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航运政策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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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集团经营的船队规模在世界排名第二位, 在国内排名第一位 集装箱船舶运力在国内排名第一位,世界排名 第五位 干散货船在国内排名第一位,世界排名第一位 杂货船在国内排名第一位,世界排名第二位 油轮船队在国内排名第三位 中远集团船队规模居世界前列,在国内外航运 市场上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
3、我国航运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70年代末,实行改 革开放以后的20多年,我国已经成为一个 航运大国: 规模客观的船队 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船队占世界第四位(截至2009年1月份) 世界五大船队: 希腊船队拥有船舶3087艘,1.7571亿载重吨 日本船队拥有船舶3433艘,1.6072亿载重吨 德国船队拥有船舶3189艘,9451万载重吨 中国船队拥有船舶2975艘,8306万载重吨 挪威船队拥有船舶1400艘,4512万载重吨
三个层次: 法律(国家权力机关颁布) 行政法规(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权力机关 颁布) 规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颁布)
3、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基本要素 国际航运政策和ຫໍສະໝຸດ Baidu律的主体 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客体 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目标 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手段
A、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主体 制订政策和法律并加以贯彻和执行的承 担者
(三)更好地处理中美两国航运关系的需要 国际海运关系主要可分为: 两国政府之间官方航运关系 本国政 府 与另 一 国航 运 企业 之间官方 航运关系 一国航运企业与另一国航运企业之间的 民间航运关系
中美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多层次的重要的航运 关系 在官方性质的中美两国航运关系上,主要是在 以下两个层次上展开,即: 基于双边海运协定的中美航运关系; 基于国际组织的中美航运关系。这些国际组 织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海事组织 (IMO)、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
is owned and operated under the U.S. flag by U.S. citizens "insofar as may be practicable," is composed of the best-equipped, safest, and most suitable types of vessels, consists of vessels construc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onsists of vessels be manned with a trained and efficient citizen personnel.
It established the United States Maritime Commission, and required a United States Merchant Marine that: can carry all domestic water-borne commerce, can carry a substantial portion of foreign commerce, can serve as a naval auxiliary in time of war or national emergency,
1)国际航运政策的主体:狭义;广义 狭义的国际海运政策主体 1、政党:政治体制,领导核心 2、国家:权力机构和各级行政机构
a) b)
c)
d) e)
广义的国际海运政策主体 联合国组织机构:IMO,UNCTAD 非联合国组织:WTO,OECD,EU, APEC 国际性民间航运组织:班轮公会,航运 联盟 大型跨国海运和货主集团:国家经济命 脉 国际航运交易所:行业规范和运价指数
我国航运法律是以《国际海运条例》 和《港口法》为核心的一个新体系, 这两部法在各自领域起到核心的、 基本法的作用
三、美国航运政策与法律特点 The Merchant Marine Act of 1936 is a United States federal law. Its purpose is "to further the development and maintenance of an adequate and well-balanced American merchant marine, to promote the commer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aid in the national defense, to repeal certain former legislation, and for other purposes."
五、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定义 1、国际航运政策的基本定义 是处于统治地位的某种实体(一般指国家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某一历史时期的某种 发展目标,以某种适宜的表现形态,对国 际航运业及其活动,所制订的行动指南和 行为准则
2、国际航运法律的基本定义 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为了实现某 一历史时期的某种发展目标,通过立法程 序,以法律形式,对国际航运业以及活动, 所制订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
但是,我国还不是海运强国: 人均航运能力低 船队运输结构不合理 竞争力差、效益低 管理手段落后
海运大国-海运强国 与其他服务贸易领域相比,海运业的开放 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处于领先地位
二、我国航运立法现状 2001年以前,国务院、交通部等部门发布 了一系列的国际海运管理的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 1990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1990年5月22日交通部发布的《国际班轮 运输管理规定》
原对外经贸合作部1995年6月6日颁布的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1990年3月2日交通部部发布的《国际船 舶代理管理规定》 交通部和铁道部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5 月联合发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 规则》
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第335号令颁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以及交通部2003年1月20日发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我国国际海运管理的法规转向以《国 际海运条例》为核心的新体制
2)法律的主体 国家权力机关(我国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国外的参、众两院等) 行政机关(我国的国务院;国外的内阁或政 府等)
B、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客体 政策和法律主体在实施政策和法律过程中, 那些必须接受政策和法律调控和规范的对 象,即国际航运业及其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国际航运活动的过程 微观国际航运活动——企业行为 宏观国际航运活动——政府行为
上海港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 量位居世界第二 2004年,中国第一大港—上海港货物总吞吐量 达三点八二亿吨,首次超过多年一直排名世界 首位的荷兰鹿特丹港 2007年,集装箱货物吞吐量首次超越香港,排 名世界第二 (新加坡港为世界第一)
我国多次连任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在各种与海运有关的国际组织与会议中 发挥明显作用
其中对我国航运公司的影响最大: “协议”(Agreement) 反垄断法豁免制度 运价本(tariff)自动公开制度 服务合同(service contract)报备制度 受控承运人制度 远洋运输中介人制度等 与我国有关航运企业直接相关
全面、深入地了解美国的航运管理体制、 航运政策和航运法律,对于我国航运企 业采取适当对策、维护自身利益,无疑 是很重要的
全面、深入地了解美国的航运管理体制、 航运政策和航运法律,将有助于我国政 府和我国航运企业处理与美国之间的航 运关系
中美航运、贸易交往紧密,美国的航运 政策、法律以及管理制度对我国从事中 美贸易运输的航运公司有着直接的、很 大的影响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负责实施: 《1984年航运法》(Shipping Act of 1984) 《1998 年 远 洋 航 运 改 革 法 》 ( Ocean Shipping Reform Act of 1998) 系列实施规章
我们一般都了解美国航运法确立的: 反垄断法豁免(又称“反托拉斯法豁免” (exemption of antitrust law))制度 运价管理制度 受控承运人(controlled carrier)制度 远洋运输中介人(ocean transportation intermediary)制度等
但对于这些制度的历史、原因、目的、 具体规则、实施效果、各方评价、对其 他国家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尚缺乏全 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研究 这些政策的背景、手段、规模、实施情 况、效果等是我们应该进一步了解清楚 的
事实上,美国一直维护一种强势海运政 策,其对本国航运业的保护,传统上与 发展中国家的海运政策极为相似
四、研究美国航运政策和法律的意义 (一)全面深入地认识美国航运政策和法 律的需要 我国国内对美国和欧盟的航运管理体制、 航运政策和航运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多 但是,由于美国航运管理体制、航运政 策和航运法律的复杂性,国内中文资料 的匮乏,对美国航运管理体制、航运政 策和航运法律的了解实际上比欧盟少
美国对其海运业相当重视,看作是维 系国家经济和安全命脉的一个重要组 成部分
1936年商船法:美国必须拥有这样一支商 船队: 足以承运其全部国内水运货物和相当一 部分的美国对外贸易进出口货物 在战时或国家危急时刻作为海军的军需 辅助船队 尽可能属美国公民所有并悬挂美国旗 美国建造、美国人驾驶
美国国民经济高度发达,也是世界上的海 运大国和海运强国 在当今国际海运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其海运政策的制定是否与其他发达国家相 类似,采取自由开放的海运政策?
(二)科学地制定我国《航运法》的需要 为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我国《航运 法》的制定,需遵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因此,在总结我国航运立法的经验、从我 国国情出发的同时,需要重视借鉴、合理 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甚至直接移植适合 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的法律条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 改善,以及我国加入WTO,我国的航运 立法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快 因此,借鉴外国先进的航运立法经验, 对于《航运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促进 作用,是加快我国航运立法的有效途径
第一章 绪论
一、我国航运业现状 二、我国航运法规体系 三、美国航运政策与法律特点 四、学习美国航运政策与法律的意义 五、国际航运政策和法律的定义
一、中国航运业概况 1、海洋占地球表面的2/3 海上运输特点:成本低、运量大 航运业在世界经济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2、我国是海洋大国 2万公里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优良港口 --为我国航运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 的有利条件
美国作为世界上主要航运强国之一,其航 运政策和法律制度以及管理体制对其他航 运国家有较大的影响 同时,从美国《1916年航运法》 (Shipping Act of 1916)到今天,经过了 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比较 成功的、有特色的航运政策、航运法律体 系和航运管理制度
其中很多值得我国借鉴 我国《国际海运条例》借鉴了美国相关 航运管理制度,实施中取得了较好的效 果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控制的 运力位居世界第二 该公司的前身为成立于1961年4月27 日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 1993年2月16日组建以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中国 远洋运输集团
成立之初的4艘船舶、2.26万载重吨 的单一型航运企业 目前拥有和经营着600余艘现代化商 船、3500余万载重吨、年货运量超 过3亿吨的综合型跨国企业集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 输管理规定》、《国际船舶代理管 理规定》、《国际班轮运输管理规 定》等与《国际海运条例》相冲突 的规章被废止
在港口管理方面,以 2003 年 6 月 28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为核心,完善港口管理和经 营管理体制 该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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