/(人·班);高温车间35L/ (人·班) 2.1.3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浇洒道路用水可按浇洒面积以1.0~2.0L/(m2 · 次) 计算,1天2~3次;绿化用水1.5~4.0L/(m2 · d)计算; 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 2.1.4 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 按前3项之和的15%~25%计算。 2.1.5 消防用水
给排水考试重点
排水工程1.城市污水(p8):是指排入城镇污水排水系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和截流的雨水。
城市污水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污水,其性质变化很大,随着各种污水的混合比例和工业废水中污染物质的特性不同而异。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生活污水占多数,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又可能是工业废水占多数。
这类污水需经过处理后才能排入水体、灌溉农田,或再利用。
2.排水系统布置的几种形式各有什么特点?及其适用条件?(p16)(1)正交式:在地势向水体适当倾斜的地区,各排水流域的干管可以最短距离沿与水体垂直相交的方向布置,这种布置称为正交布置。
正交布置的干管长度短、管径小,因而经济,污水排出也迅速,但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会使水体遭受严重污染,影响环境。
在现代城市中,仅用于排出雨水。
(2)截流式:沿河岸敷设主干管,并将各干管的污水截流送至污水厂,这种布置形式称为截流式。
这种排水方式对减轻水体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有重大作用。
适用于分流制污水排水系统,将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水体;也适用于区域排水系统,区域主干管流留各城镇的污水送至区域污水厂进行处理。
对于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因雨天有部分混合污水泄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3)平行式:在地势向河流方向有较大倾斜的地区,为了避免因干管坡度及管内流速过大,使管道受到严重冲刷,可使干管与等高线及河道基本上平行、主干管与等高线及河道成一定斜角敷设,这种布置称为平行式。
(4)分区式:在地势高低相差很大的地区,当污水不能靠重力流流至污水厂时,可采用分区布置形式。
(5)分散式:当环境周围有河流,或城市中央部分地势高,地势向周围倾斜的地区,各排水流域的干管常用辐射状分散布置,各排水流域具有独立的排水系统。
这种布置具有干管长度短、管径小,管道埋深可能浅,便于污水灌溉等优点,但污水厂和泵站(如需要设置时)的数量将增多。
(6)环绕式:沿四周布置主干管,将各干管的污水截流送往污水厂。
设计用水量组成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及设施用
用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计算
城市或居住区的最高日生活用水量Q 城市或居住区的最高日生活用水量Q1 =qNf( /d) Q1=qNf(m3/d) 最高日生活用水量定额, q——最高日生活用水量定额, m3/(d人) 最高日生活用水量定额 设计年限内计划人口数; N——设计年限内计划人口数;如设计年限为 设计年限内计划人口数 30年 就是30年后的计划人口数。 30年后的计划人口数 30年,N就是30年后的计划人口数。 自来水普及率, f——自来水普及率,%。 自来水普及率
消防用水
城市或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 城市或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时发生的 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见附录表3 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见附录表3。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可按同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 时发生火灾的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 时发生火灾的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见附 录表4和表5 录表4和表5。
用水量计算
设计年限内城市最高日用水量Q 设计年限内城市最高日用水量Qd
=(1.15~1.25)(Q1+ Q2+ Q3+ Q4) Qd=( )(Q /d) (m3/d)
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Qp 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Q
=1000× /(24× Qp=1000×Qd/(24×3600) (L/s)
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Q 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Qh
设计用水量组成
综合生活用水: 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 建筑及设施用水。 建筑及设施用水。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未预计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未预计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任务4-设计用水量的计算
任务四 设计用水量(Qd)的计算
2) 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Qh:最高日内平均每小时的用水量(Qdmax/24)。
m3/h
3) 最高日用水量Qdmax:用水量最多的一年内,用水量最多1d的总用水量。
m3/d
4) 平均日用水量Qd:用水量最多的一年内平均每天的用水量。 m3/d 5)时变化系数Kh:最高时用水量( Qhmax )与平均时用水量( Qh )的比
《给排水管网工程》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环境工程与土木工程系
任务四
设计用水量(Qd)的计算
一、用水定额 二、用水量变化 三、用水量计算
任务四
设计用水量(Qd)的计算
给水系统设计时,首先需确定该系统在设计年限内需 要的用水量,因为系统取水、水处理、泵站和管网等设施 的规模都须参照设计用水量确定,会直接影响建设投资和 运行费用。 (一)设计用水量的组成
般车间40L /(人 ▪ 班),高温车间60L /(人 ▪ 班),沐
浴时间在下班后一小时内进行。
第一节 用水量定额
生活用水量和淋浴用水量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
用水种类 生活用水 车间性质 一般车间 热车间 不太脏污身体的车间 非常脏污身体的车间 用水量(L/人.d) 25 35 40 60 时变化系数Kh 3.0 2.5 每班淋浴时间以 1h计算,时变化 系数为1
第一节 用水量定额
四、市政及其他用水定额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给水设备类型用水情况分区一二三四五室内无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从集中给水龙头取水最高日(L/人.d)平均日(L/人.d)时变化系数20~3010~222.5~2.020~4010~252.5~2.030~3520~352.5~2.040~6025~402.5~2.020~4010~252.5~2.0室内有给水龙头但无卫生设备最高日(L/人.d)平均日(L/人.d)时变化系数40~6020~402.0~1.845~6530~452.0~1.860~8540~652.0~1.860~9040~702.0~1.845~6025~402.0~1.8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最高日(L/人.d)平均日(L/人.d)时变化系数85~12055~901.8~1.595~12560~951.8~1.595~13065~1001.8~1.595~13565~1001.8~1.585~12055~901.8~1.5室内有给水排水和淋浴设备最高日(L/人.d)平均日(L/人.d)时变化系数130~17090~1251.7~1.4140~180100~1401.7~1.4140~180110~1501.7~1.4150~190120~1601.7~1.4140~180100~1401.7~1.4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有淋浴设备和集中热水供应最高日(L/人.d)平均日(L/人.d)时变化系数170~200130~1701.5~1.3180~210140~1801.5~1.3185~215145~1851.5~1.3190~220150~2901.5~1.3180~210140~1801.5~1.3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建筑小区生活用水量计算.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Q4) 水景用水应循环使用。水景用水量按所需要的补充水量确定。循环系统 的补充水量应根据蒸发、飘失、渗漏、排污等损失确定,室内工程宜取循环流 量的1%~3%;室外工程宜取循环水流量的3%~5%。 (5)道路、广场用水量(Q5) 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m2.d)计算。 (6)公用设施用水量(Q6) 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计算参数, 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式中
Q1——最高日生活用水量(L/d);
Qi—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L/(人.d)),按表1-2-1选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1-2—1
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2)公共建筑用水量(Q2)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并采用表 1-2-2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Q1 Q2 Q3 Q4 Q5 Q6 同上所述。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7)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Q7) 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8)消防用水量(Q8) 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量。 2.最高日用水量 小区的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 Dd=(1.10—1.15)(Q1+ Q2 +Q3+ Q4+ Q5 +Q6) 式中 Dd——最高日生活用水量(L/d)
表1-2-2宿舍、旅馆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模块一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
(3)绿化用水量(Q3) 绿化浇灌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质、浇灌 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当无相关资料时,小区绿化浇灌用水定 额可按浇灌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
用水量计算
一、用水量计算城市总用水量包括设计年限内的综合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工业生产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及绿化用水、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用水量计算1.1综合生活用水1.1.1居民生活用水量1Q :淮口镇现有人口8万人,规划近期(2020)人口为12万人,规划远期(2035年)人口达18万人,属于中小城市,该镇在四川省内,用水情况属于一区,则可取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80/cap d L,给水人口普及率为100%。
()31/Q qNf m d =式中:q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取180/cap d LN ——设计年限内计划人口数,近期12万人,远期18万人;f ——自来水普及率,100%。
31=21600m /Q d 近31=32400m /Q d 远1.1.2公共建筑用水2Q :①:医院用水量医院有病床400张,水量标准为300/人·d 。
则用水量为:=⨯=321Q 400300/1000120m /d1.3.2火车站用水量火车站设计用水为(资料给定):==322Q 4.0L /s 345.6m /d公共建筑用水量为:=+=322122Q Q Q 465.6m /d1.2工业用水量3Q①生产用水量:3316000+5600+13500+10000+2000=37100m /Q d =②职工生活用水量 (一般车间25/cap L 班,热车间35/cap L 班):332471.12130.3601.42/Q m d =+=③职工淋浴用水量(一般车间40/cap L 班,热车间60/cap L 班):()()33370.56500.411.4129.6570.96141711.96/Q m d =+++=+=(三班制分三个时段集中供水,两班制分两个时段集中用水)3331323338413.38/Q Q Q Q m d =++=1.3浇洒道路及绿化用水4Q :1.3.1浇洒道路用水量每平方米路面每次1L ,一天两次。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1 注: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设计用水量组成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 工业用水指标一般以万元产值用水量表示。 ❖ 有些工业企业是以工业产品的产量为指标,
这时,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量标准是按单 位产品计算用水量,如每生产一吨钢要多 少水,或按每台设备每天用水量计算。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 工业企业内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和淋浴用 水量
❖
4.17%:平均时用水量百分数= (Qd/24)/Qd×100%=1/24 ×100%=4.17%
❖ 1.44:Kh=Qh/Qp=6%/4.17%=1.44
用水量计算
❖ 城市总用水量计算时,应包括设计年限内 该给水系统所供应的全部用水:居住区综 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职工生 活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以及末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但不包 括工业自备水源所需的水量。
✓ 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应根据车间性质决定,一 般车间采用每人每班25L,高温车间采用每人每 班35L。
✓ 工业企业内工作人员的淋浴用水量:可参照附录 表2的规定,淋浴时间在下班后一小时内进行。
消防用水
❖ 城市或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时发生的 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见附录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可按同 时发生火灾的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见附 录表4和表5。
❖ 设计用水量组成
✓ 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 建筑及设施用水。
✓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 消防用水。 ✓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 未预计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用水量定额
用水量定额是指设计年限内达到的用水水平。 ❖ 居民生活用水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由城市人口、每人每日平均 生活用水量和城市给水普及率等因素确定。这些因 素随城市规模的大小而变化。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用水定额可参照《室外给 水设计规范》的规定,见附录表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设计 (5) 城市用水量
城市用水量2.2.1 说明城市用水量的组成。
城市的第一部分用水量指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水量。
包括以下内容:居民生活用水量:城镇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工业企业生产过程所需的用水量。
公共设施用水量:宾馆、饭店、医院、科研机构、学校、机关、办公楼、商业、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等用水量。
其他用水量:交通设施用水、仓储用水、市政设施用水、浇洒道路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特殊用水(均应、军事设施、监狱等)等水量。
城市的第二部分用水量指不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水量。
包括工矿企业和大型公共设施的自备水,河湖为保护环境需要的各种用水,保证航运要求的用水,农业灌溉和水产养殖业、畜牧业用水,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乡镇企业的工业用水等水量。
2.2.2 说明预测城市用水量适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用水量应结合城市的具体情况和本条文中的各项因素确定,并使预测的用水量尽量结合实际。
一般的说,年均气温较高、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工业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用水量较高。
而水资源匮乏、工业和经济欠发达或年均气温较低的城市用水量较低。
城市的流动和暂住人口对城市用水量也有一定影响,特别是风景旅游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和商贸城市,这部分人口的用水量更不可忽视。
2.2.3 提出城市用水量预测宜采用综合指标法,并提出了城市单位人口和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见表2.2.3-1、2.2.3-2)。
该两项指标主要根据1991—1994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中经选择的175个典型城市用水量(包括9885万用水人口,156亿m3年供水量,约占全国用水人口的68%和全国供水总量的7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分析整理得出。
此外,还对全国部分城市进行了函调,并将函调资料作为分析时的参考。
由于城市用水量与城市规模、所在地区气候、居民生活习惯有着不同程度的关系。
按国家《城市规划法》,将城市规模分成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同时为了和《室外给水规范》中城市用水量定额的区域划分一致,故将该定额划分的三个区域用来作为本规范的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区域划分(见表2.2.3-1注)。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广西、、、、、、;二区包括:、、、、天津、、、、、、、河套以东和黄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河套以西和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GBJ15—88规定的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下表确定。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设计用水量
最大时 平均时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3 用水量计算
Qd (1.15~1.25)(Q1 Q2 Q3 Q4 ) Qd——最高日设计用水量 Q1——居住区综合生活用水量 Q2——工业企业生活用水量 Q3——生产用水量 Q4——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
三 140~180 110~150 120~160 90~130 100~140 70~110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cap·d)
城市规模
特大城市
大城市
Hale Waihona Puke 中、小城市分区 最高日 平均日 最高日 平均日 最高日 平均日
一 260~410 210~340 240~390 190~310 220~370 170~280
设计用水量偏大:工程规模过大,工 程投产后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发挥作用,造 成资金浪费;
设计用水量偏小:不能满足生活和生 产的用水要求,出现年年需要扩建的被动 局面。
2.1 用水量定额
用水量定额(标准):设计年限内可能 达到的最高用水水平,是确定设计用水量的 主要依据。
①生活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是指居住区、工业企业以及 公共建筑内用于饮用、洗涤、烹饪和清洁卫 生等用途的水量。
Q1:由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规划 人口数、自来水普及率计算确定;
Q2:由职工人数、用水定额、淋浴 人数、淋浴用水量计算确定;
Q3:由万元产值用水量、工业总产 值、用水重复率计算确定;
Q4:由规划道路面积、浇洒道路用 水量、道路浇洒次数、规划绿地面积、 绿化用水量计算确定。
最高日用水量一般不包括消防用水 量,消防用水量用于确定清水池的容积 和输配水管网的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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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概念
最高日用水量Qd: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用水最多一日 的用水量。一般用以确定给水系统中各类设施的规模。
日变化系数Kd:在一年中,最高日用水量与平均日用水 量的比值。其值约为1.1~1.5。
最大时用水量Qh:最高日内,用水最多的一小时的用水 量。
平均时用水量Qp:最高日内,每小时的平均用水量,Qd /24。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指标一般以万元产值用水量表示。 有些工业企业是以工业产品的产量为指标,
这时,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量标准是按单 位产品计算用水量,如每生产一吨钢要多 少水,或按每台设备每天用水量计算。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工业企业内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和淋浴用 水量
4.17%:平均时用水量百分数= (Qd/24)/Qd×100%=1/24 ×100%=4.17%
1.44:Kh=Qh/Qp=6%/4.17%=1.44
用水量计算
城市总用水量计算时,应包括设计年限内 该给水系统所供应的全部用水:居住区综 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职工生 活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以及末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但不包 括工业自备水源所需的水量。
Q4=qB(1-n) (m3/d) q——城市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 m3/万元 B——城市工业总产值,万元; n——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 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计,(15%—25%) Qd 。
用水量计算
设计年限内城市最高日用水量Qd
Qd=(1.15~1.25)(Q1+ Q2+ Q3+ Q4) (m3/d)
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Qp
Qp=1000×Qd/(24×3600) (L/s)
最高日最大时用水 you
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应根据车间性质决定,一 般车间采用每人每班25L,高温车间采用每人每 班35L。
工业企业内工作人员的淋浴用水量:可参照附录 表2的规定,淋浴时间在下班后一小时内进行。
消防用水
城市或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时发生的 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见附录表3。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可按同 时发生火灾的次数和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见附 录表4和表5。
其它用水
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种类、绿化 面积、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确定。浇洒道路用水 量一般为每平方米路面每次1—1.5L。大面积 绿化用水量可采用1.5—2.0L/(d·m2)。
城市的末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可按最高日 用水量的15%—25%合并计算。
用水量变化
生活用水量变化 工业生产用水量变化
设计用水量组成
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 建筑及设施用水。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消防用水。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未预计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用水量定额
用水量定额是指设计年限内达到的用水水平。 居民生活用水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由城市人口、每人每日平均 生活用水量和城市给水普及率等因素确定。这些 因素随城市规模的大小而变化。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用水定额可参照《室外 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见附录表1。
用水量计算
城市或居住区的最高日生活用水量Q1 Q1=qNf(m3/d) q——最高日生活用水量定额, m3/(d人) N——设计年限内计划人口数;如设计年限为 30年,N就是30年后的计划人口数。 f——自来水普及率,%。
用水量计算
工业企业职工的生活用水和淋浴用水量Q2 浇洒道路和大面积绿化所需水量Q3 工业生产用水量Q4
时变化系数Kh:最高一小时用水量与平均时用水量的比 值。该值在1.3~1.6之间。大中城市的用水比较均匀, Kh值较小,可取下限,小城市可取上限或适当加大。
用水量变化曲线
图中每小时用水量按最高日用水量的百分数计,图形面积等 于∑Qi%=100%, Qi%是以最高日用水量百分数计的每小时 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