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操作手册范本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规范
填写说明:1.编号:县级行政代码+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
2. 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空格处分别填写县(市、区)名称、地籍区顺序码、地籍子区顺序码。
3.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分别填写“××村××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农民集体”;本宗地权属界线或归属有争议的,填写“××(争议当事人)和××(争议当事人)争议宗地”。
4.所属行政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属的行政村名称。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填写行政村名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划“/”。
5.土地坐落:本宗地位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处自然村的方位,如村东、村西、村西北……等。
争议宗地以所处行政村方位填写。
6.法定代表人(村民小组代表):填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名称。
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填写村民小组指派的代表名称。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7.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小组代表无法出席指界,填写其委托人或者代理人。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8.预编宗地代码:填写本宗地预编的宗地代码,由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宗地号组成,宗地号由00001号顺序预编。
9.宗地代码:填写本地籍子区调查完毕后统一编制的宗地代码。
10.所在图幅号:填写本宗地所在的地籍图编号。
11.宗地四至:填写本宗地四至的其他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称;铁路、公路、河流等直接填写名称。
12.宗地地类:按照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填写本宗地包括的所有一级类名称。
13.共有情况:填写共有人名称。
独有的,本栏目划“/”。
14.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不需说明的,本栏目划“/”。
15.界址点号:按顺序填写界址点编号,不得遗漏。
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操作手册
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1、重要内容1.宗地宗地是指地盘权属界线关闭的地块或者空间.2. 宗地代码宗地代码是指按必定的规矩付与宗地的独一和可识此外标识码.3. 街坊街坊是指城市中由街道包抄的建筑用地根本构造单元.4. 地籍区地籍区是指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处事处或城市社区为基本联合显著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固区域.5. 地籍子区地籍子区是指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为基本联合显著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固区域.经由过程安排和安插,周全启用全国同一的宗地新代码,联合农村集体地盘确权登记发证,积极稳妥推动原有宗地代码向同一代码的转换.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转换宗地同一代码.启用宗地同一代码.完成代码并轨.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要实用于地籍治理及其他领土行政治理工作,着眼于树立以宗地同一代码为焦点的电子文件治理工作模式.1.3.2联合近况和将来成长原则充分应用地盘应用近况.地盘应用计划和城乡计划等图件材料,使规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不但基于近况,并且充分斟酌将来城乡成长须要.1.3.3稳固性优先原则所规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应相对稳固,是以尽可能选择相对稳固的线性地物作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界线,如道路.河道.街巷等天然分界线,优先包管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稳固性.地籍区和地籍子区规定后,其数目和界线尽量保持稳固,除县级行政区域调剂外,原则上不随所依靠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更而调剂.1.3.4保持宗地完全性原则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应最大限度地包管宗地的完全性,对于线状散布的宗地(如高速公路.铁路等)应尽可能保持这些宗地的完全,尽量削减同一权力主体因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造成工资朋分的状态.根据《宗地代码编制规矩(试行)》中代码格局和地籍变动规矩,划分的地籍子区应保持适度大小,特别要留意一个地籍子区不要划分过大,地籍子区内宗地数目不要过多,便于往后地籍治理工作.因为城市和集镇地点地都是宗地密集地区,是以应特别留意城市和集镇地点地籍子区的划分,在保持地籍子区稳固的前提下,掌握地籍子区内的宗地数目在一个合理规模.为最大限度地削减现有城镇地籍成果的修正,便于树立原城镇地籍查询拜访成果中地籍号与新编制的宗地代码的对应关系,利于地籍治理工作的持续性和宗地代码的安稳过渡,宜尽量保持原城镇地籍数据库中街道和街坊的完全性,保持街道和街坊完全地位于新规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内.1.3.7以街道处事处.乡(镇)和行政村为基本在确保地籍区稳固性原则下,宜保持一个街道和一个乡(镇)完全地位于一个地籍区内.以行政村为基本,在保持规定的地籍子区稳固性原则下,宜保持一个行政村完全地位于一个地籍子区内.规定的地籍区要全笼罩全部县级行政辖区,地籍子区完全地笼罩地籍区,包管无缝.不重.不漏.1..1); 2); 3)4) ;5)地类图斑图;6)线状地物图.2.第二次地盘查询拜访城镇地籍查询拜访的图件成果(1:500比例尺).1)城镇地籍查询拜访街道街坊划分图;2)城镇地籍查询拜访宗地权属界线图;3)城镇地籍查询拜访地类图.3.农村集体地盘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图件成果:农村地盘权属界线图.4.经济开辟区等具有相对自力行政管辖功效区域界线图.5.省地形图.6.铁路.高速公路等近期计划的显著线性地物质料.7.有关乡(镇).行政村.街道.国有农场等行官场线勘测及调剂成果.1.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的工作底图原则上采取1980西安坐标系,将基本底图数据同一转换为1980西安坐标系数据.2.行政区界线以最新年度地盘应用近况变动查询拜访时3.形成的成果为基本,联合调剂情形及勘测成果肯定.4.相干界线的拔取起首采取高精度成果.5.线状地物的起源应从以下数据中提取:1)地类图斑中提取公路用地.水渠.河道.列入水库目次的水库等;2)省地形图中提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级公平.县级公路.城区骨干道.乡(镇)级道路.重要村级道路.河道.水库等; 3)各项计划中提取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近期计划的显著线性地物;4)乡(镇).行政村调剂及行官场线勘测成果.1.5.3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地籍区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处事处为基本,联合骨干道路.河沟等显著线性地物进行划分.地籍区界线仅作为地盘登记的工作界线,不作为划分行政区以及权属界线的根据.国有地盘应用权.集体地盘所有权.集体地盘应用权宗地应同一划分地籍区.地籍区划分原则上应保存乡(镇).街道处事处行政区的完全性,乡(镇)界线原则上以第二次地盘查询拜访的乡(镇)界线为准.如第二次全领地盘查询拜访成果界线有误的,以现实乡(镇)界线为准.地籍区可联合最新的地形图.影像图.联合道路.河道等显著的线状地物.已发证宗地等进行恰当调剂.1.5.3.2地籍区划分方法地籍区划分具体方法和步调如下:第一步:在ARCMAP中将年度地盘应用数据库中提取乡(镇)界线.从城镇地籍数据库中提取街道界线,加载最新年度遥感监测DOM.第二步:检讨街道界线与乡(镇)界线关系,是否所暗示的规模有重叠.假如规模重叠,以街道界线作为初步规定的地籍区界线,删除重叠区域的乡(镇)界线,保持街道完全地位于新规定的地籍区内,以最大限度地削减现有城镇地籍成果材料修正工作,便于树立城镇地籍查询拜访成果中地籍号与新编制的宗地代码的对应关系,利于地籍治理工作的持续性和实现宗地代码的安稳过渡.第三步:在县级行政辖区内,提取经由检讨(调剂)的乡(镇).街道地点区域规模界线,初步肯定为地籍区的规模.第四步:根据地形地貌及计划材料,剖析初步肯定的鸿沟的稳固性,其剖析重点:a)所肯定的界线在可预感的时光里是否会被转变.b)所肯定的界线地位在可预感的时光里是否消失地形地貌产生重要转变的可能.c)所肯定的界线是否跨越同一宗地.d)所肯定的界线是否消失锯齿状朋分同一权属单位地盘.e)所肯定的界线是否可以或许包管线状地物的相对完全.第五步:根据逐条界线的剖析情形,联合地形地貌及计划材料,基于地籍区界线相对稳固性原则,调剂地籍区界线或从新规定地籍区.第六步:推算.猜测规定的各地籍区规模内地盘所有权宗地和地盘应用权宗地的数目及其散布状态,如肯定宗地的稀少区.稠密区.面积等.对规定的地籍区规模过大.猜测的宗地数目过多或过少的,则调剂地籍区界线,使规定的地籍区大小适中,便于治理.如斯反复进行第四.第五.第六步.1.在县(市.区)行政辖区内,划分地籍区应无缝连接.不重.不漏.2.联合典范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区,应遵守稳固优先的原则.3.地籍区划分后,地籍区的数目和地籍区的界线尽量保持稳固,原则上不随所依靠行政区界线变更而调剂.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为基本,联合显著线性地物划分为若干个地籍子区.假如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的面积规模过大或者行政村.居委会的宗地数目过多,不便利日常地籍治理工作,则可以联合社区.村小组界线将一个居委会.行政村划分为多个地籍子区.城镇建成区内,原则上沿用原街坊界线.如因跨越镇(办)界线,或原街坊规模过大或过小的,可根据地籍区界线.参照居委会管辖规模.社区规模.道路.水渠等线状地物为界,从新进行调剂划分.建成区外,农村区域的地籍子区划分原则上以行政村界线为基本,尽量保持集体经济组织权属规模的完全性.1.5.3.5地籍子区划分方法地籍子区划分具体方法和步调如下:第一步:在ARCMAP中将年度地盘应用数据库中提取行政村界线.从城镇地籍数据库中提取街坊界线.初步规定的地籍区界线,加载最新年度遥感监测DOM.第二步:检讨街坊界线与行政村界线关系.是否所暗示的规模有重叠.假如规模重叠,以街坊界线作为初步规定的地籍子区界线,删除重叠区域的行政村界线,保持一个地籍街坊完全地位于新规定的一个地籍子区内,以最大限度地削减现有城镇地籍成果的修正,便于树立城镇地籍查询拜访成果中地籍号与新编制的宗地代码的对应关系,利于地籍治理工作的持续性和实现宗地代码的安稳过渡.第三步:在一个地籍区内,以行政村.街坊地点区域初步肯定为地籍子区的规模.第四步:根据地形地貌及计划材料,剖析初步肯定的鸿沟的稳固性,其剖析重点:a)所肯定的界线在可预感的时光里是否会被转变.b)所肯定的界线地位在可预感的时光里是否消失地形地貌产生重要转变的可能.c)所肯定的界线是否跨越同一宗地.d)所肯定的界线是否消失锯齿状朋分同一权属单位地盘.e)所肯定的界线是否可以或许包管线状地物的相对完全.第五步:根据逐条界线的剖析情形,联合地形地貌及计划材料,基于地籍子区界线相对稳固性原则,调剂地籍子区界线或从新规定地籍子区.第六步:猜测规定的各地籍子区规模内地盘所有权宗地和地盘应用权宗地的数目及其散布状态规模,如肯定宗地的稀少区.稠密区.面积等.对规定的地籍子区规模过大.猜测的宗地数目过多或过少的,则调剂地籍子区界线,使规定的地籍子区大小适中,便于治理.地籍区划准时对宗地数目和散布等的推算和猜测可以相对粗略,地籍子区因为受宗地代码格局规矩的束缚,其测算应更为精致.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大的地籍子区的测算,应采取不合的测算模子进行极限值的上限测算,以不超出三分之一限值为最大掌握规模.第七步:重要线状地物(如铁路.高速公路.河道等)宗地的预划.在划分好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内,对重要线状地物预划分宗地,检讨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合理性,防止同一线状散布的权属单位应用(所有)的地盘因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而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形成宗地数过多.如斯反复进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步.1.在地籍区内,划分的地籍子区应无缝连接.不重.不漏,划分时要测算地籍子区内宗地数目,不克不及超标.2.地籍子区划分时在保持稳固原则下,可不打破行政村和街坊界线,掌控尽量包涵和少细分的原则.3.在城区规模内,假如行政村和街坊界线不明白的,应直接根据城区规模内的典范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子区.4.在城区规模内,假如第二次地盘查询拜访时开展的城镇地籍查询拜访已经完成大比例尺地籍街坊的划分,在检讨街坊划分合理后,应将地籍街坊直接转为地籍子区.5.在城郊联合部,假如消失管辖界线或者显著线性地物,将行政村朋分为城区规模和农村规模的,应根据管辖界线或者显著线性地物将行政村划分为多个地籍子区,以区分城区规模和农村规模.6.与线性地物结应时,在某一比例尺的底图上,假如底图上(1:1万或1:500)是单线地物,则与其重合,假如底图上依靠双线地物,则选择地籍子区界线依靠于双线地物稳固的一侧,以保持线性地物的完全性.7.依靠的界线和线性地物是指:各级行官场线.道路.水系.山脊线.山谷线.地形变换线等.对除道路以外的其它线性地物根据其等级.宽度.可辨认程度等影响稳固性的身分,肯定其优先采取的次序.8.选择道路作为地籍子区界线依靠物时,根据道路等级,可以按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级公路.县级公路.城区骨干道.乡(镇)级道路.重要村级道路的次序拔取.9.地籍子区规定后,地籍子区的数目和地籍子区的鸿沟尽量保持稳固,原则上不随所依靠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更而调剂.10.初步规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在建数据库时,应根据权属查询拜访成果和高精度勘测成果进行准肯定量划分,碰到破权属界线形成零星宗地的,须进行微调以保持宗地完全性.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分离用3位阿拉伯数字暗示,不必定按照次序编码,但地籍区之间不得有重码;在同一地籍区规模内,各地籍子区之间也不得有重码.1 .城镇规模内已按编制街道.街坊号的区域.斟酌到这部分区域大部分在日常发证工作中已经编码,为削减城区宗地转换后改码的工作量,同时保持宗地代码的延续性,地籍区.地籍子区代码尽量沿用原已编制好的3位街道.街坊代码.2.未全体或尚未编制街道街坊号的区域.地籍区代码可选择两种方法:一是以统计部分编制的街道处事处.乡(镇)的3位数行政代码为地籍区代码;二是按3位天然次序号,从001开端,按照从西至东.从上至下的次序进行编码.3.线状地物宗地的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跨地籍区的铁路.公路.河道等线状地物宗地,可以按照个中一条权属界线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并分段编码.也可以将其设置为特别地籍区.地籍子区,不在图上标注地籍区.地籍子区规模.例如以某县所有跨地籍区的铁路.公路.河道等近况地物宗地,可以设定为一个地籍区.地籍区编码为999,地籍子区编码分离为001.002等.4.跨县级行政区‘飞地’宗地的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与编码.原则上以权属管辖规模界线为准,即按照‘飞入地’的权属单位单独划分地籍区.地籍子区.5.特别区域宗地地籍区的划分与编码.对于没有自力的行政代码的高新区.开辟区等行政治理区域,可以采取相邻行政区的行政代码,其地籍区编号同一在相邻行政区内进行编制,防止地籍区代码消失反复的情形.为便于对高新区.开辟区内的地盘面积.用处等信息进行统计,可采纳设置特定码段的方法,进行地籍区编码.为防止地籍区.地籍子区交叉反复或有裂缝,县(区.市)内部.相邻县(区.市)之间应进行无裂缝无交叉接边,并汇交至市局进行汇总,确保地籍区.地籍子区不重不漏.相邻县(区.市)有争议的,两边参照第二次地盘查询拜访行官场线,联合现实情形,协商审定无交叉无裂缝的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该界线仅作为地盘登记工作界线,不作为行政.权属界线根据.按照县市省方法,逐级进行存案.存案材料包含存案图件.存案表和划分文字解释,请求同时存案纸质与电子数据成果.。
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工作技术报告概要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工作技术报告2012年11月目录一、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目的 (1)二、地籍区划分 (2)1、地籍区划分原则 (2)2、地籍区划分方法 (2)3、地籍区编码 (3)4、地籍区划分结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地籍子区划分 (5)1、地籍子区划分方法 (5)2、地籍子区划分结果 (5)四、省厅审核意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结论 (8)一、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目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是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做法是把现有城镇和农村编码体系中的“街道、乡、镇和街道办”的概念整合为地籍区,“街坊、行政村、居委会”的概念整合为地籍子区,以保持编码的稳定性,进而为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及其信息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典型地物与行政区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划分,其特点是现状符合客观实际、操作简便易行,且方便与现行编码方法衔接。
地籍区、地籍子区属于土地管理区域,与其他社会管理区域既相关又有自的己鲜明的特点,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应尽量选择有利管理、便于标绘、位置稳定的地物为依托。
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划定涉及宗地编号等土地管理工作,划定后应尽量保持稳定。
除大规模城市建设等原因导致原界线完全失去定位基础,需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调整地籍区、地籍子区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划分成果。
地籍子区划分工作由我公司提出划分方案,区国土分局负责审核和上报省厅备案。
二、地籍区划分1、地籍区划分原则1).细部划定原则:根据地形地貌及规划资料,分析各初步确定的边界的稳定性,分析重点。
2).所确定的界线位置在可预见的时间里是否存在地形地貌发生重要改变的可能。
3).所确定的界线是否跨越同一土地使用权宗地。
4).所确定的界线是否存在锯齿状分割同一权属单位土地。
5).所确定的界线是否能够保证线状地物的相对完整。
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依据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编制)
作业编号:OTHERMAP-ZY-02
版本号: 1.0
受控状态:
受控号:
编写:审核:批准:
2007年4月18日发布 2007年5月1日实施
1总则
1.1内容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2 调查单元
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
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3 地籍编号
,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4地籍勘丈方法
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
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5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
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
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
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2土地分类。
最新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范本模板】
编号: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地籍调查表1.每宗地填写一份,所有宗地都应填写;2.本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3.表中各栏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项目,使用“╱”符号填充;4.文字内容应填写工整,字迹清晰,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5.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可以附贴,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6.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界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
宗地代码:宗地代码:地籍区(3位)+地籍子区(3位)+土地权属类型(2位)+宗地顺序号(5位)土地权属类型(2位):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第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A、B、S、X、C、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 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用于宗地特征扩展;土地权利人:要与表内内容一致2014年月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印制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地籍实用要求
1设计书经审批的《XXX县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采集项目技术设计书》。
1.1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本项目沿用XXX县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1.2权属调查1.2.1准备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作好权属调查宣传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测绘资料,制做指界通知书、指界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书、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地籍调查表等相关表格材料。
充分利用XXX县土地审批、征收、划拨、出让、转让、登记、及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开展项目权属调查工作。
1)组织宣传和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各大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动员大会,在主要路口、各级政府等外墙张贴地籍调查工作通告,积极宣传地籍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做到地籍调查工作家喻户晓,积极争取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2)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学习在开展调查工作之前,项目负责人拟定生产计划;组织调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讨论学习《规程》、《规范》和“设计书”,技术负责人做好事先指导,达到认识统一、思路清晰、解除疑难,方法明确之目的。
3)权属调查工作人员按其承担的工作内容领取相应的图件和资料,办理调查工作证,同时拟订作业计划。
1.2.2权属调查工作底图制作1)将已有1:500地形数据叠加到1:1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上,制作1:500权属调查工作地图;2)权属调查工作底图采用西安1980平面坐标;3)权属调查工作底图分为数据图和纸质图两种。
1.2.3宗地划分原则根据对已有资料的分析,XXX测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存在按栋分宗和按权属单位分宗的情况,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内农村宅基地没有进行过地籍测量工作,其宗地图没有界址点坐标信息和空间参考信息。
为与原宗地划分保持连贯性,本项目地籍测量工作中按如下方案进行宗地划分。
1)应全面核查项目区内已有宗地权属界,对于图上相邻宗地存在范围重叠、界址线切割房屋等建(构筑)物的,应重点核查,确保每宗地界址与实地相符,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实施方案为规范开展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的国家级汇交,加快推进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工作,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籍调查规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技术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
稳定、有效的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是做好不动产单元编码工作的前提。
各地应切实做好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的检查与完善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夯实权籍调查基础,有力支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任务。
按照“县、市、省、国家”方式,逐级进行汇交。
各县(市、区)应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的检查完善和市级汇交,10月底前完成省级汇交,11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汇交。
二、汇交内容汇交内容包括空间数据和文字材料,具体如下:(一)空间数据。
空间数据主要包括行政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等空间要素层。
空间数据各图层属性数据结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见附录A)。
(二)文字材料。
1.地籍区(子区)划分工作报告(附录B)。
其内容包括工作依据与原则,工作任务和内容,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和检查情况的说明,问题处理和其他特殊情况说明等。
2.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附录C)。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本级行政辖区为单位填写成果汇交清单。
三、工作程序(一)县级工作程序。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对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进行全面检查与完善,使之满足《汇交成果质量要求》(附录D)的规定,编写工作报告,制作县级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上报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二)市级汇交程序。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核实县级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汇总生成市级汇交成果数据,编写工作报告,制作市级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实施方案为规范开展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的国家级汇交,加快推进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工作,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籍调查规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技术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
稳定、有效的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是做好不动产单元编码工作的前提。
各地应切实做好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的检查与完善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夯实权籍调查基础,有力支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任务。
按照“县、市、省、国家”方式,逐级进行汇交。
各县(市、区)应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的检查完善和市级汇交,10月底前完成省级汇交,11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汇交。
二、汇交内容汇交内容包括空间数据和文字材料,具体如下:(一)空间数据。
空间数据主要包括行政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等空间要素层。
空间数据各图层属性数据结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见附录A)。
(二)文字材料。
1.地籍区(子区)划分工作报告(附录B)。
其内容包括工作依据与原则,工作任务和内容,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和检查情况的说明,问题处理和其他特殊情况说明等。
2.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附录C)。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本级行政辖区为单位填写成果汇交清单。
三、工作程序(一)县级工作程序。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对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进行全面检查与完善,使之满足《汇交成果质量要求》(附录D)的规定,编写工作报告,制作县级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上报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二)市级汇交程序。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核实县级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汇总生成市级汇交成果数据,编写工作报告,制作市级地籍区(子区)划分成果汇交清单,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苍穹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目录目录 01 用户自定义 (3)1.1系统设置 (3)1.2个人信息 (5)2 查看图形 (6)3 地籍调查 (7)3.1手动录入调查表 (8)3.2导入调查表 (11)4 业务登记 (12)4.1受理 (13)4.2初审 (17)4.3审核 (18)4.4公告 (19)4.5审批 (20)4.6登记注册 (21)4.7缮证 (25)4.8发证,归档,图形更新 (26)4.9结束 (27)5 业务审批 (28)5.1收件箱 (28)5.2发件箱 (28)5.3经办箱 (29)6 业务管理 (30)6.1业务委托代理 (30)6.2业务信息管理 (31)7 便捷登记 (32)7.1国有土地使用权 (33)7.2集体土地所有权 (39)7.3集体土地使用权 (40)7.4土地权利他项 (40)7.5查封 (40)8 住宅分割登记 (40)8.1楼盘信息表 (40)8.2原证注销处理 (43)9 导出指标 (44)10 证卡查询 (45)10.1登记卡查询 (45)10.2归户卡查询 (46)10.3证书查询 (48)11 统计分析 (49)11.1 土地登记数量统计 (50)11.2土地登记面积数量统计 (51)11.3土地登记面积统计 (51)11.4土地登记情况统计 (52)11.5土地登记发证面积情况统计 (52)11.6土地登记发证数量统计 (53)11.7土地利用情况统计 (53)11.8土地权利类型统计 (54)11.9土地使用权类型统计 (54)11.10商品房发证统计 (54)12 系统管理 (55)12.1登录日志 (55)12.2签章注册 (56)12.3用户管理 (57)12.4删除记录 (59)业务登记和数据上报系统包括10个部分:查看图形、地籍调查、业务登记、业务审批、业务管理、便捷登记、住宅分割登记、导出指标、证卡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
地籍测量操作手册(南京市)
地籍测量操作手册1前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8月开始建设南京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系统(NJCORS),整个系统由12个站点、一个控制中心和通信网络组成,所建站点与江苏CORS 互联共享,控制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
NJCORS已于2009年12月18日通过了专家组验收,可作为南京市各级测绘工作的控制基础。
2012年全市进行了精化大地水准面建设,成果精度为1CM。
我市范围内外业地籍控制测量利用NJCORS系统及精化大地水准面成果,可实时测得三维坐标。
目前,我市地籍测量主要采用网络RTK测量方式布设控制点,利用全站仪进行图根导线和细部测量工作,利用基于Microstation V8软件开发的Antu_Scrdigit进行内业图形编辑。
2数学基准2.1坐标系统南京地籍坐标系;南京地籍坐标系采用中央经线118º50′的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2.2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2.3高程系统及基本等高距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1:500比例尺0.5米,1:1000、1:2000、1:5000比例尺1米;丘陵地1:5000比例尺为2.5米。
2.4比例尺成图比例尺:1:500,1:1000,1:2000、1:5000。
2.5分幅及编号1:500、1:1000、1:2000地形图分幅采用50cm×50cm正方形进行分幅,按照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内图廓西南角坐标整千米为图幅编号,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如546.0-489.0),分图幅号如图所示。
1:5000地形图图幅号按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2.6地形图文件命名方式图形文件以图幅编号+.dxt保存。
例如:1:2000地形图命名为52904780.dxt(图幅西南角坐标:X=3529.00千米,Y=478.00千米),1:1000地形图命名为52954785.dxt (图幅西南角坐标:X=3529.50千米,Y=478.50千米),1:500地形图命名为29507875.dxt (图幅西南角坐标:X=3529.50千米,Y=478.75千米)。
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操作手册
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1、主要内容1、1术语与定义1、宗地宗地就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2、宗地代码宗地代码就是指按一定的规则赋予宗地的唯一与可识别的标识码。
3、街坊街坊就是指城市中由街道包围的建筑用地基本结构单元。
4、地籍区地籍区就是指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
5、地籍子区地籍子区就是指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
1、2目标与内容1、2、1工作目标通过部署与安排,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宗地新代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积极稳妥推进原有宗地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转换。
1、2、2工作内容划分地籍区与地籍子区、转换宗地统一代码、启用宗地统一代码、完成代码并轨。
1、3基本原则1、3、1适用性原则地籍区与地籍子区划分要适用于地籍管理及其她国土行政管理工作,着眼于建立以宗地统一代码为核心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模式。
1、3、2结合现状与未来发展原则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等图件资料,使划定的地籍区与地籍子区不仅基于现状,而且充分考虑未来城乡发展需要。
1、3、3稳定性优先原则所划定的地籍区与地籍子区应相对稳定,因此尽可能选择相对稳定的线性地物作为地籍区与地籍子区的界线,如道路、河流、街巷等自然分界线,优先保证地籍区与地籍子区的稳定性。
地籍区与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与界线尽量保持稳定,除县级行政区域调整外,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
1、3、4保持宗地完整性原则地籍区与地籍子区的划分应最大限度地保证宗地的完整性,对于线状分布的宗地(如高速公路、铁路等)应尽可能保持这些宗地的完整,尽量减少同一权利主体因地籍区与地籍子区划分造成人为分割的状况。
1、3、5适度规模原则根据《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中代码格式与地籍变更规则,划分的地籍子区应保持适度大小,特别要注意一个地籍子区不要划分过大,地籍子区内宗地数量不要过多,便于今后地籍管理工作。
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一、引言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是土地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土地的合法性、权属归属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的相关内容,包括工作目的、工作步骤、测量仪器和技术要求等。
二、工作目的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土地的权属、面积和界址的准确性,为土地的合法转让、登记和利用提供依据。
具体目的包括:1. 确定土地的权属归属,防止土地纠纷的发生;2. 确定土地的面积,为土地登记和交易提供准确数据;3. 确定土地的界址,为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工作步骤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的工作步骤主要包括:1. 资料准备:收集相关地籍资料、土地权属证明等;2. 勘测准备:确定测量范围、制定测量方案、准备测量仪器和工具;3. 地面控制测量:进行地面控制点的测量,确定测量基准;4. 界址测量:根据地籍调查要求,对土地界址进行测量;5. 内业处理: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土地面积和界址坐标;6. 外业成果展示:绘制地籍调查图、地籍测量成果图等;7. 数据整理与报告:整理测量数据,编制地籍调查报告。
四、测量仪器和技术要求1. 测量仪器:a. 全站仪:用于测量地面控制点的坐标、高程等;b. GPS接收机:用于测量地面控制点的坐标;c. 测量杆、测距仪等:用于测量界址长度和高差等。
2. 技术要求:a. 熟练掌握测量仪器的操作方法;b. 精确测量地面控制点的坐标和高程;c. 严格按照测量要求进行界址测量;d. 对测量数据进行正确处理和计算;e. 绘制清晰、准确的地籍调查图和地籍测量成果图。
五、注意事项1. 安全第一:在进行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合理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2. 数据保密: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涉及土地权属等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防止数据泄露;3. 合作与沟通: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通常需要与相关部门、权属人等进行合作,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关系;4. 文件整理:及时整理和归档测量数据和相关文件,以备后续查阅和使用。
农村地籍数据入库操作手册(上)【范本模板】
国图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入库操作流程二○一六年四月目录1概述 (3)2数据源要求 (3)3数据库创建 (4)3.1新建A CCESS文件 (4)3.2初始化数据库 (5)3。
3连接数据库 (7)3。
4参数设置及图层创建 (8)3.4。
1单位信息设置 (9)3。
4。
2运行参数设置 (12)3。
4.3创建图层 (16)4数据入库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外部数据入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shape格式数据入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导入常用格式数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界址点及界址线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调查表处理 (25)1 概述村庄地籍数据入库,即将宅基地确权调查的矢量数据和权属信息等通过各种工具完成入库,并在数据入库子系统中进行属性处理,最终完成村庄宅基地数据库建设的过程。
在国图村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可按以下流程完成数据建库:第一步,由外业作业单位进行调查、采集各种宅基地矢量及权属数据;第二步,作业单位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自查,使图形数据正确、属性信息完整正确(至少关键属性要采集到),不要存在复合要素等错误图形;第三步,初始化数据库、创建图层;第四步,数据入库,对图形属性进行处理,获取所属区域、填写分类代码等;第五步,进行各种报表、图件输出;第六步,登记发证。
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测绘信息网测绘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地籍调查及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依据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编制)作业编号:OTHERMAP-ZY-02版本号: 1.0受控状态:受控号:编写:审核:批准:2007年4月18日发布 2007年5月1日实施1总则1.1内容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2 调查单元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
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3 地籍编号1.3.1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1.3.2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1.3.3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3.4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
1.4地籍勘丈方法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5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
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
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2土地分类2.1分类依据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主要依据。
2.2分类体系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城镇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
3初始地籍调查3.1准备3.1.1制定计划地籍调查前必须制定周密计划,包括调查的范围、方法、经费、时间、步骤、人员、组织等。
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操作手册范本
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1、主要容1.1术语与定义1、宗地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2. 宗地代码宗地代码是指按一定的规则赋予宗地的唯一和可识别的标识码。
3. 街坊街坊是指城市中由街道包围的建筑用地基本结构单元。
4. 地籍区地籍区是指在县级行政辖区,以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
5. 地籍子区地籍子区是指在地籍区,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
1.2目标和容1.2.1工作目标通过部署和安排,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宗地新代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积极稳妥推进原有宗地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转换。
1.2.2工作容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转换宗地统一代码、启用宗地统一代码、完成代码并轨。
1.3基本原则1.3.1适用性原则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要适用于地籍管理及其他国土行政管理工作,着眼于建立以宗地统一代码为核心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模式。
1.3.2结合现状和未来发展原则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图件资料,使划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不仅基于现状,而且充分考虑未来城乡发展需要。
1.3.3稳定性优先原则所划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应相对稳定,因此尽可能选择相对稳定的线性地物作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界线,如道路、河流、街巷等自然分界线,优先保证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稳定性。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尽量保持稳定,除县级行政区域调整外,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
1.3.4保持宗地完整性原则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应最大限度地保证宗地的完整性,对于线状分布的宗地(如高速公路、铁路等)应尽可能保持这些宗地的完整,尽量减少同一权利主体因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造成人为分割的状况。
1.3.5适度规模原则根据《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中代码格式和地籍变更规则,划分的地籍子区应保持适度大小,特别要注意一个地籍子区不要划分过大,地籍子区宗地数量不要过多,便于今后地籍管理工作。
地籍调查规程手打(参考模板)
4总则4. 1调查内容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a)土地权属调查。
主要包括调查土地权属状况和界址,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见附录 A),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见附录B)或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见附录C)等。
b)地籍测量。
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等。
4.2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a)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区。
b)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子区。
c)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
4.3调查单元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a)在地籍子区内,划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划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b)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集体共同所有的地块,且土地所有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有宗。
c)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块,且土地使用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用宗。
d)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地块可设为一宗地。
e)公用广场、停车场、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城市(镇、村)内部公用地、空闲地等可单独设立宗地。
4.8计量单位长度单位可采用米(m) ,厘米(cm)、毫米(mm)。
当长度单位采用米(m)时,长度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mu)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5. 1准备工作5.1.1组织准备a)地籍总调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工作计划,编制技术设计书,负责地籍总调查的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
b)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调查的范围、任务、方法、经费、时间、步骤、人员和组织等。
c)技术设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范围、技术路线和程序、技术要求和成果质量控制等。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批准:受控状态:受控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总则1.1内容地籍测绘的目的是获取和表述不动产的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等有关信息,为不动产产权管理、税收、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统计等多种用途提供定位系统和基础资料。
地籍测绘的内容包括地籍建立或地籍修测中的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调查、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等。
地籍测绘成果包括:地籍数据集,地籍簿册和地籍图。
1.2 技术依据1、《地籍测绘规范》CH/T 5002-94;2、《地籍图图式》 CH/T 5003-94;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8969-2010;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2地籍测量精度要求2.1 界址点精度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土地价值、开发利用程度和规划的长远需要而定。
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间的问距误差不超过表1的规定;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下式计算结果。
2.2地籍图的精度地籍图的精度应优于相同比例尺地形图的精度。
地籍图坐标点的最大展点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其他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mm.相邻地物点之间的间中误差不超过图上士±0.4mm。
2.3坐标系统地籍测绘应采用国家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高斯正形投影;采用独立坐标系时均应和国家坐标系联测。
2.4地籍图的比例尺城镇地区地籍图的比例尺一般采用1: 1 00。
郊区地籍图的比例尺般采用1: 2 000,复杂地区或特殊需要地区地籍图的比例尺采用1: 500。
3平面控制测量3.1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3.2平面控制点平面控制点包括基本控制点和地籍控制点。
基本控制点包括一、二、三、四等控制点,地籍控制点包括一、二、三级控制点。
地籍调查数据管理软件用户手册范本
地籍调查数据管理软件用户手册省国土环境资源信息中心2010年4月地籍调查数据管理软件用户手册目录前言 (3)第一章、概述 (4)1.1系统简介: (4)1.2适用围 (4)1.3问题建议 (4)1.4安装要求: (5)第二章、软件安装 (6)2.1下载软件 (6)2.2.软件安装 (7)2.2.1安装ArcEngine Runtime 9.3 (7)2.2.2安装调查软件 (9)第三章、创建数据库 (12)3.1安装MO组件 (12)3.2管理员创建用户 (14)3.3创建数据库 (15)第四章、数据采集 (17)4.1建立户籍库 (17)4.2新增数据 (18)4.3 关联宗地图 (24)第五章、数据管理 (27)5.1 重排档案编号 (27)5.2 导入数据库 (28)5.3 删除 (29)5.4 复制记录 (29)5.5查询 (30)5.6导出数据 (30)第六章、扫描件管理 (31)6.1扫描件上传 (31)6.2扫描件分类 (34)6.3扫描件分割 (36)6.4扫描件打包 (37)前言2009年年初,省政府颁布“《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琼府 [2009]第5号”后,省各市县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积极统筹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根据省农村人口多、宅基地情况复杂、农村土地发证率小、宅基地调查工作难以开展的特点,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特委托省国土环境资源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开发了权属调查信息专业采集工具“地籍调查数据管理软件”,该软件成果符合《省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数据库标准》,与《省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管理系统》相衔接,简化了数据录入操作,规了数据格式,为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
第一章、概述1.1系统简介:地籍调查数据管理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省国土环境资源信息中心自主研发、为满足农村宅基地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信息录入及管理的数据管理软件。
地籍调查规程手打
4总则4. 1调查内容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a)土地权属调查。
主要包括调查土地权属状况和界址,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见附录A),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见附录B)或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见附录C)等。
b)地籍测量。
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等。
4.2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a)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区。
b)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子区。
c)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
4.3调查单元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a)在地籍子区内,划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划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宅基地使用权宗地。
b)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集体共同所有的地块,且土地所有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有宗。
c)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块,且土地使用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用宗。
d)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地块可设为一宗地。
e)公用广场、停车场、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城市(镇、村)内部公用地、空闲地等可单独设立宗地。
4.8计量单位长度单位可采用米(m) ,厘米(cm)、毫米(mm)。
当长度单位采用米(m)时,长度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mu)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5. 1准备工作a)地籍总调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工作计划,编制技术设计书,负责地籍总调查的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
b)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调查的范围、任务、方法、经费、时间、步骤、人员和组织等。
c)技术设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范围、技术路线和程序、技术要求和成果质量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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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1、主要容1.1术语与定义1、宗地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2. 宗地代码宗地代码是指按一定的规则赋予宗地的唯一和可识别的标识码。
3. 街坊街坊是指城市中由街道包围的建筑用地基本结构单元。
4. 地籍区地籍区是指在县级行政辖区,以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社区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
5. 地籍子区地籍子区是指在地籍区,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稳定区域。
1.2目标和容1.2.1工作目标通过部署和安排,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宗地新代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积极稳妥推进原有宗地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转换。
1.2.2工作容划分地籍区和地籍子区、转换宗地统一代码、启用宗地统一代码、完成代码并轨。
1.3基本原则1.3.1适用性原则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要适用于地籍管理及其他国土行政管理工作,着眼于建立以宗地统一代码为核心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模式。
1.3.2结合现状和未来发展原则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图件资料,使划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不仅基于现状,而且充分考虑未来城乡发展需要。
1.3.3稳定性优先原则所划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应相对稳定,因此尽可能选择相对稳定的线性地物作为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界线,如道路、河流、街巷等自然分界线,优先保证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稳定性。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尽量保持稳定,除县级行政区域调整外,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
1.3.4保持宗地完整性原则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应最大限度地保证宗地的完整性,对于线状分布的宗地(如高速公路、铁路等)应尽可能保持这些宗地的完整,尽量减少同一权利主体因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造成人为分割的状况。
1.3.5适度规模原则根据《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中代码格式和地籍变更规则,划分的地籍子区应保持适度大小,特别要注意一个地籍子区不要划分过大,地籍子区宗地数量不要过多,便于今后地籍管理工作。
由于城市和集镇所在地都是宗地密集地区,因此应特别注意城市和集镇所在地籍子区的划分,在保持地籍子区稳定的前提下,控制地籍子区的宗地数量在一个合理围。
1.3.6尽量保持原城镇地籍数据库中街道和街坊的完整性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现有城镇地籍成果的修改,便于建立原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中地籍号与新编制的宗地代码的对应关系,利于地籍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宗地代码的平稳过渡,宜尽量保持原城镇地籍数据库中街道和街坊的完整性,保持街道和街坊完整地位于新划定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1.3.7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行政村为基础在确保地籍区稳定性原则下,宜保持一个街道和一个乡(镇)完整地位于一个地籍区。
以行政村为基础,在保持划定的地籍子区稳定性原则下,宜保持一个行政村完整地位于一个地籍子区。
1.3.8全覆盖原则划定的地籍区要全覆盖整个县级行政辖区,地籍子区完整地覆盖地籍区,保证无缝、不重、不漏。
1.4工作流程1.5基础图件准备1.5.1收集基础图件1.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图件成果。
1)市(区)、县级行政区划界线图;2)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图;3)国有农场界限图;4)村委会、居委会、街坊行政区划界线图;5)地类图斑图;6)线状地物图。
2.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的图件成果(1:500比例尺)。
1)城镇地籍调查街道街坊划分图;2)城镇地籍调查宗地权属界线图;3)城镇地籍调查地类图。
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图件成果:农村土地权属界线图。
4.经济开发区等具有相对独立行政管辖功能区域界线图。
5.省地形图。
6.铁路、高速公路等近期规划的明显线性地物资料。
7.有关乡(镇)、行政村、街道、国有农场等行政界线勘测及调整成果。
1.5.2基础图件整理1.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的工作底图原则上采用1980坐标系,将基础底图数据统一转换为1980坐标系数据。
2.行政区界线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时3.形成的成果为基础,结合调整情况及勘测成果确定。
4.相关界线的选取首先采用高精度成果。
5.线状地物的来源应从以下数据中提取:1)地类图斑中提取公路用地、沟渠、河流、列入水库目录的水库等;2)省地形图中提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级公道、县级公路、城区主干道、乡(镇)级道路、主要村级道路、河流、水库等;3)各项规划中提取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近期规划的明显线性地物;4)乡(镇)、行政村调整及行政界线勘测成果。
1.5.3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1.5.3.1地籍区划分要求地籍区在县级行政辖区,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主干道路、河沟等明显线性地物进行划分。
地籍区界线仅作为土地登记的工作界线,不作为划分行政区以及权属界线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应统一划分地籍区。
地籍区划分原则上应保留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的完整性,乡(镇)界线原则上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乡(镇)界线为准。
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界线有误的,以实际乡(镇)界线为准。
地籍区可结合最新的地形图、影像图、结合道路、河流等明显的线状地物、已发证宗地等进行适当调整。
1.5.3.2地籍区划分办法地籍区划分具体办法和步骤如下:第一步:在ARCMAP中将年度土地利用数据库中提取乡(镇)界线、从城镇地籍数据库中提取街道界线,加载最新年度遥感监测DOM。
第二步:检查街道界线与乡(镇)界线关系,是否所表示的围有重叠。
如果围重叠,以街道界线作为初步划定的地籍区界线,删除重叠区域的乡(镇)界线,保持街道完整地位于新划定的地籍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现有城镇地籍成果资料修改工作,便于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中地籍号与新编制的宗地代码的对应关系,利于地籍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现宗地代码的平稳过渡。
第三步:在县级行政辖区,提取经过检查(调整)的乡(镇)、街道所在区域围界线,初步确定为地籍区的围。
第四步:根据地形地貌及规划资料,分析初步确定的边界的稳定性,其分析重点:a)所确定的界线在可预见的时间里是否会被改变。
b)所确定的界线位置在可预见的时间里是否存在地形地貌发生重要改变的可能。
c)所确定的界线是否跨越同一宗地。
d)所确定的界线是否存在锯齿状分割同一权属单位土地。
e)所确定的界线是否能够保证线状地物的相对完整。
第五步:根据逐条界线的分析情况,结合地形地貌及规划资料,基于地籍区界线相对稳定性原则,调整地籍区界线或重新划定地籍区。
第六步:推算、预测划定的各地籍区围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土地使用权宗地的数量及其分布状况,如确定宗地的稀疏区、稠密区、面积等。
对划定的地籍区围过大、预测的宗地数量过多或过少的,则调整地籍区界线,使划定的地籍区大小适中,便于管理。
如此反复进行第四、第五、第六步。
1.5.3.3地籍区划分注意事项1.在县(市、区)行政辖区,划分地籍区应无缝衔接、不重、不漏。
2.结合典型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区,应遵循稳定优先的原则。
3.地籍区划分后,地籍区的数量和地籍区的界线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行政区界线变化而调整。
1.5.3.4地籍子区划分要求地籍区,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为若干个地籍子区。
如果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的面积围过大或者行政村、居委会的宗地数量过多,不方便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则可以结合社区、村小组界线将一个居委会、行政村划分为多个地籍子区。
城镇建成区,原则上沿用原街坊界线。
如因跨越镇(办)界线,或原街坊围过大或过小的,可依据地籍区界线、参照居委会管辖围、社区围、道路、沟渠等线状地物为界,重新进行调整划分。
建成区外,农村区域的地籍子区划分原则上以行政村界线为基础,尽量保持集体经济组织权属围的完整性。
1.5.3.5地籍子区划分办法地籍子区划分具体办法和步骤如下:第一步:在ARCMAP中将年度土地利用数据库中提取行政村界线、从城镇地籍数据库中提取街坊界线、初步划定的地籍区界线,加载最新年度遥感监测DOM。
第二步:检查街坊界线与行政村界线关系、是否所表示的围有重叠。
如果围重叠,以街坊界线作为初步划定的地籍子区界线,删除重叠区域的行政村界线,保持一个地籍街坊完整地位于新划定的一个地籍子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现有城镇地籍成果的修改,便于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中地籍号与新编制的宗地代码的对应关系,利于地籍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现宗地代码的平稳过渡。
第三步:在一个地籍区,以行政村、街坊所在区域初步确定为地籍子区的围。
第四步:根据地形地貌及规划资料,分析初步确定的边界的稳定性,其分析重点:a)所确定的界线在可预见的时间里是否会被改变。
b)所确定的界线位置在可预见的时间里是否存在地形地貌发生重要改变的可能。
c)所确定的界线是否跨越同一宗地。
d)所确定的界线是否存在锯齿状分割同一权属单位土地。
e)所确定的界线是否能够保证线状地物的相对完整。
第五步:根据逐条界线的分析情况,结合地形地貌及规划资料,基于地籍子区界线相对稳定性原则,调整地籍子区界线或重新划定地籍子区。
第六步:预测划定的各地籍子区围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土地使用权宗地的数量及其分布状况围,如确定宗地的稀疏区、稠密区、面积等。
对划定的地籍子区围过大、预测的宗地数量过多或过少的,则调整地籍子区界线,使划定的地籍子区大小适中,便于管理。
地籍区划定时对宗地数量和分布等的推算和预测可以相对粗略,地籍子区由于受宗地代码格式规则的约束,其测算应更为精细。
特别是对于围较大的地籍子区的测算,应采用不同的测算模型进行极限值的上限测算,以不超过三分之一限值为最大控制围。
第七步:主要线状地物(如铁路、高速公路、河流等)宗地的预划。
在划分好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对主要线状地物预划分宗地,检查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合理性,避免同一线状分布的权属单位使用(所有)的土地由于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而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形成宗地数过多。
如此反复进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步。
1.5.3.6地籍子区划分注意事项1、在地籍区,划分的地籍子区应无缝衔接、不重、不漏,划分时要测算地籍子区宗地数量,不能超标。
2、地籍子区划分时在保持稳定原则下,可不打破行政村和街坊界线,把握尽量包容和少细分的原则。
3、在城区围,如果行政村和街坊界限不明确的,应直接依据城区围的典型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子区。
4、在城区围,如果第二次土地调查时开展的城镇地籍调查已经完成大比例尺地籍街坊的划分,在检查街坊划分合理后,应将地籍街坊直接转为地籍子区。
5、在城郊结合部,如果存在管辖界线或者明显线性地物,将行政村分割为城区围和农村围的,应依据管辖界线或者明显线性地物将行政村划分为多个地籍子区,以区分城区围和农村围。
6、与线性地物结合时,在某一比例尺的底图上,如果底图上(1:1万或1:500)是单线地物,则与其重合,如果底图上依附双线地物,则选择地籍子区界线依附于双线地物稳定的一侧,以保持线性地物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