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痨药物不良反映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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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痨药物不良反映的处理
抗痨药物不良反映的处理值的你学习.
结核病在明确诊断后就需要给予合理的治疗。目前,结核病超过95%的治疗都是由内科进行的,既使使用外科手段治疗后也要进行合理的内科治疗:化疗。
化疗就是用抗结核药物进行治疗,应当遵守化疗的原则:早期、联合、全程、规律、适量。是药物就有可能有毒副作用,治疗的目的是取其利避其害,发挥它们的治疗作用,避免它们的毒副作用。
药物的毒副反应概括起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1:系统的不良反应:消化系统;肝脏;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循环系统;皮肤系统。2: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皮炎、发热、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过敏性休克等。3:致畸。4:致癌。5:耐药性、依赖性。
药物的毒副作用依其程度不同我们临床医生把它人为的分成轻、中、重三级,因为是人为的分级,并不是本质上、绝对的分级,因此它们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轻者对人体损害不大,处理起来也较简单,重者可以致残、致死,处理起来要复杂棘手得多。
药物的毒副反应多从轻度开始,药物的轻度不良反应只要处理及时、合理,对人体的损害多为一过性的、可以完全恢复的;当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就会向中、重度方向发展,特别是重度药物毒副反应后果是严重的。
因此,认识各种抗结核药的毒副反应就显得特别重要,及时、正确处理抗结核药的毒副反应也是我们结核科医生要掌握的临床知识之一。只有保证每个结核病人顺利完成抗结核治疗,才能达到治疗结核病的目的。下面就常用的抗结核药的毒副反应作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异烟肼(INH)
1:胃肠道反应:相对少见,临床表现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等,发生机制主要是对胃肠道粘膜产生的化学性刺激,人体多可适应,症状严重者可用胃粘膜保护剂,用胃肠动力药效果不明显;注意:腹痛明显的要考虑腹型过敏,严重者可引起过敏性休克;便秘可调整饮食多可缓解症状
2:肝损害:异烟肼在身体内代谢主要是乙酰化,其次是水解。快速乙酰化者多导致肝损害,下面详讲。
3:血液系统反应:慢乙酰化者易发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的反应。血液系统的反应有: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过敏性紫癜)、出、凝血时间异常等,严重者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血液系统反应在INH不太常见。
1):贫血者有相应的临床症状如头昏、眼花、失眠、多梦、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等,轻度者可观察,重度者要及时给予对症治疗:输全血或成分输血,并停药。
2):白细胞减少和缺乏症:主要是细胞毒性作用,破坏、损伤或抑制造血干细胞及早期分裂细胞。外周血白细胞计数<4.0×109/L称为白细胞减少症,可以边治疗边观察暂不停药,治疗常用
重组人粒系集落刺激因子(rhG-CSF)、碳酸锂及某些中药,粒细胞恢复到正常水平并不下降可以继续用药。外周粒细胞计数低于0.5×109/L时称为粒细胞缺乏症,此症病死率较高,应立即处理:成分输血、用G-CSF、严格消毒、控制预防感染、停药等。
3):血小板减少(过敏性紫癜):少见,分单纯型、腹型、关节型、肾型、混合型。紫癜的发生与接触药物有密切关系。处理:停药并不再接触,抗组胺药、改善血管通透性药、激素及对症治疗。程度严重者可考虑成分输血。
4):再障:罕见,表现为出血、感染、贫血等,外周血象三少,网织红少,骨髓象增生重度减低、造血减少;治疗纠正贫血、控制出血、控制感染、停药转专科治疗。
4:神经系统反应:1):周围神经炎,大剂量应用时发生率高,常规剂量不易发生。表现为对称的、呈手套状、袜套状分布,麻木、感觉减退、针刺、蚁走感等,处理较简单,应用维生素B6一般均有效。
2):视神经炎,较少,放在乙胺丁醇一起讲。
3):中枢神经反应,有欣快感、严重者可产生躁狂症、头痛、头昏、失眠多梦、诱发癫痫、精神病及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睡眠异常。处理以对症为主,对于有精神病史者、癫痫病史者要慎用,必要时停药。
5:过敏: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炎、发热、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1):药物性皮疹:多在再次接触药物时短期内发生,表现各种各样的疹子如麻疹、湿疹、玫瑰糠疹、猩红热样疹、荨麻疹等,
轻度的治疗较简单:停药、抗组胺药、激素、钙剂,瘙痒明显的可以外用激素,病情多在3-5
天缓解;
中度、重度者如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解萎缩型,皮疹多初起面颈部,迅速向躯干、四肢扩展,进行性加重,伴高热、肝脏损害,也可出现心肌受损,随之出现大片脱屑,毛发、指甲也可脱落;大疱性表皮松解萎缩型表皮像腐肉样松弛和松解、有粘膜的地方也可出现如食管、呼吸道、外生殖器。病死率较高,治疗相当困难。
立即停药、激素大剂量应用,早期持续应用,注意水、盐和营养平衡、适量补充胶体、维生素、能量、注意酸碱平衡、保护皮肤、口腔、防止继发感染、保护重要脏器如肝、心、造血系统,可以用抗组胺药、钙剂,注意:激素绝对不能过早停用、突然减量,一般病程约3-4周。
2):药物热:诊断靠临床判断:1与原有疾病热型有变化,2排除新发疾病导致的发热,3停药后发热停止,再用药又发热,4伴有药疹或查血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5病人有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处理:停药,对症治疗,可以应用激素。早期处理得当多无严重后遗症,关键是要早期认识。
下面简介我们应用脱敏方法对异烟肼过敏患者再成功应用的经验。具体方法如下:用1ml注射
1)前庭功能失调:多见于KM、SM,表现为恶心、呕吐、眩晕,行走不稳、向前倾斜或左右摇晃甚至怕光、不能起床,早期停药多不留后遗症,停药不及时可造成永久性损害。
2)耳蜗神经损害多见于KM、AMK、SM,表现为耳鸣多为高音调如电话机忙音、耳痛、耳堵塞感、异物感,继而出现听力下降,早期停药多可恢复听力,继续用药可产生永久性损害。禁用于孕妇及不会说话的儿童。
3)处理1)营养神经药,2)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增加血供药,如尼莫地平,丹参等, 3)钙剂(要静脉用药),4)增加补液量加速药物排泄, 5)酌情使用利尿剂增快药物排泄,6)适当对症治疗如止吐、抗眩晕(盐酸氟桂利嗪)等。避免与强利尿剂、其它耳毒性药物合用。我们在结脑的早期(用脱水药物)不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停脱水药后再加。
2:肾毒性:主要损害近端肾曲管,出现蛋白尿、管型尿、血尿、尿量改变、氮质血症、肾功能减退、排钾增多等。肾毒性CPM>KM>AMK>SM,逐步发展,用药期间必须要定期查小便。我们规定的是7-10天复查一次。一旦出现蛋白尿、管型尿、血尿,必须停药。建议再避免接触同类药物。早期除停药外,一般不须做特殊处理,晚期要按慢性肾功衰处理。与头孢菌素类合用、右旋糖酐合用可使肾毒性增加。
3:神经肌肉阻滞:氨基糖苷类药物有类似箭毒阻滞乙酰胆碱和络合钙离子的作用,能抑制心肌、呼吸肌,表现为呼吸困难、心率下降,有濒死感,要马上用新斯的明+钙剂(静脉用药)对抗,必要时气管插管。以SM、KM较常见,其它也可发生。在重症肌无力、接受肌松剂者要禁用。
4:过敏:有药疹、发热、过敏性休克、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氨基糖苷类药物过敏性休克的发病机理和INH不同,属于迟发型(Ⅱ型)变态反应,发作时间多在30分钟左右或以后,抢救用药有区别,以钙剂为主加激素,缓解时间要慢,并发症可能要多,密切注意!
皮试结果不能完全相信,与临床发生过敏反应的符合率不一致,阴性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一旦有上述过敏反应发生,建议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以后避免接触该药。相互之间交叉过敏性尚未见报道。过敏性出血性紫癜,立即停药,大剂量维生素C治疗。
5:二重感染:少见,口服可引起肠道菌群失调、脂肪性腹泻。
6:其它少见反应:如血象变化、面部及四肢麻木、周围神经炎、肝酶增高等在有关内容讲,在此不再重复。
三:乙胺丁醇(EMB):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症状有恶心、呕吐、腹泻等,处理同INH。
2:年龄小于14岁禁用,有糖尿病者要在控制血糖后才能应用,老年人、肾功能受损者慎用,已有眼底病变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