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Urban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Tax

合集下载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CPA税法 课件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CPA税法 课件

(三)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 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 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四)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 “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2020/4/7
安徽财经大学
19
例6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规定 的是()。(2008年)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 率为1%
2020/4/7
安徽财经大学
6
第三节 税 率
具体特殊情况 适用税率
纳税地点
代征代扣城建 代征代扣方所在 代征代扣方所

地适用税率
在地
流动经营无固 定纳税地点
经营地适用税率
随同“三税” 在经营地缴纳
2020/4/7
安徽财经大学
7
例1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0年5月缴纳增值税 28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 品,乙企业代收消费税15万元。甲企业应缴纳(含 被代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 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2020/4/7
安徽财经大学
5
二、税率
(一)城市维பைடு நூலகம்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 所为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 是:
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3)减免“三税”的同时随之减免城建税,但是
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
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

国家税收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36页PPT

国家税收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36页PPT
ABC
2005年单选题:某县城一加工企业2004年8月 份因进口半成品缴纳增值税120万元,销售缴 纳增值税280万元,本月又出租门面房收到租 金40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教育费附加为( )。 A.22.56万元 B.25.6万元 C.28.2万元 D.35.2万元
A
解析:(280+40×5%)×(5%+3%)= 22.56(万元)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 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缴纳 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 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 元。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 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城建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及外籍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征收比率为3%。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征收比率
1999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 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 A.纳税人滞纳营业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B.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被处的罚款 D.纳税人偷逃消费税被查补的税款
第七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随三税的征 收而征收,因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 限与“三税”一致。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 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 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 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税率 7% 5% 1%
特殊情况: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纳税 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缴 的城建税。

税法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税法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系列教材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为纳税人缴纳的三税税额。 不含加收的罚款和滞纳金,如果免征或减 征三税,则城建税也同时免征或减征。 出口退税不退城建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系列教材
附录: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 加费。 目的是为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办教育的 积极性、开辟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系列教材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具有附加税的性质 2、具有特定的目的 二、纳税义务人 缴纳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 务人。
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系列教材
三、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 率为1%。 如果是代扣代缴,按代扣代缴人所在地税 率执行。 流动业户无固定纳税地点的,按经营地税 率执行。
பைடு நூலகம்
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系列教材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税依据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税额为计税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例 现行计征比例为3% 四、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 税额)×征收比例
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系列教材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 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 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 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 、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v 【答案】A v 【解析】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80+40×5%)×(5%+3%)=22.56(万元)。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节 税收优惠
v (一)城建税随同“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v (二)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
时退库。 v (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随之征收
城建税。 v (四)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
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v (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 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PPT文档演模板
v 【解析】选项A,跨省开采的应当选择核算地的税率。选项B,纳
税人从事跨省工程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选项D,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扣缴方)
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PPT文档演模板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税法-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税法-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l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城建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具有附加税性质。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二)具有特定目的。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建税为开发建设新兴城市,扩展,改造旧城市,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以及维护公共设施等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体现了对受益者课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第二节税率城建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精品】第0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精品】第0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和维护在不同时期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国家在城市建设方面一直资金不足。

1979年以前,我国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由当时的工商税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国家下拨城市维护费组成。

1979年国家开始在部分大中城市试行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取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办法,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981年国务院在批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中提出:“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县以上城市和工矿区市政建设的专项资金”。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并于198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一)税款专款专用一般情况下,税收收入都直接纳人国家预算,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使用到国家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税法并不规定各个税种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方向。

但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同,其所征税款要求保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二)属于一种附加税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征税的目的物,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同时征收,其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三税”的有关规定办理.(三)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负担水平,不是依据纳税人获取的利润水平或经营特点而定,而是根据纳税人所在城镇的规模及其资金需要设计的。

第5章 城市建设维护税PPT

第5章 城市建设维护税PPT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 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税款专款专用 属于一种附加税 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征收范围较广
第二节 5月被查补增值税50000元、 消费税20000元、所得税30000元,被加收滞纳 金2000元,被处罚款8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 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A.5000元 B.70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答案:B 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0000+20000]×(7%+3%)=7000(元)
二、征收管理 城建税的征收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同时进 行,所以,纳税环节、地点、纳税期限的规定,均按上述 三税的规定办理。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 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 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 省内的,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 3、对管道局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 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 “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的有() A.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都应缴 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还 城市维护建设税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城市 维护建设税 D.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ABCD

税法新编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新编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
二、城建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和纳税人纳税城 市维护建设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另 有规定。 (1)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 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 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 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 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个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 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个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其应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居于所在地缴 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财税地字[1985]5号)
税法
(3) 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 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税 ,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 税时一并缴纳。(财税地字[1985]5号) (4) 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税法
三、城建税纳税申报 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按缴纳“三税”所在地适用的城建税税率就地缴 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 纳税人应按规定期限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并 如实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
税法
第三节 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在“三税”的基础上计算 出来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 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 用税率 (5-1) 【例5 -1】某市区一家企业2013年3月份实际缴纳 增值税300 000元,缴纳消费税400 000元,缴纳 营业税20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税额 。 【答案】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 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适用税率 = (300 000 +400 000 +200 000) ×7%=900 000×7%=63 000(元)

第五章 城市建设维护税法

第五章 城市建设维护税法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4、征收范围广泛。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目前占我国全
部税收收入总额的70%左右。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
一、纳税主体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教育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的规 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 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
同时退库。
五、纳税环节
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
六、纳税地点 一般规定: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
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七、纳税期限 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税 一般适用纳税人所在地的税率,但以下两种情况
适用“三税”所在地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具体特殊情况
适用税率及规定
代征代扣城市维护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建设税
(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 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税地点
【例题】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2年5月缴 纳增值税28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 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收消费税 15万元。甲企业应缴纳(含被代收)的城 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例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
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该
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A.14万元
B.18.2万元
C.32.2万元
D.39.34万元
四、税收优惠
1、城建税随同“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 +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 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 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 费税260万元。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 建设税为( )。 A. 14万元 B. 18.2万元 C. 32.2万元 D. 39.34万元
第三节
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 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 款。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 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 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不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附: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 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征收范围 征收 比率 计征依据 计算公式
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 税的单位和个 人
应纳教育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费附加=实 消费税、营业税税 3% 际缴纳的 额为计税依据,与 “三税” “三税”同时缴纳 税额×3%
【例题·单选题】某市区本月实纳增值税40万元, 实纳消费税70万元,实纳营业税为8万元,补 缴上月应纳增值税6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教 育费附加为( )元。 A.2604 B.37200 C.43200 D.45804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
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
教材75~76页例2-4中的免抵税额14万应计算缴纳城建税。
17
【例题•多选题】(2007年)
10
一、税率的一般规定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
11
二、税率的特殊规定
12
【例题2·单选题】 (2008年)
❖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规定的是( )。 A.跨省开采的油田应按照油井所在地适用税率纳城市维护建设 税 B.营业税纳税人跨省承包工程应按劳务发生地适用税率缴纳城 市维护建设税 C.流动经营的单位应随同缴纳“三税”的经营地的适用税率缴 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按照被扣缴纳税人所在地适用 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征收比率
28
【相关链接】 ❖教育费附加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是由于教育费附加 不是税,故不适用于《征管法》。
29
【例题•计算题】
❖ 某县城生产化妆品的纳税人本月交纳增值税10万元,消费 税30万元,补缴上月应纳消费税2万元,当月取得出口退还 增值税5万元,获批准出口免抵增值税4万元,缴纳进口关税 8万元、进口增值税20万元、进口消费税10万元。计算本月 应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括滞纳金、罚款。
20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
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PPT精选文档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PPT精选文档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教程
【例题4· 判断题】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 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 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这批雪茄烟 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 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50元。( )
【答案】√
经济科学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教程
【答案及解析】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算,且进口 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增值税也要计算缴纳城建税。 应缴城建税=(10+30+2+4)×5%=2.3(万元) 应缴教育费附加=(10+30+2+4)×3%=1.38(万元)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教程
【本章小结】
谢谢大家!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教程
第七节征收管理Fra bibliotek• 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 地点。
• 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教程
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
•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 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 收的一种附加费。
征收范围 缴纳增值 税、消费 税、营业税 的单位和个 人
5.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 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教程
【例题5· 多选题】位于市区的某自营业出口生产企业,2019 年6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 税 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自行研发的动力节约技术转让给一 家科技开发公司,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 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 A.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4万元 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 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 【答案】BD

税法第5章城建税

税法第5章城建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是由纳税人实 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建税计算举例
例如:某市区一企业5月份缴纳增值税30万
元、消费税8万元,营业税1万元。计算该 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解析:以三税之和为计税依据计算城建税
(五)城建税的优惠政策
(1)海关对进口货物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 征城建税。 (2)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 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 的城建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3)对于因减免税而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 税也同时退库。 (4)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 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 设税法及教 育费附加
本章内容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 附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述
(一)城建税的概念与演变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缴纳增值 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实缴税额为 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自1985年开征。
应纳税额=(30+8+1)×7%=2.73(万元)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概述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 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于1986年开征。
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内容
(一)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和缴纳人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 费税和营业税为计征依据 自2010年12月1日起,将外商投资企业、外 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纳入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 依法计征教育费附加。2011年全年完成1347亿元

第五章城建税法

第五章城建税法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一、城建税的基本要素 1.征税范围 城建税的征税范围较广,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
定征收“三税”的其它地区。
第一节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 加
(1)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 税率为1%。
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应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 7%、5%、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下列情况,可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 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是由受托方代收、代 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二是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 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1.税收优惠 城建税以“三税”为计税依据,并与“三税”同时征收。这
样税法对纳税人减免“三税”时,相应地也减免了城建税。 因此,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但是,针对一些特 殊情况,还是作出了一些特殊税收优惠规定: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建 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 城建税; (3)对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 以同时退库; (4)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 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 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第0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0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17
六、税收减免:P163
1、三税减免,城建税才减免。 2、因减免导致三税退库,城建税也退库。 3、进口产品不征城建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
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 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A、22.56万元 B、25.6万元
C、28.2万元
D、35.2万元
【答案】A 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80-120+40×5%)×(5%+3%) =22.56(万元)
24
【例】某市国有企业2009年共申报缴纳增值 税24万元、消费税2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 查发观,企业隐匿消费品销售收入100万元 (不含税),为此,税务机关责令除追缴少 缴纳的税收之外,加收滞纳金1万元和罚款2 万元。假设该消费品的消费税率为10%,计 算该企业应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
▪ 应缴纳的城建税=120×7%=8.4(万元);
▪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20×3%=3.6(万元)。
▪ 该企业转让自行开发技术获得的转让收入,属 于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所以也不需计算城建税。
23
【例】某县城一加工企业8月份因进口半成品缴纳 增值税120万元,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280万元, 本月又出租门面房收到租金40万元。该企业本月 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02:31:5502:31:5502:3112/29/2020 2:31:55 AM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2.2902 :31:550 2:31De c-2029 -Dec-2 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
第七节 征收管理
(熟悉)
一、纳税环节 二、纳税地点
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纳税人缴纳“三税” 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三、纳税期限
由于城建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三税”时同时缴纳的, 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四、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办理“三税”纳税申报的同时办理城建税 的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表》。
13
附:教育费附加
(了解)
一、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 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曾几经变化。1986年开征时,规 定为1%;1990年5月《国务院关于修改 <征收教育费附加 的暂行规定 > 的决定》中规定为 2 %;按照 1994 年 2 月 7 日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规定,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11
第六节 税收优惠
4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 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 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即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判断题】进口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 市维护建设税;出口货物按规定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但 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
8
第四节 计税依据
【判断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 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和查补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税额,以及对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法规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答案:× 解析:纳税人违反“三税”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判断题】 依照税法,除另有规定者外,对出口商品 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 解析:出口商品一律不退已纳城建税,不存在“另有规定
14
附:教育费附加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 【案例 5-7】 某市区一内资企业 7 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 50万元,缴纳消费税30万元,缴纳营业税10万元。计算该 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征收比率 =(50+30+10)×3% = 2.7(万元)
6
第三节 税率
【案例 5-3】 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
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 40000 元,支付加工费 5000 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 36 %,这 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市维 护建设税为: (40000+5000)÷(1-36%)×36%×5% =(元)
品缴纳增值税 120 万元,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 280 万
元,本月又出租门面房收到租金40万元。该企业本月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 A.22.56万元 B.25.6万元 )。
C.28.2万元
D.35.2万元
解析: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80+ 40×5%) ×(5%+3%)=22.56(万元) 答案:A
15
附:教育费附加
四、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1. 海关对进口货物或物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 征收教育费附加。 2. 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 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
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即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16
【单选题】 某县城一加工企业 2004 年 8 月份因进口半成
10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熟悉)
城建税是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与“三税”同 时征收的,其作为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当主税发 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进行税收减免。 具体减免税规定如下: 1、城建税是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的, 即随“三税”的减免而相应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 可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货物或物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 征收城建税。
Urban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Tax
本章为非重点税种。本章重点注意城建税以及教育费 附加可能会穿插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题或者是综合题中, 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金额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 税种。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
(了解)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
率为1%。
4Leabharlann 第三节 税率【案例5-2】设在某县城的某旅行社 5月份组织 4次国内 旅游团,收取旅游费60000元,其中替旅游者支付给其它 单位的各项费用 30000 元,改由其它旅游企业接待 2 个团, 转付旅游费20000元。该旅行社应缴城建税为( )。 A.25元 B.75元 C.100元 D.150元 答案:A 解析:应纳营业税=( 60000- 30000 - 20000 )×5 %=
500(元),应纳城建税=500×5%=25(元)
5
第三节 税率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 税率执行。但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 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 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 受托方所在地 适用 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 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 经营地适用税率执 行。
中国政府网21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1 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统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3
第三节 税率
(掌握) 城建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设置了三档地 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7
第四节 计税依据
(掌握)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 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 、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 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 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 建税;进口产品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建税, 即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者退还已纳城建税”情况。
9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掌握)
应纳税额=实纳“三税”税额×适用税率 注意:由于城建税实行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所 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十分注意纳税人所在地。
【案例5-4】A公司设在某城市市区,4月份应纳增值税500000 元,消费税 300000元。在规定的纳税时间内,应缴增值税款已 按时缴纳,应缴消费税款滞纳8天。计算该公司应纳城建税及应 缴城建税滞纳金。 ① 应纳城建税额=(500000+300000)×7%= 56000(元) ②应交城建税滞纳金=300000×7%×0.5‰×8 = 84(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一)税款专款专用 (二)具有附加税性质 (三)按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四)征收范围较广
2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熟悉)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建税纳税 义务人。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
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 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只要缴纳了“三税”中的任何一种税,就必须同时缴 纳城建税。
17
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
Please mail to:lixiaozhe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