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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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对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维护正常公共卫生秩序,同时通过打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行医,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的违法行为,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2006年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项目管理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以及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项目内容(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等7部委《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投诉举报案件数,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其中检查二级以上各类医院应占检查单位数的20%,各类个体诊所和基层医疗机构应占80%(其中个体诊所、门诊部4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20%)。

1、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争取达到医疗机构持有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率100%、医务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群众对医疗安全满意率90%的目标。

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案案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对于检查发现的“黑诊所”,做到100%取缔并向社会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增强群众辨别非法行医的能力和意识。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5.16•【字号】辽卫函字[2007]199号•【施行日期】2007.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通知(辽卫函字〔2007〕199号)各市卫生局、爱卫办:现将《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为了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适应我省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等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促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更加科学、高效、规范,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由政府领导,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干预那些对健康有害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促进环境的改变,促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种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条本规范中所提到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构,指各级健康教育所(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健康教育科。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地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

第三章职能、职责及工作程序第五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构的职能运用健康促进策略,面向公众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进行心理和行为干预,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保健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减少疾病流行和突发事件造成的身心危害,促进公众健康水平的提高。

医院防汛应急预案

医院防汛应急预案

医院防汛应急预案医院防汛应急预案1为了认真落实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辽安委明电[2012]18号)工作及防汛抗旱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积极配合当地行政部门及时、有效、规范、高效地开展防讯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有效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一)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xx组员:xx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防讯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统一指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防洪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二)领导小组下设立五个工作小组1)应急指挥组:负责应急情况下的调度指挥,并提供所需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用品、药品等。

组长:xx成员:xx 2)医疗专家救援组。

负责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指导临床救治。

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组长:xx成员:xx 3)综合组: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的汇集及搞好宣传发动,做好“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的宣传工作。

组长:xx成员:xx 4)后勤、安全保障组:负责卫生应急所需物质的采购、调拨、供应及相关车辆的调动。

组长:xx成员:xx5)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我院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消毒隔离措施,严格做好院内院外感染的预防工作,和外来医务人员到我院诊治病人的防护工作,检查消毒隔离质量防止交叉感染。

组长:xx成员:xx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我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治”的卫生应急工作。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预案。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辽宁省“三医联动”综合监管举报平台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辽宁省“三医联动”综合监管举报平台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辽宁省“三医联动”综合监管举报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0.21•【字号】辽卫发〔2019〕60号•【施行日期】201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辽宁省“三医联动”综合监管举报平台的通知辽卫发〔2019〕60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属各医疗机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完善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部门协作、长效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决定联合建立辽宁省“三医联动”综合监管举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责任分工平台依托辽宁省12320业务系统进行建设,平台运行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负责。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内设的省12320卫生健康热线管理中心负责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综合监督处,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为业务分办部门,具体负责业务分办工作。

各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省属医院,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处室为业务办理部门,具体承办投诉举报业务办理工作。

二、受理范围(一)平台受理反映全省各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医药和医保类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投诉举报事项。

投诉举报应当有具体举报对象、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2.投诉举报事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3.投诉举报事项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4.投诉举报事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卫生防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卫生防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卫生防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辽卫传[2008]81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卫生防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辽卫传〔2008〕8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四川防震救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辽宁省卫生防震救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省卫生厅厅长姜潮副总指挥:省卫生厅副厅长韩明惠省卫生厅副厅长董德刚省卫生厅副厅长曾晓非省卫生厅纪检组长帖善成省卫生厅厅长助理王天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韩明惠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医疗救治组、公共卫生组、物资保障组、宣传组、联络组。

二、指挥部职责在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省卫生系统四川防震救灾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

三、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一)医疗救治组组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宋文舸副组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丛丹江省卫生厅应急办公室田崇阳成员:温家祥、陈艳兰、王大庆、周敏、张岩、付维利、张宏邈职责:负责组派赴四川灾区医疗队,组织安排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二)公共卫生组组长: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闫大伟副组长:省卫生厅监督处处长谭枫成员:XXX、洪源、孙成林、李丹、沈海林、张烜职责:负责组派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公共卫生工作队,指导灾区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物资保障组组长: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徐玲副组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宋文舸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闫大伟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胜军成员:刘治安、王虹、刘刚毅职责:负责协调、调度我省赴四川医疗队、公共卫生工作队的物资保障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医疗设备、药品等物资捐赠工作。

(四)宣传组组长: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刘明浩副组长:省卫生厅法规处处长李作奇省卫生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尹玉芬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徐东年成员:计立群、刘樱、闫红、李壮职责:负责全省卫生系统支援四川防震救灾工作的全面宣传工作。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辽卫函字[2008]371号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辽卫函字[2008]371号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辽卫函字〔2008〕371号)各市卫生局:为了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促进产前诊断等技术服务的有效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卫生厅制定了《辽宁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工作方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卫生厅。

辽宁省卫生厅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辽宁省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工作方案(试行)为了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促进产前诊断技术的实施,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省卫生厅等部门《辽宁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建立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服务模式,在全省落实产前诊断技术,实施以筛查严重的出生缺陷为目的的孕中期超声筛查,逐步推广产前筛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具体目标1、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省产前筛查、孕中期胎儿超声筛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孕中期超声筛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2、到2010年,所有孕妇在孕中期以前都能得到产前筛查、孕中期超声筛查、产前诊断的正确指导和咨询;具有出生缺陷高危因素的孕妇的管理率达到85%。

3、到2010年,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妇女保健、产前检查和助产技术的医务人员的产前诊断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发挥新闻宣传作用为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发挥新闻宣传作用为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新 闻报 道质量和 数量连年递增 ,保证 了对 外宣传 的
长期效应 。
( 二 )认真做 好 “ 枣庄卫 生监督 网”的维护T
作 “ 枣 庄 卫 生 监 督 网 ” 设 有 监 督 动 态 、 通 告 公
四、坚持 多层 面 、全方位 报道 ,积极 做好各 类
新 闻 宣传 活动 。
示 、区 ( 市 )信息 、专 家论坛 、专题 讲座 、法律 法 规 、卫 生标准 、办事指 南和许可信 息和休 闲天地 等 栏 目,并根据 当前 我市卫生工 作的重点增设新 的栏
卫生监 督 网”的维护各 有一名所 领导负责 ,在具体


领 导 重 视 , 大 力 扶 持 ,为 新 闻 宣 传 工 作 营
分工上 ,办 公室负责 简报 的编 辑,法制 审验 科负责
《 枣庄 卫生 》的排版和 各类新 闻信 息 的上报 ,各科
造 良好的 内外环境 。
室设立 新 闻报 道员 ,负责撰写各类 新 闻稿件 ,并在
二 、合理 的任务分 工是做 好新闻宣传 工作 的关
键。
多角度 地宣 传卫生 监督执法 工作 ,充分展现 了卫 生 监 督工作全 貌 ,积 极营造 了 昂扬 向上 、开拓 创新 的
良好舆论氛 围。
为 了加 强对 新闻宣传 工作 的领 导 ,使新 闻宣传
工作 形成 网络 ,我们将 新 闻宣传 工作进行 了合理 的 分工 。 《 枣庄 卫生 》彩 页和黑 白页的编辑 、 “ 枣庄
( 一 )全 力做好 《 枣庄 卫生 》杂 志的编辑 发行
工 作
目,其 内容涵盖 了市卫生监督所 工作的各个方 面 ,
是 展 示我 所 形象 的一个 重 要平 台 。为 了充 分发 挥 “ 枣庄 卫生监督 网 ”的宣传效 果 ,我们还 设立 了卫 生监 督专项整 治和公共场所量 化分级管 理专题 ,制 作 了卫生许可证 电子档案查询 系统 。丰 富的 内容 , 及时的更新维护 使 “ 枣庄 卫生监督 网”得到 了全省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1.10•【字号】辽卫函字[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辽卫函字〔2013〕20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局、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2012年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建“三好一满意”和谐医院为重点,充分发挥正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作用,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做出了贡献。

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基层推荐,逐级审核,省卫生厅研究决定授予鞍山市卫生局等70家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金瑷瑛等92名同志为“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同时,省卫生厅号召全省卫生系统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并以此为契机,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贯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掌握健康主线,坚持科学发展,弘扬卫生工作主旋律,为促进辽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做出新贡献。

附件:1.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辽宁省卫生厅2013年1月10日附件1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名单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健康教育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局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沈阳市中医院瓦房店市卫生局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连市健康教育中心鞍山市卫生局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鞍山市卫生监督所鞍山市双山医院鞍山市妇儿医院抚顺市中心医院抚顺市第四人民医院抚顺市传染病医院本溪市中心医院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溪市卫生监督所丹东市中心医院丹东市第一医院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锦州市卫生局锦州市妇婴医院锦州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营口市卫生局营口市中心医院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阜新市卫生局阜新市卫生监督所阜新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卫生局辽阳市中心医院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铁岭市卫生局铁岭市中心医院西丰县卫生局朝阳市卫生局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盘锦市卫生局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健康教育所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建昌县卫生局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绥中县卫生局昌图县卫生局昌图县中心医院附件22012年度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金瑷瑛辽宁省人民医院罗娅红辽宁省肿瘤医院陈江岩辽宁省肿瘤医院王欣宇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王晓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李明哲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郭秀芝中国医科大学杨琳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孟鹭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曹颖坤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郭慧媛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黄贞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任萍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张觅诗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王照华辽宁医学院孙宏治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金祥秋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刘沫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张锦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赵秀文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谢强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治英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曲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曲剔飞辽宁省健康教育中心孙洋辽宁省食安办范丽娟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局马宏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王丹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刘斌斌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田利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赵丽沈阳市肛肠医院张谨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文慧沈阳市口腔医院张薇沈阳市口腔医院张宏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齐菲大连市卫生局王剑飞大连市卫生局高爽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马学英大连市口腔医院闫晓梅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毛振杰鞍山市卫生局李宇海城市卫生局王伟鞍山市中心医院王毅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汪丰抚顺市卫生局纪衍瑾抚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曲卫华抚顺市眼病医院宋红抚顺市妇幼保健院王晓鹏本溪市卫生局张露本溪市金山医院李波本溪市中心血站秦英红本溪市中医院荆莉丹东市中心医院周虹丹东市第一医院高红岩丹东市中医院王然锦州市卫生局鲍百丽锦州市中心医院何永刚锦州市卫生监督所孙晓欧营口市卫生局董成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XXX飞营口市卫生监督所崔丽华营口市妇产儿童医院关俊阜新市卫生局赵宏娟阜新市卫生局纪亚红阜新市中心医院李孟男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马英姿阜矿集团总医院冯巧军辽阳市卫生局高明视辽阳市卫生局王炯辽阳市中心医院吕晶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韩冬梅辽阳市卫生监督所韩秋林辽阳市妇幼保健所全丽茹辽阳市白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刘文春铁岭市卫生局吴敏铁岭市卫生局柏岩铁岭市清河区卫生局刘玉冰铁岭市银州区卫生局陈明开原市卫生局徐万江朝阳市卫生局浦晓露朝阳市卫生局刘雅珍朝阳市中心医院孙旭红朝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李亮盘锦市卫生局王建盘锦市卫生局梁辉盘锦市健康教育所王岩盘锦市健康教育所郭丽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常志武葫芦岛市中心血站赵洪莲葫芦岛建昌县卫生局马笑言绥中县卫生局刘晓东昌图县卫生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4.12.23•【文号】国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12.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国务院强调把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爱国卫生工作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将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具体行动,有力推动了全民族文明卫生素质的提高,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身心健康需求,赢得了广大群众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健康影响因素日益复杂。

我国地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卫生基础设施不健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食品、饮水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影响健康的因素日益增多。

二是城市卫生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大中城市人口过快增加、交通堵塞、公共服务不足、居民精神压力大等威胁健康的“城市病”逐渐凸显,城市卫生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寓健康于所有公共政策的社会大卫生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11•【文号】国卫办医政函〔2024〕337号•【施行日期】2024.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家庭、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营造有利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委决定围绕2024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宣传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202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宣传主题为“共建共治共享,同心健心安心”,旨在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倡导全社会共建心理健康体系,共治心理健康问题,共享心理健康成果,提升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素养。

二、活动内容(一)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

要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专家走进基层、社区、学校、农村、企事业单位等,提高公众对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引导公众发现问题时采取科学方式应对,主动寻求帮助。

(二)组织精神心理义诊活动。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可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等,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义诊活动,以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诊疗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健康教育、用药康复指导等服务。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10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10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10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增强法律责任意识,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基本准则,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积极组织力量,切实保障省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按期完成。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省政府: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全面落实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开展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省卫生厅于2002年10月10日至25日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37个县(区)、88个不同类型用人单位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各地开展工作情况(一)宣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情况1.《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收到明显效果。

各级政府重视,90%的市、县、区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领导小组,各级法制、经贸、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工会、新闻媒体等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地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一”前后,全省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广场咨询等媒体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印发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单420000张,宣传手册40000册,并制作了各种宣传挂图和VCD光盘等。

高血压日宣传活动总结(8篇)

高血压日宣传活动总结(8篇)

高血压日宣传活动总结1.高血压作为最为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其危害是巨大的。

它是冠心病、心肌梗塞的主要诱因。

长期的高血压还可以导致肾动脉硬化,从而引起肾功能不全、尿毒症等。

2、高血压是指:非同日三次血压≥140/90mmHg,健康血压是指:诊室血压读数120/80mmHg。

3、35岁以后每年至少测一次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测至少测一次血压,高血压患者血压达标的吗,每周测量1-2天,如果血压没达标的需每天测量一次。

4、饮食要清淡少,每日食盐控制在____克以下,少吃动物内脏,少吃甜食。

5、避免烟酒,吸烟和大量饮酒同样对身体危害较大,加重高血压。

6、高血压病人中医保健方法:洗脚敷药:晚上临睡前,用温水洗脚泡脚,洗泡过程中可以揉按足心涌泉穴,揉搓脚趾,洗后用药粉(牛膝30g、吴茱萸5g,其为细末,分10次外用)。

醋调后用胶布外敷于足心,第二天早晨去掉。

倒捏脊:俯卧位请家属或助手从大椎向腰部方向捏脊。

揉肚腹:病人仰卧,用两手重叠加压,按顺时针方向按揉腹部,每次3-5分钟。

此次宣传义诊活动设置咨询台一处,横幅一副,免费测量血压20余人,接受居民咨询40余人、发放健康资料200余份。

向社区居民了解自己的血压水平,宣传高血压的防治知识,达到了此次宣传活动的目的。

高血压日宣传活动总结(二)为了做好全国高血压日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的健康意识和水平,根据《辽宁省健康教育中心全国高血压日宣传活动方案》,丹东市举办了以主题为“健康心率,健康血压”的咨询义诊宣传活动,提高丹东市高血压患者的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达到高血压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目的,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很好的落实。

振安区疾控中心统与振安区乡镇级医疗单位共同参与,在振安区长隆商务酒店门前、长隆大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医务人员设咨询台对过往的群众进行免费血压测量。

各乡防保站在本辖区的居民小区中开辟高血压宣传栏;各乡镇卫生院大力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使群众了解控制高血压是慢性病防治的切入点。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做好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院开展效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应按照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具体要求作出本科室的宣传工作方案。

二、为及时聚集医院的新闻信息,医院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各科室确定一名新闻宣传通讯员,负责本部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宣传科提供相关信息。

三、通讯员队伍是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科室应对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通讯员的工作应计入本科室的考核内容。

医院和科室对业绩突出的通讯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实施新闻信息报送制度。

新闻信息通讯员要经常与宣传科沟通,每月25日前将本科室的宣传信息报送宣传科;遇到具有重要新闻价值的事件应随时与宣传科联系。

五、新闻信息通讯员上报的各类信息材料,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新闻报道,上报宣传科,提交主管院领导审阅;如遇重大事件,涉及舆论监督的新闻内容,必须严格程序,反复核对事实,做到“重大新闻统一发布,重要稿件及时送审〞。

六、新闻信息通讯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直接追究通讯员的责任,科室负责人也要承当相应的责任。

七、新闻信息通讯员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得越过医院宣传部门直接和新闻媒体接触。

要定期与科主任、护士长研究本科室新闻报道工作,提高组织筹划、协调配合能力。

八、医院对新闻信息通讯员实行考核管理,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妇产、儿科、急诊每月至少报送各类信息二篇,其他科室至少报送一篇;宣传科将邀请资深新闻工作者对通讯员进行培训,实行新闻通讯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会。

九、新闻信息通讯员如遇到工作调动,应通知宣传科并重新推荐一名新通讯员,交接有关工作。

十、医院将每年评选优秀通讯员,以资鼓励。

在医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在医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在医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二、切实提高医改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随着医改形势不断深化,信息工作在卫生决策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

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重历练。

信息工作水平反映的是从事信息工作的人的水平。

我们要把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摆在重要位置上,苦练内功,用谦虚的心态和认真的态度去学习、去思考。

一是要学习政策。

中央和各地的医改政策纷繁而复杂,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政策、吃透政策,使自己成为政策专家,才能够对多种多样的信息源进行客观分析。

否则,即使好的信息素材摆在眼前也会视而不见,更做不到活学活用。

二是要学习经验。

要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向下沉,到最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对基层经验进行总结、分析、提炼,及时转化为行政决策。

三是要学习理论。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政策的依据。

我们必须熟练掌握先进的卫生管理理论和世界主要国家医改的趋势,对实践中一些重大问题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和思考,并内化为我们的自觉行为,才能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制定政策、落实政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要重谋划。

医改工作必须抓住和解决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关系民生的紧迫任务。

医改信息工作同样要坚持抓大事、重谋划。

一是科学制定信息工作规划和方案。

在准确把握当前的医改基本情况、目标任务、重要措施、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近期重点工作,提出一段时期内信息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力量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多渠道收集信息。

我们要增强收集信息的主动性,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渠道,不断拓宽信息的来源。

如可以通过会议、文件、期刊、互联网等搜集信息资料,也可以从领导讲话、批示、考察活动中获取信息,还可从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简报以及各种材料上挖掘信息。

三是全方位利用信息。

信息是推动医改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将信息工作与督导调研、重大问题研究和宣传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好信息的深度开发利用,特别是对信息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矛盾要集中力量进行深入分析。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做好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院发展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应按照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具体要求作出本科室的宣传工作计划。

二、为及时汇集医院的新闻信息,医院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各科室确定一名新闻宣传通讯员,负责本部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宣传科提供相关信息。

三、通讯员队伍是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科室应对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通讯员的工作应计入本科室的考核内容。

医院和科室对业绩突出的通讯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实施新闻信息报送制度。

新闻信息通讯员要经常与宣传科沟通,每月25日前将本科室的宣传信息报送宣传科;遇到具有重要新闻价值的事件应随时与宣传科联系。

五、新闻信息通讯员上报的各类信息材料,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新闻报道,上报宣传科,提交主管院领导审阅;如遇重大事件,涉及舆论监督的新闻内容,必须严格程序,反复核对事实,做到“重大新闻统一发布,重要稿件及时送审”。

六、新闻信息通讯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直接追究通讯员的责任,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新闻信息通讯员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得越过医院宣传部门直接和新闻媒体接触。

要定期与科主任、护士长研究本科室新闻报道工作,提高组织策划、协调配合能力。

八、医院对新闻信息通讯员实行考核管理,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妇产、儿科、急诊每月至少报送各类信息二篇,其他科室至少报送一篇;宣传科将邀请资深新闻工作者对通讯员进行培训,实行新闻通讯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会。

九、新闻信息通讯员如遇到工作调动,应通知宣传科并重新推荐一名新通讯员,交接有关工作。

十、医院将每年评选优秀通讯员,以资鼓励。

河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1)以艾滋病、结核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为重点,宣传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2)以麻疹、乙肝疫苗接种为重点,宣传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3)宣传地方病、精神疾病、慢性病防治成效。(4)及时发布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信息,依法定期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5)宣传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普及大众疾病防治知识。
5、组织场地宣传。利用世界卫生日、艾滋病日、结核病日、爱牙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契机,在人民广场、火车站、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发放宣传手册、彩页、标语,设置展牌、展台,安排知识讲解,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结合“三下乡”,广泛组织开展大型义诊、科普知识进农户等活动。
6、召开新闻宣传座谈会。根据医改和重点卫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媒体沟通会、吹风会,通过新闻媒体把卫生工作政策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完善新闻媒体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媒体座谈会,听取新闻媒体对卫生宣传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围绕宣传刘琼芳先进事迹活动,在全省开展医药卫生系统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系列报道。组织国家级及省内重点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做好刘琼芳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的报道;在厅网站、河北卫生杂志、河北名医网开设专栏,系列报道以刘琼芳为代表的我省医药卫生系统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围绕卫生部评选“十大健康卫士”活动,组织媒体采访我省各市选报的“健康卫士”代表人物先进事迹;在河北电视台导视频道《健康河北》栏目特别开设“河北名医风采”专栏,每日报道一位我省医药卫生系统先进人物。
在集中做好四项重点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要经常性、持续不断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卫生科技等各项业务工作的新闻宣传,全面反映卫生各个领域重大政策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食品、药品安全。从保障百姓安全饮食和放心用药为出发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力度。围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高风险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宣传化妆品、保健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监管措施和成效。围绕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宣传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向社会发布餐饮单位“黑名单”,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围绕打击生产制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药品违法广告等,宣传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

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营造和谐医患氛围

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营造和谐医患氛围

新等

批 先进 模 范 人 物 弘 扬 了 社 会 主 旋
, , 。
的 多样 化 充 分 加 强 与传 统 媒体 和 新 兴 媒
使 质 疑 变 为 商讨




作 的 亮点 更
律 ,树立 了 好 形 象 引领 了 新 风 尚
和 高 尚 的 精 神 情操
体 的 全 面 合作 使 宣传 效 果 覆 盖 到 不 同 的


风 尚 营造 有 利 于 卫 生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良好

据 河 南 省 卫 生 斤 新 闻办 负责 人 也 是

周 学 山 副 厅 长担 任 总 监 制 我 省南 丁 格 尔

革发展 新 成 就
度 突 出卫 生 事 业 发 展 中 的 亮 点 满 足 群
, ,

奖 获 得者 孔 芙蓉 为 医 学 顾 问

同时还 将邀
广 大人 民群 众 和 医 疗 卫 生
见 和呼声


作者的意

众 关 心 的切 身利 益 需 求 鼓 舞 士 气 增 添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

活 动 , 以 及 文 艺 形 式 开 展 全 方 位 的成 就

卫 生 服 务 的所 思 所 忧 所 恶 所 盼 主 动 修
、 、 、

突破 卫 生 工 作 的 新 举 措 卫 生 行 业 的 新
、 、
报道 健康促进 政 策宣 传 和 形 象展 示




弊端 发 扬 成 绩 做 到 卫 生 工 作 让 政 府

亮 让 医 患 关 系和 谐

202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课-《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 答案

202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课-《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 答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答案单选题1.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

(A)A.对B.错2.中医药在治疗新冠疫情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救治的效果很显著。

(A)A.对B.错3.近1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总量持续下降。

(B)A.对B.错4.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A)A.农村和社区B.省级单位C.市级单位D.偏远落后地区5.截至2022年,10年来我国已组建各种形式医联体(D)万个。

A.1.2B.1.3C.1.4D.1.56.目前,我国在800多个县市区试点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超过(C)%。

A.70B.80C.90D.107.“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系”是(B)年的目标。

A.2025B.2035C.2045D.2055多选题1.《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组织实施措施包括(ABCD)A.细化组织领导B.加强配套措施C.加强组织领导D.细化配套措施E.加强宣传引导2.我国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的特点是(ABCDE)A.体系完整B.分工明确C.功能互补D.连续协同E.运行高效、富有韧性3.各级各类医院改革发展的举措包括(ABCDE)A.更加注重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技术引领作用B.更加注重省级高水平医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C.更加注重地市级医院发挥医疗救治的主力军作用D.更加注重县级医院发挥县域内龙头作用E.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努力抓好宣传工作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努力抓好宣传工作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11 大 力宣 传 卫 生工 作 的 大 政 方 针 . 19 9 7年 1月 , 共 中 中
央、 国务 院作 出 了< 关于 卫 生改 革 与发 展的 决 定>提 出新 时 期 , 卫 生 工作 的方 针是 : 以农 村 为重 点 , 防为 主 , 预 中西医 并 重 , 依 靠 科技 与 教育 , 员全 社 会 参 与 , 人 民 健 康 服 务 , 社 会 主 动 为 为 义现 代 化 建设服 务 。这一 方 针是党 和 政府 对 卫生 事业 改革 和 发 展 的基 本要 求 , 是 卫 生 工 作 必 须坚 持 的正 确 方 向 。我 厅 也 组 织 人员撰 写 多篇 学 习新 时 期卫 生 工作方 针 的体 会文 章在 报 刊 上 发表 , 此 统 一 大 家 的 思 想 。 与 此 同 时 , 就 贯 彻 党 中 以 还 央、 国务 院召 开 的全 国卫 生 工作 会议 精 神进 行连 续报 道 , 别 特
12 突 出报 道卫 生 改 革 与发 展 所 取 得 的 成 就 和 经 验 .
在 我
及社 会 各界 了解 和理 解卫 生改 革的 意 义 和政 策 , 极 支 持 和 积 参 与改 革 , 保证 卫 生事 业 的顺 利 发展具 有 重要 意 义 。 多 年来 , 我厅 党组 高 度 重 视新 闻宣 传 工 作 , 终 遵 循 “ 始 新 闻宣 传 工作必 须 服 从 、 务 于 卫 生 工 作 中 心 任 务” 指 导 思 服 的 想 , 持新 闻宣 传 工作 和 依 法 行 政 、 康 教 育 、 风 建 设 等 各 坚 健 行 项卫 生 工作 紧密 结合 , 步 形 成 一 整 套 行 之 有效 的卫 生 新 闻 逐 宣传 工作 运 行机 制 , 促 进 我 省 卫 生 改 革 与 发展 中发 挥 了 积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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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发布
【发文字号】辽卫函字[2008]288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8.13
【实施日期】2008.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8〕28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卫办发[2006]6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医疗卫生领域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6]493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准时、全面”的原则,紧密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全省卫生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要着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缓解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进行正面的宣传报道,并针对这些重点工作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要科学规范地做好政策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救灾防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反映全省卫生系统的工作情况,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当前,各地、各单位要重点宣传抗震救灾医疗卫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医疗卫生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二、完善新闻宣传机构
(一)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对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便于与卫生部及省委宣传部工作对口,便于与媒体沟通,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挂靠在厅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统筹拟定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联系新闻单位,安排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媒体采访和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工作;对各市、各厅直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指导;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社会舆情,提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同时,《健康报》驻辽宁记者站与厅新闻办合署办公。

(二)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

省卫生厅总新闻发言人为韩明惠副厅长。

新闻办公室和各处室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围绕卫生厅有关新闻宣传的职能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三)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要确定一名同志为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厅新闻办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向新闻办提供本地区(单位、处室)的新闻宣传稿件,协助组织安排新闻单位的采访活动。

请各市、各单位、各处室于8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卫生厅新闻办。

联系人:闫红,联系电话:(024)23388193,E-mail:lnswstxx@或lnswstxwb@。

三、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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