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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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1 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项目前期准备的工作内容、管理程序等。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2 术语
前期准备工作:建设项目施工前施工场地原址拆除、现场准备、四通一平等工作。
3 职责
3.1 规划计划处负责提供与前期准备工作有关的资料、数据。
3.2 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装置的停产及处理,达到工程施工条件。3.3 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批安全方案。
3.4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四通一平”的施工方案、防护措施,并安排实施。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原址拆除
4.1.1 工程管理部根据规划计划处要求的工程项目的进度,确定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工期要求。
4.1.2 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4.1.3 工程管理部召开有生产运行处、安全环保处、机动设备处、相关生产车间、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参加的项目前期施工首次会。通报施工内容,各方的工作及职责,明确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危害辨识,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及环保防护及应对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
4.1.4 生产属地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方案;施工单位制定施工防护措施实施方案,经公司安全环保处等职能部门共同审批,交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4.1.5施工单位按照土建和安装两部分清点实施安全方案的工作量和拆除工作量,填写现场签证单,交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
4.1.6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核签证,核实工作量,盖章。由施工单位交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代表审核。
4.1.7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代表审核工作量盖章后报工程管理部领导审批后,此签证生效,可作为结算的依据。此结算按照《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1.8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按照预定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施工方案,安排作业程序和时间。原则上要先落实安全措施,掐断电源,配制跨接管线、临时管线。施工方案要交项目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1.9 安装工程的拆除,拆下设备送机动设备处指定的地点,拆除的废钢铁过秤,送往预定地点存放,签收磅码单。土建工程的拆除,达到现场标高正负零。
4.2 现场准备
4.2.1 设定施工现场标桩,圈定工地范围。
4.2.2 落实工程施工的防护措施(如砌筑防火墙等)。
4.2.3根据规划计划处提供的施工坐标、高程控制点、施工现场内地下电缆、管线、排水道、建筑物等图纸,工程管理部安排施工单位做
出标记,提出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核签字,督促落实。
4.3 通水、通电、通路、通讯
4.3.1 核定施工用水量,联系生产技术处确定接水地点,明确计量方式,并接至施工现场。核定施工用电量,联系机动设备处确定电源接点,计量部确定计量表或明确计量方式,并接至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用水量按计量要求转入施工用能,价格原则按市场价计算。
4.3.2 根据施工中大型设备、吊车、卡车之需要,修通进出现场道路。
4.3.3如有必要接通现场通讯电话。
4.4前期准备工作界定及施工单位落实
4.4.1工程施工现场具有如下情况时可以单独安排前期准备工作:4.4.1.1 施工现场有废弃装置及建筑物需要拆除。
4.4.1.2 施工规模较大、周期较长,工地固定,范围相对较大。
4.4.1.3 用水、用电量较大,多个作业组、多种用电设备同时作业。
4.4.1.4 工程的承建单位尚未确定,但前期工作量较大,工期要求较紧,前期工作必须提前进行。
除以上情况外不单独安排前期准备工作的施工,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由工程项目承建单位一并承担。
4.4.2 根据前期准备工作的规模、特点、工程量由工程管理部确定采用招投标或议标的办法落实施工队伍。
4.4.2.1 工程管理部确定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量清单。向有意参与的施工单位提供。
4.4.2.2 由工程预决算部负责编制标底。提出交送临时存放地点的废
钢铁量及旧设备清单等条件。
4.4.2.3同中标单位或接受议标条件的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5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5.1现场签证 ZJ/JZSH GC.0
6.02-2011
5.2签证(变更)授权审批单ZJ/JZSH GC.0
6.03-2011
6 附则
6.1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