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量具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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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一般量具的校验制度,使其校验员有所遵循。

2. 范围

品保课一般量具,千分尺、游标卡尺、表面粗糙度计。

3. 职责

3.1品保课量具检验人员负责对一般量具校验并对不合格量具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校验方法

4.1.1校验员用被校验量具在标准校验工具上测量两次,所测的数据均在

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则被校验量具合格。

4.2校验人员资格认定

4.2.1从事表面品检工作2年以上。

4.2.2职务在班长/助工(含)以上。

4.3被校验量具名称及精度要求(见下表):

注:1.对于被校验工具若超出起精度范围则停止使用,维修合格者方能使用,若维修后仍不合格,则作报废处理。

2.品保课的一般量具必须编号使用,被校验的量具务必做好记录,并留存。

4.4校验步骤

4.4.1外径千分尺的校验:对于小量程0-25mm的千分尺,任取标准块两

块,用被测千分尺去测量标准块两次,并将测量数据记录在《量测工具

校验表》内。对于25mm以上的千分尺,取丝杆或量块,用被测千分

尺分别测量丝杆或量块两次,并将测量数据记录在《量测工具校验表》。

4.4.2游标卡尺的校验:任取标准块5-6块,用被测卡尺测量标准块两次,

并将测量数据记录在《量测工具校验表》内。

4.4.3粗糙度计的校验:粗糙度计的校验参照粗糙度计说明书测量两次,

并将测量数据记录在《量测工具校验表》

5、引用文件

6、附件及使用表单

6.1.量测工具校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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