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移植术后复诊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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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膜移植术后诊疗常规
一、复诊时间:
术后1月内:每周一次;
术后2月内:半月一次;
术后3月后:1月一次;
术后半年后:1-2月一次;
术后1年后:2-3月一次;
术后2年后:3-4月一次;
如病情有特殊变化,根据病情决定下次复诊时间。
二、常规检查
1. 视力、眼压。
2. 眼科查体:注意有无原发病复发、睫状充血、植片水肿、新生血管、排斥线、感染、缝线松动、房水闪辉等表现。
3. 曲率、验光:1年内术后1、3、6、8、10、12月复查一次,以后每3个月复查一次,2年后可每半年复查一次。每次拆线前后需复查。
4. 角膜内皮:1年内术后1、3、6、8、10、12月复查一次,以后每3个月复查一次,2年后可每半年复查一次。
5. 大体像:1年内术后1、3、6、8、10、12月复查一次,以后每3个月复查一次,2年后可每半年复查一次。
三、常规用药
(一)根据术式
1. 穿透性角膜移植术(PKP)
1)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
(1)术后静滴氢化可的松100-200mg/d,3-5天后改泼尼松片1mg/kg/d,8am,qd,p.o.。
(2)根据病情,泼尼松片从术后1周-1月减量,每5-7天减5-10mg(儿童除外)。
(3)原则上,根据病情1-3月内视原发病及手术移植范围停用口服泼尼松片。
2)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
(1)术后3-5天内,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水可用至q2h,3-5天后改为qid,2周后改为tid,3周后改为bid,术后1月可改用0.02%氟米龙眼水qid,术后2月可改为0.02%氟米龙眼水tid,术后6月可改为0.02%氟米龙眼水bid,术后1年可改为0.02%氟米龙眼水qd。
(2)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术后2周内qn,2周可改为qon,1月后可改为2次/周,6月后可改至1次/周。
3)局部应用抗生素药物
(1)感染性角膜溃疡,术后继续局部抗感染治疗3-4周,至感染控制。滴眼液每日4~6次,眼膏每晚用。上皮欠光滑者常规使用0.5%左氧氟沙星眼水(可乐必妥),眼膏使用0.3%氧氟沙星眼膏(泰利必妥)。
(2)光学性PKP一般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药物即可,不必额外使用抗生素。
4)环孢素
(1)术后7~10天,上皮愈合完整后,开始用1%环孢素滴眼液,qid,3月后可改为tid,半年后可改为bid,1年后可改为qd。
(2)高危角膜移植患者,可口服环孢素胶囊,用药之前需检查肝肾功能。如肝肾功能无异常,初始剂量6mg/kg/d,分两次口服,维持量4mg/kg/d,至术后6个月以上,术后1月内每周检查环孢素血药浓度、肝肾功能及血压,1月后每月复查一次环孢素血药浓度、肝肾功能及血压。口服环孢素时不补钾。口服环孢素胶囊时泼尼松片减量,一般初始量为30mg 口服,维持量15-20mg口服。
5)辅助用药
(1)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应同时补充钾、钙。
(2)B族维生素、维生素C、肌苷等。
2、板层角膜移植术(LKP)
全LKP,化学伤或蚕蚀性角膜溃疡等,LKP术后常规同PKP。部分LKP术后用药常规如下:
1)糖皮质激素全身应用
(1)术后静滴氢化可的松100-200mg/d,3天后改泼尼松片1mg/kg/d,8am,qd,p.o.。
(2)根据病情,泼尼松片从术后1周减量,每3-5天减5-10mg(儿童除外)。
(3)原则上,1月内停用口服泼尼松片。
2)糖皮质激素局部应用(滴眼液及眼膏)
(1)术后2周内,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水qid,2周后改为tid,3周后改为bid,术后1月可改用0.02%氟米龙眼水tid,术后2月可改为0.02%氟米龙眼水bid,术后6月可改为0.02%氟米龙眼水qd。
(2)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术后2周内qn,2周可改为qon,1月后可改为2次/周,3月后可改至1次/周,半年可停用。
(3)抗生素局部应用(滴眼液及眼膏):同PKP。
(4)环孢素:原则上可不应用环孢素。
(二)根据原发病
1、细菌性角膜溃疡
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术后继续使用抗生素滴眼液,视病情在3-4周内停药。
2、真菌性角膜溃疡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术后2周内禁止局部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用环孢素滴眼液(上皮修复后加用)。2周内无复发,视病情慎重口服泼尼松(强的松)。术后3周如无真菌复发,可加用局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密切随诊。
2)抗真菌药物
(1)伊曲康唑(斯匹仁诺):成人0.2,qd,p.o.,包括术前共用3周,每周复查肝肾功,根据检查结果调整用药,如肝肾功出现异常及时停用。
(2)局部抗真菌药物:一般应用5%那他霉素眼水及0.5%氟康唑眼水;镰刀菌首选那他霉素滴眼液(注意上皮情况);曲霉菌可用0.25%二性霉素B滴眼液;念珠菌感染者应用0.5%氟康唑滴眼液(大扶康滴眼液),术后2周内qh,2周后可改为q2h,3周后改为qid,逐渐减量至停,术后1月无复发可停药。
3、HSK
1)术前为HSK活动期
(1)阿昔洛韦(ACV)0.75g(成人量)静滴,包括术前共用5天,以后
根据病情口服阿昔洛韦(ACV)0.4,3次/日,可连续口服3个月,注意复查肾功及尿常规。
(2)0.1%阿昔洛韦(ACV)滴眼液qid,用至术后6个月停药。
2)术前为HSK稳定期
(1)口服阿昔洛韦(ACV)0.4,3次/日,可连续口服3个月,注意复查肾功及尿常规。
(2)术后局部应用阿昔洛韦(ACV)滴眼液qid,可用至术后6个月停药。
4、角膜变性、营养不良、角膜白斑、圆锥角膜等非感染性疾病,术后用药参见PKP术后常规用药,口服糖皮质激素减量。
三、术后拆线常规
(一)必须立即拆线
1. 缝线周围有感染,应拆除并使用抗感染药物。
2. 术后1-2月内发现缝线松动,应拆除松线并检查术后角膜曲率及验光结果,考虑是否重新缝合。
(二)发现沿缝线处及周围有新生血管
1. 术后1月内,应随诊观察。
2. 术后1月后,应考虑拆除。
(三)术后6个月开始,根据角膜曲率、角膜地形图及验光结果,考虑调整缝线,拆除屈光力大的经线上的缝线。
(四)术后1年,原则上拆除全部缝线。全拆线前,必须检查角膜曲率和验光,远视状态早拆线,近视状态晚拆线。可分2次全拆线,第一次间断拆线,根据愈合情况决定第二次余线拆除时间(一般1-3月内)。
四、术后并发症的处理
(一)感染
1. 角膜溃疡行涂片、培养,进行病原学检查。
2. 共焦显微镜(Confocal)检查。
3. 根据病原学检查结果用药;若病原学检查无明显证据,根据病史及临床表现用药。病情轻中度者,可用药3~5天复诊,如病情好转可继续用药,如病情无好转可收入院用药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