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人办理假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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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行为人办理假释手续

犯罪行为人办理假释手续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二、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累犯是指前罪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而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的,刑罚还未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假释期间服刑期是多久

有期徒刑的假释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期限为十年。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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