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治疗)室工作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心理咨询治疗中心 编写:黄慧娟 审核:郭平 批准:贾金鼎 1. 目的

1.1 加强心理咨询(治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心理咨询(治疗)工作顺利完成。

2. 范围

2.1 心理咨询(治疗)室

3. 定义 无

4. 职责 无

5. 标准

5.1 不论自询或代询,均需按程序挂号并缴纳咨询费后有秩序地进行咨询或治疗。

5.2 心理咨询(治疗)者,需有主动咨询(治疗)的要求或愿望,不得强求或约束患者在咨询(治

疗)室进行咨询。不在咨询范畴者应转接到精神科或其它门诊。

5.3 所有咨询或治疗的内容及记录均应保密。

5.4 咨询(治疗)师应贯彻中立立场,与咨询(治疗)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5.5 保持咨询(治疗)室安静、整洁,做好咨询(治疗)室的安全工作。

6. 流程图

6.1 《心理咨询(治疗)流程》(附件一)

7. 表单及用物设备 无

8. 相关文件 无

附件一:

心理咨询(治疗)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