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无菌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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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22凝胶剂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22凝胶剂

凝胶剂凝胶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 U)系指药物与能形成凝胶的辅料制成均一、混悬或乳状液型的稠厚液体或半固体制剂。

除另有规定外,凝胶剂限局部用于皮肤及体腔。

凝胶剂应均匀、细腻,在常温时保持胶状,不干涸或液化;除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还应检查“装量”、“无菌”或“微生物限度”;混悬型凝胶剂还应检查“粒度”。

“装量”检查法1 简述1.1 凝胶剂系多剂量包装的制剂,除另有规定外,装量按最低装量检查法检查。

1.2 本项检查目的在于控制标示装量为500g(ml)或500g(ml)以下凝胶剂的最低装量。

2 仪器与用具2.1 天平感量0.1g(适用装量大于50g)或0.01g(适用装量小于或等于50g)。

2.2 注射器(包括注射针头)规格50ml以下,预经标化(容量包括注射针头)。

2.3 量筒(量入型)50~500ml,预经标化。

3 操作方法3.1 重量法(适用于标示装量以重量计者)3.1.1 取供试品5个(标示装量为50g以上者3个),除去外盖和标签,容器外壁用适宜的方法清洁并干燥,分别精密称定重量。

3.1.2 除去内容物,容器内壁用适宜的溶剂洗净并干燥,再分别精密称定空容器的重量,求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均取三位有效数字)。

3.2 容量法(适用于标示装量以容量计者)3.2.1 取标示装量为50ml或50ml以下的供试品5个,摇匀,小心开启容器,将内容物分别用相应体积的干燥注射器抽尽,排除空气;或取标示装量为50ml以上的供试品3个,摇匀,小心开启容器,将内容物分别倾入相应体积的干燥量筒中,并将容器倒置15min,尽量倾净。

3.2.2 读取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并求其平均装量(均取三位有效数字)。

3.3 复试在上述结果中,按5.3项下附表的规定,如其平均装量符合规定,但仅有一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不符合规定,应另取供试品,照3.1或3.2项下方法进行复试。

4 注意事项采用容量法检查时,所用注射器或量筒必须洁净、干燥,并经定期校正;其最大刻度值应与供试品的标示装量相一致,或不超过标示装量的2倍。

(完整版)2010版GMP无菌药品附录

(完整版)2010版GMP无菌药品附录

附录1:无菌药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括无菌检查)。

第四条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五条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的,应当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第六条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域(室)进行。

第七条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产用洁净区的级别。

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

54m/s(指导值)。

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C级和D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如下表:注:(1)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A级洁净区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4。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化学药部分115灭菌法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化学药部分115灭菌法

灭菌法1 简述凡能杀灭物体中所有活的微生物的作用称为灭菌。

灭菌的手段及设备。

分别称为灭菌法及灭菌器。

确切地讲,灭菌法系指用适当的物理或化学手段将物品中活的微生物杀灭或除去,从而使物品残存活微生物的概率下将至预期的无菌保证水平的方法。

最终灭菌的物品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不得高于10-6。

物品的无菌保证水平与灭菌工艺、灭菌前物品被污染的程度及污染菌的特性相关。

已灭菌物品达到的无菌保证水平可通过验证确定。

常用的灭菌方法有湿热灭菌法、干热灭菌法、辐射灭菌法、气体灭菌法和过滤除菌法。

可根据被灭菌物品的特性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组合灭菌。

在药品检验工作中,无论采用何种灭菌方法,都应考虑到原有成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灭菌条件要求灭菌完全之外。

还必须保证被灭菌物质成分不被破坏,不影响物品的质量。

本标准操作规范适用于药品检验工作中培养基和器材等的灭菌。

2 灭菌方法2.1 湿热灭菌法本法系指将物品置于灭菌柜内利用高压饱和蒸汽、过热水喷淋等手段使微生物菌体中的蛋白质、核酸发生变性而杀灭微生物的方法,湿热灭菌包括煮沸、巴氏消毒、流通蒸汽和高压蒸汽灭菌等。

湿热灭菌条件的选择应考虑灭菌物品的热稳定性、热穿透力、微生物污染程度等因素。

煮沸、巴氏消毒、流通蒸汽不能有效杀灭细菌孢子,一般可作为不耐热无菌产品的辅助灭菌手段。

高压蒸汽灭菌灭菌能力强。

为热力灭菌中最有效、应用最广泛的灭菌方法。

2.1.1 适用范围药品、容器、培养基、无菌衣、胶囊、敷料、玻璃器材、传染性污染物以及其他遇高温和潮湿不发生变化或损坏的物品,均可采用本法灭菌。

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2.1.2 压力蒸汽灭菌器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

分为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二大类。

2.1.2.1 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利用重力置换原理,使热蒸汽在灭菌器中从上而下,将冷空气由下排气孔排出,排出的冷空气由饱和蒸汽取代,利用蒸汽释放的潜热使物品达到灭菌。

中国药典2010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10无菌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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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检查法2010

无菌检查法2010
无菌检查法

无菌检查的定义
中国药典2010年版对无菌检查的定义是:无菌 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 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 方法。 由于无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此,对无菌检 查的结果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即产品通过 无菌检查仅仅意味着在该检验条件下,供试品 未发现有微生物污染,并不表示所有的产品都 是无菌的。 反之,当供试品中检出微生物污染,则可以认 为批产品的微生物污染风险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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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表面微生物样本的采集:

采用拭子涂抹取样的方式采样。当人体表面微生物 样本采集完毕后,取拭子,采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 装容器表面和瓶塞、瓶盖等处的微生物样本,应选 取不少于3个采样点;取拭子,对集菌过滤器、稀释 剂、冲洗剂等外表面进行微生物采样,每种不少于3 个采样点。拭子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立即释放微生 物,并尽快加入培养基。采样完毕后,应使用消毒 剂清洁被采样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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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物流程序

物流 取塑料筐数个,内外表面均用适宜消毒剂消毒后 (普通区使用的消毒剂),备用。从样品室取规定 量的注射剂产品,用消毒剂消毒外包装后,放入塑 料筐中。将灭菌好的物品从灭菌器内取出后,放入 塑料筐中。取集菌过滤器、环境微生物采集器材、 稀释剂、冲洗剂和洁净室内用消毒剂,消毒外表面 后,放入塑料筐中。上述物品在控制区内转移入洁 净室的传递窗内,其中样品需要脱去外包装。打开 传递窗内的紫外灯,照射不少于0.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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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验证的具体操作: 例、薄膜过滤法无菌检查方法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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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薄膜过滤法无菌检查方法的验证 一、目的 考察薄膜过滤法无菌检查的有效性, 确定供试品的稀释浓度,冲洗剂的种类、 用量和冲洗方式以及阳性对照菌 二、供试品 薄膜过滤法检验数量为20瓶,分别接 种每种培养基。验证时的检验量应从全 量开始。

微生物(无菌)检查讲义

微生物(无菌)检查讲义

2010年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培训班讲义《中国药典》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无菌)检查新增修订情况2010年版《中国药典》为建国以来的第九版药典。

2007年底开始工作,2010元月正式出版,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第5号))国家局、国家药典委员会、 120多家参与单位、数百位专家第一部分:无菌检查的新增修订前言部分1、新增规定:“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2、新增规定:“日常检验还需要对环境进行监控。

”3、新增规定:“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部分1、删除: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后括号(用于培养好氧菌、厌氧菌)的说明2、删除:2. 改良马丁培养基后括号(用于培养真菌)的说明3、删除:3. 选择性培养基项下加入适量中和剂或表面活性剂后面的“如对氨基苯甲酸(用于磺胺类供试品)、聚山梨酯80(用于非水溶性供试品)或β-内酰胺酶(用于β-内酰胺类供试品)¡±等说明。

修订为: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验证试验。

(中和剂、灭活剂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表1)4、将原第 6. 0.5%葡萄糖肉汤培养基(用于硫酸链霉素等抗生素的无菌检查)修订排列为第 4. ——按顺序排列归类培养基1.~4. 均为直接用于无菌检查的液体培养基。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部分1、修订了黑曲霉的孢子悬液制备方法:规定应使用含0.05%(v/v)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洗脱孢子及稀释孢子液,制成每1ml中含孢子数小于100 cfu的孢子悬液。

删除了:(用管口带有薄的无菌棉花或纱布能过滤菌丝的无菌毛细吸管)吸出孢子悬液的操作方法2、新增加稀释后的工作用菌液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 J (附录115页)《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及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而制订的。

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原料及辅料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口服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 。

每lml 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 不得过100CFU 。

大肠埃希菌每1g 或lml不得检出.3 .局部给药制剂3.1用于手术、烧伤及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2 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P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CP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给药的制剂,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3.3 阴道、尿道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霉菌数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应小于1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3 .4 直肠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

每lml 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 或lml 不得过10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lg 或lml 不得检出。

3.5 其他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4.含动物组织(包括提取物)的口服给药制剂每10g 或10ml 还不得检出沙门菌。

2010年版药典无菌检查法

2010年版药典无菌检查法

2010版药典附录ⅪH 无菌检查法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三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酪胨(胰酶水解) 15.0g 酵母浸出粉 5.0g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 刃天青溶液 1.0 ml硫乙醇酸钠0.5g 琼脂0.75g(或硫乙醇酸) (0.3 ml) 水1000 ml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pH值使灭菌后为7.1±0.2。

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

灭菌。

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35℃培养。

无菌检查法-2010版中国药典

无菌检查法-2010版中国药典

附录Ⅻ A 无菌检查法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 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培养基的制备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三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酪胨(胰酶水解) 15.0g 酵母浸出粉 5.0g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 刃天青溶液 1.0 ml硫乙醇酸钠0.5g 琼脂0.75g(或硫乙醇酸) (0.3 ml) 水1000 ml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pH 值使灭菌后为7.1 ±0.2 。

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 ,灭菌。

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 ,否则,须经100 ℃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 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2.改良马丁培养基胨 5.0g 磷酸氢二钾 1.0g酵母浸出粉 2.0g 硫酸镁0.5g葡萄糖20.0g 水1000 ml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值约为6.8 ,煮沸,加入葡萄糖溶解后,摇匀,滤清,调节pH 值使灭菌后为6.4 ±0.2 ,分装,灭菌。

(完整版)无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SOP)

(完整版)无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SOP)

目的:制定无菌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操作正确。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大容量注射剂无菌检验操作。

责任者:质管部、化验室主任、QC检验员内容:1、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 H.2、简述:无菌检查方法系用于检查药品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检查项目包括需气菌、厌气菌及真菌检查.若供试品符合该项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仅表明了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3、环境要求:该项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万级(C级)背景下的局部百级(A级)的单向流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其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但所采取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操作前环境洁净度应经验证。

日常检验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5、方法验证:进行该项检查前应按照《无菌检查方法验证规程》确认该方法的适用性。

4、人员要求: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培训。

6、检验数量及检验量:6。

1、接种每种培养基所需的最少检验数量:2%或10个(取较少者),供试品无菌检查若采用薄膜过滤法,应增加1/2的最小检验数量作阳性对照用;若采用直接过滤法,应增加供试品无菌检查时每个培养基容器接种的样品量作阳性对照用。

6。

2、每支供试品接入每种培养基的最少量:半量(100ml≤V≤500ml),采用薄膜过滤法时,检验量应不少于直接接种的供试品总接种量,只要供试品特性允许,应将所有容器内的全部内容物过滤.7、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真菌培养温度为23~28℃。

8、仪器用具:垂直层流超净工作台、生化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浴箱、显微镜、手提灭菌器、离心机、双碟、试管、三角瓶、刻度离心管、注射器(针头)、剪刀、镊子、注射器盒、75%酒精棉球、紫外光灯365nm、真空泵、HTY智能全封闭集菌仪、一次性使用集菌培养器.9、消毒剂配制:9。

1、75%乙醇溶液(配制酒精棉球用).9。

2、0。

2%新洁尔灭溶液(配制消毒棉球用)。

9。

3、2%来苏尔溶液(配制消毒棉球用)。

3、医疗器械的无菌和初始污染菌检验

3、医疗器械的无菌和初始污染菌检验

铜绿假单胞菌 (Pseudomonas aeruginosa) [CMCC(B) 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 (Bacillus subtilis )
[CMCC(B) 63 501]
生孢梭菌 (Clostridiumsporogenes)
[CMCC(B) 64 941]
白色念珠菌 (Candidaalbicans)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 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还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无菌检查法 环境要求
无菌检查法 环境要求
隔离系统
无菌检查法 环境要求
无菌室在消毒处理完毕后,应检查空气中的菌落数。
TSA琼脂平皿 在30℃~ 35℃培 养48h证明无菌
取3只放无菌操作 台或超净工作台平 均位置打开上盖, 暴露30min后盖好
平板划线法-曲线法:将挑取有样品的接种环在平 板培养基上作连续划线。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血琼脂平板上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的金黄色菌落) 在划线过程中,细胞逐渐分散,培养后可形成单个菌落。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定期移植法:亦称传代培养保藏法,指将菌种接种于适 宜的斜面培养基上,最适条件下培养,完成培养于(4~6)℃ 进行保存并间隔一定时间进行移植培养的一种短期菌种保藏 方法。
无菌检查法 试验前准备
配制培养基所需器具:
无菌检查法 试验前准备
常用器具与稀释液:
无菌检查法 试验前准备
培养基:
无菌检查法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在供试品接种前, 培 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 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 ,须经100℃水浴加热至粉 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 )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 ,并应防止被污染。其装 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 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 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 基深度的 1/2。30℃ ~ 35℃培养14天。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附录Ⅺ 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

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10cm2为单位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检验量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或20ml(其中10g用于阳性对照试验)。

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膜剂还不得少于4片。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供试液的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1.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油剂可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2.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性供试品取供试品10g,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2010年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 J (附录115页)《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及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而制订的。

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原料及辅料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口服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 。

每lml 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 不得过100CFU 。

大肠埃希菌每1g 或lml不得检出.3 .局部给药制剂3.1用于手术、烧伤及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2 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P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CP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给药的制剂,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3.3 阴道、尿道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霉菌数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应小于1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3 .4 直肠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

每lml 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 或lml 不得过10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lg 或lml 不得检出。

3.5 其他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 或l0cm2不得过100CFU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 或l0cm2不得检出。

4.含动物组织(包括提取物)的口服给药制剂每10g 或10ml 还不得检出沙门菌。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部分内容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部分内容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1、一部共16项,其中新增6项:
电泳测定法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大孔树脂有机残留物测定法 聚合酶链式反应法 中药特征图谱指导原则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2、二部共45项,新增12项:
核磁共振波谱法 离子色谱法 电导率测定法 锥入度检查法 2-乙基己酸测定法 光学显微镜法 拉曼光谱法指导原则 溶出度测定指导原则 药物多晶型研究指导原则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合成多肽中醋酸测定法 氨基酸测定指导原则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离子色谱法
1、有机、无机阴阳离子和低分子量亲水性 有机分子的分离测定 2、氨基酸不经衍生化直接测定 3、某些抗生素的有关物质检查 4、金属的形态与价态分析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拉曼光谱法指导原则 1、与红外光谱一样,同为分子的振动光谱 ∞ Ψ IR 与偶极矩变化相关│Mnm│= ∫ n ΡΨm dτ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1、波长校正 增加了高氯酸钬溶液的校正(以10% 高氯酸为溶剂,配制含4%氧化钬的溶液) λmax nm:241.13,278.10,287.18,333.44, 345.47,361.31,416.28,451.30, 485.29,536.64,640.52nm。 2、波长允差 紫外区 ±1nm 500nm ±2nm 700nm ±4.8nm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酸败度检查法 羰基值的原计算公式有误 A 羰基值= 854 ×W V ×1000 V 1、854的各种醛的2,4-二硝基苯腙的ε ,而不是mε 2、V1 供试品稀释总体积 V2 测定用供试品稀释液体积 S 25ml

无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第三部-附录XIIA

无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第三部-附录XIIA

附录XII A 无菌检查法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洁净度万级下的局部洁净度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培养基的制备:培养基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1年内使用。

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酪胨(胰酶水解)15.0g 酵母浸出粉 5.0g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刃天青溶液 1.0mL硫乙醇酸钠0.5g (或硫乙醇酸0.3mL)琼脂0.75g 水1000mL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pH值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水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pH值使灭菌后为7.1±0.2。

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灭菌。

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后,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2、改良马丁培养基胨 5.0g 磷酸氢二钾 1.0g酵母浸出粉 2.0g 硫酸镁0.5g葡萄糖20.0g 水1000mL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pH值约为6.8,煮沸;加入putaotang 溶解后,摇匀,滤清,调pH值使灭菌后为6.4±0.2,分装,灭菌。

2010版GMP实施指南无菌药品----无菌区着装和更衣确认

2010版GMP实施指南无菌药品----无菌区着装和更衣确认

2010版GMP实施指南无菌药品----无菌区着装和更衣确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版:第三十四条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按规定更衣。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版附录1:无菌药品第二十三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更衣和洗手,尽可能减少对洁净区的污染或将污染物带入洁净区。

第二十四条工作服及其质量应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能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

各洁净区的着装要求规定如下:D 级洁净区:应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

应当穿合适的工作服和鞋子或鞋套。

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带入洁净区外的污染物。

C 级洁净区:应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当戴口罩。

应当穿手腕处可收紧的连体服或衣裤分开的工作服,并穿适当的鞋子或鞋套。

工作服应不脱落纤维或微粒。

A/B 级洁净区:应当用头罩将所有头发以及胡须等相关部位全部遮盖,头罩应塞进衣领内,应当戴口罩以防散发飞沫,必要时戴防护目镜。

应当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的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或消毒的脚套,裤腿应塞进脚套内,袖口应塞进手套内。

工作服应为灭菌的连体工作服,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并能滞留身体散发的微粒。

第二十五条个人外衣不得带入通向B级或C 级洁净区的更衣室。

每位员工每次进入A/B 级洁净区,应当更换无菌工作服;或每班至少更换一次,但应当用监测结果证明这种方法的可行性。

操作期间应当经常消毒手套,并在必要时更换口罩和手套。

第二十六条洁净区所用工作服的清洗和处理方式应当能够保证其不携带有污染物,不会污染洁净区。

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服的清洗、灭菌,洗衣间最好单独设置。

【背景介绍】洁净室内操作人员快步行走时发菌量远大于静止时的发菌量;咳嗽会增加发菌量,而打一次喷嚏会大大增加发菌量;穿衣也会使发菌量大大增加。

无菌操作前及无菌操作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活动应注意避免衣着遭受不必要的污染。

简述《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

简述《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

简述《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摘要】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中国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提高药品质量可控、有效、安全的技术保障。

【关键词】《中国药典》2010年版;无菌检验方法1 无菌检查的要求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为了保证无菌检查所用洁净区环境的稳定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对洁净区的环境质量采用合理的控制措施和评价方法。

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每次实验前要用适宜的消毒液清洁工作台面,地板,传递窗等,开启空气过滤器、紫外灯照射1小时。

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先用湿抹布或拖布清理污迹,再用消毒液清洁台面及地面和传递窗等,清洁消毒程序是从内向外,从高洁净区到低洁净区,开启紫外灯照射30分钟。

2 菌种及菌液制备2.1 菌种名称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生孢梭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菌,验证试验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其转种的培养物为第一代),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特性。

2.2 菌种及菌液制备①液体培养物直接稀释法:取试验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于9-10ml的液体培养基中,按要求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后作为原液。

取原液1ml用适宜的稀释剂做10倍系列稀释至每1ml含菌数50-100cfu(菌落形成单位)。

采用平皿计数法测定活菌数。

②细菌标准浓度比浊法:取试验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于琼脂培养基或液体培养基中,按要求的温度和时间培养后备用。

取琼脂培养基上的培养物于适宜的稀释剂中制成均匀的菌悬液;液体培养物一般要比标准比浊管的浓度稀,同时培养基的颜色也影响比浊的结果,所以可采取离心集菌,去掉上清液,底部培养物再用适宜的稀释剂制成均匀的菌悬液,将上述菌悬液稀释至与标准比浊管(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分发)相同之浓度,此时的菌悬液作为原液。

无菌检查的方法学验证

无菌检查的方法学验证

无菌检查方法(中国药典2010版)验证方案验证方案编号:起草单位(Composed by):质检部(QC Department)起草人(Composer):日期(Date):审核人(Reviewed by QC):日期(Date):审核人(Reviewed by QA):日期(Date):批准人(Approved by):日期(Date):目录1. 验证目的2. 验证人员3. 验证依据及参考文件4. 仪器与设备5. 验证过程5.1 培养基及稀释液5.2 菌液的培养与制备5.3 方法验证试验6. 验证总结1. 验证目的:本试验是注射液的抑细菌、抑真菌活性及所用的无菌检查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以确认该产品在该检验量、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已被充分消除至可以忽略。

即:保证所用的无菌检验方法能对该产品进行准确、可靠的检验。

2. 验证人员:验证小组组长:验证小组副组长:验证小组成员:3. 验证依据及参考文件: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参考文件:2010年版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方法、验证操作学习班讲稿汇编(中国药品检验所)4. 仪器与设备XG1.DM-0.36B型机动门脉冲真空灭菌器细菌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净化工作台5. 验证过程:5.1 培养基及稀释液5.1.1 培养基及稀释液的配制按“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附录Ⅺ H无菌检查法”中,有关规定配制本验证所需培养基:5.1.2培养基的适用性检验5.1.2.1 培养基无菌性检查从以上培养基及稀释液中,每批随机取5支(瓶),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

结果记录:结论:5.1.2.2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取每管装量为12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9支,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各2支,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3天,逐日观察结果。

取每支装量为9ml的改良马丁培养基5支,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白色念珠菌、黑曲霉各2支,另1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5天,逐日观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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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药典无菌检查法的 主要增修订情况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杨利红
增、修订涉及范围




前言部分 培养基部分 灵敏度检查 稀释液、冲洗液 方法验证 薄膜过滤法 培养及观察 结果判断 表1、表2和表3


前言部分
1、新增规定:“ 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 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2、新增规定:“ 日常检验还需要对环 境进行监控。” 3、新增规定:“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 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 培训。
供试品的无菌检查部分
薄膜过滤法
·5、增、修订:装有药物的注射器供试
品的检验方法 删除 “装上无菌针头(非包装中所配带 的)” 修订为 “取规定量,排出注射器中的内 容物,若需要可吸入稀释液或标签所示的 溶剂溶解,直接过滤”
供试品的无菌检查部分
直接接种法
·原直接接种法中删除ß-内酰胺类或
磺胺类供试品

增加 表1 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
表1 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
干扰物
戊二醛 酚类、乙醇、吸附物 醛类 季铵类化合物(QACs)、 对羟基苯甲酸酯 汞类制剂 双胍类化合物 碘酒、洗必泰类 卤化物 乙二胺四乙酸(EDTA) 磺胺类 ß-内酰胺类抗生素
可选用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
亚硫酸氢纳 稀释法 稀释法、甘氨酸、硫代硫酸盐 卵磷脂、聚山梨酯




培养基部分
1、删除: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后 括号(用于培养好氧菌、厌氧菌)的说 明 2、删除:2. 改良马丁培养基 后括号 (用于培养真菌)的说明


3、删除:3. 选择性培养基 项下 “ 如对氨基 苯甲酸(用于磺胺类供试品)、聚山梨酯80 (用于非水溶性供试品)或β -内酰胺酶(用 于β -内酰胺类供试品)”等说明。 修订为: 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 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验证试验。


供试品的的无菌检查部分
薄膜过滤法: 1、新增规定:抗生素供试品应选择低吸 附的滤器及滤膜 2、新增规定:对每片滤膜的总冲洗量不 得过1000ml 3、新增规Leabharlann :所用冲洗量、冲洗方法同 验证试验
供试品的无菌检查部分
薄膜过滤法
·4、增、修订无菌气(喷)雾剂供试品的
检验方法 新增规定:冰室的温度应至少为-20℃, 增加:开启容器后 “将供试品转移至无菌容 器中”的操作步骤。
操作方法”

2、新增加稀释后的工作用菌液的保存条
件和保存期限:
“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 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 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 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稀释液、冲洗液及其制备方法部分
2005版: 1. 0.1%蛋白胨水溶液 2. 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2010版新增加: “可根据供试品的特性,选用其他经验证的 适宜的溶液作为稀释液、冲洗液。”

表3

固体制剂最少检验量及上市抽验样品的最少
检验数量

备注中对供试品容器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
基的情况,明确规定最少检验数量应加倍。
谢 谢!

供试品的无菌检查部分
1、阳性对照用量: 原:“若采用直接接种法,应增加供试品1支 (或瓶)作阳性对照用。” 修订为 :若采用直接接种法,应增加供试品无菌 检查时每个培养基容器接种的样品量作阳性对照 用。 ——因若是液体制剂,应该采用薄膜过滤法,若是 固体制剂每管接种量可能不止1支(或瓶),应 按验证的方法确定。
照管不得有菌生长。否则,试验无
效。”

表1、表2和表3部分
表1

接种每种培养基所需的最少检验数量”
备注中对供试品容器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
基的情况,明确规定最少检验数量应加倍。
表2

液体制剂最少检验量及上市抽验样品的最少 检验数量
· 备注中对供试品容器装量不够接种两种培养 基的情况,明确规定最少检验数量应加倍。

供试品的无菌检查部分
培养及观察 对于培养14天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有无 微生物生长时,删除了:“或划线接种于 斜面培养基上” 的规定。 同时删除了可根据斜面是否有菌生长而判 断的规定。


结果判断部分
新增订阳性对照管和阴性对照管的实
验结果对于整体实验结果判断的作用:
“ 阳性对照管应生长良好,阴性对

方法验证试验部分

1、验证试验用菌种及菌液制备在培养基
灵敏度所用菌种的基础上,删除了铜绿假
单胞菌,增订了大肠埃希菌。
2、验证试验中样品用量
修订为: 薄膜过滤法验证试验样品量: “ 取每种培养基规定接种的供试品总量按薄膜 过滤法过滤。” 直接接种法验证试验样品量: “…其中1管接入每支培养基规定量的供试品量, “ —— 明确了验证试验所需样品量是供试品的 检验量而不是供试品的检验数量。
亚硫酸氢纳、巯基乙酸盐、硫代硫酸盐 卵磷脂 聚山梨酯 硫代硫酸盐 镁或钙离子 对氨基苯甲酸 ß-内酰胺酶


培养基部分
4、按顺序排列归类培养基1.~4. 均为
直接用于无菌检查的液体培养基。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部分

1、修订了黑曲霉的孢子悬液制备方法 删除了“用管口带有薄的无菌棉花或纱布
能过滤菌丝的无菌毛细吸管 吸出孢子悬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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