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监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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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监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工作为进一步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切实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黄浦江死猪事件等类似情况在全县发生,灌南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营造共同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工作氛围。县监督所执法人员在督查活动中,通过现场宣传、指导等方式,对从事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指导,强化被监管对象质量安全意识,普及畜禽健康养殖和疫病防控常识,提高科学防疫、安全用药意识,通过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从源头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讲解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提高消费者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共发放《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储存、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的通告》、等材料3200份。

二是明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落实畜禽养殖者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有关场所必须配备无害化处

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对于饲养、运输、屠宰、加工、储藏等环节发现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及时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告及深埋、焚烧、化制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由所内人员担任一级监督员,指派辖区内19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担任二级监管协管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网络,对列入名册的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对一”监管。动监所、防疫员、养殖场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与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规定监管员每月到场巡查不少于4次,并要形成有可供考查的巡查记录,监管员针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书面通知。年终,县主管部门还把监管员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内容中。

四是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县动监所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上到餐桌;

五是结合市监督所开展的全市动物防疫条件督查月行动,切实加强全县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企业日常监管,完善监管记录,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和

责任意识,防范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总结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不断创新动物卫生监管机制,推动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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