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员工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各在杭单位:

为贯彻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有关降本降费精神,经研究决定,除员工上下班由公司统一提供班车服务外,普通员工从2009年开始,交通费报销标准最高不超过每月50元,全年额度600元,要求各单位按以上精神执行。

特此通知。

集团公司总裁办

2009年2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