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20年)为推动学校复合型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扩大学生就业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以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管理暂行办法》,法学院自2020秋季学期开始面向全校非法学专业招收辅修法学专业(学位)学生。
一、培养目标法学辅修专业旨在培养德法兼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制度,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劳动情怀、继续学习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复合性人才。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辅修法学第二专业(学位)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专业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学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一)掌握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二)基本掌握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学专业方向课程。
(三)了解法学其他学科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法学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能根据法学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五)在具备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具有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生辅修法学第二专业(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第二专业修读的专业核心课程需达到40学分,第二学位修读总学分为46学分,含毕业论文。
三、专业特色、专业课程介绍(一)专业特色法学辅修专业注重学科规范,立足法学教育的一般规律,保证学生法学学科知识体系完整;突出法治精神和劳动情怀的培育,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过程中融入对学生法治精神和劳动情怀的培养,多角度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劳动情怀。
(二)专业课程法理学(含法律职业伦理,64学时,4学分):法理学(含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学辅修专业必修课,是法学专业中最主要的理论法学。
法学030101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
法学(030101)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三、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主要课程法学导论、中国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专题辩论、模拟审判、毕业论文等。
六、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法学(030101)专业双专业培养计划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三、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法学专业大类:法学类专业名称:法学专业代码: 1812/1811 学制: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跨学科基础,能够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特别是水利等环境资源管理部门)、仲裁机构、法律服务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修读双学位及辅修本专业的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学专业相关主干课程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2.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3.撰写相关法律文书等写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法学四、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
五、实践教学法律纠纷案例讨论与模拟辩论、各门课程课外学时完成的案例分析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等。
六、授学位条件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最低学分要求:36学分。
其中:学科基础课程:16学分;专业主干课程:12学分;实践环节:8学分。
毕业论文环节单独进行,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与法学专业学生基本一致。
特别说明:(1)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未能完成第二学位要求的修读课程及学分,但取得了部分规定学分(大于或等于24学分),视为辅修该专业,可以获得颁发辅修结业证书。
(2)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未能完成第二学位要求的修读课程及学分,但已修读部分主干或个性化课程合格并取得学分,可以获得颁发课程修读证书。
七、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一)双学位(二)辅修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理论教学)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实践教学)法学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安排表工商管理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管理学专业大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名称: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0815/0816 学制: 3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一、培养目标培养既拥有良好的理工专业素养,同时又掌握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基本的分析和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适合于工商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科研单位从事技术管理、综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山东大学641法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
三、修业年限4年四、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五、毕业学分150学分 1.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等。
2.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实习、毕业论文。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完整和充满活力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
2.比较成熟的专业思维和实践能力;
3.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伦理修养;
4.全球意识、世界视野和国际竞争力。
法学
Law 030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有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的实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依靠山东大学深厚的文史底蕴和传统办学特色,法学院突出强调本科教学的核心地位,在教学中既注重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也重视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开发,把努力培养国内最优秀的法学本科生作为专业培养的根本目标。
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教育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工作。
二、基本要求
六、专业主干课程及主要实践教学环节1。
法学(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复合人才的需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条件下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法学双学位专业是在系统的主修专业知识基础上,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多学科综合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就业或者深造中发挥综合竞争力和提升综合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1、具有宽厚的综合基础知识,比较扎实地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熟悉我国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及其基本精神;了解相关的国际法律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规则。
2、在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具有基本的人文修养和法治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三、毕业要求毕业应修最低总学分为55学分。
其中学科基础课应20.5学分,专业课应修22.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应修12学分。
四、授予学位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第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原理、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六、特色课程民法学原理、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合同法(案例)、国际经济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七、主干学科法学(审核:杜勤) 法学(双学位)专业教学进程表。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2003年8月颁布,2007年4月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础上实施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是本科生在修读入学专业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毕业时取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和两个(或者相应)学位证书的培养模式。
双专业双学位基准学制为5年,修业年限可以延长至7年。
第三条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质量标准是,使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与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相同的培养规格。
二、修读范围和条件第四条我校各专业均可供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但外语专业除外。
第五条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修读第二专业以及选择何种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但每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第二专业。
第六条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应当在前三学期修满入学专业课堂教学额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平均绩点超过3.0,重修课在3门以下。
第七条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应当在第四学期期中或第五学期期中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修读申请。
各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修读条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统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三、培养方案第八条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包含第一专业培养方案和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第二专业适用当年入学的相同专业学生适用的培养方案。
第九条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者,应取得所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课堂教学和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学分,免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通识课课堂教学学分、任选学分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军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公益劳动、学年论文。
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第一专业已经修读并取得学分的,修读第二专业时可以免修。
第十条第二专业的专业实习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在第四学年暑期实施。
专业实习时间一般为6周。
第二专业的毕业论文应在修完第二专业所有课程和专业实习之后进行。
4法学(双学位)培养方案(4.8)
法学(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中文版)(专业代码:030101K)一、专业简介法学专业早期为创建于1995年的法律系,2004年6月改系建院后,成为法学院下设的三个专业之一。
法学专业为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共有专任教师31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讲师10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1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山东省高端智库人才”入库专家1人,“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
法学专业现有精品、双语等示范课程17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拥有1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入选中国法学会首批“法治评估研究方阵”。
设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两个实验室和14个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验和实习机会。
学生每年在贸仲杯、Jessup、ICC等国际性法学模拟法庭赛事中屡获佳绩。
本专业与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多国知名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可以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学生到海外进行长、短期留学,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
法学专业毕业生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很强的社会竞争优势,就业前景广阔。
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法学双学位专业从全校其他专业大二学生中招生,择先录取。
毕业学分:70学分授予学位:法学学士标准学制:3 年允许修业年限:5 年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定位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富有特色”的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旨在培养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与法律实务技能,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良好职业道德修养,能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方法分析法律问题和处理法律事务,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部门的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
三、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律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一定的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治精神和公共精神,以及法律职业伦理修养和社会责任感;2.具有完整和充满活力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3.具有比较成熟的法律专业思维和实践应用技能,能够理论结合实践,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法学问题,并予以解决;4.了解法学界的理论前沿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法学的发展情况,能够不断学习,更新自身知识库,适应社会要求;5.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工具获取信息的基本技能;6.在全球化背景下,具有全球意识、世界视野和国际竞争力,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具有一定的涉外能力;7.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意识,能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新颖的观点或解决措施;8.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和专业同行与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交流,参加国内国际相关学科的学术研究。
法学双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英文名称和专业代码
专业英文名称:law
专业代码:030101K
二、培养目标
法学双学位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要求,具有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思维习惯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学生毕业后,具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法律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
2.掌握法律思维方法,形成法律思维习惯;
3.具有良好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获取法律事实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规范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动态;
5.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
6.具有综合创新能力和继续发展能力。
四、学分要求与授予学位
学分:法学双学位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辅修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
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辅修)。
五、指导性教学计划表。
法学双学位专业教育实施方案
法学双学位专业教育实施方案一、法学专业申请双学位专业教育的必要性“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商品交换的规则、交换结果的确认和交换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都需要法律的调整,没有法律就没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就是法治政治”,政治与法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决定无论何种政体的政治统治,都必须采用合法的形式有规则、有秩序的进行。
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法律的内在关联性,决定了法律在社会治理手段上的至上地位,也决定了对法学人才的广泛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越来越感到法律的重要性,在人才培养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律的教育背景。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方略的不断推进,法律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在国家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的各方面事务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问题通常也是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
现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既懂法律,又懂科技、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二、法学双学位专业教育的优势——学生辅修的着眼点(一)为参加公务员考试打下基础参加国家公务员、选调生、各级干部公选等考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公务员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中,法律知识占30%左右。
同时,相当比重的公务员考试仅限法学、法律专业报考,我校颁发的法学辅修学位等同于法学学位的效力,帮助我们顺利报考各级各类公务员。
(二)为考取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做好铺垫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都是非法学类本科生可以报考的,因此有志考取法律相关专业研究生的同学,选择法学辅修学位可以为此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方便将来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三)可以拓宽就业渠道报考法学辅修学位,可以掌握系统的法学知识,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为有志于今后从事法学专业的同学提供一种可能性,帮助同学们顺利通过通向律师、法官、检察官之路的司法资格考试,从而助力大家实现法律职业梦。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法学专业大类:法学类专业名称:法学专业代码:学制: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跨学科基础,能够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特别是水利等环境资源管理部门)、仲裁机构、法律服务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修读双学位及辅修本专业的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法学专业相关主干课程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撰写相关法律文书等写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法学四、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
五、实践教学法律纠纷案例讨论与模拟辩论、各门课程课外学时完成的案例分析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等。
六、授学位条件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最低学分要求:学分。
其中:学科基础课程:学分;专业主干课程:学分;实践环节:学分。
毕业论文环节单独进行,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与法学专业学生基本一致。
特别说明:()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未能完成第二学位要求的修读课程及学分,但取得了部分规定学分(大于或等于学分),视为辅修该专业,可以获得颁发辅修结业证书。
()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未能完成第二学位要求的修读课程及学分,但已修读部分主干或个性化课程合格并取得学分,可以获得颁发课程修读证书。
七、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一)双学位(二)辅修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理论教学)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实践教学)法学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安排表工商管理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管理学专业大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名称:工商管理专业代码:学制: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一、培养目标培养既拥有良好的理工专业素养,同时又掌握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基本的分析和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适合于工商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科研单位从事技术管理、综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通过对清华大学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按照法学专业的要求进行系统而严格的培养,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法双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1) 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崇高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良好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2) 较好地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治建设的基本动态;(3) 具备运用法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4) 具备应对现代社会的发展所需要的自然科学、管理科学以及人文社科知识和外语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学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学分制管理。
授予学位: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四、基本学分学时法学第二学位学习采用学分制,共要求46学分,其中必修课26学分,选修课10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1.必修课 26学分30660082 法学绪论2学分40660353 宪法学3学分4066059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3学分40660664 民法总论4学分40660033 国际法学3学分40660744 刑法总论4学分40660293 民事诉讼法学3学分40661504 商法学4学分2.选修课 10学分法学院为法学本专业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开设的所有课程以及面向全校开设的法律课程均可选修。
3. 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40661440 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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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一、专业定位
法学专业(双学位),主要学习宪法、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核心课程。
二、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双学位),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基础宽厚扎实、综合素质优秀、能力强、素质高,受过系统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同时也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适合在相应学科及其交叉学科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
突出交通运输法、知识产权法方面的特色。
三、学位授予及标准
法学专业(双学位)。
授予标准:
1、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法学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学生在修读双学位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资格:
(1)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 主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且重新修读不及格;
(3) 双学位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重新修读不及格。
四、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总学分要求:45学分
说明:
1、总学分要求45学分;
2、按照主修专业不同执行个性化培养方案,选择课程与主修专业的课程不能重复。
选修专业限选模块课程时不受专业方向的限制。
3、每学期开设选修课程由学院在每学期初公布。
4、未能完成全部学分要求,但已修满30学分的,可以申请辅修证明。
五、执行计划
第1学期(第1年度秋季)
第2学期(第1年度春季)
第3学期(第2年度秋季)
第4学期(第2年度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