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疾病专业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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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源性疾病

一、概念

药源性疾病又称为药物诱发性疾病或药物性疾病,是一类由于药物在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时又成为致病因子,引起人体功能的异常或组织结构的损害并且有相应临床经过的疾病。它一般不包括药物过量导致的急性中毒。药源性疾病是医源性疾病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事实上,药源性疾病是药物不良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后果。

二、药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

(一)药源性疾病的危害

人类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危害早已有所认识,但对药源性疾病的认识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直到19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才有关于可疑药物不良反应的正式调查报告。1880年英国医学杂志报告了用氯仿麻醉可以导致人突然死亡。1922年英国医学研究会报告了用胂剂治疗梅毒引起黄疸。1935年前后,欧美等地约有一百万人使用减肥药二硝基酚,结果造成很多人患白内障,又有一万人因此而失明。30年代磺胺类药物的出现和随后的广泛应用,引发变态反应性多形态药物性皮炎。40年代后,以青霉素为代表的多种抗生素的研制成功与广泛应用,引起了多次过敏性休克、第八对脑神经损害、肾损害和骨骼抑制等不良反应。1954年,法国由于制售一种用于治疗疮疖的药物二碘二乙基锡,结果造成270人中毒,其中110人死亡。自60年代开始,肾上腺皮质激素在临床上的广泛应用,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孕妇因服用沙利度胺治疗妊娠反应,结果造成了10000

多例海报肢畸形婴儿的悲惨药害灾难,即“反应停事件”,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极大震撼和对药源性疾病的重视。于是各国的卫生管理部门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药物安全机构,1970年国际药物监察制度开始实施。我国卫生部于1989年也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制定和推行药物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

(二)影响药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

导致影响药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很多,不合理用药和机体易感性是其最主要原因。临床上不合理用药包括药物的滥用、选药不当、违反用药禁忌症、用法不合理、无用和配伍错误。在正常用药情况下尚可发生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更导致对机体的损害。机体易感性则包括种族和遗产多样性、性别因素、年龄因素等。

三、药源性疾病的基本类型

药源性疾病按病因学可以分为A型药物不良反应和B型药物不良反应两种基本类型。

A型药物不良反应是由药物固有作用的增强和持续发展的结果,是由药物本身或其他代谢物所引起的,是一种药物在通常剂量下已知药理作用的表现。例如,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引起的心动过缓,抗凝血药引起的出血,苯二氮卓抗焦虑药引起的嗜睡等。A型药物不良反应的特点是能够预测的,呈剂量依赖性,发生率较高但死亡率较低。B型药物不良反应是与药物固有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主要是与人体的特异体质有关。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即属于此类B型反应的特点是难以预测的,用常规的药理学和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与用药剂量无关,其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高。

而根据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可分为四类。A型不良反应引起的药源性疾病,是临床上最常见的药源性疾病,约占药源性疾病的80%,是由于药物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排泄等药动学的个体差异和机体靶器官的敏感性增高引起的;B型不良反应引起的药源性疾病是由于药物异常性和机体的遗传、免疫异常性引起的;长期用药引起的药源性疾病时由于机体额适应性反跳现象引起的;后遗效应引起的药源性疾病包括致畸、致癌、致突变等。

四、药源性疾病的种类

(一)神经系统疾病

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非常广泛,可在不同程度上干扰神经元、神经胶质、神经纤维、神经终极和肌肉的功能,引起脑部损害、锥体外系综合征、恶性综合征、恶性高温、良性颅内高压、头痛、癫痫、脊椎损害、周围神经损害、神经-肌肉疾病、尿潴留等。

药源性脑部损害比如巴比妥类药物长期使用引起慢性蓄积中毒,一次大剂量应用可引起急性中毒。麻醉性镇痛药如吗啡、可待因、哌替啶导致呼吸抑制,久用可成瘾。应用大剂量青霉素尤其在持续静滴2500万U/以上,特别是在肾功能不佳或老年人,可引起中毒性脑病。某些催眠药、安定药、精神兴奋药如地西泮(安定)、苯妥因钠、奋乃静、麻黄碱等长期服用也可能形成病态嗜好或习惯性,如突然停药可产生戒除综合征。肝素、双香豆素、华法林等抗凝剂使用时可

使中枢神经系统任何部位发生出血。泛影葡胺、胆影葡胺等造影剂导致脑血管损害。疫苗注射可引起脑炎性反应等等。

药源性锥体外系反应是指药物直接或间接作用于锥体外系通路中的神经递质,打扰脑内多巴胺与胆碱能的平衡,造成机体运动的不协调,表现为肌肉颤动,不自主舞蹈样动作、斜颈等锥体外系的症状。临床分四种类型:(一)诱发震颤麻痹综合征(巴金森氏综合征);(二)迟发性运动障碍;(三)静坐不能;(四)肌张力不全综合征。引发的药物有吩噻嗪类药物包括氯丙嗪、奋乃静、丙氯拉嗪,丁酰苯类药物氟哌啶醇、氟哌利多,其他药如利血平、锂盐、卡比多巴、左旋多巴、奥沙西泮等。

药源性恶性高温是各种麻醉药物(氟烷、甲氧氟烷、环丙烷)引起的严重的、有时甚至致命的反应。此病的易感性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当特异性素质个体接受不同类型麻醉药、肌肉松弛剂(琥珀胆碱、加拉碘铵)及其他药物时,出现持续高温、肌肉颤动、肌强直、肌红蛋白尿。

药源性颅内高压婴幼儿多见,成年人少见,多为良性,及时停药后缓解。常见的致病药物有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维生素类药物维生素A、维甲酸,激素类肾上腺皮质激素、口服避孕药、甲状腺素、其他药物呋喃妥因,氧化亚氮等治疗后出现良性颅内高压的报道。

药源性头痛伴有面部潮红、头晕、恶心、走路不稳等,常见的致病药物有硝苯地平、卡托普利、头孢菌素、麦角胺、吲哚美辛、甲硝唑等

药源性癫痫因使用药物直接或间接引起癫痫发作,较常见于精神药物(氯丙嗪、氯氮平、丙咪嗪)、抗菌药物(β-内酰胺类、奎若酮类、抗结核药物)、激素类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促红细胞生成素)、麻醉药(氯胺酮)、呼吸系统药物(喷托维林、氨茶碱)、抗心律失常药(维拉帕米、美西律、阿普林定)、消化系统用药(西米替丁、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妥英钠)、抗癌药(甲氨喋呤、长春新碱)等。

药源性精神障碍是患者应用某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表现为不能自控的精神症状、意识或行为异常,甚至精神错乱,停药后可以恢复。抗菌药物中氟奎若酮类引起药源性精神障碍居首位,氨基糖苷类阿米卡星、庆大霉素,β-内酰胺类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泰能也可能引起精神障碍。循环系统药物洋地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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