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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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范本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范本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行政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学校名誉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行政公章是学校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开展行政活动的专用印章。

第三条学校行政公章应当统一制作,具备合法、规范、安全、防伪等特点,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限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部分岗位。

第五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学校行政公章。

第六条学校行政公章的制作、使用和保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七条学校行政公章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保管。

第二章制作和管理第八条学校行政公章的制作应当委托正规印章制作单位进行,制作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和工艺技术。

第九条学校行政公章的样式由学校行政部门提出并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条学校行政公章应当包括学校名称、公章文字和标志等基本要素,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一条学校行政公章的印模、刻制材质、制作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和方式应当由学校行政部门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和控制。

第十二条学校行政公章的备案管理应当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备案内容包括印模、制作单位信息、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权限分级管理,由学校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范围进行授权。

第三章使用和保管第十四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授权范围进行,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行政程序和规范,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应当在正式文件、证件、证明等必要场合进行,不能滥用或不当使用。

第十七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当认真核对公章的真伪和规格是否匹配,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保管人应当具备责任心和保密意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学校行政公章应当存放在固定的保管箱中,保管箱应当具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学校公章的使用,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形象,保证公章的安全和有效性。

所有学校内部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公章的使用原则1. 公章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严禁滥用公章权力。

2. 公章使用必须符合学校工作需要,确保合法、准确地表达意思。

3. 公章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公章的使用范围1. 公章主要用于学校行政事务、合同签署、证明文件等工作中。

2. 公章不得用于与学校无关的个人事务,不得私自借用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3. 公章使用必须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不能随意盖章、乱用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和使用权限1. 学校公章由专门负责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带离学校,确保公章的安全性。

2. 具体单位的公章使用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授权,明确责任人和使用范围。

3. 公章使用时必须经过授权人的书面批准,并在相应的档案中予以记录。

五、公章使用的程序和要求1. 公章使用前,必须明确公章使用的事由和目的,确保合法有效。

2. 公章使用时必须明确签章人身份,核对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 公章使用必须将盖章位置和日期清晰书写,并确保字迹清晰可辨。

4. 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将公章归还给专门负责人,并填好使用情况登记表。

六、公章的报废和更换1. 公章损坏、丢失或被盗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更换。

2. 公章报废时,必须进行严格的销毁程序,防止被他人盗用或滥用。

3. 公章更换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公章的违规使用和处罚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管理规定擅自使用公章,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2. 对于滥用公章权力、私自印制、重复盖章等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于公章被他人盗用、冒用等情况,学校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公章管理使用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公章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公章指由学校依法设立并由有权机关正式批准制作和使用的印章。

第三条学校公章的制作、使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公章的制作、使用及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使用规范、安全可靠。

第五条学校公章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原则,并落实责任到人。

第六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遵循真实、合法、有效原则。

第二章学校公章的制作和使用第七条学校公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

第八条学校公章由学校负责制作,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公章应当具有独立的刻制式样和刻制花纹。

第十条学校公章有专用印章和一般印章之分,除法律、法规和机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均为一般印章。

第十一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符合学校的工作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学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学校合同、协议的签订、变更和解除;(二)学校文件、证明的签发;(三)学校内外文书的公章使用;(四)学校财务票据、凭证的盖章;(五)学校日常便函、通知、通报等的盖章。

第三章学校公章的保管和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是其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学校制定的管理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对学校公章的使用、保管、管理情况负责。

第十五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应将学校公章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用。

第十六条学校公章应当存放在专用印章箱中,并妥善保管,防止损坏。

第十七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不得将学校公章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八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离岗或离职时,应立即上交学校公章,并将交接情况书面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学校公章的使用监督第十九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不得违反规定或滥用职权。

第二十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和盖章程序,未经审批和盖章程序的文书不得使用学校公章。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章的使用,保障学校公章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学校公章的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公章是学校的法定印鉴,仅限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依法使用。

第三条:公章使用人员应该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使用、监督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信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公章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保管,严格控制公章的数量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依法规范,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学校公章的制作、使用、保管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公章的种类和制作第八条:学校公章分为公共章和私章两种。

公共章主要用于学校行政管理、学籍办理、法律事务和金融交易等方面,严禁私自改动、篡改或擅自制作。

私章主要用于学校领导的日常办公,不得用于公共事务。

第九条:学校公章制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印章的清晰、真实、准确。

第十条:学校公章的制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印章制作单位完成,不得委托个人或其他单位制作。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和保管第十一条:学校公章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员使用,非法使用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风险。

第十二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在使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转借、转让或丢失。

第十四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根据具体事项和需要,确保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在规定的场合和范围内使用,严禁擅自改动、篡改或滥用公章。

第十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公章使用的记录和档案,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七条:学校公章的保管必须严格按照保密和安全的原则进行,不得私藏、私放或与他人共用。

第十八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并报告公章的使用情况和存放情况。

第四章:公章的丢失和滥用处罚第十九条:学校公章的丢失或遗失必须立即向学校财务部门报告,并登报公告,同时报案。

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印章的使用,确保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象征,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伪造、变造或销毁。

第二章印章的保管第四条学校印章由校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专人负责保管,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

第五条印章应放置在安全、隐秘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确保印章安全。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二)不得私自复制、翻印印章;(三)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四)不得擅自修改印章的印文、印色、印材等。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七条印章使用需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印章使用范围包括:(一)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二)学校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三)学校对外宣传、招生、捐赠、奖励等活动;(四)学校对外交往、接待、会务、展览等事宜。

第九条印章使用需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印章前,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二)使用印章时,需由印章保管人员监印,确保印章使用正确;(三)使用印章后,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和印章样本交印章保管人员存档;(四)严禁在空白文件、凭证上使用印章;(五)严禁将印章用于与学校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印章的销毁第十条印章因损坏、遗失、报废等原因需要销毁时,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销毁印章前,需进行以下程序:(一)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说明销毁原因;(二)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印章销毁申请表》和印章样本交校办备案;(三)校办组织专人监督销毁印章,确保印章被彻底销毁。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伪造、变造或销毁印章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人员未履行保管职责,导致印章遗失、损坏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学校行政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依法、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和使用第四条学校内使用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校长)名章、副校长名章、校监会章、财务章两个印章。

第五条学校印章仅限于用于学校经营与管理相关的事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应依法办理公章刻制手续,同时记载印章的开封记录,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七条学校印章使用人应将印章及时归还,如遗失或者损坏,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学校印章的使用权限由学校校长或授权的副校长管理,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学校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权限第九条学校印章的保管由印章保管人负责,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学校印章保管人有权对印章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印章的密闭性。

第十一条学校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刻制工具,防止被他人盗用。

第十二条学校印章保管人有义务将印章使用记录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第十三条学校印章的使用权限如下:1. 校长有权使用公章、名章;2. 副校长有权使用公章、名章;3. 校监会主任有权使用校监会章;4. 财务主管有权使用财务章。

第四章印章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学校印章管理流程分为三个环节:印章保管、印章使用、印章使用记录。

第十五条印章保管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1. 学校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存放在密闭的保险柜中,确保安全。

2. 印章保管人应每天检查一次印章的完好情况。

3. 如发现印章有变形、损坏或发生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4. 学校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或私自携带外出。

第十六条印章使用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1. 印章使用人应在使用印章前核实身份和使用权限。

2. 无法确认身份或使用权限的人员不得使用印章。

3. 即将使用印章的人员应将印章交给保管人确认完整性。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4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4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学校的形象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各级行政机关、学院、部门、办事处等单位的印章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重要财产,属于行政行为的工具,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规范使用。

第二章印章的类别和用途第四条学校印章分为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法人章、项目专用章等。

第五条公章是学校的重要法定代表印章,仅限于在法定情况下使用。

第六条其他种类的印章均由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第七条学校印章的管理属于全校范围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

第八条学校印章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包括印章的保存、使用、监督和统计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印章应当由专业单位制作,制作完成后,应将制作单位、编号、用途、发放日期等内容登记并保存备案。

第十条学校印章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印章的种类、用途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印章应当妥善保存,保证其清晰、完好、不被人为损坏或盗窃。

第十二条单位领导在任命负责印章管理的成员时,要告知其保管印章的重要性,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第十三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能超越权限使用,不能用于违法、违纪的活动。

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使用。

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专用章、法人章、项目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授权。

第十六条小规模印章的使用必须经过制定的程序,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并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使用学校印章必须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并经过合法手续,不得冒用他人印章。

第十八条使用学校印章应当保持印章清晰,不得有涂改或模糊的情况。

第十九条发现印章被损坏或丢失时,必须立即向专门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补办手续。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4篇)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4篇)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行政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学校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级行政部门和其他有行使公章权力的单位及个人的公章管理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公章,是指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和其他有行使公章权力的单位持有并用于具有行政效力的文书、公文的盖章工作的印章。

第四条凡在学校行政活动中需要盖行政公章的文书,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盖章,并由盖章人向领导履行报告程序。

未经规定程序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盖章。

第五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应当遵循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不能违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校行政公章由学校设立本级印章管理机构代为管理,履行公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行政公章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印章管理岗位,负责公章的管理、使用和保管等工作。

第二章公章的刻制和保管第八条学校行政公章的刻制应当按照公章设计和标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由学校选定的专业机构进行刻制,并定期检验和维修。

第九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保管必须设置专门的保管设施,确保公章的安全可靠。

公章保管设施由印章管理岗位统一负责,对公章的安全问题负总责。

第十条学校行政公章必须由指定人员妥善保管,对丢失、损坏和错误使用公章的,要及时报告印章管理机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追查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行政公章的刷油使用频率一般为每日一次,印章管理岗位要定期巡查,确保公章的清洁、完好。

对于使用寿命已过、造成印章印文不清晰或损坏的公章,应及时更换。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应当确保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要求,并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由各级行政部门确定,严禁擅自超越权限和滥用公章。

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必须有书面文件作为依据,并由具有使用权限的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

公章使用时必须标明使用时间、地点和用途。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8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8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8篇)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

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公章刻制第四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

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公章管理第六条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

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校级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九条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校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公章的使用,维护学校公章的安全和权益,保证公章的规范、合法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公章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学校内部事务和与外部单位的合作事务。

第二条学校内部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人事、财务、学生信息管理等事务。

第三条学校与外部单位的合作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作协议、办理法律手续、申请证照等事务。

第三章公章使用权限第一条学校公章的使用权限分为主章使用权限和副章使用权限。

第二条学校主章的使用权限包括校长、副校长、秘书长。

第三条学校副章的使用权限包括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

第四条学校公章的使用权限通过书面授权形式授予,授权表明使用范围、用途和期限。

第四章公章使用流程第一条公章使用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禁违规使用、乱用公章。

第二条公章使用流程一般为申请、审批、领取、归还。

第三条公章使用申请应按指定格式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使用理由和依据。

第四条公章使用审批应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批准,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第五条公章领取应由公章使用权限人员亲自领取,领取人员应对公章的安全负责。

第六条公章归还应在使用事宜结束后及时归还,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章公章保管与安全第一条公章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保管人应具备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二条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严禁私自带离。

第三条公章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公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四条公章保管人应将使用权限的变更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保证公章的合法使用。

第六章公章丧失、损坏和滥用的处理第一条公章丧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二条公章损坏或不能使用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并进行修复或重新制作。

第三条公章滥用或超越权限使用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七章公章法律责任第一条非使用权限人员擅自使用公章的,学校主管部门应严肃追责,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本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本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印章的管理,规范学校印章的使用,保证学校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校印章的管理第二条学校印章是学校的重要资产,所有学校的印章必须统一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条学校印章包括校名章、法定章、校级章等各种类型,不同印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不同,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第四条学校印章必须制作精良,图案清晰,不得有毛糙、模糊、变形等情况,以保证印章印刷的合格度。

第五条学校印章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存放,存放地点必须安全,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

第六条学校印章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学校印章台账,详细记录印章的编号、名称、制作单位、制作日期、存放位置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对印章进行清点核对,确保印章的数量与台账上的记录一致。

第九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权限,确保印章的使用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建立高效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印章的使用事项经过严格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印章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印章使用记录,详细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事项、使用人员等。

第十二章学校印章的使用第十二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必须使用指定的印章,不得私自制作、买卖、使用境内外的非法印章。

(二)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超出权限擅自使用印章。

(三)必须确认使用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用印违法、违规,损害学校利益。

(四)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使用印章,不得私自更改印章上的内容。

(五)必须妥善保管好印章,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

第十三条学校印章的使用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详细描述使用事项的内容、理由、时间等,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印章管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申请人的身份和使用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模版(三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模版(三篇)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与合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印章是学校法定代表机构对外事务活动中的正式文件、证书、奖状等用以确认学校意志,调动各方共同努力的重要宣传工具和正式标志。

第三条学校印章应当采取阳文固定形式,具有法律效力和章法规范,凡涉及与外界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等,必须经过学校法定代表机构的审批和授权方可使用。

第四条学校印章管理工作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全权负责,学院、部门、各单位负责学校印章的安全保管和合法使用。

第五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原则是:审慎使用、必要使用。

妥善保管、严格限定,切实防止印章被盗用、私用、挪用。

第二章印章的分类和使用权限第六条学校印章分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第七条公章是学校最高执行机关对外合作、与外界单位有关合同、协议及大额财务收支交易的专用章。

第八条法人章是学校法人资格单位使用的章,具有法人资格和规范意义。

第九条财务章是学校可内部使用的章。

财务章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只可由财务部门的授权人员使用。

第十条合同章是学校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盖章的章。

合同章一律由学校院系或部门内部公开使用,不得私自发放和挪用。

第十一条各学院、部门等单位应当完善印章使用的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各级印章的使用职责和权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印章的使用性质和权限。

第三章印章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单位的印章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

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守秘密的原则,保管印章的专用储物柜要保持锁匙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应分别存放在专用的印章保管柜内,严禁私自带离其专用存放地。

第十四条学校印章无论是保存还是使用,都要经过审批并标明使用单位名称、日期和文件用途。

第十五条学校印章应使用特定中国墨书写。

印稿必须与印章相配,内外字体应保持一致,切勿擅自更改。

第十六条学校印章的使用应是手动操作,不得借助任何设备进行印刷或复印,避免印章被冒用。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模版(二篇)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模版(二篇)

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学校的财产安全和有效运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规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印章是学校作为法人的标志和重要财产之一,是学校的重要财物,使用和保管需加强管理。

第三条全体学校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学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印章的种类和用途第四条学校设有公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财务章、盖章备案章等印章。

第五条公章是学校法人身份的象征,校长担任公章的保管人。

第六条法人章是学校法人身份的象征,校长担任法人章的保管人。

第七条发票章由校长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

第八条合同章由校长或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保管。

第九条财务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

第十条盖章备案章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第三章学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权限第十一条学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权限分为主要保管人和次要保管人。

主要保管人包括校长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次要保管人为各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各部门主要保管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认真保管学校印章,定期盘点并填写保管清单,做到严密可查。

(二)不得私自将学校印章交于他人使用。

(三)在临时离开单位期间,应将印章妥善保管,避免被盗或不慎遗失。

(四)不得私自私用学校印章或将印章外借他人。

第十三条学校印章的次要保管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严格按照主要保管人的指示使用学校印章,不得擅自使用。

(二)及时将学校印章交还主要保管人保管。

(三)不得私自私用学校印章或将印章外借他人。

第十四条学校印章只能用于学校事务,并且只能由主要保管人或经主要保管人授权的次要保管人使用。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伪造学校印章,不得私自篡改学校印章。

第十六条学校印章应做到封存、保密和安全,避免被盗或丢失。

第四章盖章程序和审批要求第十七条各部门在使用学校印章前,必须先按照相关规定报请主要保管人审批,并提供合法合规的依据文件,如合同、发票等。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厉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严格遵守本规定。

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便将公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借用,要经校长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2、掌管公章的人员要增加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3、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公函、上报材料、请示报告等应经校长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4、以学校名义签订的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必需经校长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盖章。

5、对内发放的各种证件(如同学证、工作证等)需盖学校公章的,必需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盖章。

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需盖学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

6、同学需要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明、离校手续等有关证明时,应经相关科室审核、出具证明并经校长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盖章。

7、老师需学校出具收入证明、办理公积金贷款等,须经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科室审核并出具证明,经校长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盖章。

8、老师需办理工作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出国出境证明手续及职称评定需学校供应相关证明的,须经办公室审核并报经校长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盖章;老师需办理计生证明,必需经学校计生管理人员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盖章。

9、因公出差、外出联系、培训进修、工作调动等需开具行政介绍信,必需持有关材料证明经校长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出具介绍信,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

10、总务、财务月报表、年终各类决算及统计报表、上级布置的各种报表及调查表格、各类报账凭证、支票、上报各级部门的相关资料(税收、医保、失业)等须经校长审核、批示后由办公室统一盖章。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学校公章的安全和效力,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各个部门、中心、学院(系)、研究院、附属机构以及学校属地管理单位使用学校的公章。

第三条学校公章属于学校的财产,是学校向外界证明和保障法律行为真实性的重要工具。

所有使用学校公章的单位和个人都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学校公章的主体是学校行政管理机关,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公章的种类和专用章第五条学校公章包括校名章、印鉴章、法人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第六条学校公章的样式、规格、制作和保存,由学校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规定,并报学校有关机构备案。

第七条学校公章制作过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公章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学校的各个部门、中心、学院(系)、研究院、附属机构以及学校属地管理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刻制或订购专门用途的章。

第三章学校公章的使用和保管第九条学校公章只能用于校内事务和法律行为,不得用于与学校无关的事项,严禁私自转借、转让、出借或外借。

第十条使用学校公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使用时认真核对公章的真伪,一切伪造、假盖、乱用公章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十一条法人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只能由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特定授权人员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或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公章的丢失、损毁、被盗或被他人非法使用等情况,应立即向学校行政管理机关报告,由学校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公章的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严格禁止将公章存放在无关单位或个人的处所。

第十五条学校公章的押送、外带等情况,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四章学校公章的授权和备案第十六条学校行政管理机关对使用学校公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授权管理,明确权限范围,并及时更新、调整。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范文(3篇)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范文(3篇)

学校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章的管理,维护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划清公章使用的权限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章包括学校行政公章、校长签字章、方章。

第三条全体师生应当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公章的刻制第四条学校公章的刻制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后,由校办开具学校介绍信,派专人凭学校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刻制,并发文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第五条学校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对违反规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门或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学校内设行政机构需刻制部门印章的应向校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需刻制印章的部门凭学校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刻制。

印章刻好后须先送校办留印模备案,方可启用。

第三章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第七条公章使用的范围1、凡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行政公文和报表。

2、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聘书、通知、信件等。

3、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

第八条公章使用的程序1、凡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行政公文的用章,按《波宁二中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2、新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结业)证、学生证等各种证书和学生的成绩证明,均须由教务部门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派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后,加盖校章。

3、高校考生档案材料,由档案形成部门完成后,统一汇总教务部门审核,经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派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后,加盖校章和校长章。

4、学生的成绩单由班主任填写完毕后,交政教处和教务处分别审核,由政教、教务两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由班主任送校办盖校章和校长章。

5、以学校名义下发的荣誉证书,由相关部门填写完毕后,凭获奖文件或相关凭证,派专人送校办加盖校章。

6、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向校外有关部门呈送的各类报表和财务方面所有报表,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专人送校办办理用章。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例(2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例(2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例一、公章管理制度1、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

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篇1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

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

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篇2一、家长学校工作制度1、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

2、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4、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讲座2—3次。

5、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二、家长学校教学规章制度一、考勤制度: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_学校公章管理制度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_学校公章管理制度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_学校公章管理制度学校公章管理制度_学校公章管理制度范本学校的公章是学校权利的象征,因此,公章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篇1(一)管理规定1、学校公章由校办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均要通过管理人员;2、公章必须置于保险柜或牢固的柜、抽屉之内并加锁,以保证公章的绝对安全;3、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更不能借用;4、公章必须存放在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带章到现场监印;5、不得在空白函笺或空白表格上盖公章。

(二)使用规定和范围使用公章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根据管理权限由学校领导、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公章管理人员处用印。

公章使用必须要登记。

需领导审核的材料有:1、以学校名义上报、发送的文件、材料、各种报表、各种评审材料等;2、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等;3、由政教处、教务处、人事部门管理的各种证件的发放,如学生证、毕业证等证件;4、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奖状、外送的请柬等;5、科研项目、成果申请书等;6、因公事需要开具介绍信的;7、因个人私事需要学校出具证明的;8、其他重要的证明或材料。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篇2学院党委、行政的印章是学校授权代表学院党政机构的象征,学院党政印章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为加强印章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管理学院党政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

院党委印章由党政办分管党务的工作人员管理;院行政印章由党政办分管行政的工作人员管理。

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按审批签字程序使用。

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于他人管理或使用,一旦发生问题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二、印章的使用1、院属各单位和教职工需开据对外的证明信件或介绍信,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加盖学院印章。

2、学生需开据对外的证明信件或介绍信,需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的年级主任签名后方可加盖学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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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某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82某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the use of the official seal of a schoo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

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公章刻制
第四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

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公章管理
第六条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

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校级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
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九条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校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

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校办公室发文公示。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公章使用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

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以学校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必须填写《发文稿纸》,各类证明材料则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备案,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明示并注明备案科室。

第十三条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必须经校长或主管校长批准,方可盖章。

各部门的一般性合同,须经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十四条对内、对外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五条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需盖学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

每次盖章须凭列有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校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学生如需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明等有关证明时,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盖章。

教师需学校出具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时,应经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后,方可盖章。

除此之外的其它证明、申请等均由各部门出具证明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第十七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八条使用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部门公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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