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一.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1.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分小班验收、矿月度质量标准化验收及质量标准化日常抽查三种方式进行。
2. 小班质量验收及班评估工作由安监处质量验收员与施工单位班工长在现场按照矿发考核验收标准进行统一验收。质量验收表及班评估表要妥善保存,建表存档,作为每月对区队工程质量考核的依据。
3. 矿每月初的质量标准化验收同时作为采掘工作面上月工程结算依据。
工程质量验收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和生产技术科填写〈〈工程质量验收
报告》,矿劳资科根据工程质量验收等级结算工程款。
4.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 掘进工作面竣工验收、移交管理规定
1. 掘进工作面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安监处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竣工预验收。
2. 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监处、通风科、动力科、劳资科、施工单位及接受单位。
3. 掘进巷道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执行说明》、〈〈掘进作业规程》及矿相关生产管理规定。
4. 巷道预验收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将问题汇总到安监处,由安监处根据验
收结果下发巷道预验收报告,由各单位根据验收报告中的要求及标准限期整改,待问题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再次申请竣工移交验收。
5. 巷道竣工移交验收参加单位同预验收,验收后若符合竣工移交条件,由生
产技术科根据验收结果下发竣工验收移交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
预验收报告中未处理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 巷道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将巷道施工期间的原始内业资
料整理归档备查,并将〈〈巷道锚杆拉拔力试验记录》、〈〈巷道矿压观测记录》及〈〈矿压分析报告》移交到生产技术科存档。
三.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1.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时,奖励该工程当月工程款的10%
2.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为合格品时,不奖不罚。
3.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时,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为止,返工处理期间费用白负,结算时扣除该项目当月工程款的20%。
4. 巷道竣工预验收后,各单位对存在问题不积极整改,延误移交工期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项问题罚款50〜100元。
5. 巷道竣工后,若巷道工程质量差,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上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规定进行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