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学工作规章章程制度
护士规范化培训规章制度
护士规范化培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树立护士职业道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护士培训工作。
第三条护士培训工作应当遵循“服务患者,服务医院,服务社会”的宗旨,以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目标,不断完善培训机制,提升护士队伍整体素质。
第四条护士培训应强调以实际操作为主,结合理论知识培训,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护士培训应当根据护士的岗位和职责设定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力求符合实际需要和职业发展。
第六条护士培训的管理应当做到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层次培训、突出重点,确保培训成果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护士培训机构第七条护士培训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护士培训的组织、规划和实施。
第八条护士培训机构应当依托医院内部的护理教育中心或者与其他医院、学校等机构合作,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推动护士培训的开展。
第九条护士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计划的有序实施,培训内容的科学合理,培训成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十条护士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对护士进行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养,以提高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护士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护士的专业知识和道德素质的教育,引导护士形成正确的职业态度和价值观。
第十二条护士培训机构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护理理念和技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护理服务的水平和品质。
第三章护士培训管理第十三条护士培训应当由专业的护理教育人员负责指导和管理,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护士培训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确保内容科学合理、形式多样。
第十五条护士培训应当分类指导,分层次进行,根据护士的职称等级和岗位要求,开展不同水平的培训活动。
第十六条护士培训应当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实践教学和临床技能训练,提高护士的实际操作水平。
第十七条护士培训应当开展定期的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控,针对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护理学会章程
扬州市江都区护理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都区护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护理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群众团体。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护理科学技术工作者,为促进我区护理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提高我区人民的健康水平,为把我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会贯彻“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和卫生工作各项方针政策,配合各个时期卫生工作任务,积极进行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科普宣传等多种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我区广大护理工作者技术水平。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四条:本会的工作任务如下:(一)举办护理学术交流活动,对重点学术课题进行探讨考察和论证;(二)推广护理科学技术成果,提高会员及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学术与业务水平;(三)普及医学卫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四)对医学护理科学技术问题发挥咨询作用,向有关部门反映护理工作者的建议和意见;(五)发现和推荐优秀护理人才,发现、推荐、奖励优秀学术成果对优秀学术论文和学术成果及时做好评奖、推荐等工作;(六)积极开展横向联系,加强与国内外学术团体的业务联系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七)鼓励会员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承认本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一)护士学校毕业,经考核为护师或护校讲师以上的护理人员;(二)高等院校护理毕业,从事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护理学术水平者;(三)乡镇卫生院具有注册护士资格的护士长。
第六条会员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批评权;(三)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四)本会会员撰写的论文有权本会组织的或受相应上级学会委托的学术论文评审、评奖和推荐的权利;(五)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有关的学术资料;(六)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赴外地学习考察等活动。
第七条会员有下列义务:(一)遵守会章;(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三)参加本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活动;(四)按期缴纳会费。
护士长科里规章制度
护士长科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工作管理,规范护士长科室工作,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护士长科室全体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护士长科室承担医院护理服务的核心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确保医院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护士长科室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服务标准,确保护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第二章护士长科室的组织构架第五条护士长科室设立护士长一名,负责整个科室的工作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护士长科室下设若干护士长、护士、实习护士等岗位,具体工作分工由护士长负责安排。
第七条护士长负责向医院领导汇报科室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第三章护士长科室的工作要求第八条护士长科室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医院的护理政策和相关标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护士长科室要求全体护士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医疗机密,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条护士长科室要求全体护士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勤奋努力,不得懒惰敷衍。
第四章护士长科室的服务标准第十一条护士长科室要求全体护士对患者热情友好,耐心细致,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第十二条护士长科室要求全体护士遵守医嘱,准确执行医疗护理措施,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三条护士长科室要求全体护士在医疗事故发生时,能冷静应对,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第五章护士长科室的考核奖惩第十四条护士长科室将实行按月考核制度,对表现突出的护士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护士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护士长科室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护士,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第六章护士长科室的培训发展第十六条护士长科室将定期开展护理技能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护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护士长科室将鼓励护士参加各类专业考试和竞赛,激励护士不断进步,实现个人价值。
第七章补充条款第十八条护士长科室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护士长管理,如有修改,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模板
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院的管理,保障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是本院全体护理人员必须遵守的准则,凡是涉及护理工作的事项,均应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护理院院长及院领导小组所有。
第二章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第五条护理工作的宗旨是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德医风,保持职业操守,尊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严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确保患者在院内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严禁违规行为,如盗窃、挪用公款等,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保护医疗机构的财产安全,保护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完好,杜绝浪费和损耗。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职业技能的提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的宣教工作,指导患者正确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知识,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能力。
第三章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第十二条护理院全科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护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2.工作纪律和岗位责任;3.安全管理和卫生防护;4.医疗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5.药品使用和储存管理;6.文件资料的管理和保密规定;7.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提倡团队合作,密切配合医生和其他护理人员,共同完成护理任务。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守时、守纪,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患者。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自身安全,正确使用工作工具,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或停止治疗方案,要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用量。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要做好病历和护理记录的书写,准确记录患者的情况和护理措施,保证病历的完整和准确。
护理工作制度可打印
护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护理人员。
第三条本院护理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护理伦理,尊重患者权利,确保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四条本院护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护理专业标准和规范,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护理质量。
第二章护理组织管理第五条本院设立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本院设立护士长,护士长负责本护理单元的护理管理工作。
第七条护理部设置护理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和晋升工作。
第三章护理工作内容第九条护理工作主要包括:患者接待、病情观察、护理计划、执行医嘱、护理记录、患者教育、并发症预防、急救处理等。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或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当做好护理记录,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护理措施、药物使用等情况。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护理能力。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当做好并发症的预防工作,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第四章护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利,保持职业操守。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感染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安静,提供良好的护理环境。
第二十条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第五章护理工作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本院设立护理工作考核制度,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护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量、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
第二十三条对考核合格的护理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医院各科室工作章程制度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时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支部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匡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催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催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者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催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相关科室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2019护理工作制度
2019护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护理人员。
1.3 护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尊重患者权利,关注患者需求,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二、护理组织结构2.1 医院设立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2 各临床科室设立护理单元,负责本科室护理工作的实施与改进。
2.3 护理部设护士长若干名,负责护理部的日常工作。
2.4 护理单元设护士长一名,负责本科室护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
三、护理人员职责3.1 护理部主任: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与监督。
3.2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
3.3 护士:负责患者日常护理、病情观察、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护理工作内容4.1 患者接待:热情接待患者,了解患者需求,提供相应护理服务。
4.2 病情观察: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参与处理。
4.3 基础护理:做好患者生活护理,保持床单位整洁,预防并发症。
4.4 专科护理:根据患者疾病特点,实施专科护理措施。
4.5 用药指导:正确执行医嘱,确保药物安全、有效使用。
4.6 健康教育: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能力。
4.7 护理记录:认真记录护理过程,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护理文书。
4.8 护理部组织: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应急预案等。
五、护理质量管理5.1 护理部建立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改进。
5.2 护理单元制定本科室护理质量标准,开展质量控制活动。
5.3 护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技能水平。
5.4 护理部对护理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六、护理安全管理6.1 护理部制定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6.2 护理单元开展护理安全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安全意识。
护理学8项核心制度章程
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
查对内容包括医嘱单(长期、临时、电脑医嘱)、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
设医嘱查对登记本,记录总对医嘱者姓名。
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者必须签名并记录执行时间。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需请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二、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①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②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③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品质量,如要药品过期、标签不清晰、水(片)剂变质、安瓿及注射液瓶有裂缝、密封铝盖松动、注射液瓶(袋)漏水、药液浑浊和有絮状物等,均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准确无误,且无药品质量等问题后方可使用。
4.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三、无菌物品查对制度使用无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时,要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卡是否达到要求。
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1.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2.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领取与保管,定期清点,分类储存,及时补充,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现象。
值班、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遵照医院规定的上班时数与护士长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擅自减少或变动值班时间。
护理编制医院规章制度模板
护理编制医院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工作,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师等。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护理职责,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形象。
第二章护理人员入职管理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入职。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接受医院规定的岗前培训,掌握相关护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医院秩序。
第三章护理人员岗位职责第七条护士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患者护理,执行医嘱,协助医生诊疗等工作。
第八条护理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护理设备管理,协助护士开展护理工作等。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密切配合医疗团队,有效协作,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章护理工作流程第十条护理人员应遵守护理工作流程,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负责患者入院评估,制定护理计划,执行护理措施。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情况,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评估。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及时反馈患者情况,保持与医生、护士的沟通畅通。
第五章护理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保证患者安全,对患者实行24小时监护。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嘱,杜绝错误用药、漏用药等情况。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护理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护理质量评估,提高护理水平。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不断完善护理服务。
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护理人员,将依据医院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等。
第二十一条对表现突出的护理人员,将进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荣誉证书等。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修改,另行颁布。
第二十三条医院护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章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医院护理质量工作制度
医院护理质量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护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院护理质量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核心,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院护理质量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护理质量工作。
二、护理质量组织管理第五条护理部设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护理质量工作计划、目标和工作措施,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和评价,对护理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设立护理质量小组,负责本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对本科室护理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改进。
第七条护理部、科室护理质量组织定期召开护理质量会议,分析护理质量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三、护理质量控制第八条护理部制定护理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九条护理部对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护理部加强对护理设备、药品、器械的管理,保障护理设备、药品、器械的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护理部建立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反馈,制定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护理部加强对患者满意度调查的管理,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分析满意度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第十三条护理部根据护理质量检查、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制定护理质量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护理部加强对护理质量改进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五条护理部定期对护理质量工作进行总结,对护理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五、护理质量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护理部建立健全护理质量考核制度,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七条护理部对在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护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护理部对违反护理质量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护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医院护理工作规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工作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护理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护理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助理等。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护理工作。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当听从医嘱,按照医疗程序和护理要求,认真履行护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将根据护理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表扬奖励或者处罚处理。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升护理质量。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九条护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恪尽职守,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嘱,保证医疗治疗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当及时响应患者的需求,提供温馨的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合作,共同完成护理任务。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医生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制度,不得私自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做好护理记录和报告。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科室会诊和病例讨论,提高护理水平。
第十八条医院将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定,奖惩结合。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在接收患者时应当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医嘱,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第二十条护理人员在给患者进行护理时应当细致入微,注意护理技巧和方法。
第二十一条护理人员在给患者进行输液时应当保持输液通畅,注意输液速度和药物配比。
第二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当配合医生进行护理评估,根据患者的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第二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医生报告患者的情况和变化,协助医生进行诊疗。
第二十四条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记录时应当详细准确,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护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护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理工作,保障患者安全,提升护理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护理人员。
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助理、实习护士等。
第三条护理工作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权益,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有效和正规。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具有相关护理专业资格,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理职责,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第六条医院护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护理部门。
第二章护理人员岗位职责第八条护士岗位职责(一)负责接诊患者,询问病史,做好病例记录,确保病情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负责为患者进行护理评估,制定个性化护理方案,指导患者做好个人卫生和康复锻炼。
(三)负责为患者执行医生嘱咐的护理措施,定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四)负责为患者做好药物管理,合理使用药物,确保药物安全。
(五)负责帮助医生做好各种医疗操作,保障手术室、产房等医疗科室的正常工作。
(六)负责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提升患者和家属的健康意识,促进康复。
(七)负责对实习护士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实习护士提升专业水平。
第九条护理助理岗位职责(一)负责患者的起居照料,如清洗、更换衣物、帮助翻身等。
(二)负责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病房内外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三)协助护士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及时向护士汇报异常情况。
(四)负责为患者送餐、取药等生活照料工作,确保患者的饮食安全和药物安全。
(五)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护理规章制度第十条护理人员应持有效的执业证书,严格遵守护理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求认真仔细,不得擅自短缺职责,造成患者损失。
基础护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基础护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础护理人员的行为,提升基础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基础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助理等。
第三条基础护理人员应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并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四条基础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服从岗位调动。
第五条基础护理人员应保守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第六条基础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职业道德,尊重患者,与患者保持良好沟通。
第七条基础护理人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第八条基础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影响患者。
第九条基础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的使用规定,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基础护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基础护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医嘱,按照规定给予患者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基础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洗浴、饮食、排泄等护理工作。
第十三条基础护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护理情况,定期报告给主治医生。
第十四条基础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安抚患者情绪,提升患者的康复信心。
第十五条基础护理人员应确保患者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基础护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医护团队开展护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基础护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和用品进行清洁消毒,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十八条基础护理人员应积极参与临床研究和质量控制工作,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九条基础护理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第二十条基础护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第二十一条基础护理人员应按时完成交班工作,做好交接记录。
第二十二条基础护理人员应文明用语,不得在工作中粗话等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三条基础护理人员应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洁。
第二十四条基础护理人员应禁止接受患者及家属的财物,保持清白。
医院护理人员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护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助理、护理实习生等。
第三条护理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医院管理,维护医院声誉。
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嘱,细心负责,不得有失职、疏忽、玩忽职守之行为。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不得私自查阅患者病历。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接受患者贿赂,不得与患者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八条护理人员应按照医嘱和护理操作规范,认真负责地开展护理工作。
第九条护理人员要保持工作态度端正,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协助医生进行病情分析和诊断,配合医疗工作。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时调整护理计划,及时向医生反馈病情变化。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保持技能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护理能力。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敬业爱岗,热情服务,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穿着整洁、统一的护士服,戴好护士帽,整齐刮胡须、修指甲。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礼貌待人,用语文明,不得辱骂、恐吓、虐待患者。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护医疗器具,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遵守消毒规范,准确洗手、戴手套、使用口罩,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随时向医生汇报,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勤奋工作,值夜班遵守时间规定,保证患者24小时监护。
第二十条护理人员应善于沟通,与同事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医院工作。
第四章惩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护理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患者损失的护理人员,将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护理部规章制度目录
护理部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二、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三、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护理部的职责和任务
二、护理部的组织结构
三、护理部各岗位职责和职务分工
第三章人员管理
一、护理人员的编制与职级
二、护理人员的招聘和聘用
三、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四、护理人员的奖惩制度
五、护理人员的保健和安全
第四章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二、护理记录和报告
三、护理操作规范
四、急救处理流程
五、传染病防控
六、护理质控系统
第五章护理设备与用品管理
一、护理设备的购置和维护
二、护理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三、医疗废物处理
第六章患者权益保障
一、患者隐私权保护
二、患者知情权保障
三、患者安全保障
四、患者投诉处理机制
第七章领导责任与监督
一、护理部及护理人员领导责任
二、监督检查制度
三、护理巡诊制度
第八章外部合作
一、与其他科室的合作
二、与外部护理机构的合作
第九章附则
一、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
二、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
以上为护理部规章制度的目录,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和完善。
门诊护理部的规章制度
门诊护理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护理部的工作秩序,加强病人护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护理部是医院的直接服务窗口,是医院服务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门诊护理部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
第三条门诊护理部的主要任务是为门诊患者提供规范、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医疗利益。
第四条门诊护理部的工作原则是以病人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提供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
第五条门诊护理部的工作职责包括:协助医生完成患者的诊疗工作,执行医嘱,提供基本护理服务,开展健康宣教等。
第六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勤恳尽责,维护医院形象和病人权益。
第二章部门设置第七条门诊护理部设主任护师一名,主要负责门诊护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门诊护理部设门诊护士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门诊患者量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九条门诊护理部设健康宣教护士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门诊患者的教育需求确定。
第十条门诊护理部设洗手间若干个,具体位置和数量根据门诊患者流量和卫生条件确定。
第十一条门诊护理部设药品存储室、医疗废物处理室等辅助设施,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证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主任护师的统一管理,听从医嘱,做好患者的护理工作。
第十三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状态,做到态度认真、负责任,热情周到地为患者服务。
第十四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护理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守患者的隐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态,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八条门诊护理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
病房护士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病房护士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病房护士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病房的所有护士,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医院护理部负责人。
第二章护士基本原则第四条病房护士应当遵守医疗纪律,忠诚维护患者利益,尊重患者人格和隐私。
第五条病房护士应当恪尽职守,严格按时按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病房护士应当尊重医务人员,密切协作,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病房护士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病房护士应当按照医嘱和护理计划执行各项护理工作,确保患者衣食住行的正常和安全。
第九条病房护士应当认真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和护理记录。
第十条病房护士应当定期巡视病房,检查患者生活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一条病房护士应当及时向医生报告患者病情的变化和不良反应,协助医生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病房护士应当积极为患者提供优质、温馨的服务,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病房护士应当遵守患者文明礼貌待遇规范,不得恶语伤人,不得对患者进行人身侮辱。
第十四条病房护士应当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尊重患者的选择,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支持。
第十五条病房护士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五章紧急处理第十六条病房护士应当具备应急处理能力,遇到紧急情况应当冷静应对,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医生。
第十七条病房护士应当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常见急救器械。
第十八条病房护士应当定期参加急救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急救能力。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十九条病房护士不得在工作中穿拖鞋、短裙等不符合专业形象的服饰,不得戴大饰品、涂浓妆。
第二十条病房护士不得在患者面前吃零食、打电话、聊天等影响患者的工作行为。
第二十一条病房护士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二条病房护士不得滥用医疗器械,不得将医疗器械用于非医疗操作。
护理工作制度模板
护理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1.1 护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护理工作流程,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在护理岗位上工作的护士、护理员等。
二、护理组织结构2.1 护理部是医院护理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护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业务培训。
2.2 护理部下设若干护理单元,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每个护理单元设有一位护士长,负责该单元的护理工作。
2.3 护理部负责组织护理人员招聘、考核、晋升等工作,确保护理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三、护理工作流程3.1 护理工作流程包括患者接诊、评估、计划、实施、评价等环节。
3.2 护理人员接到患者后,应立即进行评估,包括观察患者生命体征、了解患者病史和治疗情况等。
3.3 根据患者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包括护理目标、护理措施和护理时间表。
3.4 护理人员按照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包括给药、换药、输液、翻身、按摩等。
3.5 护理人员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价,了解护理效果,及时调整护理计划。
四、护理质量控制4.1 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4.2 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安全。
4.3 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护理专业水平。
五、护理人员职责5.1 护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护理服务。
5.2 护理人员应主动参与临床护理研究工作,提高护理科学水平。
5.3 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
六、护理人员待遇6.1 护理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6.2 护理人员晋升、评职称应根据工作表现和专业能力进行。
七、违规处理7.1 护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
7.2 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患者损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护士工作制度书
医院护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理工作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护士的工作行为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医院护理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严谨、规范、人文的原则,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提高护士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第二章护士的职责与权利第五条护士的职责:(一)严格执行医嘱,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高质量的护理服务;(二)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参与患者的救治工作;(三)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能力;(四)参加护理部的培训和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誉。
第六条护士的权利:(一)享有与患者平等的医疗权利和隐私保护;(二)享有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三)享有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权利;(四)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五)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三章护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立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管理。
护理部应当设立相应的职能科室,如内科护理科、外科护理科、妇产科护理科等,负责各科室的护理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护士,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护士的配备应当根据医院的规模、科室设置和患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护士培训制度,对新入职的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对在岗护士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护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护理质量标准,开展护理质量评估,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护理安全管理,防止护理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护理工作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二条护士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医嘱,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护理工作制度护理部工作制度一、护理工作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年工作计划、月工作重点、周工作安排,并有具体落实检查措施。
二、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1、实行三级管理制,有各级护理人员职责及各班护理人员工作程序。
2、全院有统一的《疾病护理常规》及各项工作制度。
3、对各级护理人员有定期考核制度。
(1)护理部主任每月接受大小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考核。
(2)护士长每月接受护理部和科主任的考核。
(3)护士长每月按20%比例考核护士,有记录。
(4)根据《护士定期考核办法》组织对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有记录。
三、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建立护理质量三级质控组织,实行每周科室自查、每月护理部组织抽样检查、每季度总检查一次的质控方式,有记录,量化评分,奖惩兑现。
四、每周有重点地到各科室进行业务和管理查房,不定期参加病区护理查房、质量检查、护理病历讨论、会诊,危重病人抢救等,有记录,并组织指导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
五、组织全院性活动:1、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交流,包括护理质控、查房、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2、每月组织全院护士进行业务学习,或参加全院业务活动一次。
六、对各级护理人员有培训计划:1、新护士上岗前培训计划。
2、进院十年内的护士轮科培训计划。
3、有计划地培养储备护理人才。
4、护士长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培养。
七、护理教学:1、对实习、进修、新聘护理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学习医院规章制度及各项工作要求。
2、有专人负责制订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考核。
3、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实习、进修人员每月业务讲座一次。
4、不定期召开临床带教老师和实习生、轮转生会。
5、实习、进修及轮转人员出科考试、考核,并做好鉴定。
6、必要时对实习生进行技术操作补课。
八、支持科室开展“科研、三新”工作,必要时组织跨科协作,每年评审一次。
九、健全各项文档工作。
建立健全护理人员技术档案及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定期办理护理人员注册申请及登记。
护理工作会议制度一、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主持,邀请分管院长参加,每月召开1一2次,参加人员为全院护士长。
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指示,总结护理工作,布置工作计划;分析讲评护理质量、护理缺陷和讨论疑难护理问题;介绍护理管理经验,交流护理管理信息;听取各病区护士长对护理部及全院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各科室解决实际困难。
二、护士大会全院护士大会:每年1—2次,“5·12”护士节和春节前后分别召开,邀请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临床科主任出席,全院护士参加。
主要内容:总结年度工作;明年工作计划及目标;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及护士专业培训;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演讲比赛、护理知识、护理技能操作竞赛和文艺演出等。
三、病区护士例会由病区护士长主持,每月1一2次,全体护士参加。
主要内容:传达护士长会议精神及护理部工作要求;总结护理工作,分析讲评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教育、护理缺陷分析和疑难护理问题讨论等。
四、专题座谈会定期召开带教员、质控员、风险管理员、监控员、主班护士、责任组长等专题座谈会,总结成绩,交流体会,改进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现场办公会对各病区护理工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或疑难问题由护理部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邀请相关科室的人员参加,协助临床科室解决实际问题。
六、晨会各科室每日由护士长主持召开晨会,结合夜班护士交班情况,布置当日工作,提出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可进行短时间的业务学习或提问。
每次会议均应详细记录,会后定期检查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各级护理人员学习《医务人员道德规范》、《护士条例》、《消防管理条例》、《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增强医疗安全意识,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的职业信念。
二、积极开展普法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护士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三、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认真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四、建立质量控制网络,制定质量考核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护理质量督查。
五、建立护理风险管理网络,明确职责,重在预防。
六、严把进人关,严格重点人员的管理和带教。
加强在职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护士定期考核制度。
七、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实行在班连带制。
八、重视危重患者的护理和管理,实行危重病人两级负责制。
九、加强护理安全教育,保持各类提醒标识清晰、醒目,强化护理人员安全意识。
1、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及查对制度。
2、加强病区抢救器材及药品的管理,毒、麻、限、剧药品专柜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和查对制度,内服、外用药分开放置,标签醒目。
3、抢救物品、药品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放置地点、定人员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护),无过期药品,用后及时补充,物品仪器等齐全完好,专人负责保养维修,班班交接。
4、病区内的氧气筒应直立放置于阴凉处,搬运时避免倾倒撞击,远离火源,勿涂油料,对未用完和已用空的氧气筒应分别悬挂“有氧”、无氧“标志,氧气筒内的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少量余气。
5、病区内应注意防火,防火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各种灭火器材和装置应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维修,医护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病区内禁止吸烟及擅自使用电器。
6、注意病区内情绪不稳定病员、肿瘤病员及自杀未遂病员的状况,有情况应随时与病人家属、当班医生取得联系加强防范,必要时与保卫科、总值班联系,严防这类病员伤人毁物和自杀。
7、病区内应做好防盗工作,告知病员及其陪护人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病区内的贵重物品亦应做好交接班。
8、病区各班应注意水、电、门窗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有无破损、毁坏,并及时维修。
9、每年对新入院的护士及实习、进修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10、在护理活动中一旦发生或发现不安全事件,当事人或发现者要尽力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尽可能减轻病人的损害程度,实行先处理后报告制。
护理查对制度一、医嘱执行及查对制度1、各项医嘱必须由经治医生明确书写于医嘱单上,护士应准确及时地执行,护士长定期抽查医嘱执行及查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处理医嘱前首先要查对医嘱是否有效(由本科室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为有效),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注射类医嘱经电脑录入后须打印出治疗卡,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
3、一般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因抢救或手术必须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并保留空安瓿备查,督促医生及时补开医嘱,护士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4、执行医嘱的护士应注明准确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若遇有副反应较大或需要密切观察药物对病人的影响时,需有医生协助执行医嘱,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应及时注销各种执行单。
5、手术、分娩后及时停止术前、产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产后医嘱。
6、遇有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通知医师补开医嘱。
7、长期医嘱执行单和临时医嘱执行情况应做到三班四查对,上午医嘱上午查对,下午医嘱下班前查对,晚班医嘱由夜班核实查对,夜班医嘱次晨由主班护士查对,每天总对医嘱,护士长每周应参加总查对2次,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登记。
凡重整医嘱需由床位医生整理,护士查对后方可执行,并写明日期及签全名。
临时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全名。
8、查对医嘱内容包括:(1)查医嘱开停日期、时间、床号、姓名、内容、签名。
(2)查长期医嘱转抄各单(注射、服药、治疗及护理单)是否正确,有无遗漏或错误。
(3)查对临时医嘱执行情况。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单、注射单、输液卡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2、服药、注射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配药和摆药时,应注意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查瓶签上的药名、剂量与内装药物是否相符,注意标签、有效期、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同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3、摆药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发药时须看服到口。
4、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该类药物的过敏史,使用前应做过敏试验,并注意观察用药后的反应,药物过敏试验医嘱单上应由执行者两人签名;药物过敏试验阳性应做好各种记录,并通知医生和转告病人或家属;使用毒麻限制药时应认真核对,用后要保留药瓶。
5、发药、注射时须带服药单及注射单,并仔细核对,若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输液时要认真查对输液卡,配药者要仔细查对配好的药物并在瓶身卡上签注全名和时间,输液或换瓶者须再次查对,确认无误后在治疗卡上签注全名和时间,要求签名字迹工整。
6、注射类长期医嘱执行单每日由夜班护士认真核对后粘贴工整,随病历归档,服药单、临时执行医嘱单一般由科室保存半年,以备核查。
三、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须准确填写患者姓名、床号、科室,同时有两个以上病人需要输血时,必须分别进行,防止出现差错,2、取血必须由相关人员完成,不可交由病人或家属代替。
3、取血时必须和血库(采血点)工作人员共同查对交配报告单上病人的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采血日期、血量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有效期及交叉试验结果,准确无误后方可取回。
4、输血前检查采血日期,注意血液内有无血凝块、血袋有无破损,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无凝血、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有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最好不超过30分钟。
5、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交配报告单、输血单、血量等无误后在交配报告单背面签注全名和时间方可执行。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前再次核对床号、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6、输血完毕,保留血袋至次日,以便必要时检验。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左右)及其标志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手术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是否与病历相符。
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术前应检查器械敷料包是否符合无菌要求,查对卡片上的包名、有效期、责任人、指示胶带是否达标。
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
3、术前再次核对手术病人的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
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核对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变色。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大声核对手术包内器械、敷料的名称和数目,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切口,及时记录并签名。
5、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填写病理检验单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