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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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体验分享

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体验分享

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体验分享一、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监管体系、责任制度等,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结合个人体验,深入解读《食品安全法》,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食品安全法》核心内容解读1.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其中,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三级监管体系。

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战略、政策和规划;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3. 责任制度《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保证食品符合安全标准;政府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5.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体验分享在深入研究《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部法律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

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体验分享: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只有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中华⼈民共和国⾷品安全法解读相关推荐中华⼈民共和国⾷品安全法解读 近年来⾷品安全问题时有发⽣,苏丹红、三聚睛胺,地沟油等,每⼀起⾷品事件都牵动⼴⼤群众的神经。

下⾯是yjbys⼩编为⼤家带来的关于⾷品安全法的解读,欢迎阅读。

从事⾷品⽣产经营须取得⾏政许可 第三⼗五条:“国家对⾷品⽣产经营实⾏许可制度。

从事⾷品⽣产、⾷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第三⼗九条:“国家对⾷品添加剂⽣产实⾏许可制度”。

解读: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健康、⽣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等⽅式进⾏审定的事项,国家可以设⽴⾏政许可。

⾷品⽣产经营活动事关公众⾝体健康,国家有必要对从事⾷品⽣产经营活动设定许可。

县级以上地⽅政府⾷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受理并审批⾷品⽣产经营许可申请。

⾷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品进⾏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品安全法》第⼋⼗七条:“县级以上政府⾷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品进⾏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进⾏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品检验机构进⾏检验,并⽀付相关费⽤;不得向⾷品⽣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

” 解读:抽样检验是⾷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品安全进⾏监督检查的⼀种重要⽅式。

为了适应⾷品安全监管体制改⾰的变化,新修订的《⾷品安全法》赋予了县级以上政府⾷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品进⾏抽样检验的权⼒,包括对⾷品⽣产、⾷品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的⾷品进⾏抽样检验。

明确要求转基因⾷品须显著标识 《⾷品安全法》第六⼗九条规定:“⽣产经营转基因⾷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

” 解读:根据《农业转基因⽣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物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转基因⾷品的⽣产经营者应当对转基因⾷品进⾏显著标⽰。

第⼀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物共五类17种转基因产品,包括:(1)⼤⾖种⼦、⼤⾖、⼤⾖粉、⼤⾖油、⾖粕;(2)⽟⽶种⼦、⽟⽶、⽟⽶油、⽟⽶粉;(3)油菜种⼦、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4)棉花种⼦;(5)番茄种⼦、鲜番茄、番茄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贯课件含条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贯课件含条文释义
➢级食【品释安义全】风本险条监是测关的于规统定一。规划和实施国家和省
➢品安全1、相监关测危:害是因指素系的统检地验收、集监、督整和理调和查分数析据与。食
➢2、检测的最终目的:是把检测的结果应用于预防
疾病和促进健康。开展风险监测可以实现主动收 集、分析食品中已知和未知污染物以及其他 有害因素,对食源性疾病有害因素,做到早发现、 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减少食品污染和食源 性疾病危害。
➢一步明一确是地建方立人分民工政负府责的、食统品一安协全调领的导食责品任安,全赋监予督有体关制部。门进
必要的监管权力。
➢制度。二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

四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
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 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 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 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释义】本条是为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作出的 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职责的按照第九十
五条进行处理: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 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主管 工作的政府副职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3、国家食药局负责餐饮业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
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则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为法律原则是《食品安全法》修订工
作的重要创新。
第二章节
修订的主要内容
巩固和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 明晰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监督管理。 ➢ 明确规定卫生计生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 定、公布,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会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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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节
修订的基本原则
修订的基本原则
新修订的食安法借鉴国 际食品安全立法经验, 增设食品安全工作的基 本原则,即实行预防为 主、风险管理、全程控 制、社会共治,建立科 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预防为主原则 ➢ 食品安全风险往往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严重的和不可逆转的损
害,为避免这种结果,不少国家的法律都采纳了预防性原则。 ➢ 美国现代化法案要求采取预防性措施,规定食品企业应当评
估可能影响食品制造、加工、包装、贮藏的危害,确定并执 行预防性控制措施,以有效减少和预防该危害的发生率。预 防性原则的含义是指在事实判定、证据论证、科学研究等方 面尚未确实的情况下,为防止食品安全损害发生,而采取的 预防性措施。
修订的基本原则
风险管理原则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在于保护健康,防范风险, 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都应当建立在风 险判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 风险。 欧盟《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不同于风险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起初是一个较为绝对的概念。

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绝对安全是很难做到的,食品安全更应该是一个相对的、广义的概念。

一方面,任何一种食品,即使其成分对人体是有益的,或者其毒性极微,如果食用数量过多或食用条件不合适,仍然可能对身体健康引起毒害或损害。

譬如,食盐过量会中毒,饮酒过度会伤身。

另一方面,一些食品的安全性又是因人而异的。

譬如,鱼、虾、蟹类水产品对多数人是安全的;可确实有人吃了这些水产品就会过敏,会损害身体健康。

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或者其成分是否安全,不能单纯地看它内在固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更要紧的是看它是否造成实际危害。

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根据我国1995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是指食品应当具有的良好的性状,也就是食品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换句话说,食品必须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病或者潜在性疾病;(2)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以满足人体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3)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因为食品安全关乎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一、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监管措施、违法行为及处罚等内容,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该法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他们确保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在销售过程中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督抽检、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以保障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我国根据食品的种类和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对食品的质量、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物限量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对于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保障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安全。

三、食品生产许可和备案为了保障食品的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我国实行了食品生产许可和备案制度。

根据食品的不同特点,分为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销售备案两个方面。

食品生产许可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食品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查,并对其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进行抽查,确保申请者符合食品生产的规范要求。

只有获得许可证书的企业才能进行食品生产。

食品销售备案是指食品销售者需要在销售食品前向相关部门备案。

备案的目的是方便监管部门对食品销售者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检测与监管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包括了对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和追溯制度。

2024年版《食品安全法》的核心内容讲解课件

2024年版《食品安全法》的核心内容讲解课件

2024年版《食品安全法》的核心内容讲解课件1. 课件介绍此课件旨在深入解析2024年版《食品安全法》的核心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这部重要的法律法规。

我们将从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职责、监管体系、风险防控、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2. 《食品安全法》概述2.1 法律地位与重要性- 法律地位:《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

- 重要性: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2 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3. 基本原则与主要职责3.1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 全程控制,社会共治- 公正公开,便民高效3.2 主要职责-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企业: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 监管体系4.1 监管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4.2 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5.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5.1 风险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依据风险监测数据,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5.2 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6.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6.1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 违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规定6.2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7. 总结通过本次课件的,我们希望大家能够:1. 深入理解《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与主要职责;2. 掌握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其运行机制;3. 了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及具体措施;4. 明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法律意识。

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食品安全法第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于2014年6月由国务院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2014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最终于4月24日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常委会审议修改期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了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行、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意见,在全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两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还赴北京、江苏、安徽、吉林、黑龙江等地调研,了解基层情况听取意见,并根据各方面意见,就修订草案中的主要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2015年4月9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立法前评估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基层执法部门、律师等就法律的出台时机、修订草案主要规范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

总的评价是,此次修改食品安全法,充分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现阶段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体现严格监管原则,回应了社会关切。

修订草案经过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已经比较完善、成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出台是必要的、适时的。

此次修改食品安全法,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一总体要求,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积极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成果,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二是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

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各有关事项,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销售业态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制度,突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法条理解读

食品安全法条理解读
18
在强化政府及部门的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监管工作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二是明确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标 准规划等工作的负责部门。条例进一步细 化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职责规定,明确国 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卫生部会同质 检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规划由卫生部会同农业部、质检 总局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 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标准 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工作由省级以上卫生 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质检等部门负责。
16
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 管理责任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管理责任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三是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餐 饮服务属于食品的消费环节,其安全状况直接 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条 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 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发现待加工食品及原料有腐败变质等情况 的,不得加工或使用。条例还要求餐饮服务提 供企业应定期清洗和维护食品加工、冷藏等设 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解读
1
第一章 《食品安全法》出台过程回顾及制定 的背景 第二章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的思路 及监管规定 第三章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 第四章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与《食品安 全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五章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安全 记录制度的建立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及案例 第七章借鉴国外食品安全 第八章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9
在强化政府及部门的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监管工作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三是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在 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情况下,为保证监管工作的整体 性和有效性,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各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与配 合,以实现各监管环节间的无缝衔接。为此,条例规定, 卫生部应当向质检总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 和分析结果;省级以上卫生、农业部门应当相互通报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相关信息, 卫生部和农业部应当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 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参与事故调 查的部门应当在卫生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分工协作、相 互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效率;食品安全日常监 管信息涉及两个以上监管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起初是一个较为绝对的概念。

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绝对安全是很难做到的,食品安全更应该是一个相对的、广义的概念。

一方面,任何一种食品,即使其成分对人体是有益的,或者其毒性极微,如果食用数量过多或食用条件不合适,仍然可能对身体健康引起毒害或损害。

譬如,食盐过量会中毒,饮酒过度会伤身。

另一方面,一些食品的安全性又是因人而异的。

譬如,鱼、虾、蟹类水产品对多数人是安全的;可确实有人吃了这些水产品就会过敏,会损害身体健康。

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或者其成分是否安全,不能单纯地看它内在固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更要紧的是看它是否造成实际危害。

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根据我国1995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是指食品应当具有的良好的性状,也就是食品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换句话说,食品必须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病或者潜在性疾病;(2)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以满足人体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3)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思考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思考,深入理解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2.1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2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了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状况进行监测;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2.4 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条件,不得制定低于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

2.5 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出厂检验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等。

2.6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7 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条款
解读
《食品安全法》是中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主要分为六章,以下是各章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第一章定义和原则
该章主要定义了一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术语,并规定了权利平等、公开透明、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等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
该章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原料进货、生产加工、产品贮存、销售出库等进行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该章规定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先进行登记和备案,在符合条件后才能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违法生产经营不仅会被罚款,还将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章食品监督管理
该章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测食品中有害物质残留以及采取处罚制度强化违法行为的处理等各种手段,保障市民食用safe有力度保障。

第五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
该章规定了政府、企业应建立不同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应对预案,及时停止生产加工、销售渠道、紧急通报、信息公开等应急措施等。

同时,还强调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深入进行科学研究,引导社会公众如何更加科学地认识食品安全以及个人食品消费习惯。

第六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
该章规定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应当各自承担警示作用的法律责任,包括警示标志、环境罚款、构成违法犯罪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同时,还明确了监管和管理部门有关职责和权力。

《食品安全法》为保障人民食品安全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相关规定和“最大限度质量原则”,对于保护广大市民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经在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法律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自2009年公布之后,第二次进行全面修订,总共经历了多年的编写和立法过程,最终于2015年12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并签署。

该法共十章、155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1.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食品安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不仅涉及到生产、加工、流通、管理等多个环节,还有着广泛的社会关注,因此,食品安全法的一个重要的总体要求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安全,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促进食品的科学合理消费。

2.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中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食品标识和监管等,确保其所生产和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3.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安全是一项公共事业,需要公开透明的信息来保障公众的安全权益。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公开其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质量检验、企业信用等信息,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及时公开食品安全风险情况、食品安全检测结果、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等信息。

4.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是食品安全保障的基础。

为此,食品生产、经营等关键环节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监管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同时,给予监管部门足够的权利和资源,强化监管部门的职责,为监管部门提供必要的保障。

5.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普及对于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

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关注,并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教育计划,推广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食品安全法释义

食品安全法释义

食品安全法释义导言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食品供应链变得越来越复杂,食品安全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和严重。

为了保障人们的饮食健康和公众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管食品安全。

本文将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

一、概述《食品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订立的一部法律,旨在维护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利益。

该法律的实施范围包括食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二、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责任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负有的安全保障责任。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内容和追溯机制。

2.1 食品生产责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加工食品。

他们需要确保食品的原料来源可追溯、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如果食品出现安全问题,食品生产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2 食品经营责任食品经营者要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他们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如果销售的食品出现问题,食品经营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3 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信息系统记录和检索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信息,以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追溯食品来源,查明责任。

三、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国家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职责和监督措施。

3.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是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

他们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等工作。

3.2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修订和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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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臵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
不只是两个字的改变,更 是监管观念上的转变,即 从注重食品干净、卫生, 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 主,转变为深入到食品生 产经营的内部进行监管, 目的就是要解决食品生产 经营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 患。
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期!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食品安全事件具有的共性特征
○发生在商业竞争剧烈的生产经营领域 ○经营者为追逐经济利益降低经营成本 ○企业质量体系失控管理环节严重混乱 ○政府体制不顺监管机制失灵官员失职 ○消费者身心健康受侵害企业信誉受损
食品安全事件的大背景和共性规律
案例二 与可口可乐公司同样“后知 后觉”的还有乳业龙头企业 的光明 2012年6月27日光明乳业 产品“优倍”在微博上报料 出出现质量问题,同样的紫 薯臵于不同优倍乳品中,竟 产生不同颜色,怀疑产品混 入烧碱。事件影响大后,企 业才不得不发出召回令,宣 称因生产事故导致碱水渗入 牛奶涉及产品为300盒左右。
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与食品安全事件高发具有关联性
-工业化推动社会人均GDP的提升
-工业化促使居民消费发生变化
-工业化批量生产增大公众消费风险 -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特殊社会环境
美国学者 赛缪尔.P.亨廷顿(Huntington,s.p) 现代化动乱理论
亨廷顿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 现代化水平与稳定之间存在U形曲线关系:纯正 的传统社会虽然愚昧、贫穷,但稳定;当传统的 社会开始启动现代化,并取得一定成就后,不稳 定和内乱加剧;而当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高度时, 社会再度呈现稳定状态。 结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 生着动乱。”
“10倍赔偿”不容乐观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利于遏制食品造 假行为。但“10倍赔偿”对激活公众的诉 讼热情的作用,仍然不可盲目乐观。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购买食品,一是数量不会 太大,二是总价也不会太高,一旦发现其“不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家一般只接受退货;对 此结果不满的消费者,可以上庭主张“十倍的 赔偿金”。不过,这样一来,消费者得先去鉴 定食品有问题,或者主张销售者“明知是不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还继续销售,要支付 律师费、预付诉讼费,之后,搭上若干天的时 间与精力,而最后可能得到的,也不过是数额 不高的赔偿金对商家丝毫没有惩罚性。
免费筛查2240.1万人,累计报告肾结石患儿29.6
万人,住院治疗52898人,治愈出院52582人, 死亡? 。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大头娃娃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结石宝宝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这两起与乳制品有关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推
出了《食品安全法》-
2004年7月(阜阳奶粉事件后)起,国务院成立
《食品卫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 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 卫生 第五章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 理办法的制定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七章 食品卫生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食品安全法》
亮点1---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 全监管的软肋。 从苏丹红到孔雀石绿,从夺命果冻到可能致 癌的PVC保鲜膜……标准的陈旧与缺失让食 品安全的防线一次次失守。
案例
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黄花菜不属于“干菜”,因 此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但质检和农业部门的相关 标准却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可以允许其 二氧化硫残留,两者相互矛盾。 2006年发生“多宝鱼事件”时也曾有过“标准之 争”,上海有关部门对30个多宝鱼样品进行药残 检测,发现超标药物有7种,但海洋渔业地方部门 参照农业部的规定抽取了26个多宝鱼样品检测, 结果却全部合格。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颁发餐饮服务许可 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日常管理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由 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实施管理
四、《食品安全法》条例亮点
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费者可十倍索赔 “问题食品”要召回 明星代言食品出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免检成历史名词
“对于10倍赔偿”的注意事项
第一,消费者要保留有效的消费凭证; 第二,发现问题,应尽可能保存食品现样,条件许可的 要 拍下照片并马上与商家反映,确认变质事实; 第三,双方对食品质量问题有争议的,要及时提请卫生 防疫中心、质监局等有关的质量检测部门作出鉴定; 第四,协商不成,应及时投诉。因为食品是比较特殊的 商品,容易变质过期。消费者如果错过了最佳投诉时限, 很容易给商家以“保存不当”等理由推卸责任。
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
质量监督部门: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对食品生产活动进行监管 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施许可和监管 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管
对食品进出口进行监管
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
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颁发食品流通许可 对食品流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
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
2010年以前,我国生乳 收购标准是每毫升细菌总 数不超过50万个,蛋白质 含量最低每百克含2.95克。 而新修订的标准,把细菌 指标上调为200万个,蛋 白质最低含量下调至2.8 克。新标准中蛋白质含量 远低于发达国家3.0克以 上的标准;而菌落总数放 宽3倍后,是美国、欧盟 (10万个)标准的20倍。
这些都反映出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标准 存在重复交叉、脱节、指标缺失等现 象。 解决标准缺乏和不统一、不衔接问题, 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仍 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长期任 务。
亮点2---十倍索赔
珠海市民张先生于2010年5月8 日,在南屏的和大福超市购买嘉 顿牌鸡味饼干1盒买一送一,购 买价格为11.2元;其中1盒饼干 生产日期为2009年5月8日,另 1盒饼干生产日期为2009年4月 23日;上述饼干保质期均为12 个月。 即消费者买到了过期食品。经调 解后,超市赔偿112元人民币给 当事人。
食品召回为何遭遇尴尬
社会公众对食品召回制度存在认知偏差,政府一旦 公布相关召回信息便会引发消费者恐慌,政府在这 方面信息的发布非常慎重,不敢轻易发布相关召回 信息。 中国企业也十分脆弱,一旦有对企业不利的舆论, 企业会受到很大冲击,之前也发生过公布召回信息 后企业倒闭的事情。2011年11月,三全集团部 分产品查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后实施了召回,但其股 票交易于11月7日停牌一天,次日开盘时,股票下 跌了6.76%。
二、基本框架和特点
中国的食品行业特点
食品生产经营特点-环节多,产业链长,“从 田头到餐桌”;
食品行业发展特点-规模大,主体多,管理水 平低(全国生产企业44万家,小作坊80%) ; 食品监管体制特点-卫生、农业、质监、工商、 食药监等,多部门参与,监管存在盲点; 食品法律制度特点-相对滞后,缺乏理论思考, 对相关制度的研究明显缺位。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多起甲醇勾兑白酒事件‥ ‥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2006年9月13日,上海瘦肉精事件:食用 猪内脏和猪肉导致409人中毒。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2009年2月18日,广州市“瘦肉精”中毒 事件放倒70人,不少人闻“瘦肉精”色变。
透视食品安全为此,食品安全法明 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 质量安全标准、食品 卫生标准、食品质量 标准等予以整合,统 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中国食品标准正逐步走向科学化,合理化,严格化, 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 涉及“标准之争”。如闹得沸沸扬扬的奶粉新国标 倒退、白酒塑化剂超标、立顿茶包事件、农夫山泉 标准不及自来水等,随便到网上一搜就能查到一堆: 肯德基称“4天一换油”符合中国标准;强生称召回 不涉及中国,完全符合中国标准……“中国标准”已 经成了很多产品甚至世界知名品牌,常用的“挡箭 牌”。
《食品安全法》及解读
立法背景与当前食品安全形势 基本框架与特点 我国食品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条例亮点 《食品安全法》几点探讨
一、立法背景与当前食品
安全形势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近年来两起与奶制品有关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2004年4月,安徽阜阳“毒奶粉”事件(大头娃娃) -营养不良婴儿299例, 13人并发症死亡; 2008年9月,“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结石宝宝) -违法添加三聚氰胺。截至08年12月底,全国累计
亮点3---食品召回制度
第五十三条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 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召回遭遇尴尬
然而在中国食品召回制度在实施中常难以 执行。在过往发生的多个食品安全案件中, 问题食品召回滞后,企业不主动召回问题 食品等事例时有出现。
《食品安全法》的特点
体现预防为主的理念- 凸显制度框架的构建- 强调安全标准的统一- 强化地方政府的作用- 突出牵头部门的作用- 明确食品企业的责任- 应对当前主要的问题- 加大违法的制裁力度-
三、我国食品监管体制
现阶段我国食品监管体制
多部门实施的分段监管体制
《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 2009年2月(三鹿奶粉事件后)《食品安全法》 出台。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2003年,金华敌敌畏火腿事件:为 增加产能,用敌敌畏泡火腿‥ ‥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2003年,太仓肉松事件: 用死猪肉做肉松。
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2004年 ,龙口粉丝事件: 为降低成本,改换原料并 违法添加化学增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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