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代表及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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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及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1、为规范企业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考勤(公司办公室,各项目部)确定被考勤人员名单,考勤表于每月25日下午经部门主管签字提交相应财务部门。

3、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不到者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离开为早退;上班30分钟内不到或提前30分钟离开为旷工半日。

4、请、销假:临时有事须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及时告知考勤人;

若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则须执行请、销假制度:(1)请假人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人姓名、请假事由、离岗日期、拟返日期,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交考勤人备案;

(2)请假人返岗后到考勤人处销假;

(3)未执行请销假制度的管理人员后果自负,请假人离岗后的所有不当行为与企业无关。

平湖半岛一期工程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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